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申請
(1)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以及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專過的。(2).發現未屬依法取得批准、驗收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有關活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依法予以處理的。(3).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准或者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㈡ 什麼是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如下:
第九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申請擴展閱讀
1、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作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的決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執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告,並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有關金融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㈢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哪些職責
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安監局、技術監督局、工商局。
㈣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指什麼部門
負有安全生產復監督管理職責制的部門包括,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㈤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哪些
這個是要分行業。對於安全生產法5類高危行業行政許可的分工大概是:
礦山——安監局
建築——住建局
危險品——危化品(安監局)、煙花爆竹(安監、公安、質監)、民爆器材(國防科工委)
道路運輸——交通局、公安(交警部門)
金屬冶煉——安監局
其他行業基本都在安監。
對於一些其他專項管理也分到專業政府機構。質監負責特種設備、公安負責消防、交通就多了(民航、交通(含鐵路)、水上等等)
而且很多機構都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比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裡面就很多:安全負責綜合管理、公安負責公關安全、質檢對危化品下發生產許可對質量監督、環保對廢棄危險品處置、交通運輸負責水陸運輸、民航負責空運、衛生負責毒性和救援、工商負責發照。
現在國家在強化各級安監局對安全監督的管理職責。比如以前有一個煤礦和非煤礦上的區別,好像國家也把煤監合到安監下面去了。職業健康管理也由衛生部門劃到安監部門了。
㈥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哪些職權
《安全生產法》
第六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專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屬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㈦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是啥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7)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申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㈧ 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重要文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㈨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多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的區別:安全生產內監督管理部門通常是安容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范圍更廣,包括政府、街道、村居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煤炭管理局、消防局、農業局、林業局等政府職能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