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御史
㈠ 督察院左都御史和都察院右都御史有什麼區別
1、職責范圍不同
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都察院主管全國范圍的官員內核查,右都御史容及右副都御史都專作總督、巡撫的加銜,通常只負責一片區域。
2、官員品級不同
古代以左為尊,左御史比右御史地位要高,左都御史滿、漢各一人,均設為二品;右都御史為三品,低一品級。
3、權力范圍不同
左都御史是都察院主管,只是負責對官員檢舉、核查;右都御史有時候還要負責地方的軍政要務,民生大事、徵收賦稅等等。
(1)監察院御史擴展閱讀:
左都御史,有兩項重要職能,其一為天子耳目,即所謂的言官,在特定時期特定情況下甚至可以風聞奏事;其二為重案會審,即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三法司就是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清代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其品級幾經變化後定為從一品。左副都御史協理都察院事並輔佐左都御史工作,為正二品。
都察院官員做的事情,最後都要交由左都御史考核,起到監督的職權作用。不過,左都御史只能考核,而不能直接干預底下監察人員的具體做法。
右都御史為明,清兩代的官職,清代為總督坐銜,凡出任總督者,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總漕及各省巡撫,均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其應否兼兵部尚書或侍郎銜,由吏部請旨定奪。
㈡ 監察御史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職
相當於現在的中紀委紀檢監察室的處長。
監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隋文帝開皇二年始設,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唐御史台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不高而許可權廣。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廢御史台設都察院,通常彈劾與建言,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
《新唐書·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監察御史是明朝正七品的言官,隸屬於都察院,正七品。
(2)監察院御史擴展閱讀:
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唐、宋兩代僅有八品官,明代初為正九品,洪武十七年升正七品,清代初為正七品,乾隆十七年提升為從五品。
都察院外派地方出巡鹽務的監察御史稱為巡鹽御史、出巡漕運的監察御史稱為巡漕御史、出巡農務的監察御史稱為巡農御史、出巡邊防的監察御史稱為巡關御史、出巡茶法的監察御史稱為巡茶御史。
出巡治安的監察御史稱為巡城御史、出巡長江的監察御史稱為巡江御史、出巡屯田的監察御史稱為巡田御史、出巡倉場的監察御史稱為巡倉御史。
㈢ 監察御史
官名。隋開皇二年(公元582年)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始設。唐御史台分為三院,內監察御史屬察容院,品秩不高而許可權廣。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廢御史台設都察院,通常彈劾與建言,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新唐書.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
㈣ 督察院與御史台的區別
類似。
都察院,明清時期官署名, 由前代的御史台發展而來,主掌監察專、彈劾及建議。與刑部、屬大理寺並稱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亦稱「三司會審」。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前代所設御史台為都察院,長官為左、右都御史,下設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設監察御史,巡按州縣,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明代都察院不僅可以對審判機關進行監督,還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權利,為最高監察機關。
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專為總督、巡撫的國銜(明代,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兼用作加銜),以方便其行事。至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又以六科給事中並入。乾隆十三年(1748),廢左僉都御史。清代都察院是法紀監督機關,既審核死刑案件,另外參加秋審與熱審,還監督百官。
作為明清監察制度的主要實施者,都察院在維護封建統治正常秩序和保障封建國家機器平穩運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就是發展前後順序的關系,督察院監管機制更嚴謹
㈤ 監察御史是什麼官
監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
隋文帝開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設,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
唐御史台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不高而許可權廣。
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廢御史台設都察院,通常彈劾與建言,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
《新唐書·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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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故事:
馬經綸萬曆年間的監察御史 大義不求報
2016年07月09日15:14 來源:學習時報
在明代,馬經綸實在算不上一個人物,他沒有留下博大精深的文學、科學著作;也沒當過很高的官,最高的職位只是萬曆年間的監察御史。然而,他在歷史上留下的聲名卻超過許多大員。
馬經綸的聲望與其對傑出思想家李贄的呵護有關。
萬曆三十年初,李贄遭到湖北麻城官府和道學家的嚴重迫害,這些人給他扣上「毀經叛道」、借講學宣淫的大帽子,拆毀他賴以安身的龍湖芝佛院,將他驅逐出境。此時,已經罷官歸里的馬經綸迎著風雪,長途跋涉三千里,將李贄接到通州家中。
是年二月,禮科都給事中張問達獲知李贄來到通州,如臨大敵,給皇帝上了一封奏疏,請求嚴懲李贄。理由是:李贄視坑儒生焚詩書的李斯為「才力名臣」;肯定馮道「歷事五朝」,是以社稷為重;贊美卓文君的私奔行為。
張問達還無中生有地攻擊李贄:「寄居麻城,肆行不檢,始容無良輩游於庵,已而無良輩拉妓女裸身,當白晝同浴於池。其究也,遂勾引士人妻女,至有攜衿枕而宿庵觀者。一境之內如醉如狂。滅禮義,瀆倫常,壞風俗。」
一句話,李贄其人政治不正確,道德敗壞,其言行社會影響惡劣。萬曆皇帝一向耳根軟,聽張問達這一說,覺得問題嚴重,立即下令將李贄逮捕,李贄的書籍無論已刊、未刊,一律燒毀,不得留存。
錦衣衛緹騎奉旨前來通州抓人。馬經綸堅持隨行,李贄勸阻說:「逐臣不入城,制也,且君有老父在。」馬經綸依然堅持陪伴李贄,說:「朝廷以先生為妖人,我是藏妖人者,死則俱死,不能讓先生前往而自己獨留。」
到了通州城外,京中一些好友紛紛勸告馬經綸不要隨李贄入京,其家中數十名僕人,奉其老父之命,也哭著勸留,但馬經綸不為所動。
進京之後,馬經綸除了千方百計照料李贄的生活,還極力為他辯誣。在《與當道書》中,他指責湖廣地方官驅逐致仕的四品知府,有悖於《大明律》,然後以事實一 一反駁所謂李贄「惑世」「宣淫」的誣蔑。
在《啟當事書》中,馬經綸認為對於歷史人物的評價,理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抒己見,說秦始皇為「千古一帝」,李斯為「才力名臣」、卓文君為「善擇佳偶」,何罪之有?在給刑部尚書蕭大亨的信中,更是高度稱贊李贄的操守,說他「宦遊二十餘年,一介不取,清標苦節,人所難堪,海內薦紳誰不慕悅」。
他希望蕭大亨主持公道:「大抵今日之事,惟仰賴二祖八宗之靈,賢人君子之保護,元老大臣之曲全,固國體國脈所系,百世萬世所傳,確乎非一身一家之私議也。」然而,在那個時代,皇帝決定要做的事是誰也無法改變的,李贄自知出獄無望,三月十五日,在獄中自刎。
聞知李贄死訊,馬經綸不勝悲痛。他不顧一些人的阻撓,決意為李贄收屍,將其安葬於通州安福寺北門外迎福寺側。他為李贄建了一個高達一丈的墓冢,墓地立了兩塊碑,一刻「李卓吾先生之墓」,一鐫「卓吾老子碑」。
馬經綸不是糊塗人。他17歲為州癢生,23歲中舉,27歲就做了進士,被授山東肥城知縣,在任六年,政績赫赫。一是大幅度減輕老百姓徭役;二是加固了城池;三是興辦教育,建立至道書院,33歲升任監察御史後盡職盡責。
然而只因為在邊患嚴重時,對皇帝說了幾句真話就被削職為民。也許就是因為自己的仕途坎坷,他格外同情特立獨行的李贄的處境,千方百計施以援手。
天才之為天才,是因為其思想、行為跑在許多人前面,超越了時代,一般人對他不理解、不認同,馬經綸是當時少有的能夠感受到李贄思想光輝的人。他營救、善待李贄,除了個人友誼,其實也有保留民族思想火種,讓社會更開明、更進步的意思。
參考資料:人民網-馬經綸萬曆年間的監察御史 大義不求報
㈥ 清朝監察御史是幾品官
正三品:【副部級】
文職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紀委副書記】、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訪辦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長】、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職外官:順天府府尹【北京市長】、奉天府府尹【直轄市長】、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紀委書記】
武職京官: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護軍參領、
驍騎參領、王府長史【軍級軍隊領導】
武職外官:城守尉、參將、指揮使
巡查御史是一個類似特派員性質的官,沒有常設的,理論上巡查御史可以是可以從御史台的左都御使(從一品)到最低的都察院監察御史和給事中(清初正7品,雍正後正5品)出任。但被中央外派地方的進行一段時間視察的基本不是事御史台高層,所以巡查御史應該從三品到最低的給事中(正5 正7)中出現。因為正三品得右副都御史為巡撫、河道總督、漕運總督兼銜,不負責都察院事務。如果是雍正以後的官基本應該是正5品
㈦ 高人指點:按察史司、監察御史、都察院、科道(六部給事中)有什麼區別
1. 春秋戰國:御史兼有監察的使命,但這個時期還沒有專職的監察機構。
2. 秦:創建御史大夫府為中央監察機構,在地方設置監郡御史。
3. 漢:在中央設御史府的同時,增設丞相司直和司隸校尉為中央監察官,在地方設立十三部剌史,監察地方二千石長吏,並制定了第一個專門性的地方監察法規,給事中與諫議大夫等言官也已問世。
4. 魏晉南北朝:中央御史台脫離少府,直接受命於皇帝,廢司隸校尉,監察機構初步統一,監察權擴大,自王太子以下無所不糾。諫官系統開始規范化、系統化。
5. 隋:設御史台、司隸台、竭者台,分別負責內外監察。
6. 唐:在御史台下設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確,互相配合,地方則分十道(後增至十五道)監察區,形成比較嚴密的監察網。諫官組織分隸中書、門下兩省,形成台諫並立局面。
7. 宋:設立諫院,台諫職權開始混雜,趨向合一,地方監察設監司和通判,直隸皇帝。
8. 元:取消諫院,台諫合一。地方設行御史台,統轄二十二道監察區,每道設肅政廉訪使(提刑按察司),從而使中央與地方在監察機構上渾然一體。元朝還制定了一整套的監察法規。
9. 明:改御史台為都察院,罷諫院,設六科給事中,成為六部的獨立監察機構,科道並立。地方設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時設督撫,形成地方三重臨察網路。
10. 清:將六科給事中歸屬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監察沿用明制。清朝還制定了我國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監察法典《欽定合規》。
㈧ 都御史和監察御史
監察御史牛
因為都御史是處於被動的形式的,如果監察御史偷偷參都御史一本的話,都御史多半沒有好的下場的。。
謝謝。。。歡迎追問我。。
㈨ 御史、御史台、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監察御史這些官到底有什麼區別啊
一、創建年代不同
御史:御史的創建年代是在先秦時期。
御史台:御史台的創建年代是東漢時期。
御史中丞:御史中丞的創建年代是秦朝時期。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創建年代是秦朝時期。
監察御史:監察御史的創建年代是隋文帝開皇二年。
二、地位不同
御史:御史在唐宋為從八品,明清為正七品。
御史台:御史台的地位低於六部。
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在秦漢為千石、唐朝正五品、宋朝正四品。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在秦漢為副丞相,唐宋低於六部尚書。
監察御史:監察御史的品級低,為七品、八品、九品。
三、職能不同
御史:御史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秘書官。
御史台:御史台的職能是負責監察事務。
御史中丞:御史中丞負責監察百官,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職能是監察和起草詔命文書。
監察御史:監察御史的職能是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