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職能
Ⅰ 監察御史的職能是什麼
監察御史;古代官名。582年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始設。唐代御史台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不高而許可權廣。明清代廢御史台設都察院,通常彈劾與建言,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
Ⅱ 中國古代官職中具有監察職能的是
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圖籍,並負責監察百官)
(御史大夫,官名。秦代始置,負責監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沿置,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秩中二千石。《漢書·百官公卿表》謂「掌副丞相」。西漢丞相位缺,常以其遞補。同書顏師古注引應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雲。」同書《高帝紀》》又雲皇帝詔書由「御史大夫(周昌)下相國,相國酇侯(蕭何)下諸侯王」。職務類似後來的尚書令,此為漢初之情況。通常謂御史職掌監察,然主管非御史大夫,而是其下的御史中丞。成帝綏和元年(前8),仿古制設三公,改大夫為大司空。東漢又改為司空。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侍御史之率」的名義改屬中丞。晉以後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復置,專掌監察執法。宋不除大夫,以中丞為台長。明洪武中改御史台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廢。)
Ⅲ 你是個監察員職責是什麼
人民監督員的職責 第十三條 人民監督員對人民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下列情形實施監督: (一)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 (二)擬撤銷案件的; (三)擬不...
Ⅳ 請問在公司內部,審計和監察的職能有哪些區別
1、學術角度說:內部審計是有嚴格定義,內部審計的職能可以歸結為確認和咨詢,包括財務審計和效益審計、經營管理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及專項審計等等,它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有著重要作用,是現代公司治理的一個手段。就是經濟活動的評價,但一般不涉及對人、事的行政處分。
2、行政色彩不同:在大型國企,一般受紀委領導。企業監察部門的職能與政府部門的監察職能類似,主要是發現問題、行政處分、案件調查等。中央監察部92年曾經對企業監察部門的職能進行過定位。但從實踐中可以看出企業的經濟活動專業性很強,需要精通財務、管理、工程等知識。
3.工作交叉點:二者的職能具有交叉的地方,審計發現問題後直接由監察部門進行處分。所以很多單位的內部審計和監察是合署的,有利於樹立權威、提高效率、減少重復工作。
(4)監察職能擴展閱讀
審計部門職責:
1、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分別在本級行政首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3、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家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4、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系、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監察部門職責: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Ⅳ 請問監察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主要目的是為了聚焦反腐敗職能,將監察委員會負責履行的監督、調查、處置的責任、任務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將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方案中關於監察委員會職責的改革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使監察委員會履職盡責於法有據。
(5)監察職能擴展閱讀
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Ⅵ 監察局的職能是什麼
監察局的職能主要包括以下七點:
1、檢查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行使權力的情況,重點檢查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
2、巡視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3、受理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按照市紀委、監察局賦予的許可權,對所分工部門(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5、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安排,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開展效能監察。
6、受市紀委、監察局委託開展專項考核和檢查。
7、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拓展資料:
監察局是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與中央政府的監察部、省、自治區政府的監察廳對口。在直轄市、地級市、自治州、縣級(包括縣級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中設有監察局(直轄市的區、盟、行署、鐵路局設監察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Ⅶ 紀檢監察室的職責
1.負責全區各街道、區直各部門、單位的區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回、復雜案件的查處工答作,監督、檢查各街道、區直各單位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2.綜合、協調、指導各街道、區直各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統計、匯總、綜合分析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辦案情況。
3.協助委、局領導制訂並落實辦案計劃,協調有關辦案工作;對重要案件進行跟蹤、督辦、檢查和反饋;對案件和辦案工作進行專題分析和典型剖析,編發案例材料和案件通報。
4.協調辦理查報件、閱處件和領導同志的批示件,承擔區執法執紀機關聯席會議與區委組織部的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
Ⅷ 紀檢監察兩項職能是什麼
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
賀國強在中紀委六次全會上要求: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切實專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認屬真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積極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在加強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執法監察工作,強化對國家行政機關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決定、命令情況的檢查,防止和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廉政監察工作,以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為重點,嚴肅行政紀律,堅決查處以權謀私、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效能監察工作,積極推行績效管理,開展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績效考核和績效評估,切實解決機關工作中存在的推諉扯皮、效率低下、資源浪費等問題。要按照新修改的行政監察法要求,加強對政務公開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加強對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人員的監察,加強對受委託從事公務的組織及其人員的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