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管理的職能
㈠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要職能范圍是什麼
主要職責
1.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訂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督促檢查有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落實情況。
2.負責機關值班、政務信息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組織協調機關電子政務應用工作。
3.負責機關文秘工作,組織辦理「兩會」交辦的提案、建議。
4.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工作。負責機關、直屬機構、所屬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聯系、推動地方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工作。
5.負責保密、檔案、文電、文印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6.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7.擬定並組織實施外事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機關、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所屬單位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民間組織及港澳台地區在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8.負責管理政府間雙邊科技經貿合作項目;負責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9.負責組織機關、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所屬單位出國(境)團組、邀請外國來華團組審批等外事管理工作;承擔上級交辦或有關部門委託商辦的涉外工作。
10.負責機關、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綜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管理財務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11.負責研究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監督檢查煤礦安全監察罰款和指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經濟處罰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監察安全投入、安全費用提取使用。
12.負責機關、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3.承辦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㈡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是什麼
職能如下;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
(2)監督管理的職能擴展閱讀
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首先要有統一的管理制度與政策,政出多門、「九龍治水」,權威性就難以體現。為了保證管理政令的統一,對管理機構作必要的精簡與合並也是必要的。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必須依法確立。
在法制社會里,權威不是自封的,而是依法確立的;市場管理必須依法進行,才能真正體現權威。這就要求對市場上的各種重要活動與行為分門別類逐一立法,用法律、法規去規范市場行為,在執法中查處市場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要靠科學管理來確立,要憑科學合理的管理手段和管理體系來樹立。市場是社會、經濟、技術等狀況的全面反映,市場的廣闊性和復雜性,要求市場管理的手段與之相適應。
除了使用行政手段外,要完善和強化法律手段、技術手段、監測手段、鑒定手段、查處手段等,否則,難以成為社會公認的權威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要藉助於統計資料、信息通訊、預測分析、公示制度、功能性市場、行業協會、儲備制度、基金制度等,實行分層次、網路化管理.
參考資料
網路—市場監督管理局
㈢ 監管所的職能。
監督管理教育
㈣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通過機構和職能整合,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主要承擔的職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質監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監督管理;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商品質量;負責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組織指導市場信用分類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負責統一監督管理計量、認證工作;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承擔全市食品葯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實施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實施中葯、民族葯監督管理規范和質量標准;依法監管特殊葯品及特種葯械;負責實施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負責建設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負責制定市場和質量監管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相關的安全科普宣傳、教育培訓、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統一領導和管理區(縣)市場和質量監管局;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等。
㈤ 監管的職能是什麼
監督是管理的一個方面。「監 督」一詞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解釋。根據狹義解專釋.監督是組織的利潤管屬理制度。廣義解釋把監督看成是分析和評價組織活動.制定和實施決策以達到即定目標的所有 形式的總和。監督狹義解釋既可歸結為專業地完成生產和管理的各個標准職能.也可歸結為組織經濟活動領域的咨詢。最令人感興趣的和最富有成效的是.把監督看 成是組織各個活動領域專業方法形成過程的廣義解釋。監督對象是整個組織:管理系統和生產系統.其中包括業務管理、管理結構和過程、信息。實施監督的過程可 以是被動的和主動的。被動監督的特點是專家或領導人改進組織生產和管理系統的定期行動(
㈥ 監管部門的職責到底有哪些
(一)對政府采購進行監督管理
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雖然該條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但財政部門是監管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政府采購對象(即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項目)的全面監管。
(二)制定政府采購政策
政策是國家為了實現社會、政治和經濟目標,通過一定組織程序而制定的奮斗目標、遵循的行動原則、完成的明確任務、實行的工作方式、採取的一般步驟及具體措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政府采購政策,通過制定采購需求標准、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目標。
(三)對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政府采購信息是指規范政府采購活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購活動狀況的數據和資料的總稱。政府采購信息的及時公開和真實、詳細,是保證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因此,《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匯總政府采購預算
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隨部門預算一起進行,由采購人依據預演算法的規定和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公開招標限額標准進行編制,但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負有匯總預算的職責。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部門在編制下一財政年度部門預算時,應當將該財政年度政府采購的項目及資金預算列出,報本級財政部門匯總。
(五)受理采購人采購實施計劃的報備
采購人在實施采購時,要將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財政部門備案,以便財政部門加強對政府采購項目的監管。《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采購人應當根據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准和已批復的部門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六)審批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采購方式的變更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實施采購活動前或實施采購活動中,因各種原因需要變更法定的采購方式。對此,我國規定的是報批制,其審批許可權在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
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三十七條分別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廢標後,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採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關於采購方式變更的審批權問題,《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財政管理實行省直接管理的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並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行使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規定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批准變更采購方式的職權。
(七)規定政府采購合同文本內容
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但必須推行標准化合同文本。其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八)受理采購人的合同報備
對采購合同的管理,我國實行的是備案制。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九)依法處理投訴與行政復議
為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我國政府采購設計了多重救濟制度,有詢問、質疑、投訴、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而投訴和行政復議由財政部門處理。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和第五十八條分別規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投訴人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逾期未作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條例》第五十八條還規定,財政部門處理投訴事項,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以及需要投訴人補正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財政部門在依法處理投訴或行政復議案件時可以視情況決定采購活動是否暫停進行。《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財政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被投訴人暫停采購活動,但暫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十)對政府采購工作進行檢查
檢查是監管的具體形式。政府采購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進行檢查,政府采購當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十一)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考核
我國實行的是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的模式。政府采購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並定期如實公布考核結果。《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制定考核計劃,定期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有重要情況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十二)建立評審專家庫,並對專家的使用進行監管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評審專家的管理與使用要相對分離。財政部門要建立專家庫維護管理與抽取使用相互制約的管理制度,即政府采購專家庫的維護管理與使用抽取工作分離。《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分別規定,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從同級或上一級財政部門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評標專家。招標采購機構對技術復雜、專業性極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標專家的,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同意,可以採取選擇性方式確定評標專家。抽取使用專家時,原則上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經辦人在財政部門監督下隨機抽取。特殊情況下,經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意,也可以由財政部門專家庫維護管理人員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後,推薦給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遇有行業和產品特殊,政府采購專家庫不能滿足需求時,可以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按有關規定確定評審專家人選,但應當報財政部門備案。
(十三)對違反政府采購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已出台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均明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應當對違反政府采購法規的行為給予處罰,處罰的形式主要有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停止支付資金、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和罰款。處罰對象包括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和評審專家。
(十四)審核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中的權重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在上述規定范圍外設定價格分權重的,應當經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審核同意。
㈦ 主要監管部門及其相應的職責有哪些
國家主要監管部門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
具體的職能和職責如下:
1.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行政機構,主要負責安全生產、煤炭礦業安全工作的監察等工作。
2.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直屬機構,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3.國家質檢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准化等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按照國務院授權,將認證認可和標准化行政管理職能,分別交給國家質檢總局管理的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和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局)承擔。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格而來。
5.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主要職責是:擬定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實施細則;提出國家稅收政策建議並與財政部共同審議上報、制定貫徹落實的措施。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制定並監督執行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指導地方稅收征管業務。
㈧ 管理的職能包括哪些方面
企業管理包含的內容如下:
1、計劃管理
通過預測、規劃、預算、決策等手段,把企業的經濟活動有效地圍繞總目標的要求組織起來。計劃管理體現了目標管理。
2、組織管理
建立組織結構,規定職務或職位,明確責權關系,以使組織中的成員互相協作配合、共同勞動,有效實現組織目標
3、物資管理
對企業所需的各種生產資料進行有計劃的組織采購、供應、保管、節約使用和綜合利用等。
4、質量管理
對企業的生產成果進行監督、考查和檢驗。
5、成本管理
圍繞企業所有費用的發生和產品成本的形成進行成本預測、成本計劃、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
6、財務管理
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包括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專用基金、盈利等的形成、分配和使用進行管理。
7、勞動人事管理
對企業經濟活動中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的勞動和人事進行全面計劃、統一組織、系統控制、靈活調節。
8、營銷管理
是企業對產品的定價、促銷和分銷的管理。
9、團隊管理
指在一個組織中,依成員工作性質、能力組成各種部門,參與組織各項決定和解決問題等事務,以提高組織生產力和達成組織目標
10、企業文化管理
是指企業文化的梳理、凝練、深植、提升。是在企業文化的引領下,匹配公司戰略、人力資源、生產、經營、營銷等等管理條線、管理模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