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管理透明
A. 如何使企業管理透明化
企業制度透明化管理是根本的第一步。
透明度出現問題,有三種原因:
第一,*不願聽取下屬的意見,或下屬不願暢所欲言;
第三,董事會沒有真正發揮監督作用。
制度透明化管理合乎理性和道德,而且能提高企業運轉的效率和效力。但即便如此,*仍心存排斥,因為它與群體行為的本質相抵觸,在某些方面甚至有悖於人類的天性。*總會設法封鎖和掌控信息,因為他們相信這是權力的來源。現在高管們終於明白,試圖限制信息的自由流動已經行不通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拜互聯網所賜。
我們都有一種傾向,即只挑別人愛聽的話說。而明智的高管會對每個人講同樣的話,不作任何粉飾。
鼓勵向當權者講真話
讓層級較低的人向上級講出令人不快的真相格外困難,但這些真相恰恰是主管需要了解的,因為基層員工常常掌握上司不知道的負面信息。
獎勵唱反調的人
練習不愉快的對話
實現信息渠道的多元化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因此,你一定要定期與不同的員工、客戶和競爭對手群體進行溝通,這樣才能從多個角度了解情況。
這能為你周圍所有的人做出表率。
為實現透明化提供組織支持
首先要保護揭發弊端的人,但這樣還不夠。聘用主管時,要看他們過去在打造坦誠文化上的表現,而不是看他們能否在競爭中戰勝同僚。
當信息可能具有戰略性或私密性時,大多數組織的默認做法就是保密。但實際上,組織應該實現信息共享除非有明確的理由證明這樣做不妥。
我們所有人幾乎都會被輕易拉向黑暗的一面,因為同我們的本性相比,環境力量和群體動態對決定人的行為起著更大的作用。組織中的道德問題並非源於一小撮害群之馬,而是源於那些有意無意建立並維持一些制度、誘使成員犯錯的*。這一結論對於管理具有重大意義。與其浪費數百萬美元去開設勸導員工行善的道德課程,不如營造獎勵善行的企業文化。唯一有效的解葯,就是讓信息流動暢通無阻,並創造一種組織環境,讓每個人都不用擔心講真話的後果。透明化可以拓寬*的思考角度,遏制狹隘的群體思維。這一方法的真正價值在於,它讓組織*誠實面對他人和自己。
B. 創業公司為何需要透明化管理
創業公司透明化管理能夠充分發揮職工知情權和參與權的作用,人人參與,相互監督,為企業發展不斷營造和諧穩定的環境,透明化管理能夠找到真正欣賞這種做法的人才,透明化的公司管理經營模式能夠有效的降低經營成本,讓公司與消費者達成一種利益共識,有效的降低公司的風險發生概率。
而且對於員工和管理者的溝通特別有好處,管理者和員工開誠布公地談論薪水問題,讓他們了解公司他們的期望,並給每個人設置工作目標,以此來提高業績。能夠創造出開放的公司氛圍,促進員工與領導之間的真誠對話。透明化管理可以促進公司的資源的優化配置,更多的節約公司成本;公司可以少開很多形式主義的會議,少花很多精力去完成大家都知道結果的匯報,同時,公司能更迅速准確的開展相應的工作。
C. 如何實現透明化管理
企業制度透明化管理是根本的第一步。 透明度出現問題,有三種原因: 第一,*不願聽取下屬的意見,或下屬不願暢所欲言; 第三,董事會沒有真正發揮監督作用。 制度透明化管理合乎理性和道德,而且能提高企業運轉的效率和效力。但即便如此,*仍心存排斥,因為它與群體行為的本質相抵觸,在某些方面甚至有悖於人類的天性。*總會設法封鎖和掌控信息,因為他們相信這是權力的來源。現在高管們終於明白,試圖限制信息的自由流動已經行不通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拜互聯網所賜。 我們都有一種傾向,即只挑別人愛聽的話說。而明智的高管會對每個人講同樣的話,不作任何粉飾。 鼓勵向當權者講真話 讓層級較低的人向上級講出令人不快的真相格外困難,但這些真相恰恰是主管需要了解的,因為基層員工常常掌握上司不知道的負面信息。 獎勵唱反調的人 練習不愉快的對話 實現信息渠道的多元化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因此,你一定要定期與不同的員工、客戶和競爭對手群體進行溝通,這樣才能從多個角度了解情況。 這能為你周圍所有的人做出表率。 為實現透明化提供組織支持 首先要保護揭發弊端的人,但這樣還不夠。聘用主管時,要看他們過去在打造坦誠文化上的表現,而不是看他們能否在競爭中戰勝同僚。 當信息可能具有戰略性或私密性時,大多數組織的默認做法就是保密。但實際上,組織應該實現信息共享除非有明確的理由證明這樣做不妥。 我們所有人幾乎都會被輕易拉向黑暗的一面,因為同我們的本性相比,環境力量和群體動態對決定人的行為起著更大的作用。組織中的道德問題並非源於一小撮害群之馬,而是源於那些有意無意建立並維持一些制度、誘使成員犯錯的*。這一結論對於管理具有重大意義。與其浪費數百萬美元去開設勸導員工行善的道德課程,不如營造獎勵善行的企業文化。唯一有效的解葯,就是讓信息流動暢通無阻,並創造一種組織環境,讓每個人都不用擔心講真話的後果。透明化可以拓寬*的思考角度,遏制狹隘的群體思維。這一方法的真正價值在於,它讓組織*誠實面對他人和自己。
D. 數據不共享、業務管理不透明、上級監管效率不高
由於各業主單位採用傳統的方式匯報工作、報送數據,這就使上級主管單位不能實時、動態了解項目建設信息,從而缺乏必要的決策保障;由於透明度與公開性不夠,導致相關的監管到不了位。
E. 目視化管理與透明化管理的區別
目視管理是利用形象直觀而又色彩適宜的各種視覺感知信息來組織現場生產活動專,達到提高勞動生產率的一種管屬理手段,也是一種利用視覺來進行管理的科學方法。 所以目視管理是一種以公開化和視覺顯示為特徵的管理方式。綜合運用管理學、生理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研究成果。
透明化管理是在企業里所有的信息和管理公開化和透明化,如各種會議、OA系統、企業報透明化;薪酬體系的透明化等。
F. 開曼監管CIMA是什麼樣的監管機構監管透明公正嗎
在開曼群島來的其他立法中自已經獲得許可的實體沒有豁免許可鉦。因此,銀行、信託公司、共同基金經理和其他有執照的實體如果從事鉦券投資業務,就必須根據法律申請牌照。在開曼任何從事鉦券投資業務的機構、個人,除了可豁免之外,都必須向CIMA金融管理局申請執照。未經許可進行鉦券投資業務,處以巨額罰款和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開曼 ELP公司 通常有下列用途:
1 .募集私募基金:包括募集創投/天使基金、不動產基金、並購/投資基金、重建/艱困事業基金等。
2 .稅務規劃:例如用來持有不同地區的資產。
3 .滿足特殊的需求:例如投資者只希望單純出資,負擔極有限的責任。
開曼CIMA牌照申請的前提是必須有ELP公司,目前合規可直接注冊公司與牌照申請一起。
G. 上市公司除財務較為透明,監管程度較高外,還有什麼特點
基本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與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在於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往往將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步驟。
從國際經驗來看,世界知名的大企業幾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國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講,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國家投資,個人投資,銀行貸款,風險投資)。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最後,在獲利能力方面,並不能絕對的說誰好誰差,上市並不代表獲利能力多強,不上市也不代表沒有獲利能力。當然,獲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的話,會更容易受到追捧。
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H. 企業可不可以透明體管理
可以透明化管理,企業制度透明化管理是根本的第一步。
透明度出現問題,有三種原因:
第一,*不願聽取下屬的意見,或下屬不願暢所欲言;
第三,董事會沒有真正發揮監督作用。
制度透明化管理合乎理性和道德,而且能提高企業運轉的效率和效力。但即便如此,*仍心存排斥,因為它與群體行為的本質相抵觸,在某些方面甚至有悖於人類的天性。*總會設法封鎖和掌控信息,因為他們相信這是權力的來源。現在高管們終於明白,試圖限制信息的自由流動已經行不通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拜互聯網所賜。
我們都有一種傾向,即只挑別人愛聽的話說。而明智的高管會對每個人講同樣的話,不作任何粉飾。
鼓勵向當權者講真話
讓層級較低的人向上級講出令人不快的真相格外困難,但這些真相恰恰是主管需要了解的,因為基層員工常常掌握上司不知道的負面信息。
獎勵唱反調的人
練習不愉快的對話
實現信息渠道的多元化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因此,你一定要定期與不同的員工、客戶和競爭對手群體進行溝通,這樣才能從多個角度了解情況。
這能為你周圍所有的人做出表率。
為實現透明化提供組織支持
首先要保護揭發弊端的人,但這樣還不夠。聘用主管時,要看他們過去在打造坦誠文化上的表現,而不是看他們能否在競爭中戰勝同僚。
當信息可能具有戰略性或私密性時,大多數組織的默認做法就是保密。但實際上,組織應該實現信息共享除非有明確的理由證明這樣做不妥。
我們所有人幾乎都會被輕易拉向黑暗的一面,因為同我們的本性相比,環境力量和群體動態對決定人的行為起著更大的作用。組織中的道德問題並非源於一小撮害群之馬,而是源於那些有意無意建立並維持一些制度、誘使成員犯錯的*。這一結論對於管理具有重大意義。與其浪費數百萬美元去開設勸導員工行善的道德課程,不如營造獎勵善行的企業文化。唯一有效的解葯,就是讓信息流動暢通無阻,並創造一種組織環境,讓每個人都不用擔心講真話的後果。透明化可以拓寬*的思考角度,遏制狹隘的群體思維。這一方法的真正價值在於,它讓組織*誠實面對他人和自己。
I. 准備好了嗎,國際稅收監管透明時代來臨
就在銀聯國際2016年月29日發出聲明,禁止境內居民使用銀聯卡在香港購買非消費型的保險引起軒然大波之前。還有一個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重磅新聞引起了整個社會的關注,甚至間接或直接引發了10月17日上證B指單日跌幅6.15%,刷新了自年初「熔斷暴跌」以來的新紀錄。這就是10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就《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明確表示將在兩年內完成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盡職調查,這一重磅消息促使了部分資金從B股離場。
事實上,這個《管理辦法》主要針對的是非中國稅收居民在中國境內金融賬戶的盡職調查,可以說影響最大的並不是中國稅收居民。但是,這個《管理辦法》所出台的國際背景卻對擁有中國境外金融資產配置的中國稅收居民(如在香港購買大量投資類保險的大陸居民),產生深遠的影響。本文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這個讓無數金融機構和富豪顫抖的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未來全球將進入稅收透明時代,中國也將步入真正的全球征稅時代。
全球化下的國際稅務行動
如果說法律法規是規范社會行為的准則,那麼社會經濟活動不斷的發展也會倒逼法律法規不斷的更新,稅務亦是如此。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全球富豪們的資產遍布世界各地,這時各國政府發現,自己的納稅人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並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逃避居民國納稅義務的現象日趨嚴重。這時現有體系下的稅收征管已經不能滿足需求了,國際稅收征管的一個難點已經從避免「雙重征稅」轉為避免「雙重不征稅」。因此,一個由世界各國聯合的稅收監管亟待形成。
· 單邊行動
最早對此採取行動的是美國,從2010年開始,美國陸續頒布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Compliance Act,以下簡稱「FATCA法案」)及其實施細則,針對其居民將資產隱匿在海外賬戶而規避納稅的情況。根據FATCA法案,美國以外的金融機構需要向美國政府提供美國人在其開立賬戶的信息,否則國外金融機構接受來源於美國的付款時將被扣繳30%的懲罰性預提所得稅,全球有100多個國家簽署了相關協議承諾履行相關義務。據最新統計,美國從披露信息的海外賬戶中獲取的稅收收入已超過100億美元。
看到美國對自己居民海外隱匿資產進行了如此嚴格的監管,各國政府也都坐不住了。比如2014年英國也發布了法案(UK Crown Dependencies andOverseas Territories (UKCD and OT) Regulations,以下簡稱「UK-CDOT」),自2016年開始,英國附屬及海外殖民地需要將英國居民及其公司所開設的金融賬戶信息自動搜集報送到英國稅務當局。其所涵蓋的離岸群島包括我們最常見的「避稅港」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等等。
從FATCA到UK-CDOT,可以看到這些都是從單邊國家推行的跨國稅務信息交換,來有效保證本國居民海外收入的納稅申報。但很可惜,這樣的影響力不是每個國家都能做到的,所以,一個多國合作互助的局面勢在必行。
雙邊行動
雙邊行動是國際稅務合作最常見的模式。全球已經有3000多個雙邊稅收協定,在這些稅收協定都會有關於稅務信息交換的條款。但是與美國FATCA要求的自動交換信息不同,這些已有的雙邊稅收協定中所規定的信息交換是依申請來進行的,也就是說,沒有特殊情況,雙方主管當局是不會自動收到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國納稅人的涉稅信息。然而,縱使這樣被動的合作模式,有一個國家卻對此一直排斥,這就是瑞士。
很久以來,瑞士作為一個擁有全球最嚴格銀行保密法的國家,吸引並管理著全球眾多富豪的資產。縱使全球各國政府都虎視眈眈的盯著瑞士銀行業掌握的客戶資產信息,但任何違反銀行保密法的請求都被瑞士拒之門外。就連瑞士在與其他國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時,對於第26條常見的信息交換條款也一直有所保留。
然而這樣森嚴的大門還是被稅務合作撬動了。自2008年以來,瑞士銀行業爆出的各種因隱匿客戶資產逃避納稅義務而受罰的案件,隨著全球范圍內對稅收透明化的呼聲越來越高,迫於壓力,瑞士決定從2010年10月1日之後新簽訂或新修改的稅收協議的情報交換條款採納經合組織標准,在信息交換的領域做出了重大讓步。這還不夠,歐盟和美國希望瑞士銀行業能夠更加主動的提交客戶金融信息。因此,從2011年9月開始,瑞士陸續與德國、英國、奧地利等幾個歐洲國家簽訂了雙邊性的 「魔方協定」,被認為是信息交換領域另一個里程碑。2013年瑞士又與美國簽訂了關於實施FATCA的政府間協議, 成為首個簽訂MODEL II協議的國家。
就這樣,瑞士銀行業向稅務領域打開了客戶資產信息的大門,它將向簽署協議的各國稅務機關交出有關客戶的賬戶信息。從此瑞士銀行業不再是那個以「幫客戶隱匿資產」而盛名的地方,它將用更專業服務吸引著客戶從而屹立在世界銀行業中。
擁有全球最嚴格銀行客戶信息保密機制的國家做出這樣一個讓步,我們看到了全球稅務信息交換的曙光。
多邊行動
單邊行動很難模仿,雙邊行動還不夠,世界急需一個多邊的合作,彼此協助共贏,共同打造一個稅務透明的監管環境。
早在2010年,占據全球80%經濟體量的二十國集團(G20)就委託OECD進行一系列國際稅制改革研究,並且希望世界各國通過簽署公約執行信息交換方式等完成全球稅收透明化的承諾。
簡單來講,這一系列改革中主要包含三方面動作:一是BEPS行動計劃(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這是從實體角度改變國際稅收規則;二是《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這是從國際稅收監管角度出發改變原先的國際稅收合作模式;三是金融賬戶信息交換,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以下簡稱 「AEOI標准」),它是對於金融機構在涉稅信息交換起到的角色和義務進行進一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