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村務監督
『壹』 村務監督委員會怎樣主持居委會民主評議
村務監督委員會怎樣主持居委會民主評議?這兩個是不搭噶的部門了,他們是獨立的,村務監督委員會和居委會之間,它是分開的
『貳』 淺談如何加強村務監督工作
1、要進一步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增強履職能力,著力打造一支敢監督、善監督、能監督的隊伍。
2、要以監督檢查為抓手,不斷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將監督檢查落實融入到監督會工作的各個環節,扎實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
3、要切實發揮村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理順村務監督委員會與村黨組織、村委會的關系,為村務監督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提供保障。
『叄』 如何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積極性
一是要建立來一個健全的長效機制自。完備的制度是搞好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前提和基礎。這其中包括村務監督委員的工作職責,紀律以及農村財務的管理制度等。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定期召開例會,定期對村級工作進行評議並公布。如有重要的開支,必須及時召開群眾代表大會集體商議。
二是要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待遇,增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責任心與信心。目前,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有待遇外,其他成員沒有落實待遇。在開展工作過程中無法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履職水平。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思想政治和作風教育,以及村務、財務、黨委等方面的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綜合素質和履職水平。
『肆』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評析
從各地的報導情況看來,監委會制度實施為時不長,但是,在這不長的實踐成果中,我們己經看到了它的現實的、積極的制度創新意義。它將有利於村級民主監督的健全,有利於鄉村治理的完善,有利於農村基層民主的發展。
(一)加強組織建設,建立村級民主監督的有效依託。
在村民自治中,民主選舉是基礎,民主決策是關鍵,民主管理是根本,而民主監督是上述環節的保障。在實踐中,村級民主監督的一個重要的缺陷就是缺乏切實、有效的監督機構。根據制度規定,現階段農村的民意代表機構主要是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作為村級的權力機構,擁有監督村民委員會及其他村級組織的管理活動的權力。但是,現行制度安排中的村民代表會議不設常設機構,特別是其關於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的規定,使村民代表會議實際削弱或者說失去了對村民委員會的監督功能。村監委會制度要求每個行政村建立村級民主監督組織,主要履行對村民委員會的監督職責,從而使村級民主監督特別是日常性監督有了具體的組織依託和載體,實現了村級民主監督組織設置上的制度創新。
(二)強化制度安排,完善村級民主監督的制度規范。
任何一項完整、理想的制度都應該由兩部分構成,一為規范性制度安排,二為懲戒程序性制度安排。必須是行為模式與制裁手段的統一。而現行村級組織的制度安排明顯呈現出行為模式與制裁手段的脫節,制度安排中只規定村級組織和村幹部應該做什麼,而沒有明確地規定做或不做什麼將受到何種獎勵或懲罰。
對公共權力組織及村幹部的行為過錯,缺少責任追究和罪錯懲罰的具體規定,致使村民對村莊公共權力和村幹部的監督因缺乏明確、具體的制度依據而處於無能為力的弱監或有名無實的虛監狀態。按照村民的說法,就是「民主監督留於形式、擺擺樣子」。村監委會制度在完善和健全村級規章制度的基礎上,明確了村幹部行為過錯的責任承擔,尤其是具體設定了村幹部責任追究的程序等,從而使村級組織制度的規范性制度安排與懲戒程序性制度安排相統一,村級組織與村幹部的行為模式和制裁手段相統一。村監委會制度為村民實施民主監督提供具體、明確、可操作的制度依據,從而提高民主監督的效度,推動農村基層民主的發展。
(三)協調兩委關系,推進村級民主治理的和諧發展。
隨著村民自治進程的加速推進,由全體村民直選產生的村民委員會不願接受由全體黨員民主選舉產生的村級黨組織領導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村民委與村黨組織這兩駕馬車不協調的因素越來越突出,成為實踐中嚴重影響村民自治的現實問題。村監委會制度的實行,可以有效平衡村黨組織與村委會之間的不協調問題。
村黨組織對村監委會的領導,從而通過它對村委會具體工作的監督,有效地保證了村黨組織的領導力度,更好地把握村級民主治理的政治方向,解決村委會和村黨組織代表廣泛性之間的矛盾問題。在村級決策環節,逐步形成了以「村黨組織實施決策組織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實施決策表決權、村民委員會實施決策執行權、村民監督委員會實施決策監督權」為主要內容的村級組織「四權」決策機制,保證了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公開性。在執行環節,村監委會作為常設機構,對村務管理特別是村級財務、工程建設等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監督,有效地推進了村級民主治理的協調運行。
『伍』 如何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
一是要建立一個健全的長效機制。完備的制度是搞好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前提和基礎。版這其中權包括村務監督委員的工作職責,紀律以及農村財務的管理制度等。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定期召開例會,定期對村級工作進行評議並公布。如有重要的開支,必須及時召開群眾代表大會集體商議。
二是要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待遇,增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責任心與信心。目前,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有待遇外,其他成員沒有落實待遇。在開展工作過程中無法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履職水平。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思想政治和作風教育,以及村務、財務、黨委等方面的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綜合素質和履職水平。
『陸』 如何認識村務監督委員會這一基層組織
一、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法律依據:
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發布,其中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民主評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村務監督機構主持。村民委員會成員連續兩次被評議不稱職的,其職務終止。」
二、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村監委會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員根據村委會的總人數由3-7人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監委會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可下設村務公開、財務、重點工程、治保安全、環境衛生等監督小組,組長一般由監委會成員擔任。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
三、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任職條件:
1、本村村民代表,為人正派,無違法亂紀行為;
2、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基層各項涉農政策,且有協調議事能力;
3、能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有效監督;
4、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廉潔奉公,熱衷於公益事業。
四、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組織村民代表聽取村民委員會工作匯報;
2、組織村民代表對村民委員會執行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3、組織村民代表對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進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職評議;
4、受理村民委員會成員辭職,並督促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
5、組織協調村民委員會成員罷免工作;
6、引導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應當由村民委員會依法召集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決定的有關事項,而村民委員會不組織召集,或擅自作出決定並拒絕更正的,可由監委會召集並主持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表決。
『柒』 如何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
社會監督,是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注冊會計師進行審專計的單位,應當向受委託的屬會計師事務所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報告。
財政部門有權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收到檢舉的部門有權處理的,應當依法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