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與監督
❶ 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的關系。
兩者在新聞真實性方面有著頗為嚴格的相同之處;對輿情的調查、分析是輿論引導的起點,也是輿論監督的起點;媒體進行輿論引導,必須善待作為引導對象的媒體受眾(人民群眾),尊重人民群眾的國家主人的身份,尊重其知情權等民主權利,實施輿論監督,則必須善待作為監督行為的主體的受眾(人民群眾);兩者在體現黨的意志方面有著一致性 以傳媒為載體的輿論監督,既是監督公共權力,遏制權力腐敗的「利劍」,同時又堪稱保障公民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盾牌」。倘若說「以法律制約權力」是現代法治國家推崇的重要法治信條,那麼「以輿論監督權力」則堪稱現代公民社會弘揚的重要民主理念,輿論監督是現代民主政治的重要載體。 從一定意義上講,輿論監督是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經由媒體傳播而形成的客觀效果。「知情」是輿論監督的前提,「曝光」是輿論監督的關鍵,「監督」則是「曝光」之後因輿論的傳播和受眾的共鳴而形成的一種客觀效果。「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輿論監督的威力就在於通過媒體曝光將事件的真相及相關問題公諸於眾,讓輿論的陽光碟機散恣意的陰霾,讓滋生腐敗現象的黴菌難覓藏身之地。輿論監督的本質在於客觀和公正地報道事件真相和揭露有關問題,通過「曝光」的形式來滿足和維護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傳媒的主要職責就是「曝光」,輿論的真正使命就在於充分滿足和維護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一切公權力在陽光下健康運行。 新聞媒體既是黨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既是社會的眼睛和良心,也是社會的預警雷達。輿論監督既是新聞媒體擁有的重要權利,同時也是新聞媒體必須履行的重要職責,只有切實行使好輿論監督職能,正確引導輿論導向,新聞媒體的「耳目喉舌」、「眼睛和良心」以及「預警雷達」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現代社會是典型的傳媒社會,媒體正在全方位地影響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媒體輿論監督將成為國家政治生活的常態。在建設民主政治進程中,各級黨政幹部要努力學會「在輿論監督中生存」,以適應政務公開、黨務公開的時代潮流。說句實在話,只有在輿論監督的壓力下,幹部感覺難當,人民的日子才會好過。
❷ 如何看待和評價大眾傳媒在監督政府方面的作用
大眾傳媒我個人認為應該起到一些監督作用,就目前來看,我們國家的傳媒對回社會上的不道德現象還是起到了答一些批評,曝光的作用,但是由於我國傳媒企業不多,數量較少,所以還不能對這么大一個國家的所有地方產生影響,但是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我想有一天你想在大街上做不道德的事情是會隨時被大眾知曉的,大眾傳媒應該是作為公民、政府的良好監督人,作為新文化的傳播者,作為傳統文化的發揚者而存在的,因此,其發展方向應該是朝著良好的。當代大眾傳媒我認為其糟粕太多,尤其是現在的娛樂圈,很多人不注意自己的身份素質,怎麼樣能賺到錢就怎麼樣做,因此政府應當加大傳媒的監管度,禁止不良電影、電視劇的播放,另外我們的公眾人物應當注意自己的言行,你既然選擇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就應當在人們面前樹立典範!
❸ 新聞媒體的監督手段和途徑有哪些
我也想知道的
❹ 大眾傳播與輿論監督的關系
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辨清它們的關系有利於我們充分有效地發揮輿論監督的職能,圓滿地完成黨和國家賦予我們的輿論引導任務。
輿論引導是指媒體運用發表的新聞事實及言論,影響改變公眾的思想行為,從而達到促使他們朝媒體所期望的方向進行自我調整的目的。輿論引導是我國媒體的基本任務之一。
輿論監督,一般是指公眾通過媒體,對某一錯誤事件(行為)進行批評,以達到公正的處理和得到改正的目的。
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是有差異的。首先表現在兩者的主體不同。
輿論引導的主體是媒體,媒體的思想決定輿論引導的方向。媒體通過對報道的新聞事件的選取、言論性質的選擇以及各類事件量的比例的確定,來實現它自己所要達到的宣傳、導向目的。而輿論監督的主體則是人民大眾。一個錯誤事件(行為)的發生者是公眾,一個錯誤事件(行為)的處理者是公眾,改進這個錯誤行為的仍是公眾,反映披露這一錯誤事件(行為)的記者則是公眾的一員。像市民熱線電話這一類的監督,反映者則直接是公眾。在輿論監督過程中,媒體是公眾實施輿論監督的一個載體,是公眾的輿論平台。
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的差異,其次表現為操作過程的差異。
輿論引導是一個宏觀的導向過程。它是媒體通過對新聞事件(包括言論)的性質、內容的選擇,來影響公眾的思想行為,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幾篇、幾期的報道無法完成它的導向意圖。所以它需要媒體有一個長期的規劃,分階段進行實施,並在實施過程中進行修正、補充。這是一個宏大的工程,它的操作過程較為復雜。而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追求的則是一個短期效應。公眾運用媒體批評、揭露某一錯誤行為後,期望而且應該影響相關的公眾,促使其在短期內改正這一錯誤。一般來說,幾篇的報道就可完成。它的操作過程則顯得簡單。
由此也可以看出,輿論引導的作用是緩慢的,長期的,它可能是一個一年、幾年、幾十年的過程。而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則是立竿見影的,它通過社會輿論,在短時間內,形成一種較強的社會壓力,促使所揭露的問題得到公正處理。長期性與短期行為也是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主要是指批評性報道)的差異點之一。
明確區分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在新聞實踐中,怎樣把握好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的關系,防止用輿論引導來替代輿論監督;防止片面強調輿論監督的作用,使之放任自流,出現輿論導向失誤,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一、充分認識輿論引導的統帥作用,確定媒體的主體意識,分清主次,搞好輿論監督。
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是我國媒體的一個重要的基本任務。在這個過程中,媒體是主體。這樣,媒體就應及時分析形勢,確定短期、中期、長期的報道規劃,確定相應的、正確的引導目標,並根據引導的需要,選擇確定輿論監督的內容,使輿論監督能准確地體現輿論引導的意圖。這也可以促使輿論監督具有完整性,避免輿論監督出現零碎、無序的局面,以增強和提高輿論監督的力度和整體效應。
二、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屬性作用,加強輿論引導。
輿論引導不能沒有輿論監督。實際上,輿論引導也無法排斥作為輿論本質屬性的輿論監督。輿論監督的特殊效應,使它具有加快實現輿論引導目標的能力。其實,每一次成功的監督(主要指批評報道)本身就是媒體輿論引導的具體體現。但是,我們在強調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作用的同時,必須指出的是,輿論監督只是手段,是實現輿論引導目標過程中的一個具體的操作行為,輿論引導才是我們的目的,所以我們在選擇、實施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時,一定要保證輿論的導向意圖,不能自行其事,不能為監督而監督,更不能「瞎起鬨」、「幫倒忙」
❺ 如何發揮大眾傳媒對行政監督的作用
媒體要堅持真實性原則。真實是媒體的生命,只有首先被受眾認為是真實的,才談得版上監督。權
媒體要採取適當的監督方式方法。要把握好時機,要幫忙不要添亂,要有利於弘揚正氣,針砭時弊,化解矛盾。
媒體要不斷強化啟迪和警示作用。不能簡單的曝光揭露,更要扶正祛邪。
❻ 媒體監督作用和治理作用的區別
公司治理問題在我國是一個熱門話題,公司治理結構的好壞對公司的績專效有很大的影響屬。公司治理要
解決的問題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委託代理問題,另一個是對小股東的保護問題。公司治理包括內部控制機
制和外部控制機制。而媒體的監督是一種重要的外部治理機制。
一、外部監督的內涵
(一)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的區別。二者的區別可以闡述如下:
公司的內部監督是指公司股東、監事會、職工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賦權的基礎上對公司內部管理的監督
制約,他是公司內部權力制衡的體現,也是公司內部治理的重要內容。
公司的外部監督,則是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通過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社會力量、
倫理道德等手段,從外部對公司進行規制,促使公司的運作遵循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外部監督是間接的公司治理
公司外部監督是一種間接的公司治理,它不直接介入公司內部治理的權力體系,也不幹預公司的微觀
運作,而只是把公司作為一種市場主體納入到整個市場經濟的宏觀運行中,加以綜合的把握、監督和制約,
使各公司在達到內部治理制度化、效率化的同時,自覺維護國家、社會、其他市場主體、公民的利益,有
效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制化,推動社會經濟總量的增長。
❼ 如何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
新聞輿論監督是廣播電視媒體對社會環境進行監測、發揮社會雷達作用的基本功能,在日常生活中,隨著社會的全面進步和現實生活的深刻變化,以及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人們對輿論監督越來越高度關注,需求也越來越迫切。輿論監督不只是為曝光而曝光,而是通過曝光改進我們的工作,促進我們的工作。因此,要通過新聞媒體這一特殊形式,大力實施有效的輿論監督,為經濟和社會事業快速健康的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
關 鍵 詞 :新聞媒體 輿論監督 黨和政府
新聞與生俱來的功能便是對社會的監督,新聞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的權利,也是新聞媒體的職責,是一種民主的實現形式。我國現階段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以及社會轉型時期的反腐工作需要輿論監督,黨的十三大至十七大政治報告中也都明確提出重視和發揮傳媒的輿論監督作用。黨的十六大提出名揚中外的「四大民主」:即「保證人民依法實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黨的十七大報告也再次使用了「輿論監督」的概念,要求:「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失效。」而實現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和途徑就是輿論監督,那麼,在當前形勢下,作為縣級廣播電視機構更應該深刻地認識到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的必要性以及重要作用。可見,如何提高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也是一個現實性很強的實踐課題。
一、輿論監督的概念
一般而言,輿論監督是指公眾通過新聞媒介對黨務、政務和一切公共事務的公開,對國家機關各級公務人員的施政活動,以及社會公眾人物(包括政治家、演藝明星、上市公司等)的監督,這種監督既包括揭露和批評,又包括評價和建議。從廣義上看,輿論監督是指公民享有對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輿論監督的權利和自由。公民在了解情況的基礎上,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和傳播媒介,行使法律賦予的監督權,表達輿論、影響公共決策。輿論監督是民主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社會民主的必要環節,實行輿論監督是一個制度化進程。輿論監督制度應保證社會輿論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轉化為行動措施。
從狹義上看,它是指新聞輿論監督。公民享有依法運用新聞傳媒充分發表意見、建議和呼聲,表達自己意志的權利和自由;享有對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輿論監督的權利和自由。新聞輿論監督源於輿論學和大眾傳播學發展的過程中。我國的新聞輿論監督實質上是人民的監督,是黨和人民群眾通過新聞輿論對各級黨政機關的工作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對社會事務實行監督。它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國家健全發展、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二、為什麼要輿論監督
1、這是進一步解放思想的必然結果。解放思想就是要敢想、敢幹、敢冒險,勇於創新,就是要打破禁區,就是要不斷地發現問題,揭露問題,討論問題,解決問題,從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富民強市提供保障。隨著解放思想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思想也會變得越來越解放,越來越開放,人們思維的觸角會越來越延伸,必然會無處不到,全面監督政府及社會的各個角落。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是大勢所趨,是歷史向前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的必然結果。隨著網路的發展,電腦的普及,信息的傳播會變得越來越便利,政府也會逐步提高透明度,特別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實施,政府將逐漸成為陽光政府,自覺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2、這是黨中央的要求。輿論監督是我們黨反腐倡廉,及時糾正工作失誤的一面鏡子,熱情支持各級媒體輿論監督是黨中央的要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在黨的領導下,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通過內部反映或公開報道,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中共中央2008年5月13日頒布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對待輿論監督,增強接受輿論監督的自覺性。2007年1月8日至1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要求,加強人民群眾、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新聞輿論等監督。
3、這是廣大群眾的需求。廣大群眾請求政府解決問題,或者揭露腐敗現象,經常採用越級上訪的方式,但由於群眾的訴求越來越多,越級信訪這一渠道顯得越來越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況且,對於越級信訪問題,上級政府的信訪部門一般退回原單位處理。這樣,群眾常常不滿意,轉為向新聞媒體投訴,請求新聞媒體呼籲的越來越多了。一旦新聞媒體為之呼籲,就會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就會引起廣泛關注,特別是會引起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這樣,問題往往會得到很快解決。
4、這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而輿論監督是民主監督的一種十分有效的形式,也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十分有效的措施,所以,支持輿論監督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
5、這是構築和諧社會富民強市的有效措施。人民群眾發表意見、提出建議的渠道很多,但通過新聞媒介進行是最便捷的、最有效的方式。因此,新聞媒介通過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黨和政府的決策進行監督,就能夠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實行民主監督的積極性,吸引廣大群眾參政議政,促進黨和政府決策的民主化與科學化,促使很多社會問題的及時解決,排除影響構築和諧社會、富民強市的不利因素,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富民強市提供一個好的環境。
三、新聞媒體如何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新聞媒體是輿論監督的主要載體,因此,近年來我局為開展輿論監督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並相繼開辦了一批輿論監督性欄目。如電台開辦的《行風熱線》欄目,電視台先後開辦的《社會縱橫》、《民生直通車》等欄目,以「三貼近」為宗旨,上為政府解憂,下為百姓解難,倍受社會各界關注。然而,隨著社會的全面進步和現實生活的深刻變化,人們對輿論監督越來越高度關注,需求也越來越迫切,這就需要我們充分認識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輿論監督的重要性,需要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求真務實精神,把體現黨的意志與反映人民心聲結合起來,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
(一)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擺正輿論監督與輿論導向的關系。
新聞輿論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偏離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黨性原則,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這是堅持正確的新聞輿論導向的根本保證,更是正確實施輿論監督的關鍵所在。正面報道為主與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兩者是相輔相成的。以正面報道為主,並不是強加給新聞媒體的一種限制,而是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內在規律所決定的,是我們所處的偉大時代的客觀要求。我們所面臨的是一個深刻變革、日新月異的時代,有理由去理直氣壯地報道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事物、新氣象、新變化、新典型。但是,既然我們的生活中還有消極腐敗現象,就沒有理由放棄輿論監督的武器。事實上,開展正確的輿論監督,對於改進黨和政府工作,使決策更加民主化、科學化,以及反腐倡廉、扶正祛邪、凈化黨風和社會風氣,都有其他監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的人認為,輿論監督受輿論導向的約束,會妨礙輿論監督的開展,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新聞輿論監督是建立在正確輿論導向基礎之上的輿論監督,是為輿論導向服務的。因此,輿論監督與輿論導向兩者不能分開,不能獨立,而是相互依賴,相輔相成的,輿論導向為輿論監督創造良好環境,促進輿論監督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開展,所以堅持以正面報道為主,並不排斥正當的新聞輿論監督。
(二)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堅持真實性原則。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之道在於求真,輿論監督必須完全真實,這是輿論監督的基礎。只有首先被受眾認為是真實的,才談得上輿論監督。若受眾認為是假的,他不看、不聽、不談,輿論監督就起不到作用。因此,必須堅持真實性原則。
一是要微觀真實。即具體事實必須完全真實、准確,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等要准確無誤,事實中人們的所行、所言、所思、所感要真實可信,不能合理想像。要提倡現場采訪,作為記者,當一事件發生後,應迅速奔赴事件發生現場,用自己的親身感受,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資料,從而避免事後采訪時,被監督者從自己的好惡、利害出發,或混淆真假、或杜撰事實、或合理想像,使事實真相難以辨別的困難。
二是要本質真實,即要揭示事實的本質。一般來說,把握微觀真實較容易,而把握本質真實困難得多。這就要求記者必須具有深厚的生活閱歷、廣博的知識、深邃的洞察能力。監督的事實,從本質上要搞清楚,一是一,二是二,不誇大,不縮小,不歪曲,不片面,有根有據,真實確鑿,無論是人名、職務、單位名稱,還是數字、情節,都要一一核實,防止「偏聽則暗」。
三是要客觀公正。判斷是非、評價事物要以黨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為標准,防止主觀臆斷,感情用事。對有爭議的問題要全面、辯證地觀察和分析,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堅持以理服人。對輿論監督涉及的問題,要深入研究,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確保信息來源真實可靠,確保報道內容准確無誤。
(三)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注意方式與方法。
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方法來實施輿論監督,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輿論監督的形式多種多樣,內容決定形式,形式是為內容服務的,要盡量做到內容和形式的統一,動機和效果的統一。
——把握好時機。要緊緊圍繞每個時期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正確開展新聞輿論監督。
——幫忙不要添亂。新聞輿論監督,不僅要按新聞規律辦事,而且更要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哪些可以報,哪些不可以報,在什麼時候報適宜,報幾次可達到目的,報了之後會引起什麼樣反響等,都要在選題立項實施前考慮周全。一要出以公心,二要服務大局,三要以理服人,四要把握好度,五要遵守新聞宣傳紀律。
——要做到「四個」有利於,一是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二是有利於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三是有利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有利於弘揚正氣、針砭時弊,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 四)開展新聞輿論監督,隊伍素質是最基礎的條件。
輿論監督直面社會現象的是與非,因此,搞好輿論監督,對采編隊伍素質提出了高的要求:
其一,必須加強對新聞采編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要組織新聞采編人員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采編人員正確理解和運用輿論監督的權力,擺正位置,端正輿論監督的目的,提高輿論監督工作的水平。
其二,新聞采編人員要堅持客觀的原則,不把個人恩怨、好惡色綵帶入報道,不充當個別利益沖突的工具,努力樹立關懷弱勢的人文精神和不阿權貴的獨立品格;
其三,新聞采編人員要樹立法制觀念,充分重視發揮法律在輿論監督中的作用,在輿論監督中嚴格遵守國家憲法好法律。
其四,新聞采編人員必須樹立角色觀念。作為輿論監督的主體,作為推動輿論監督工作的內因,在思想上要提高認識、加強修養,努力爭取社會輿論的支持,爭得社會各方面、各部門的理解和配合,使輿論監督工作充分展現其原動力,確保輿論監督健康、順利、有效、正確地進行。
其五,新聞采編人員必須樹立質量意識,提高對新聞線索的高度敏銳性,以高效到位的輿論監督引起公眾的關注,得到黨委、政府的充分重視,有效地引領輿論導向,促進矛盾的緩和和解決,為促進社會的發展和穩定發揮應用的作用。
❽ 如何看待新媒體監督的作用
新聞媒體承擔著尊重新聞事實和維護正義的神聖職責。媒體監督,是指報紙、刊物、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對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所進行的揭露、報道、評論或抨擊。要「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由於媒體報道是輿論的主導,輿論監督主要通過新聞媒體的監督來實現,因此媒體監督已成為我國加強司法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體監督,由於其自身所特有的開放性與廣泛性,為我國的監督體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進公平公正、遏制腐敗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新聞的輿論監督功能主要體現在對政治民主的監督、 對領導機關提高辦事效率的監督、對以權謀私為主要特徵的不正之風的監督等方面。如2013年1月20日,央視《焦點訪談》以《這里的冬天有點渴》為題,對黑龍江省雙城市磷肥廠家屬區的居民沒水喝進行了報道。各種托詞讓村民們等水等了8個多月,而記者采訪報道之後不過一天,在上級領導的高度重視下,所有的困難都迎刃而解,村民的吃水問題也立刻解決了。
1月26日,《焦點訪談》播出《禁令出 擴建急》,披露了河南省永城市振興鋼廠違規擴建生產的問題。節目播出後,河南省委、省政府派出由省政府辦公廳、發改委、國土、環保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前往商丘市調查處理振興鋼廠存在的問題。商丘市委、市政府做了詳細部署和嚴格要求,立即組織聯合調查組隨省政府調查組一起進駐永城,對振興鋼廠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整改。永城市委、市政府作出以下處理:責令振興鋼廠立即停產整頓;
更換振興鋼廠廢水、廢氣、廢渣處置設備,加強處理,嚴格驗收,嚴密監控,確保空氣達標排放;對產生噪音的生產車間進行隔音封閉,同時,按照噪音、粉塵控制標准,加築隔音牆和防塵設施;確保按國家審批的項目使用土地,未經備案和環評的項目一律不予批准開工;責成陳集鎮政府和振興鋼廠做好群眾安置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確保2013年上半年前安置完畢。
❾ 請闡述媒介審判和媒體監督司法兩者的區別
想要知道媒介審判和媒體監督的區別,首先要了解什麼叫做媒體審判和媒體監督。
媒體審判是指新聞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搶先對涉案人員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勝訴或敗訴等結論。「媒介審判」是對法院的審判權和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權利的雙重侵犯。而西方人認為任何民事、刑事案件在普通法院審判前或審判後,由一般性或法律性報紙所刊載的消息或意見,不論其是以文字、圖片、漫畫及其他方式,不論其目的是在討論、分析、攻擊、侮辱與案件有關的法官、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系人,或案件內容及其勝負得失,凡足以影響審判者都稱為媒體審判。
請看案例:上個世紀中葉發生在美國的「謝帕德案件」。1954年6月4日美國的一個外科醫生謝帕德被指控謀殺自己的妻子的兇手。由於當時在事發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線索,使得案情無法開展。但是,民眾和媒體的合理想像認定謝帕德醫生是殺死其妻子的兇手。媒體為了炒作的需要,不斷製造新聞,以此來刺激受眾情緒,致使法院最終裁定謝帕德醫生有罪。作為無辜的受害者謝帕德醫生每年上訴,一直上訴了十二年,屢次被法院駁回。直到1965年,美國最高法院接受謝帕德醫生的請求,重新審判,被判無罪。
另外一個案例是郭美美事件。
媒體監督定義有三:1、司法權是國家權力的重要部分,媒體對司法活動進行報道並監督司法權的行使,已是一種司空見慣的社會現象。在我國,傳統上媒體對司法的監督作用非常有限。近年來,隨著進行司法改革、促進司法公正的呼聲日益強烈,加強對司法的監督成為一項緊迫的任務。黨的十五大報告特別指出,要「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要「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由於媒體報道是輿論的主導,輿論監督主要通過新聞媒體的監督來實現,因此媒體監督已成為我國加強司法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2、媒體監督,是指報紙、刊物、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對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的違法犯罪、瀆職腐敗行為所進行的揭露、報道、評論或抨擊,支持和監督國家機關的方式,其具有速度快、范圍廣、影響大的特點。司法權是國家權力的重要部分,媒體對司法活動進行報道並監督司法權的行使,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
3、媒體監督,由於其自身所特有的開放性與廣泛性,為我國的監督體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進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敗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媒體監督是一面雙刃劍,缺乏制約或運用不當便可能對司法公正造成負面的影響,從另一側面妨礙或破壞司法公正。
所以,根據以上的描述,我們可以發現媒介審判和媒體監督司法的區別就在於媒介審判是依靠公眾的輿論和想像來破解案件,根本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就可以判斷。而媒體監督司法不僅有媒體的輿論,媒體的炒作,還有司法機關會根據這些痕跡還有很多別人想不到的方法來處理案件,致使案件明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