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紀檢監督為
㈠ 堅持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監督執紀工作以什麼為主
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條監督執紀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體現監督執紀工作的政治性,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
(二)堅持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監督執紀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立案審查等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應當向上級紀委報告;
(三)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強化監督、嚴格執紀,把握政策、寬嚴相濟,對主動投案、主動交代問題的寬大處理,對拒不交代、欺瞞組織的從嚴處理;
(四)堅持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執紀者必先守紀,以更高的標准、更嚴的要求約束自己,嚴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風險,強化對監督執紀各環節的監督制約,確保監督執紀工作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1)以紀檢監督為擴展閱讀:
十二大黨章規定,地方紀委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但由於缺乏具體措施和程序保障,實踐中難以落到實處,影響實際效果。針對這一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第36條強調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規定監督執紀工作和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要求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推進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
㈡ 紀檢監察的監督責任怎麼理解
這不是國家機構,只是黨內部部門
㈢ 紀檢監督 對待一些想像只是口頭上提醒,沒有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和《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法》之規定,紀檢監察案件檢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為受理和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和移送審理四個階段。一、受理和初步核實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實,是案件檢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個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一)受理。是指案件承部門對群眾或組織直接檢舉控告的、上級交的、有關機關移送的、違紀者自述的以及紀檢監察機關發現的線索材料,經過領導批示後,造冊登記採取恰當方式予以處理的活動。認為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應製作《初步核實呈批表》,轉入初步核實階段。(二)初步核實。簡稱初核,是立案前進行的初步調查摸底核實的活動,目的是通過初步核實了解所反映的問題是否存在,為立案與否提供依據。初核不同於一般人民來信的了解,也不同於立案後的調查。它是案件檢查的一個重要的特定階段。1、初核的要求。迅速及時,突出重點,細致完備,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環節,盡快判明所反映的問題是否存在和嚴重程度,從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維護立案的嚴肅性和准確性。2、初核階段的主要工作。一是參加初核人員的確定。最低不少於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實施初查。制定初核方案的內容通常包括:①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和需要核實的內容。②初核的方法和步驟,包括初核的時間、范圍、程序、注意要根據所反映問題的輕、重、緩、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處於不穩定狀態、隨時可能流失的證據應優先收集。③要熟悉哪些知識法規,對照哪些要求。④需要哪些部門配合和必要的物質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應急措施。⑤明確初查中應注意的事項和工作紀律。3、初查的實施階段要注意的主要問題(1)要選准初查的主要方向,抓住主要矛盾。要針對不同案件的不同特點,抓薄弱環節,迅速獲取主要證據。譬如查受賄案件,行賄受賄相比,行賄是薄弱環節,然後再分析行賄人的薄弱環節在何處,從哪裡下手更為有利?獲取貪污的證據。帳據與當事人相比,帳據是薄弱環節,因為它是客觀存在的,它無法為自己辯解。(2)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出其不意,攻其不備。泄密就意味著失去了主動權。泄密主要是案人員保密觀念差,疏忽大意,也有關系復雜的因素,在這方面,千萬不能掉以輕心。(3)要注意初查手段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紀律檢查機關通常採取8種措施調查取證。監察機關在調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時,可以根據情況採取4種措施調查取證。紀檢機關的8種措施是:①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帳冊、單據、會議記錄、工作筆記等書面材料,②要求有關組織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等書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況;③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簡稱「兩規」);④必要時可以對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和事項,進行錄音、拍照、攝像;⑤對案件所涉及的專門性問題,提請有關的專門機構或人員作出鑒定結論;⑥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機關負責人批准,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紀行為的文件、資料、帳冊、單據、物品和非法所得;⑦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對被調查對象在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存款進行查核;⑧收集其他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證據。其中第⑥、⑦種兩種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紀行為的文件、資料、帳冊、單據、物品和非法所得;對被調查對象在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存款進行查核,不允許在初核階段採取。監察機關在調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時使用的4種措施是:①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反行政紀律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及其他有關的材料;②責令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③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作出解釋和說明,但不得對其實行拘禁或者變相拘禁(簡稱「兩指」);④建議有關機關暫停有嚴重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執行職務。⑷要注意收集、提取證據的及時性。有些證據時間性極強,必須抓緊時間才能爭取主動。初核結束後,要寫出《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如「關於×××所犯錯誤的初步核實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被反映人的自然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及初步核實的結果;存在的疑點及處理建議。參與初核人員在初核報告上簽名。(5)初核後幾種情況的處理。一般有四種情況:一是構成違紀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要寫好初查認定的違紀事實,為提請立案做准備。二是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或具有從輕減輕的情節,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根據不同情況,作出恰當處理。如批評教育、口頭或書面檢查、調整職務、進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上級要報結果的按程序及時報結。三是反映內容失實的,應向被反映人黨組織說明情況,必要時還應向被反映人說明情況或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四是構成刑事犯罪的要將初查情況向領導匯報後,按一定程序移送司法部門。4、初核的時限。初核的時間規定為兩個月,必要時延長一個月。如有重大、復雜的問題,經批准後再延長。二、立案立案是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其管理許可權對紀檢監察對象的有關違紀問題經過初步調查核實後,認為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決定進行深入調查,並按照有關規定手續的一種程序性活動。(一)立案條件。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違紀違法的事實,二是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立案是一項及其慎重的工作,如果立案時感到沒有多大把握,或至多隻能給予免於黨政紀處分的,一般不要匆忙立案。(二)立案要求。准確及時,分級立案。一般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相應的紀委、紀檢組決定立案,注意在立案前,應徵求同級黨委、黨組的意見。徵求意見的方式可以書面,也可口頭,不作統一規定。紀檢機關履行立案權和檢查權。屬下級紀委立案的重大典型的案件,上級紀委可直接立案,上級紀委認為需要立案的,也可責成下級紀委立案。對於黨組織嚴重違反黨紀的問題,由上一級紀檢機關報請同級黨委批准立案。對於司法機關以刑事犯罪處理的案件,由紀檢機關直接受理,不再立案手續,如未構成犯罪和受到處罰,但構成違紀的,由紀檢機關經核實後立案手續,復制材料要全(包括司法文書、主要證據、本人檢查等)。有的需進一步核實完善證據的,應當將證據材料完善好。(三)立案程序。關於立案程序主要有五個內容:一是審查立案材料。二是寫出《立案呈批報告》,內容包括①案件線索來源②被反映人的自然情況③初步核實認定的主要違紀事實④立案的黨政紀根據⑤呈報單位的意見由承案件主要負責人簽名並附上檢舉揭發材料。三是審查批准立案要集體研究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如意見不一致,請示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四是製作下發《立案決定書》(黨紀案件)或《立案通知書》(政紀案件),並報送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被立案人的所在單位,一般以書面形式。五是重要案件的備案,主要是下級機關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要記錄在案,以備查考。三、調查案件調查是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案件的中心環節,它是進行初核、立案後的一道關鍵工序,事關整個案件調查成敗,在這期間需要對初查認定的問題充實完善證據,同時要對涉及的其他問題以及有關責任人的問題進行全面的調查取證。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一)擬定調查方案:①需要查清的主要問題。②調查的步驟、方法,要根據各個案件的不同情況,因人、因地、因事採取靈活多變的策略;力爭取得查案的最佳效果。③預計完成任務的時間④案人員的組成、領導關系以及應注意的事項。調查方案應報有關領導批准後實施。(二)宣布立案決定。首先,通知被立案人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向其本人宣布並交待其立案期間應遵守的紀律,主要內容有:①自覺接受組織調查,如實說明情況,主動交待問題,認真檢查錯誤,配合組織盡快查清問題。②不得與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況,不得對抗調查與反調查。③不得對舉報、控告人、證人及上述人員家屬進行打擊報復,未經立案機關調查組同意,被調查人所在單位不得批准其出境、出國、出差,和對其進行調動、提拔、獎勵。向其宣布立案談話,要作好宣布立案談話筆錄,讓本人簽字。(三)調查取證。在案件調查階段,除了前面講到的12種調查核實措施外,還可以採取組織措施,根據《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被調查人確犯有嚴重錯誤,已不適應擔任現任職務,或對抗、阻撓、干擾、破壞對其問題查處,妨礙案件調查時,可以建議對其採取停職檢查措施。1、如何收集證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都是證據。(1)證據的種類。主要有9種:①物證(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和痕跡);②書證(記載內容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字);③證人證言;④受侵害人的陳述;⑤被調查人的陳述;⑥視聽材料(原始聲響、錄像帶等);⑦現場筆錄(調查人對案件有關場所進行檢查時所作的筆錄);⑧鑒定結論;⑨勘驗、檢查筆錄(主要是公安、司法人員對案件的有關場所、物品及其證據材料進行勘驗、檢查時所作的筆錄)。調查人應按規定全面、客觀收集。證據經過鑒別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2)證據的分類。主要分5類:①有錯證據,無錯證據;②原始證據,傳來證據;③直接證據,間接證據;④言詞證據,實物證據;⑤有效證據,無效證據。(3)收集證據的要求。一要客觀全面,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帶觀點、定調子、有框子,該收集的證據都要收集;二要主動及時;三要多做思想工作;四要符合規定程序。收集證據必須兩人以上,未經組織委派或私自收集的材料,不能作為證據,尤其要注意不能搞逼供、誘供。收集物證、書證、應盡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也可以拍照、復制,但必須註明單位和出處。2、如何鑒別和使用證據,防止偽證和錯證。證據只有經過鑒別屬實,才能成為定案的根據。所謂偽證,是指違反事實真相的證據,如假證明、鑒定、記錄等,出偽證的主要目的是故意包庇或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實或隱瞞事實真相。對出偽證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所謂錯證,屬非故意行為,由於條件所限而形成不能反映客觀事實的證據。證據的使用,一般主要有:①沒有物證、書證的情況下,僅憑言詞證據認定錯誤時,必須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直接證據。②在沒有其它直接證據或只有一個直接證據的情況下,要做到:一是所有間接證據必須查證屬實;二是每個證據與案件事實都有客觀聯系;三是所有證據都必須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明體系而且每個體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如果沒有排他性或者說還有其它可能就不能定案。③認定錯誤事實之間的證據之間有矛盾,且矛盾不能排除或得不到合理解釋不能定案。④證據只能證明一種可能但不能排除其它可能,不能定案。⑤當認定數額上出現矛盾時,通常就低認定。3、如何做調查筆錄。要做到認真細致、客觀公正,不隨意刪改,不斷章取義,正確表達被調查人、證人的意思、書寫格式要規范化要求,字跡要工整,不得亂寫錯別字,更不能亂用代號。筆錄要一人一證、一事一證,談話方式可以漫談式,也可問答式,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談話方式,調查人要配合默契,事先要掌握談話的重點,要認真擬定談話提綱,先問什麼,後問什麼,審問清哪些問題,如何問等等,准備得越充分越細致越好,尤其對一些業務不熟練的同志更是如此。談話始終要圍繞違紀錯誤的有關情況來問,記錄也要圍繞這個中心。問話的同志要問到位,記錄的同志也要記到位,每一問題都要追問到窮盡的時候為止,如有些筆錄上講:「某主任曾經說過」,那麼你要問是哪個主任,什麼名字(防止同名),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在場有哪些人?講了什麼話等每一個環節都要問詳細,決不能含糊其辭、兩可之間的話出現在筆錄上,對一些已經問到位的問題,不要反復重復,以便引起被調查人的警覺和反感,問答或談話,提問人要注意掌握節奏,照顧記錄人的書寫速度。最好能夠把被調查人的語言特徵、語言神態都反映出來,有的談話出現僵局,無法回答所提出的問題,長時間沉默也要記錄當時情況,以供將來定案參考。談話要求被調查人審閱後簽字、蓋章或押印,在最後一頁明確寫上:「以上筆錄看過不錯」等,在所有改動部分,都要押印。(四)調查終結1、錯誤事實見面材料。是調查人員把經過核實認定的錯誤事實以書面形式同本人見面。這里主要是能夠作為處分依據的主要錯誤事實,要精練、簡潔,寫明錯誤性質及要承擔的責任,切不可泄露立案依據、調查過程、檢舉人、證明人等。錯誤事實見面材料以調查組名義落款。見面時應由二名以上調查人員進行,必要時可請被調查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參加,對沒有閱讀能力的,可以向其宣讀,認真聽取本人意見,對被調查人所提意見的合理部分,應認真採納,該作補充調查的補充調查,申辯無理由的要予以解釋。如被調查人有不同意見,可以在見面材料上作出說明,也可寫申辯材料,如本人拒不簽署意見,調查組應在錯誤事實上註明。對被調查人簽署的不合理意見,寫出有事實根據的說明。2、調查報告。是案件調查基本結束前的工作。其主要內容:①立案依據及調查的簡要情況;②主要錯誤事實及性質;③有關人員的責任;④被調查人對錯誤的態度;⑤處理建議。調查報告的每一項內容,都要言而有據,客觀、公正、准確地反映調查的真實情況,不能憑自己的想像與分析形成結論性的材料,對一些難以認定的重要問題採用寫實的方法予以反映。對一些問題比較復雜、證據材料繁雜的案件,寫調查報告時,最好要將關鍵證據搞一些摘錄,這樣尤其對初學寫調查報告的人有好處。報告形成後,調查組全體成員簽名,如調查人員對錯誤的性質、有關人員的責任及處理建議等有較大分岐,經過討論不能一致的,應按調查組長的意見,寫出調查報告,但不同意見應在報告中適當反映。調查報告最後經分管領導審議後定稿。(五)調查時限。立案的黨紀案件時限為3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重大或復雜的案件在延長期間仍不能查結,可報經立案機關批准後延長調查時間。政紀案件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但至遲不超過一年。四、移送審理凡立案調查需要追究黨政紀責任(黨紀處分或免於處分)調查終結後都要移送審理。案件檢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黨政紀為准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針的要求。「二十四字」方針概括起來講,主要有四點。一是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後果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等應清楚明確;二是認定的每一案件事實都應有經過鑒別屬實的充分證據;三是確定的錯誤性質和提出的處理建議,均應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黨政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四是案件檢查的各個環節都應符合規定的程序,並履行相應的手續;收集的證據所形成的案件材料也應符合規定的要求。1、移送審理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①立案調查已經終結;②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③需要追究黨政紀責任。2、移送審理的材料和手續:①分管領導同意移送審理的批示(案件移送審理登記表);②立案依據,包括檢舉材料、有關領導關於初步核實的批示、立案呈批報告、初步核實情況報告、立案決定書;③調查報告及調查認定的錯誤事實見面材料和對被調查人不同意見的說明;④被調查人的檢討材料;⑤全部證據材料。現在一般都是調查和審理分卷,調查組將調查卷裝訂好後交給審理室。根據省紀委的要求,對鄉鎮和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所案件,凡屬黨員和監察對象的,一律交由市紀委審理。沒有審理的案件,不得結案。對立案調查後發現失實的,還需要批准機關銷案。在確定銷案後,要考慮到調查工作已給被調查人造成一定影響,要採取適當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澄清事實,消除影響。
㈣ 如何開展紀檢監幹部履職監督應重點監督哪些方面
(一)加強學習,提升業務素質
每一位紀檢監察幹部必須把學習作為永恆的課題,爭做學習型幹部。不斷增強自身的黨性修養和政治覺悟,增強黨紀和法律法規知識以及依章依法依紀處理事情的意識;要學習和掌握經濟、科技、金融、歷史、法律法規、偵察學、心理學、文字寫作等多方面紀檢監察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努力提高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紀檢監察幹部之間應多加強溝通交流,成立類似「業務講堂」,定期不定期結合自身職責和負責工作的重點輪流講課,探討紀檢監察業務理論,促進業務專才向業務通才轉變。
(二)加強鍛煉,增強履職水平
紀檢監察工作涉及面廣,敏感程度高,只是學習沒有實踐,紀檢監察幹部很難處理好有時錯綜復雜的局面。要搭建各種跟班鍛煉的平台,可以採取以干代訓的形式,組織紀檢監察幹部一定時間的脫崗鍛煉,如:到當地紀委集中學習查辦案件、信息反饋、化解信訪矛盾等方面的技巧和經驗。從而增強紀檢監察幹部了解、把握、服務大局的能力。
(三)加強監督,規范從政行為
紀檢監察幹部,作為黨員隊伍中的「憲兵」,理應首先接受監督。要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崗位目標責任制,開展以崗位為點、以責任為線、以制度為面的崗位責任體系建設,對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工作流程進行明確和規范,對反腐敗任務進行分解,細化指標,制定監督和獎懲辦法,可以通過領導點評、同事互評等形式,加強內部監督;通過向社會公布紀檢監察幹部形象監督舉報方式等,設立辦公室專門受理群眾對紀檢監察幹部不良行為的檢舉,強化外部監督。
㈤ 如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專責監督作用
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著眼堅持黨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體現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有領導權力就要負監督責任,體現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每個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既有開展監督的權利又有接受監督的義務。
一是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
二是堅持黨委(黨組)全面監督。
三是堅持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各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要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並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
四是堅持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工作部門是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在不同領域的載體和抓手,黨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等工作部門都承擔著相應的黨內監督職責。要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加強職責范圍內黨內監督工作,既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監督,又強化對本系統的日常監督。
五是堅持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要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六是堅持黨員民主監督。黨員是黨內生活的主體,要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行使黨員權利,認真履行監督義務,對錯誤言行敢於較真、敢於斗爭,加強對黨的領導幹部的民主監督。
完善黨內監督體系,還要堅持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各級黨組織應當支持民主黨派履行監督職能,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應當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㈥ 紀委應從哪些方面履行好監督責任
一、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根本原則
黨章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必須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工作。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紀委是協助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是出好主意、當好參謀,是檢查、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紀委的主責就是抓「牛鼻子」、種「責任田」,就是監督。只有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標,才不會迷失方向,才明白了監督什麼、怎樣監督、為什麼監督的問題。黨委負主體責任,不是說紀委監督責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強調黨委主體責任,越是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更高、更嚴格要求,因為紀委工作幹得越出色,黨委工作才會落實地更徹底。
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持之以恆糾正「四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切入點
抓工作不抓幹部不行,抓幹部不抓作風不行,抓住了幹部作風,就抓住了根本和關鍵。一切違紀違法行為,無一不是作風的問題、無一不是監督的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就必須從抓作風開始,必須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糾正「四風」問題作為履行職責的切入點、出發點和著力點。堅持不懈抓好「八項規定」、持之以恆糾正「四風」,不僅可以凈化廣大幹部隊伍,以良好的政風帶動社風促進民風,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正義的投資環境,也可以有效降低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既履行了責任也保護了幹部。
三、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
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堅決、嚴厲打擊腐敗分子,這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也是「終極」手段,是維護黨的紀律、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最後「防線」。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的案件,發生在群眾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以及發生在部分黨員幹部中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案件,易發多發、層出不窮,因此,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有「武松」的勇氣和膽識,不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蒼蠅」,有貪必肅、有腐必懲,以零容忍態度向腐敗分子「亮劍」,形成有力震懾、高壓態勢,不辱使命,切實履行好執紀監督的職責。
四、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保障
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是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做好本職工作的重要法寶,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保障。「三轉」就是要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准確定位自身的角色:我們不是職能部門,具體業務必須交還主責部門,我們的主業是查辦案件;我們不是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主體責任我們不能越俎代庖,我們承擔的監督責任。進一步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使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思路更加順暢、權責更加清晰、任務更加明確,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再上新台階的必然途徑。
五、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前提
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首要前提。我們是執紀執法的主體,因此,首先必須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才可樹立「威信」、才可服眾,才會引領廣大黨員幹部知紀知法、遵紀守法。「公生明、廉生威」,我們要練就扎實的工作作風、純凈的生活作風,經得起監督和考驗,做榜樣、樹典型,既是對自身素質提高,也是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生動宣傳。「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情況的內部督查,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決做到「家醜不自捂」,堅決防止「燈下黑」。
六、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基礎
「打鐵還需自身硬」。要切實履行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必須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這是基礎,是根本所在。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神聖庄嚴的工作,是黨的保健衛士,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業務是干不好的,沒有堅強的黨性、淡泊名利的思想是干不長的,因此,必須重視紀檢監察幹部的選拔,把政治素質過硬、作風過硬、業務過硬的幹部,把願干、敢幹、會乾的幹部選拔到紀檢監察崗位上來。全面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培養,積極為他們創造環境條件,不斷提升其履職盡責的能力,使他們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宗旨意識更加牢固,改進作風更加堅決,責任意識更加強烈,自我約束更加嚴格,政策理論水平不斷提高,全面適應新時期紀檢監察工作需要,為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奠定堅實的基礎。
㈦ 如何發揮紀檢監察作用創新監督檢查方式 金碧雜談 金碧坊
中央紀委副書記陳文清做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與網友就「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強化監督」話題進行在線交流,全面介紹了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機構改革及職責調整有關情況。筆者就紀檢監察機關如何進一步轉變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進一步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形勢新任務,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談幾點看法和建議。
一、以鳳慶縣紀委創新巡查方式為例
雲南省鳳慶縣結合實際,借鑒巡視工作形式,2012年以來,制定了《鳳慶縣黨風廉政建設巡查辦法(試行)》,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巡查制度。巡查組採取現場檢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隨機督查的方式,按季度深入74個責任制單位開展巡查工作。著眼於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反映問題、糾正問題、解決問題,重點對各責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一崗雙責」情況,抓黨員領導幹部日常學習教育、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特別是「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幹部隊伍作風和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情況,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情況,鄉鎮查辦自辦案件等情況進行巡查。同時把日常巡查情況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對各鄉鎮、各部門獎勵懲處、評先推優的重要依據,形成了以巡查為抓手的長效監督機制,成為加強黨內監督常態化的重要形式,使反腐敗工作關口不斷前移,在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強化組織領導 明確工作任務
一要組建工作機構。要成立由縣紀委書記為組長,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成員、各派出紀工委書記為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巡查工作的研究部署、組織協調工作,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五個巡查組,負責日常巡查工作及業務。
二要選配巡查人員。成立巡查組,巡查組責任領導由紀委常委、紀委班子領導擔任,巡查組組長分別由五個紀工委書記負責,副組長由紀工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紀委幹部擔任。這樣的人員組成,就確保了對被巡查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從日常工作情況到重點工作環節的全面了解,形成了紀檢監察全面監督的網路體系。
三要明確巡查對象。巡查工作的目的是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反映問題、糾正問題、解決問題,就確定了巡查對象為各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縣級機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四要科學確定方式。各巡查組要採取現場檢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隨機督查的方式,按照分工負責情況,深入鄉鎮、部門通過聽取匯報、座談了解、查閱痕跡等方式開展巡查工作,做到一季一督查、一季一報告(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巡查工作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檢查和年度考核一起開展)。同時參考了四方面的因素:哪些單位在貫徹落實黨的重大方針政策方面容易發生問題或存在漏洞;哪些單位在執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指示方面還不夠堅決、徹底;哪些單位的信訪舉報反映較多、解決問題進展遲緩、力度不大;哪些單位黨風廉政日常工作未能結合實際、開展得還不夠活躍。綜合這些因素,在全面開展巡查的同時,確定重點巡查對象,集中力量解決問題。
五要規范巡查程序。要制定具體巡查工作方案,各巡查組根據巡查工作方案深入鄉鎮、部門開展巡查,將存在問題和工作薄弱環節向鄉鎮、部門進行反饋,限期整改。被巡查單位根據反饋意見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要求整改落實。巡查工作結束後,巡查組要及時梳理工作情況,形成書面巡查報告,將巡查情況的有關問題及意見建議,按季度限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每季度聽取一次巡查工作情況匯報。
六要確定年度巡查內容。巡查內容主要是九個方面: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一崗雙責」的情況;二是抓黨員領導幹部日常學習教育,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三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情況;四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特別是「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的情況;五是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六是幹部隊伍作風和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情況;七是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的情況;八是鄉鎮自辦案件情況;九是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項。
七要明確季度巡查重點。如2013年,第一季度重點巡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風建設和黨務公開三項工作。第二季度重點巡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央「八項規定」的執行情況。第三季度重點巡查「八項規定」執行情況、轉「四風」抓作風建設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幾項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和查辦案件情況。第四季度重點巡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情況;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市委縣委具體實施辦法情況;糾正「四風」主要做法及成效;落實《中共鳳慶縣紀委關於嚴禁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奢侈浪費堅決正風肅紀的通知》情況;各級黨政機關清理辦公用房情況。
八要嚴肅工作紀律。巡查組要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確定的任務開展工作,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全面、客觀、真實地了解情況。巡查組成員要嚴守工作紀律,嚴格規范工作程序,遵守保密、廉潔自律等有關規定,切實做到一線工作不缺位、發現問題不迴避、涉密情況不外泄、食宿問題不攤派、工作作風不鬆懈、責任缺失不放過,從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做起,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系列文件精神。
九要強化巡查結果運用。要將日常巡查情況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對各鄉鎮、各部門及領導幹部獎勵懲處、評先推優的重要依據。
三、扎實開展巡查 確保巡查效果
一要下發巡查通知,粘貼巡查公告。紀檢監察機關要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的第一周下發開展季度巡查的通知,要求各責任單位認真做好自檢自查工作;為擴大群眾參與面,全面真實了解情況,巡查組進行巡查時粘貼巡查公告,告知巡查工作時間、內容、方式和巡查組人員名單、聯系方式等有關事項,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和幹部職工積極反映問題。
二要嚴把「三關」,找准存在的突出問題。巡查工作的關鍵是要准確了解被巡查單位領導幹部及領導班子的真實表現。巡查中,要重視把好「三關」:一是個別談話關。個別談話在機關中層以上幹部中進行,班子成員全部談話,根據情況個別談話的范圍還可擴大為機關全體幹部和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具有比較廣泛的代表性。二是查閱資料關。巡查組根據巡查制度的規定,按照《勤政廉政巡查工作資料檢查表》,逐項對照查閱被巡查單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給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三是深入現場查看關。結合縣委政府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建設,巡查組深入到現場查看項目建成情況、工程推進情況,查看相關痕跡台賬,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
三要把好「三個環節」,嚴格督促整改。要通過把握「三個環節」確保督促整改的成效。一是提出巡查整改意見。巡查組根據巡查情況,通過對「三關」檢查了解情況的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對被巡查單位的綜合意見,形成巡查工作報告報黨風室。二是巡查情況反饋。縣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對巡查意見進行綜合審定後,由巡查組在一周內向被巡查單位領導班子進行情況反饋。三是制定整改措施。被巡查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對巡查組反饋的有關問題,制定措施及時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的情況在一個月內報送縣巡查工作領導小組。掛鉤聯系的巡查組根據整改情況進行抽查,確保巡查工作取得實效。
㈧ 如何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工作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各項改革不斷深入,反腐敗斗爭進一步深入發展,紀檢監察幹部面臨的任務更加艱巨,要求更高,責任更重。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處於反腐敗斗爭的第一線,同時也面臨著腐蝕與反腐蝕斗爭的考驗。我們稅務系統反腐敗工作涉及的內容越來越多,范圍越來越廣,工作專業化程度越來越來高。新的形勢對稅務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素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勢下,如何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是擺在我們每一個紀檢監察幹部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根據領導部署和要求,結合自身工作,下面就如何當好一名新時期紀檢監察幹部,談談個人的一點體會。 一、紀檢監察幹部應該加強學習,自覺在以下五個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加強學習上下功夫。加強學習,是提高素質、增強能力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證。紀檢監察幹部要自覺地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經濟、科技、金融、歷史、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學習和掌握紀檢監察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當前,尤其要深刻領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學內涵,全面貫徹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省紀委五次全會精神,把我們的思想和行動真正統一到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上來,落實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實踐中去。要積極參加班子中心組學習、紀檢監察幹部輪訓班。通過完善學習制度,保證學習活動的有效開展,真正形成主動學習的濃厚氛圍。 二要在主題教育上下功夫。主題教育是增強紀檢監察幹部拒腐防變能力的一種有效形式。紀檢監察機關要根據幹部的思想實際,每年確定一兩個主題,開展有針對性的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自覺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不斷增強拒腐防的能力。當前要突出和強化四個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兩個「務必」教育;三是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四是正面示範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要生動活潑,靈活多樣,除組織學習、開會、聽課外,還要多組織一些報告會、演講會、交流會、討論會,多開展一些徵文比賽、知識競賽、文藝匯演等貼近紀檢監察幹部生活和思想實際的活動,增強主題教育的實際效果。 三要在調查研究上下功夫。調查研究和轉變作風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如果新情況、新問題不深入調查研究,工作就難於開展,更談不上創新,良好的形象就無法樹立。調查研究同時也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紀檢監察工作要上新台階,開創新局面,必須做到掌握上情,吃透下情。當前,要不斷結合新的實踐,加深對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論思考,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新的條件下,腐敗現象滋生的特點和規律,科學把握反腐倡廉的新形勢、新趨勢;探索依靠群眾力量不斷拓寬監督渠道,逐步形成及時發現揭露和處理腐敗問題工作機制的有效途徑;探索通過改革體制、機制和制度,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措施。既要以務實的作風搞好調查研究,又要積極轉化調研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四要在率先垂範上下功夫。打鐵先得自身硬,紀檢監察幹部要做清正廉潔的表率。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現在反腐敗斗爭十分激烈,紀檢監察幹部成為腐敗分子企圖拉攏、腐蝕的對象,面臨著嚴峻的考驗。對此,我們必須保持高度的警惕,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努力培養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真正樹立起清正廉潔的作風,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兩袖清風,以自己清正廉潔的模範行動,影響廣大人民群眾,帶動社會風氣的進一步好轉。 五要在工作落實上下功夫。在部署工作時,明確分工,量化標准;在部署工作之後,跟蹤督查,加強考核,促進工作落實。要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原因,研究對策,逐個加以解決。對重點任務,要排出進度,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在工作中要一種對黨、對人民、對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敢乾麵對困難、正視矛盾,既要有敢闖、敢試、敢幹、敢為人先的勇氣,又要有克服困難化解矛盾的思路和辦法。當前,要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嚴格規范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以查辦大案要案為突破口,繼續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以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堅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同時,要進一步抓好源頭治腐、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和執法監察工作,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際成果取信於民。 二、建設紀檢監察幹部時要始終堅持標准要高監管要嚴、制度要全。 第一,標准要高。紀檢監察幹部同其他幹部一樣,都是黨的幹部,只是分工不同。由於職責的要求,紀檢監察幹部應當有更高的政治覺悟,更強的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是個體綜合素質要求要強。就是要真正具備「政治堅定、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素質。二是工作要求標准要高。就是要培養一種「求實、務實、扎實」的工作作風,爭創一流工作業績,努力使廣大幹部和群眾感到紀檢監察幹部可親、可信、可敬。三是管理監督要嚴。就是要嚴明紀律、做到令行禁止,防止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 第二,監管要嚴。要強化監督意識。紀檢監察幹部要自覺接受監督,克服不願接受監督、沒有人敢監督自己的思想和傾向。樹立「打鐵先得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觀念,加強對自身的監督。要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完善有關制度,強化內部管理,規范幹部行為。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加強管理。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應在人員編制、職數准入資格、教育培訓等方面加強管理。紀檢監察機關內部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用嚴格的管理約束監督幹部。同時,學習、工作、作風、生活等方面都要管緊,嚴格要求,要有完善的管理措施。 第三、制度要全。教育是基礎,監督是關鍵,制度是保障。建設高素質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樹立新時期紀檢監察幹部形象,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科學的工作制度作保障。當前,要著力完善三項制度:一是責任追究制。對本地區、本部門紀檢監察幹部出現違紀違法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追究紀檢監察機關主要領導的責任;二是督查通報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對下級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幹部的督促檢查,發現情況要及時批評糾正;三是考評激勵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下級紀檢監察組織的工作考評力度,進一步完善考評方案,細化、量化考評指標,規范考評程序,嚴格考評結果的運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內部要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年度考核,要將考核情況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幹部,在工作中發揚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堅持做到「三真」。 一是堅持求真知。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幹部,必須克服心浮氣躁的心態,真正靜下心來,切切實實學一些知識,廣泛學習現代科技、經濟、法律、管理等新知識,學深、學透,不斷地充實自己、提高自己,真正做到學以立德、學以增智、學以致用,切實解決好「有為人民服務之心,缺服務之力」的本領危機問題。 二是堅持抓真情。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幹部,要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要摒棄「坐著車子跑、隔著玻璃看、注重聽匯報、滿足看材料」的形式主義做法,深入到群眾中去,真實感受群眾的情緒,真誠聽取群眾的呼聲,要聽得怨言、受得罵語、經得表揚、承得美譽,及時了解和掌握來自基層、來自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信息,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以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取信於民。 三是堅持做真人。作名紀檢監察幹部,要敢於說真話,堅持黨性原則,要克服在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明哲保身的庸俗主義、「應付抓」的實用主義、「不敢抓」的好人主義、「不真抓」的形式主義作風,敢於動 真碰硬,扎扎實實開展好反腐倡各項工作。要做到清正廉潔,表裡如一,在任何條件下都能耐得住清苦,頂得住歪風,抗得住誘惑,管得住小節,在個人生活待遇上甘於清貧,在辦事和交往上崇尚勤儉,在工作和事業上勵精圖治,真正做到一塵不染、一身正氣。 今年是我們黨和國家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我們黨將召開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對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工作進一步作出全面部署。做好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為黨的十七大召開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是全黨的共同責任,也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責任。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幹部,要努力學習,抓緊工作,為地稅事業實現新跨越,為山東經濟社會實現又快又好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