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責監督
Ⅰ 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是什麼意思
紀委的監督責任指各級紀委要根據上級紀委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向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反腐敗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協助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落實監督責任。十八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依此,各級政府黨組應在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組成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監督的重點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
通過監督,重點解決政府內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幹部忠誠干凈擔當。
(1)三責監督擴展閱讀
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黨的幹部標准,廉潔自律、秉公用權,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和政府部署的任務等情況。
各級政府黨組帶頭落實好監督責任,必將有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早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
Ⅱ 怎樣更好的履行好監督責任
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兩個責任」,是新形勢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的重要舉措,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有力保障。下面,就紀委如何履行好監督責任,談一點自己的淺顯看法: 一、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根本原則 黨章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必須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工作。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紀委是協助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是出好主意、當好參謀,是檢查、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紀委的主責就是抓「牛鼻子」、種「責任田」,就是監督。只有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標,才不會迷失方向,才明白了監督什麼、怎樣監督、為什麼監督的問題。黨委負主體責任,不是說紀委監督責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強調黨委主體責任,越是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更高、更嚴格要求,因為紀委工作幹得越出色,黨委工作才會落實地更徹底。 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持之以恆糾正「四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切入點 抓工作不抓幹部不行,抓幹部不抓作風不行,抓住了幹部作風,就抓住了根本和關鍵。一切違紀違法行為,無一不是作風的問題、無一不是監督的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就必須從抓作風開始,必須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糾正「四風」問題作為履行職責的切入點、出發點和著力點。堅持不懈抓好「八項規定」、持之以恆糾正「四風」,不僅可以凈化廣大幹部隊伍,以良好的政風帶動社風促進民風,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正義的投資環境,也可以有效降低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既履行了責任也保護了幹部。 三、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 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堅決、嚴厲打擊腐敗分子,這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也是「終極」手段,是維護黨的紀律、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最後「防線」。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的案件,發生在群眾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以及發生在部分黨員幹部中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案件,易發多發、層出不窮,因此,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有「武松」的勇氣和膽識,不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蒼蠅」,有貪必肅、有腐必懲,以零容忍態度向腐敗分子「亮劍」,形成有力震懾、高壓態勢,不辱使命,切實履行好執紀監督的職責。 四、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保障 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是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做好本職工作的重要法寶,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保障。「三轉」就是要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准確定位自身的角色:我們不是職能部門,具體業務必須交還主責部門,我們的主業是查辦案件;我們不是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主體責任我們不能越俎代庖,我們承擔的監督責任。進一步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使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思路更加順暢、權責更加清晰、任務更加明確,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再上新台階的必然途徑。 五、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前提 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首要前提。我們是執紀執法的主體,因此,首先必須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才可樹立「威信」、才可服眾,才會引領廣大黨員幹部知紀知法、遵紀守法。「公生明、廉生威」,我們要練就扎實的工作作風、純凈的生活作風,經得起監督和考驗,做榜樣、樹典型,既是對自身素質提高,也是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生動宣傳。「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情況的內部督查,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決做到「家醜不自捂」,堅決防止「燈下黑」。 六、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基礎 「打鐵還需自身硬」。要切實履行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必須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這是基礎,是根本所在。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神聖庄嚴的工作,是黨的保健衛士,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業務是干不好的,沒有堅強的黨性、淡泊名利的思想是干不長的,因此,必須重視紀檢監察幹部的選拔,把政治素質過硬、作風過硬、業務過硬的幹部,把願干、敢幹、會乾的幹部選拔到紀檢監察崗位上來。全面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培養,積極為他們創造環境條件,不斷提升其履職盡責的能力,使他們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宗旨意識更加牢固,改進作風更加堅決,責任意識更加強烈,自我約束更加嚴格,政策理論水平不斷提高,全面適應新時期紀檢監察工作需要,為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奠定堅實的基礎。 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各級紀委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全局觀念,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不褻瀆黨章賦予的崇高榮譽,不辜負黨和人民的囑托與信任,扎扎實實、勤勤懇懇,切實履行好自己的監督責任。
Ⅲ 安全監管責任三落實是什麼
安全責任監來管整治三源落實:責任、監管、整治三落實。
安全生產,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關系社會穩定,是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把安全生產擺在特殊重要的位置上,切實抓緊、抓實、抓好。抓好安全生產的關鍵,就是要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主要負責同志必須始終綳緊安全生產弦,築牢安全生產思想防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真正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去了解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當前一是要抓好責任落實,做到事事有人管,處處有人抓,不留死角,不留空檔;二是要抓好監管落實,把各項防範措施落實到每一項生產經營活動中去,落實到每一個生產作業崗位;三是要抓好整治的落實,對已經發現的漏洞、隱患要狠抓整改,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
Ⅳ 如何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
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必須協助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協助黨委、政府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更多地擔負起懲治腐敗方面的責任,組織協調有關力量,加大辦案力度。
要認真落實中央關於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落實好報告工作、定期述職、約談匯報等制度。
堅持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4)三責監督擴展閱讀:
落實監督責任是紀委的地位作用決定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對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地位、設置和任務作了明確規定,提出了紀委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歸結起來,就是監督執紀問責。
紀委負監督責任,履行監督職責,是在全面從嚴治黨條件下,對紀委職責的准確定位,各級紀委只有履行好這個「專責」,才能真正成為黨章黨紀的維護者、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捍衛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推進者。
落實監督責任,各級紀委要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要帶頭尊崇黨章,把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作為首要任務,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做黨章的堅定執行者和忠實捍衛者。
要把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情況的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突出抓好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這個監督重點,注重加強對「一把手」教育的針對性、管理的經常性、監督的有效性,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批評、糾正、處理。堅持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把信任激勵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促使黨的領導幹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
要把黨內監督體現在時時處處事事上,敦促黨員、幹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辦事,使全黨同志逐漸習慣於在同志間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錯誤、共同進步。
堅持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督促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和派駐紀檢組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監督責任
Ⅳ 監督責任不到位,落實三轉不明顯,責任追究力度不夠怎麼整改
以鄭州市米村鎮的整改為例:
(一)用新手段落實「兩個責任」。
出台針對鄉鎮的「兩個責任」考核辦法,健全責任考核體系。
在總體規劃上,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主體責任」考核,變紀檢監察工作績效考核為「監督責任」考核;在考核份量設計上,與經濟發展考核平行,考核相互影響;
在考核指標設計上,應以定性定量科學、注重實績、方便操作為目標;建立剛性的問責追責機制,突出考核追責、問題倒查追責、履職不力追責三個重點內容。通過強化考核和追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到位。
(二)用新舉措監督執紀工作。
推進監督方式轉變,及時出台操作性強的「鄉鎮紀檢監察部門再監督實施辦法」,實現「監督與再監督」的無縫對接,避免出現「工作空檔」和紀委責任弱化泛化的現象。
建立紀委統籌、歸口監督、紀委再監督再檢查的工作體系和工作鏈條,不斷提升監督效果,切實實現紀委事中監督向事後監督、監督事向監督人的轉變。
(三)用新突破創新體制機制。
強化頂層設計,出台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的鄉鎮紀檢部門運行規范,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出台鄉鎮紀檢監察部門改革方案,針對鄉鎮紀檢幹部職能不專、隊伍不穩的實際問題。
可以參照「法、檢」機構改革模式,推行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定明確的工作路線圖,實現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專職專責,「人、財、物」配齊、配足、配活。
(四)用新常態持續改進作風。
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制度機制,加大預防、監督力度,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的作用,讓作風問題無處遁形。
堅持「長常」二字,抓早抓小抓細節,節點治理、逐層推進,不斷堅持、鞏固、深化,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
(5)三責監督擴展閱讀:
整改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分管責任部門領導要親自抓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成立整改責任小組,按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帳,按時限、按要求逐一銷帳。確定一名工作聯系人,按時上報工作的開展情況和總結。
(二)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整改效果。各責任部門要嚴格按整改方案抓好各項內容的整改落實。鎮紀委監察室要加強對責任單位的檢查指導,對整改進展情況要及時跟蹤督查,對整改效果不明顯的要及時提出建議意見,確保整改效果。
(三)注重經驗總結,構建長效機制。各責任(部門)單位在落實各階段整改內容同時,要注重對整改工作的總結,對工作實踐中取得的經驗,要形成規范的制度機制,並長期堅持落實。
Ⅵ 全面加強黨內監督中要監督三個責任落實情況是指什麼
落實黨內監督主體責任的主要任務
全面從嚴治黨是黨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關鍵內容,是順利推進各項工作的根本保。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抓住了主體責任,就是抓住了要害和關鍵。落實主體責任,具體來說,各級黨委(黨組)應履行好以下監督職責:
(一)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
各級黨委(黨組)要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聚精會神抓黨建,強化領導核心作用,堅持敢抓敢管、動真碰硬,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五位一體」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區、市)黨委要在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黨的市和*委員會建立巡察制度,對所管理的黨組織開展巡察監督。要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應當及時召開民主生活會。堅持黨內談話制度,認真開展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嚴格執行幹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表現。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故意虛報瞞報個人重大事項、篡改偽造個人檔案**的一律嚴肅查處。建立健全黨的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黨委(黨組)應當加強對履行黨內監督責任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以及糾錯、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處理。
(二)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
各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受黨治黨、黨內監督的重要力量。各級黨委(黨組)要嚴格履行職責,加強領導,支持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一方面,各級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總體布局,確保黨的工作推進到哪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就延伸到哪裡。另一方面,各級黨委(黨組)要全力支持同級紀檢機關履行好監督責任,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工作情況匯報,進一步增強紀委履行監督職能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推動反**體制機制改革落實到位,支持紀委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加強對紀委執紀審查工作的指導、監督,對查辦不力、處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時糾正。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配備與管理,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對黨委*委會委員(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同級紀委、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黨內監督必須抓住關鍵少數。要加強對黨委*委會委員(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同級紀委、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管理監督,重點監督其政治立場,加強黨的建設,從嚴治黨,執行黨的決議,公道正派選人用人,責任擔當,廉潔自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平時應該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領導班子成員發現班子主要負責人存在嚴重問題的,應當及時向其提出,必要時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各級黨組織要多設置一些監督制度,使領導幹部置身於黨組織、黨員、群眾監督之下。堅持抓早抓小,對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提醒、及時處理,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體現組織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決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錯誤的道路上越滑越遠。要健全對「一把手」的監督制度,完善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對集體討論事項,每個班子成員必須亮明態度並記錄在案。領導幹部應當每年在黨委*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同級黨委(黨組)要從落實主體責任出發,加強對同級紀委領導班子的黨內監督,防止「燈下黑」。
(四)對上級黨委、紀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監督
按照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上級組織也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的意見。下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也包含著對上級黨委、紀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及開展監督的職責。主要是對上級黨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提出意見與建議,具體包括對上級黨組織在組織領導、選人用人、教育監督、正風肅紀等工作的意見建議。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和意見建議,一般要以書面報告形式逐級反映,緊急事項或特殊情況可越級反映或多級反映。上級黨組織要暢通黨內情況和意見建議反映渠道,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下級黨組織或黨員反映的情況和問題。當然,下級黨組織對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和意見建議,必須遵守黨的章程、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
Ⅶ 主體責任教育制度監督與監督責任的監督執紀問責中的監督有什麼區別
一、關於監督、執紀、問責的概念和內涵
1. 監督:據《辭海》解釋,監督為監察、督促。該詞最早見於范曄所著《後漢書·荀彧傳》。曹操極力主張由荀彧擔任監軍一職,他在上奏給漢獻帝的奏章里有這樣一句:「臣聞古之遣將,上設監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嚴國命,謀而鮮過者也。」意思是,古代派兵遣將時一般任命監軍一職,以便莊重地執行國家使命,避免和減少過錯,起到監察督促的作用。《說文解字》將「監」解釋為「臨下也」,從上往下看,將「督」解釋為「察也」,即察視的意思,大意是對派出打仗的軍官是否嚴格執行皇帝的命令進行監察和督促。由此可見,此前我國就已有了「監督」一詞,並且它明確有著監察督促的含義。監督是根據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運用法律和紀律等賦予的權力和手段,對特定組織或個人行為擁有權力所進行的監察和督促活動。黨章對紀律檢查機關的地位、設置和任務作了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第五條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
2. 執紀:是指黨組織和行政監察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黨紀規定,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范的行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行為。不同歷史時期黨的紀律的內容和紀委的職責不盡相同,但有一條始終未變,就是嚴明黨的紀律,查處腐敗行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3. 問責:顧名思義就是追問責任。對行政權力的監督以及對行政行為的矯正自古有之,如我國古代的監察制度。我國古代社會行政權力監督制度已蘊含現代行政的理念、淵源和形式,但囿於歷史條件、政治體制等因素,並沒有真正形成具有現代民主和法治意義的「責任政府」,作為現代吏治習慣的行政問責制度也沒有建立起來。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在重大責任事故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建立了許多責任追究制度。2003年「非典」以後,我國行政問責制度建設明顯加快了步伐,相繼出台了一系列規定。本質上來講,問責是對公共權力進行監督以及對過失權力進行責任追究,是責任政府的具體體現形式,最終目的在於保證公權力的運作始終遵循公共意志的表達和公共利益的訴求。
二、監督、執紀、問責的區別與聯系
從區別來看,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1. 依據不同。監督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執紀依據《行政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問責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甘肅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
2. 對象范圍不同。監督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內部性,監督范圍只局限在中國共產黨內部,對黨外組織和個人不具有監督效力;監督對象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和各級黨組織,只要是中國共產黨黨員,不論其年齡、身份、職務、工作如何,都屬於紀檢機關的監督對象,只要是隸屬於中國共產黨的組織,不論其單位性質、層次高低、人員構成如何,都屬於紀檢機關的監督對象。執紀對象包括所有黨員和公務人員。主要針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問責對象在《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工作部門及其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成員,上列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可見,問責的對象主要是指負有領導和決策責任的領導幹部,不包括一般黨員和公務人員。
3. 決定機關不同。執紀的決定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特有的程序作出。問責的決定機關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是承辦機關。一般程序是,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許可權和程序進行調查後,對需要實行問責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問責決定機關提出問責建議,由問責決定機關作出問責決定。
4. 內容不同。監督主要包括紀委協助同級黨委做好黨內監督的各項工作,具體包括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保障黨員權利的情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情況;廉潔自律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等。執紀主要是依法維護黨的政治紀律、依紀依法糾「四風」、依紀依法懲治腐敗、依紀依法開展行政監察。問責是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責任追究,根據情節輕重、損害後果、影響程度大小確定為一般責任、重大責任和特別重大責任;根據其所承擔的責任確定為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5. 方式不同。監督方式主要有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巡視、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執紀包括初核、立案、調查、審理、批准處分和執行處分等環節。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對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有:改組、解散。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問責方式一般有: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五種,在實踐中還有批評教育、書面檢查、崗位調整等。
6. 作用不同。監督主要是對黨員和黨的幹部採取正面教育為主、預防為主的原則,把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引導黨員和幹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遵紀守法,體現了保護、懲戒功能。執紀是為了維護紀律的嚴肅性,保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決議和行政機關的決定正確實施,維護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民主權利與合法權益。問責將有利於幹部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工作落實。
從聯系來看,「監督執紀問責」三者相互聯系、相互作用、渾然一體,監督是執紀和問責的前提,執紀和問責是監督的延伸。這三者體現了新形勢下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定位。
1. 監督是主線,貫穿於監督執紀問責始終。監督是最基本的職能,也是執紀問責的基礎,沒有有效的監督,就發現不了問題,執紀問責也將無從談起。落實監督責任是紀委必須擔負的重大政治責任,是保證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的客觀需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轉變監督理念、找准監督定位、突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方式方法,把監督責任扛起來。
2. 執紀是核心,決定著紀檢監察工作的得失成敗。執紀是紀檢監察機關特有職權,是保證監督實效的重要手段。沒有執紀,只有監督,就沒有紀律約束力、懲戒力、震懾力,也失去了監督嚴肅性和權威性。必須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堅決查糾不正之風,重點查處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形成有力震懾。
3. 問責是關鍵,守護住紀檢監察工作的最後一道防線。問責和執紀相互補充、各自有所側重,執紀是對違反黨紀政紀的一種處分,而問責是對責任缺失的一種追究,是保證各項責任落實的有力手段。責任制實施十多年來,之所以偏軟且帶有形式化的傾向,關鍵就是沒有責任追究。實踐證明,只有嚴格問責,才能傳遞壓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切實將「兩個責任」落實在行動上。
三、對監督、執紀、問責的要求
近年來,隨著紀檢監察機關職能泛化、主業弱化、作用虛化越來越嚴重,監督、執紀、問責的權威效果都在明顯下降,造成「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現象。新形勢下,紀檢監察機關必須轉變理念、找準定位,必須緊緊咬住本職,聚焦中心任務,必須強化監督、嚴格執紀、嚴肅問責。
1. 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職責定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腐敗問題依然多發,糾正「四風」、防止反彈任務艱巨。一要更新思想理念。紀委要摒棄以往的思維定勢、角色定勢和工作定勢,以跟得上、抓得住、用得好機遇的態度深入推進「三轉」工作,從真正解決問題的角度定任務、用方法、添措施、強機制,重構和強化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工作理念。二要明確職責定位。黨章第44條明確規定,紀委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提出「兩個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都是職責定位的根本依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構,根據現階段任務,把職責具體化,把更多精力調配到主業上來,實現內涵與外延的統一,做到監督工作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三要主動擔當責任。紀委既不能代替黨委行使統一領導職權,也不能代替部門擔起具體責任,越俎代庖,沖到一線。作為紀檢監察幹部,必須敢於擔當、敢於亮劍、敢於碰硬,遇到矛盾和問題,不擱著、放著、躲著。
2. 突出重點,切實做好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履行好監督責任,才能體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順應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發展趨勢。一要嚴明黨的紀律。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加強對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堅決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問題,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現象。二要深化作風建設。堅決糾正「四風」,抓源頭治根本,建立改進作風長效監管機制,反復抓、抓反復,持之以恆,久久為功,釋放從嚴信號,堅決防止反彈。三要嚴查違紀案件。把嚴格執行程序貫穿於執紀辦案全過程,使初步核實、證據收集、移交線索、案件審理等各環節,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拓寬線索舉報渠道,完善網路輿情研判和處置機制,認真核查各種渠道反映的黨員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四要嚴格責任追究。健全責任分解、監督檢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將工作任務逐項細化,明確目標和要求,做到履行責任有規范、檢查考核有標准、責任追究有依據。
3. 創新方式方法,激發內生動力。樹立「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意識,不斷提高接處信訪能力、查案能力、調研能力、發現問題的能力,錘煉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品格,做到「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一要加強學習教育。將反腐倡廉教育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採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跟班輪訓、警示教育等方式,經常性地組織幹部進行黨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潔自律教育,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反腐倡廉長效教育新機制。二要堅持正確履職。從「執行主體」向「監督主體」轉變,緊緊圍繞黨章規定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圍繞行政監察法賦予的五項職責,從一般性的業務檢查向履職監督轉變,防止從監督主體錯位為執行主體。三要加強隊伍建設。深入推進派駐機構改革,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執紀監督「鐵軍」。
4. 加強保障,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加強對執紀監督問責的組織領導,是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有力保障。要強化協調配合。把主要力量放到對遵紀不夠、執紀不嚴、違反紀律等現象的監督和案件查處上來,把工作重心放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執紀和曝光上來,把主要精力用到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來,推進各級紀委同轉,以上轉帶下轉,不搞上下一般粗。要完善體制機制。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監督執紀問責,根據實際需要,把經過實踐檢驗、適應形勢發展的好做法、好經驗進行歸納提煉,上升為政策和制度。對現有制度,過時的要及時廢止,不完善的適時修訂完善,需要細化的要盡快制定實施細則,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緊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