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種監督
① 組織處理主要包括: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調離崗位、責令辭職等7種形式。
根據中紀發[2008]19號文中的精神,組織處理是指黨組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涉嫌違犯黨紀的黨員幹部,進行必要的崗位、職務調整的組織措施。文件中,組織處理的方式有三種。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組織處理,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准則》等有關規定,尚構不成紀律處分的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採取的處理措施和教育手段。組織處理主要有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調離、降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形式。在實際工作中,組織處理還包括批評教育、通報批評、降職、責令辭職等,誡勉談話也可以視為組織處理。組織處理由紀檢機關與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研究決定。組織處理和行政處理、黨紀處分、司法處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換,但可以同時使用。一個犯了錯誤的黨員領導幹部,可能在被調查期間受到組織處理,在調查結束後同時受到黨紀處分和行政處分,如果情節嚴重觸犯刑律,還可能被移送司法處理。一般必須處理一年後,經組織考察,本人確實認識並改正錯誤,符合提拔任用條件的,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提拔使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組織處理,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准則》等有關規定,尚構不成紀律處分的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採取的處理措施和教育手段。
組織處理主要有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調離、降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形式
② 安全生產法》七項基本法律制度四個責任對象三套對策體系四種監督方式
《安全生產法》確定了我國安全生產的基本法律制度有七項,它們是: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制度;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制度;4)、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5)、安全中介服制度;6)、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7)、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對我國安全生產負有責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個負有責任的方面:政府責任方,即各級政府和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責任方;從業人員責任方;中介機構責任方。
《安全生產法》指明了實現我國安全生產的三大對策體系:首先是事前預防對策體系,即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三同時」,保證安全機構及專業人員,落實安全投入,進行安全培訓,
實行危險源管理,進行項目安全評價,推行安全設備管理,落實現場安全管理,嚴格交*作業管理,實施高危作業安全管理,保證承包租賃安全管理,落實工傷保險等。同時,加強政府監管,發動社會監督,推行
中介技術支持等,都是預防策略。第二是事中應急救援體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體系,制定社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危險源的預控,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第三是建立事後處理對策系統,包括推行嚴密的事故處理及嚴格的事故報告制度,實施事故後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強化事故經濟處罰,明確事故刑事責任追究等。
《安全生產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確規定了我國安全生產的四種監督方式:第一是工會民主監督,即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第二是社會輿論監督,即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單位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的權利;第三是公眾舉報監督,即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第四是社區報告監督,即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有權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③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同級的監督方式 在監督法的目錄上有七種方式
1、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
2、審查和批准計劃和預算
3、審查規范性文件
4、罷免和撤職
5、詢問和質詢
6、對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7、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
④ 監督分類
監督分類一般是先在圖像中選取已知樣本 ( 訓練區) 的統計數據,從中找出分類的參數、條件,建立判別函數,然後對整個圖像或待分類像元作出判別歸類。遙感圖像處理中常用的監督分類方法有最小距離法、貝葉斯線性和非線性判別法 ( 最大似然法) 、多級分割法 ( 平行六面體法) 、特徵曲線法 ( 光譜角法) 、馬氏距離法、費歇爾線性判別法等。
1. 最小距離法
最小距離法的基本原理是根據已知類別或訓練樣本的模式特徵選擇特徵參數並建立判別函數,通過待分類像元與各類別均值向量的距離比較而將其劃分至與之距離最小的類別之中。為保證分類精度,需要對特徵空間進行正交變換 ( 如 K-L 變換等) 。首先在圖像顯示屏上選出訓練樣區,並且從圖像數據中求出訓練樣區各個波段的均值和標准差; 而後再去計算其他各像元的亮度值向量到訓練區波譜均值向量之間的距離。該方法依據的分類指標為絕對值距離或歐氏距離,其中歐氏距離最為常用。如果距離小於指定的閾值 ( 一般取標准差的倍數) ,且與某一類的距離最近,遂將該像元歸為某類。該分類法的精度取決於訓練樣區 ( 地物類別) 的多少和樣本區的統計精度。由於計算簡便,並可按像元順序逐一掃描歸類,一般分類效果也較好,因而是較常用的監督分類方法。
圖 4-23 ISODATA 方法框圖
2. 貝葉斯線性和非線性判別法 ( 最大似然法)
該方法假定各類別總體的概率密度分布均為正態分布,通過待分類像元與各類別的似然率比較而將其劃分至與之似然率最大的類別之中。其分類指標為似然率 ( 條件概率) 。它是用貝葉斯判別原則進行分析的一種非線性監督分類。簡單地說,它可以假定已知的或確定的訓練樣區典型標準的先驗概率,然後把某些特徵歸納到某些類型的函數中,根據損失函數的情況,在損失最小時獲得最佳判別。該法分類效果較好,但運算量較大。
3. 多級分割法 ( 平行六面體法)
多級分割法的基本原理是在特徵空間中每個特徵變數軸上設置一系列的分割點 ( 依據訓練數據的統計特徵進行分割點的確定) ,將多維特徵空間劃分為互不重疊的子空間,每個子空間對應於一個分類類別,將分類像元歸屬於與其所在子空間相對應的類別。為提高分類精度,需要對特徵空間進行正交變換 ( 如 K-L 變換等) 。
4. 特徵曲線法 ( 光譜角法)
特徵曲線法的基本原理是以地物的特徵參數曲線 ( 如地物波譜特性曲線) 之間的相似系數 ( 變數空間中樣品點向量之間的夾角餘弦) 作為分類判別指標。
5. 馬氏距離法
馬氏距離法充分考慮了多維變數空間中反映樣本點隨機概率密度分布特徵的協方差矩陣,當各變數正交時其相當於加權的歐氏距離,故該方法相對於最小距離法等方法而言一般具有較好的分類識別效果。
監督分類的結果明確,分類精度相對較高,但對訓練樣本的要求較高,因此,使用時須注意應用條件,某一地區建立的判別式對別的地區不一定完全適用。此外,有時訓練區並不能完全包括所有的波譜樣式,會造成一部分像元找不到歸屬。故實際工作中,監督分類和非監督分類常常是配合使用,互相補充的,使分類的效率和精度進一步提高。
基於最大似然原理的監督法分類的優勢在於如果空間聚類呈現正態分布,那麼它會減小分類誤差,而且分類速度較快。監督法分類主要缺陷是必須在分類前圈定樣本性質單一的訓練樣區,而這可以通過非監督法來進行,即通過非監督法將一定區域聚類成不同的單一類別,監督法再利用這些單一類別區域 「訓練」計算機。通過 「訓練」後的計算機將其他區域分類完成,這樣避免了使用速度比較慢的非監督法對整個影像區域進行分類,在分類精度得到保證的前提下,分類速度得到了提高。具體可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區域進行非監督分類。這些區域盡可能包括所有感興趣的地物類別。這些區域的選擇與監督法分類訓練樣區的選擇要求相反,監督法分類訓練樣區要求盡可能單一。而這里選擇的區域包含類別盡可能得多,以便使所有感興趣的地物類別都能得到聚類。
第二步,獲得多個聚類類別的先驗知識。這些先驗知識的獲取可以通過判讀和實地調查得到。聚類的類別作為監督分類的訓練樣區。
第三步,特徵選擇。選擇最適合的特徵圖像進行後續分類。
第四步,使用監督法對整個影像進行分類。根據前幾步獲得的先驗知識以及聚類後的樣本數據設計分類器,並對整個影像區域進行分類。
第五步,輸出標記圖像。由於分類結束後影像的類別信息也已確定,所以可以將整幅影像標記為相應類別輸出。
圖像分類處理目前在農林、土地資源遙感調查中應用較廣。對於地質體的分類,由於干擾因素較大,一般要經變換 ( 比值變換、K-L 變換等) 處理的圖像再作分類處理,現常用於岩性填圖或熱液蝕變填圖等,隨著計算機軟硬體技術的日益成熟,圖像的計算機分類將應用得越來越普遍。
復習思考題
1. 數字圖像的基本概念是什麼?
2. 數字圖像的存儲格式有哪幾類?
3. 遙感單波段和多波段數據基本統計量有哪些?
4. 什麼是輻射誤差? 其主要來源有哪些?
5. 什麼是大氣校正? 試說明回歸分析和直方圖校正的原理。
6. 簡述利用重采樣法進行幾何精校正的過程。
7. 什麼是投影變換、圖像鑲嵌和圖像分幅?
8. 什麼是線性擴展和非線性擴展? 常用非線性增強方法有哪幾種?
9. 什麼是多波段假彩色合成?
10. 比值、差值增強的基本功能是什麼?
11. 濾波增強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常用的方法有哪些?
12. K - L 變換和 K-T 變換的主要作用是什麼?
13. 什麼是非監督分類? 本章介紹了哪幾種方法?
14. 什麼是監督分類? 有哪幾種方法?
15. 簡述監督分類與非監督分類的區別,各有何優點和適用條件。
⑤ 官僚制組織7,公共組織監督系統分別有哪兩種監督形式每種形式包含幾種類型
國家權力機關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方式有三種:法律監督、工作監督、人事監督。
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主要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為主體的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立法監督和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
在現代西方社會,責任制內閣也好、非責任制內閣也好,按照三權分立原則建立的政體也好,按照議會至上原則建立的政體也好,雖然監督權的范圍與規模不盡相同,但監督權都是代議制機關的一項重要權力。它對維護法治,捍衛民主,防止專橫,抑制腐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履行其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方面。
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主體與監督客體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為全面保證國家法律的有效實施,通過法定程序,對由它產生的國家機關實施法律的監督。這種監督的主體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整個法律監督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
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的客體,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那些由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產生並向它們負責的國家機關及其組成人員。第二類,是有關國家權力機關及其組成人員。根據我國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監督客體;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以及其它下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是其上一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客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是選舉他們的代表大會的監督客體。第三類,國家武裝力量、各政黨、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和公民個人。因為根據憲法,他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而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分別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和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的重要職責。
在我國,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的方式主要有:①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並作出相應的決議;②審查文件,指對「一府兩院」(政府、法院和檢察院)依法呈送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規范性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並作出相應決議;③質詢;④組織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⑤受理申訴、控告和檢舉,並進行處理;⑥開展執法檢查,這是當前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開展法律監督所經常使用的一種監督方式,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可以及時發現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實施的對策;⑦視察,是指由人民代表有組織地對法律、法規、有關決議和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或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視察;⑧督促辦理人民代表和委員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⑨審議撤消職務案;⑩專題監督,「即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某一熱點問題,某一重大事件,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這樣可以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⑥ 我國行政監督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行政監督方式
(一)事前監督、事中監督與事後監督
事前監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機構進行行政決策、開展行政行為之前進行監督。最典型的事前監督是聽證會制度。聽證會是由立法機關、國家行政管理機構和某些行政事業性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召集社會各階層、當事人或有關受益、受害者進行交流、溝通的會議。一般有立法聽政、價格聽政、決策聽政、調查聽政等種類。聽證會的舉行,具有使社會公民和團體了解政府行為過程和信息,參與決策,監督政府行為的作用。
事中監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機構決策與執行過程中所進行的監督。為了防止行政管理過程中決策的失誤和執行出現偏差,必須開始事中監督,即在決策過程中對決策活動進行監督,在執行過程中對執行活動進行監督。從決策過程來看,這種監督是對決策者進行的面對面的監督,有助於及時發現決策失誤或決策不當,並對其及時予以糾正;從執行過程來看,這種監督有助於及時了解執行情況,及其向決策中心傳遞相關信息,不僅有助於糾正執行偏差,而且有助於及時修正原有的不當決策。
事後監督是指行政決策或者行為作出之後,相關監督主體進行的監督活動。現代社會管理日益復雜和多元化,為行政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和壓力,因此,行政行為往往具有一定先定性,以保證行政權力的權威性和強制性,這就使得人們不能對所有行政行為進行事前監督,這樣,就有必要進行事後監督。最典型的事後監督是國政調查。國政調查是立法機關就國家官員的行為、重大事件進行調查。現代世界各國,無論憲法有無明文規定,均普遍承認立法機關擁有國政調查權,並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國政調查程序。
(二)長期監督與暫時監督
根據監督活動開展的持續時間不同,行政監督又可以分為長期監督和暫時監督兩種。
長期監督是由常設的行政監督主體對行政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的監督活動,上下級之間的日常監督和行政監察監督都是屬於長期監督。長期監督一定會伴隨相應的、穩定的監督主體和規章程序。
暫時監督是指為某一項特別行政事務、行政決策或者突發事件進行的監督和調查。由於暫時監督變化大,產生突然,所以一般不具備一致不變的監督主體和規章程序。權力機關代表的質詢活動是一種較為典型的暫時監督。質詢是立法機關對行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督的一個主要方式。所謂質詢,是對被質詢機關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滿意的地方提出質問,要求被質詢機關作出澄清、解釋的一種活動。在我國,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提出質詢,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的一項重要職權。按照法律規定,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必須有l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聯名,才能提出質詢案;在人大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省級、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5人以上聯名,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3人以上聯名,才能提出質詢案。
參考資料: http://course.cug.e.cn/cugFourth/xzhglx/kcnr/07/7.7.2.htm
⑦ 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的類型有哪些
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的主要類型有:
(一)全面安全檢查
(二)經常性安全檢查
(三)專業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安全檢查
(四)季節性安全檢查
(六)要害部門重點安全檢查
按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基本內容有以下方面:
(一)查思想
檢查企業領導和員工對安全生產方針的認識程度,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重視程度,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處理態度等。
(二)查制度
為了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程承包企業應結合本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一整套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落實到具體的工程項目施工任務中。在安全檢查時,應對企業的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4)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6)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7)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8)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危險作業管理審批制度;
(12)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生產、儲運、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13)防護物品的發放和使用制度;
(14)安全用電制度;
(15)危險場所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16)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制度;
(17)危險崗位巡迴檢查制度;
(18)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三)查管理
主要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是否有效,安全生產管理和規章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實。
(四)查隱患
主要檢查生產作業現場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檢查人員應深入作業現場,檢查工人的勞動條件、衛生設施、安全通道,零部件的存放,防護設施狀況,電氣設備、壓力容器、化學用品的儲存,粉塵及有毒有害作業部位點的達標情況,車間內的通風照明設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等。要特別注意對一些要害部位和設備加強檢查,如鍋爐房、變電所、各種劇毒、易燃、易爆等場所。
(五)查整改 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的安全問題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安全隱患後是否採取了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整改的效果如何。
(六)查事故處理 檢查對傷亡事故是否及時報告,對責任人是否已經作出嚴肅處理。在安全檢查中必須成立一個適應安全檢查工作需要的檢查組,配備適當的人力物力。檢查結束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說明已達標項目、未達標項目、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給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建議。
⑧ 「職能監督、主管監督、一般監督、專門監督、內部監督、外部監督」分別是什麼意思,區別在哪
是
職能監督
,是來指政府源各職能部門就其主管的工作在其職能范圍內對其它部門實行的工作監督,它包括平行關系和上下級關系的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職能監督是以業務內容為核心的專項監督。如國家財政部就其主管的國家財政收支工作,對各部委、各地區的預算、計劃、收支等工作實施的監督等。又如國家人事部就其主管的人事業務,對各部委、各地區行政編制、人事錄用、人事法規執行情況等進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