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委曹
①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哪些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成立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家勞動部所屬的勞動保護監督管理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1949年——2001年國家勞動部所屬勞動保護監督管理局負責(廳局級))。
2001年——2005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副部級)。
2005年——現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
② 國家監察委是干什麼的機構
國家監察委就是中國特色反腐敗機構。
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發言人張業遂表示,制訂監察法、推行監察體制改革,目的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
《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通過制定監察法,實施制度創新和組織創新,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構建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意義。
他介紹說,去年常委會兩次審議監察法草案,認真研究吸取了各方面意見建議,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確保制定好這部重要法律。
③ 國家監察委員會為什麼不掛國徽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沒有規定國家監察委員會懸掛國徽。
《國徽法》規定應當懸掛國徽的機構是:
(一)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
(三)中央軍事委員會;
(四)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
(五)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
(六)外交部;
(七)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可以懸掛國徽,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④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能超過幾屆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主任、委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黨中央從全面從嚴治黨出發,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積極推進改革及試點工作並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在此基礎上使改革實踐成果成為憲法規定,具有堅實的政治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和充分的法理支撐。
(4)國家監察委曹擴展閱讀:
國家監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
2、維護憲法法律,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對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⑤ 國家監察委員會級別
縣區監察局局長是鄉科級正職領導幹部;市監察局局長是縣處級正職領導幹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⑥ 國家監察委員會會在什麼時候成立組成部門有哪些
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指依據2016年11月7日,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設立的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出台
2016年11月7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了上述監察體制改革思路。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監察體制改革,「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明確,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中央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對試點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試點地區黨組織對試點工作負總責,也要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由省(市)委書記擔任組長。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范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
意義
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接受新京報采訪表示,此舉有利於強化監察職能的獨立性,破解「一把手監督」以及「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等難題。
范圍
《方案》強調:擴大監察范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
《方案》提出「全覆蓋」,意味著所有「吃財政飯」的行使公權力的人員,都是監察對象,「不僅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一些行使公權力的群團機構,以及一些學校、公立醫院等,都在監察范圍之內。」
要點
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試點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制度設計來看,要點有幾個:監察委員會是在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三地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將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
⑦ 國家監察委員會職責
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各級監察委員會主要負責對所有行使國家權力的公內職人員進行行為和容職責上的監督監察。
根據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根據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主任、委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⑧ 國家監察委成員
你好,具體情況如圖所示;
你也可以自行登錄,監委網站查詢。
希望能夠幫到你。
⑨ 國家監察委員會是個什麼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