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管打人是真的嗎
① 關於南京3名城管當街做了一件引發轟動的事,你有什麼看法
一個城市的環境需要大家共同來維持,在城市環境的整治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其中,城管與商販的矛盾應該是比較突出的一項。就在最近幾天,南京3名城管當街打男子的消息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據稱,2020年10月17日,南京3名城管發現一流動貨車攤主佔道經營,遂上前勸導制止,但是攤主拒不配合,雙方發生肢體沖突。期間,三名協管員對攤主進行了踢打,後來被圍觀群眾勸阻。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怎麼看待呢?
一、做到文明執法,構建和諧社會。
通過南京江北新區管委會關於這件事的通報中,不難發現,這名攤主是在佔道經營,且不聽城管勸說,進而引起沖突。所以這件事是攤主不對在先,但是,作為執法人員,應該文明執法,不能動手打人,這樣只能讓雙方矛盾更加升級,所以構建和諧社會,需要文明執法。
關於南京3名城管當街做了一件引發轟動的事這個話題,各位有什麼觀點,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② 城管動手打人可以打回去嗎
如果是城管動手打人的話,當然是可以打回去的,城管他並沒有去動手打商戶的這么一個權利,如果城管在沒有任何的情況下就動手打人的話,你可以打過去,也可以到他們公司去進行投訴他。
春夏秋冬,四季輪回,佇立於茫茫天地之間,感受著匆匆歲月無情,如果說春天帶來的是生機,夏季帶來的是躁動,冬季帶來的是蕭索,那麼秋天帶來的則是無奈了。喜歡一個人徜徉在落葉曼舞的小徑,或者是鋪滿青苔的空巷,任思緒被秋風漸吹漸遠,直到被若即若離的惆悵占個上峰,也只好隨宋玉同嘆一聲「悲哉,秋之為氣也!蕭瑟兮,草木搖落而變衰」了。
秋天裡秋風瑟瑟,落葉紛紛。每次讀起古人的詩句,總是會被濃濃的悲秋情緒緊緊包裹,卻又不欲掙脫,獨自啜飲慢慢膨脹的憂郁與失落,也不知這到底是「愛上層樓,為賦新詞強說愁」呢,還是「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反正悲秋之情古已有之,也不多我一個,且看看有多少敏感而又多情的詩人曾留下過懷秋舒懷的詩句吧。
《詩經》中的「秋日凄凄、百卉具腓」,「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桑之落矣,其黃而隕」都是對秋發出的唏噓。范仲淹的「碧雲天,秋色連波,波上寒煙翠」,所繪景色清微淡遠之致,情與景交融,引人深傷。到後來王實甫在《西廂記》「長亭送別」一折中將此詞稍加引發,改為「碧雲天,黃花地,西風緊,北雁南飛。曉來誰染霜林醉?總是離人淚」,更是令人迷離惝恍、悵然若失。「多情自古傷離別,更哪堪冷落清秋節」是柳永的嘆息,凄凄柳下,再會無期,能帶走的似乎只有滿懷的秋風。周邦彥的「秋陰時晴漸向暝,變一庭凄冷,佇聽寒聲」,寫的是凄清旅途的寂寥無助。韋應物的《聞雁》:「故園眇何處?歸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齋聞雁來」寫的則是懷人思鄉的落寞情懷。相比以上對秋的無奈,李白在感慨之餘也盡顯了豪放詩人的本色:「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長風萬里送秋雁,對此可以酣高樓。」
總之秋天的景色大都凄涼,凄風苦雨,枯草落花,雨打殘荷,雁鳴長空……然而換了不同的心境,詩句也會大不相同。劉禹錫就在秋風中找到了寄託,從感時傷懷中解脫了出來:「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勝春朝。晴空一鶴排雲上,便引詩情到碧霄。」
杜牧也在《長安秋望》中望出了秋日的風清雲淡,別有洞天:「樓倚霜樹外,鏡天無一毫。南山與秋色,氣勢兩相高。」
好喜歡秋天。家中的秋天是從衣著開始的。天氣變涼,又穿起了長袖的衣服和長褲。在這秋天裡,我的家變得更可愛了!
作為城管他沒有這個動手打人的,這么一個圈裡也沒有動手去搶相換的東西,怎麼這么一個權利?他這個是屬於一個違法亂紀的一個行為。
③ 城管為什麼敢肆無忌憚打老百姓難道城管打人不犯法嗎
城管打人也是犯法的,城管在執法時可以行使相應的行政處罰權,但是打人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南京城管打人是真的嗎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十六條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後果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輕微的,可以採取教育、勸誡、疏導等方式予以糾正。
第二十七條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採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
(二)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
(三)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等;
(四)查閱、調取、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④ 南京3名城管當街做了一件事,引發了轟動,他們做了什麼事
據說是因為商販佔道經營並不聽勸阻離開,這才引發了口角之爭,最終導致雙方動手,當時雙方火氣都上來了沒能控制好自己的脾氣。
⑤ 城管在執法的過程中,到底該不該動手打人
不管在任何情況打人都屬於違法行為,更何況接規章制度來說,城管行使的就是法,知法犯法那肯定是錯的,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懲罰。而擺攤商販也不要打生活所迫的苦情牌,這里明文規定不允許擺攤那就得按規定走,不能因為城管打了你,你就是有理了,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有錯就必須要接受懲罰。
這種情況就屬於,商販違規擺攤,而城管打違規擺攤的商販。雙方都認為對方有錯,而斷章取義的只盯著對方的錯,這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有一個第三方介入,把這件公平公正的解決一下,然後把規章制度拿出來講解一下,省得有些人懂裝不懂,裝瘋賣傻。
⑥ 城管打人老上熱搜,如何管住城管打人的手
想要管住這些城管打人的手,就應該對他們進行嚴厲的制裁。這些城管管不住自己打人的手就是因為他們在之前打人的時候沒有接觸過嚴肅的懲罰或者沒有得到教訓,所以才會繼續犯類似的錯誤,如果在他們第一次打人的時候就對他們進行嚴厲的懲罰,我想他們就能管住自己的手了。
每次看到這些城管在執法的時候,我都覺得很不理解,他們只是一個小小的官職就可以對這些商販大打出手。這些商販大多年紀已經大了,如果真的動手肯定打不過他們,所以我覺得有很多城管都是在欺負人,應該對他們嚴格管教才行。
⑦ 南京的3名城管引發轟動,他們做了什麼事
10月17日,網上傳出視頻,視頻中三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正在毆打另一名男子,後經報道,這三位毆打別人的男子是南京市江北新區沿江街道的協管員,被打男子是一位流動攤販。此視頻一經流傳,在網上引發熱議。有很多人表示協管員對攤販管理也是職責所在,也有人說是攤販對協管員先動手,後來雙方都動起手來。
事件發生後,有市民表示,就算是蘋果商販不配合城管工作,但是也不能打人,這樣暴力執法讓人極度不適。不管是什麼職位,雙方都應該尊重對方,也該配合工作,不能因為一時沖動而犯下錯誤。協管者打人固然不對,但是蘋果商販剛開始的態度也不友好,所以雙方都各有責任。如果雙方都多一點的尊重很理解,也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蘋果商販也不會受傷,陳某某等三人也不會被解聘並拘留,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控制好自己的脾氣,要學會尊重他人。
⑧ 南京城管協管隊員腳踩小販,太可怕了~~~
有多少兄弟遇到這種事? ...那是因為吉他手給啦好處費 ...經常有城管監督員這樣。五轉仙靈 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輿論攻擊 ...
⑨ 南京18日通告,毆打攤販的三名協管員被解聘並處行政拘留,你贊成嗎
對這三名協管員作出解聘和拘留處理,本人是贊成的,因為作為協管員算是執法者,本身就應該懂法和維護法律,應該要用比普通人更高的標准來要求自己遵守法律。雖然很可能是小販先動的手,但也不排除他們在言語交流中對小販施加了過大壓力,作為執法者他們知法犯法,在大庭廣眾之下對小販進行圍毆,不僅是行為魯莽的問題,更是素質低劣和故意傷人,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很不好,也容易抹黑城市管理單位的形象,相關部門對他們三人作出這些處罰合理合法,對這種不良風氣也有較好的抑製作用。
後續處理此事件很快引起了廣泛關注,街道和公安部門迅速處理了這起治安事件,三名圍毆攤販的協管員被解聘,公安部門調查取證之後,對這三人也依法作出了拘留13天和罰款600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