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監督職責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擬訂提高國家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負責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有關的技術規范工作。
(二)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國家監督抽查、國家免檢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全國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五)組織制定出入境檢驗檢疫商品目錄,綜合協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依法負責原產地證的簽證管理。
(六)承擔出入境衛生檢疫、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責任,收集分析境外疫情,負責口岸突發公共衛生等應急事件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及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進出口商品鑒定和國家實行許可制度的進出口商品驗證工作,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標志標識管理、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出口質量許可工作。
(八)承擔國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進出口食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依法管理進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的衛生注冊登記以及出口企業對外推薦工作。
(九)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組織開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國際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簽署並執行有關國際合作協定、協議和議定書,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的實施、國家通報、咨詢和國內協調工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
(十二)垂直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領導全國質量技術監督業務工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㈡ 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有哪些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對本市建築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2)監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
3)對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影響重要使用功能的關鍵部位和室內環境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4)對建築工程實體和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構配件、預拌混凝土及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5)監督建築工程的樁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的驗收和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
6)對建築工程的重大質量事故參與調查和監督處理;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㈢ 質量監督局都有什麼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自治州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轄區內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2、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配套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3、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湖北省質量振興實施計劃》,研究擬定本轄區質量發展戰略;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制定提高產品質量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4、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上級部署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組織申報並實施經省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監督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5、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6、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證國家計量制度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規范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7、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並按上級的部署,對相關認證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8、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管理轄區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組織查處產品質量、計量、標准化和鍋爐及特種設備等方面的違法行為。承擔縣人民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轄區內打假工作。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受理工商部門移交的在流通領域查出的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並依法組織查處。完成政府授權牽頭的市場專項整治任務。
10、按照規定負責本局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以及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11、組織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指導掛靠社團和中介組織的工作。
㈣ 質量監督員有哪些職責
質量監督員應該分為來料跟出廠的,來料監督就是監督原材料的質量,出
廠監督就是產品的出廠檢驗,根據公司的檢驗標准來檢測的。
㈤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職責是什麼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職責如下:
1、負責各區、縣級市及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託,負責監督檢查大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具體建設質量行為及執行國家規范的情況的工作;
3.負責抽查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及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質量;
4.負責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
5.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
6.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7.承辦上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拓展資料
質量監督特點
1.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
2.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3.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
4.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㈥ 質量監督員的要求及職責是什麼呀
質量員崗位職責: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質量策劃、過程式控制制、檢查、監督、驗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進行施工質量策劃。
(2)參與制定質量管理制度。
(3)參與材料、設備的采購。
(4)負責核查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保證資料,監督進場材料的抽樣復驗。
(5)負責監督、跟蹤施工試驗,負責計量器具的符合性審查。
(6)參與施工圖會審和施工方案審查。
(7)參與制定工序質量控制措施。
(8)負責工序質量檢查和關鍵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檢查,參與交接檢驗、隱蔽驗收、技術復核。
(9)負責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參與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
(10)參與制定質量通病預防和糾正措施。
(11)負責監督質量缺陷的處理。
(12)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3)負責質量檢查的記錄,編制質量資料。
(14)負責匯總、整理、移交質量資料。
(6)質量監督職責擴展閱讀:
質量監督特點
1.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
2.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3.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
4.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質量監督人員質量監督員的條件
(1)堅持原則,作風正派。
(2)熟悉商檢政策和專業檢驗技術,了解加工生產工藝和質量管理工作。
(3)從事商檢工作3年以上的工程師或相當於工程師的專業檢驗技術人員。
(4)與駐在企業各級領導無直系親屬關系。
質量監督員的主要職責任務
(1)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質量第一"的方針、政策和出口商品檢驗及質量監督的有關法規和規定。
(2)監督企業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和檢驗制度。
(3)監督企業建立和健全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和檢測條件。
(4)監督企業對生產出口商品使用的料、件和成品的檢驗工作,可隨時進行抽查或復驗。
(一)組織機構及各項制度的建立
1、 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管理組織機構
2、 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實現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實行質量一票否決權,各分項工程確定「先導段」標准化和規范化,把住原材料進廠關,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廠,達到科學管理,嚴格檢查精心施工,強化監督程序化施工。
3、 建立以下制度
(1) 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嚴格把住材料質量關,堅持先檢驗、後進場、先試驗、後使用,對質量和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一律杜絕進場。
(2) 技術交底制度
a.由經理部項目總工向工程技術主任交底,並審批工程技術部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
b.由工程技術部向質檢部交底,進行設計文件,工序施工程序,施工要點,安全技術措施等交底,並做好會議記錄,存入檔案。
c.工程技術部向班組負責人及技術骨幹交底。
(3) 工藝檢查制度
工程技術部向施工班組進行施工方案及工藝流程、操作方法、技術要點、保證措施進行交底後,由質檢員、測量員進行工序檢查,並向經理部質檢組匯報工藝情況,填好原始記錄並上報監理簽字,實現工序過程質量控制。
(4) 質量檢測制度
對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項目及時檢查中線高程及結構尺寸或現場試驗,並將結果送監理批准。
(5) 工序交接制度
一道工序結束後,由本道工序負責人填寫自檢結果,質檢員檢查核實後上報監理,監理認可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 實行質量兩聯單制度
a. 材料進場通知單:主體工程材料進場前,由質檢員、監理及試驗檢測人員到料場進行試驗檢測,認為合格後,由質檢員將結果報給監理審批後,下發材料進場通知單,材料方可進場。
b. 澆築通知單:模板與鋼筋安裝結束後,填工序交接記錄,質檢員及監理驗收後下發砼澆築通知單。
4、 建立獎罰制度確定各級質量責任者,實行責權利掛鉤。
5、 成立質量領導小組。
(二)關鍵部位質量保證措施
根據公路工程施工經驗和特點,在嚴格執行以上質量措施的同時,著重對以下幾個質量控制點進行控制:
1、 壓實保證措施:
(1) 嚴格控制碾壓厚度、含水量及遍數,並及時跟蹤檢測。
(2) 對壓實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嚴格按壓實機具的操作規程進行壓實,杜絕違章作業。
(3) 關鍵工序採取重型壓實機具壓實,以保證壓實質量。
2、 防止涵頭跳車的保證措施:
(1) 加強地基處理,克服地基沉降
a. 對地質狀況不良地段進行換填,換填採用天然砂礫等滲水性好的材料。
b. 加強填前碾壓,保證橋、涵頭填前碾壓達到規定的壓實度。在填前採用18GD重型壓路機進行碾壓,以加大地基的密實度和填前沉降量。
(2) 加強橋、涵頭填土的質量
a.對於橋頭填土施工,要預留足夠的作業面,以保證機械有足夠的作業范圍,以便發揮機械性能。
b.橋、涵頭填土宜選擇天然砂礫等透水性較好的材料,強度高、易壓實,水穩定性好,有利於穩定和減少沉降。施工中,壓路機無法到達的部位,採用振動夯實機具分層夯實,使壓實度均達到壓實標准。
c.橋、涵兩側與頂部、錐坡構造物背後的填土應分層壓實,每層松鋪厚度不大於15cm,壓實厚度不大於10cm,厚度保持均勻。
(3) 提高工前沉降量降低工後沉降量
a. 增加工前沉降的時間。盡早完成橋、涵頭填土,開始工前沉降,在施工組織上做好安排,提早橋、涵開工,特別是橋頭填土較高的橋梁的開工時間,延長工前沉降時間。
b. 加快工前沉降的速度。為加快工前沉降的速度,採用對橋頭填土載入預壓的方法,一般用推土的方法載入。
(4)橋、涵頭回填時,應兩側同時水平分層,對稱地填築,夯(壓)實。
3、 涵砼內在質量和外觀幾何尺寸的保證措施:
(1) 對涵洞施工中所需材料進行控制,每500m對碎石進行壓碎值顆粒分析、針片狀含量等綜合測定,使其各項指標滿足設計要求,方可入場,對中粗砂每500m進行顆粒分析、含泥量、有機質含量等測定,滿足要求後方可入場,對水泥也要進行重新分析,所需鋼筋要做彎拉和焊接頭及焊接金屬機械性能等試驗,使各項指標滿足要求。
(2) 按要求及時製作檢驗試塊,以保證砼強度滿足要求。
(3) 嚴格控制模板質量,使其在砼澆築過程中不發生變形,及時嚴格檢查支模質量,防止模板在砼澆築時發生漲模及漏漿現象,從而影響涵洞的各部幾何尺寸。
(4) 加強對砼澆築過程的振搗,保證振搗時間,振搗到位,使砼外觀光滑、密實,無蜂窩、麻面出現。
㈦ 質量監督部門到底有什麼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標准化、計量、質量工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執行執法工作;管理有關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
2、管理質量監督工作。組織質量監督檢查,依法管理質量檢驗機構,依法查處假冒偽劣商品。
3、宏觀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制訂提高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名牌戰略,規范社會質量評價活動;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對質量工作和打假工作實行考核。
4、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對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實施進行監督、執行;負責執行產品標准備案工作;綜合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5、統一管理計量工作。
6、統一管理和監督全省認證認可工作。
7、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8、對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領導幹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系統的人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9、組織制定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
10、承辦質檢總局、當地政府、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質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