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行政6
行政監督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以及專設的行政監察、審計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廣義的行政監督泛指執政黨、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和人民群眾等多種社會力量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
(1 )行政監督的主體是享有行政監督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2 )行為的對象是作為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3 )其內容是相對方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決定、命令的情況。
(4 )其性質是一種依職權、單方的、相對獨立的具體行政行為。
(5 )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和糾正行政相對方的違法行為,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和行政目標的實現。
1執政黨
行政監督
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的方式有五個方面: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實現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二是通過黨的各級組織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體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的過程實行監督;三是通過推薦優秀黨員幹部擔任政府重要職務來實現黨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四是通過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來實現黨對政府公職人員的領導和監督;五是通過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和處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實行監督。
2權力機關
我行政監督國權力機關監督政府的方式和內容主要有以下九個方面: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計劃和財政預算、決算;審查政府的法規、決定和命令;質詢和詢問;視察和檢查;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受理申訴和檢舉;罷黜職務。
,3司法監督
司法監督包括: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審判機關的監督兩類。檢察院對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人員實行監督的范圍是:法紀檢查;經濟檢查;偵查監督。審判機關監督的方式和種類有:通過憲法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行政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國家賠償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刑事訴訟進行的監督。
4內部監督
(一)行政監察:國家行政監
行政監督
察機關為行使行政監察職能,履行下列職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財政及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檢查,以判斷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審計監督是一項專門的財政經濟法律監督制度,是一種經濟監督。主要目的是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嚴肅財經紀律,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事實依據,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審計監督的內容包括:財政預算的執行和財政決算;信貸計劃的執行及結果;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項目的財務收支;國家資產的管理情況;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借用國外資金、接受國際援助的財務收支;與財政財務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收益;嚴重侵佔國家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國家經濟利益的行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責任的有關審計事項;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5公民監督
公民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主要包括:批評和建議;控告;檢舉和舉報;申訴;信訪。
6社會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新聞輿論監督;公眾輿論監督。
⑵ 行政機關的一般監督和業務監督的內容分別是什麼
一般行政監督是指根據行政隸屬關系,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工作部門所進行的監督。
業務監督即專門監督。專門監督是指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是政府內部設立的專門行使監察權的監察機關,對國家所有行政部門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所進行的全面的監督。
(2)監督行政6擴展閱讀:
行政監督程序:
1、表明身份。行政主體的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監督時,應佩帶公務標志或出示相關證件,以表明自己有權執法的身份。
2、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對有關實物、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進行公開檢查。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不影響檢查的進行。
3、行政監督檢查必須按照法定時間或正常時間及時進行,不得拖延而超過正常檢查所需的時間,應堅決杜絕變相拘禁或扣押,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對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的某些特別檢查,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應當符合法定的特別要件和方式。比如,對女性身體進行檢查,應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5、說明理由。在作出不利於相對方的檢查結論前要允許相對方陳述和申辯,並說明作出監督檢查結論的理由。
6、告知權利。行政主體應在作出不利於相對方的監督檢查結論後,告知相對方相應的救濟手段(補救手段)。
⑶ 行政系統外部監督六個
C 【解析】 試題分析:①②選項觀點正確且符合題意,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回機關的監督是答行政系統外部監督,故入選。③④選項觀點與題意不符,審計部門、監察部門的監督屬於行政系統內部監督,故排除。解答本題,可運用排除法。關於行政監督體系,教材有明確表述,我國的行政監督體系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社會與公民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這六個體系,其中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都是系統內部監督,其他都為系統外部監督。 考點:本題考查行政監督體系
⑷ 有沒有關於行政監督的書籍是最近三年出版的至少要6本
行政監督原論 石書偉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1-12出版);行政決策程序、監督與責任回制度 楊寅 中國法制出版答社 (2011-04出版);
行政監督概論 王臻榮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01出版) ;經濟行政權的法律監督:利益衡平的視角 張雪樵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2-07出版);行政監督新論 陳奇星、 唐鐵漢 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 (2008-08出版);質量技術監督基礎知識(行政監管篇)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中國計量出版社 (2010-04出版);民事行政訴訟檢察監督制度研究 張顯偉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12-03出版);政府效能與行政監督 王凱偉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2-03出版)
⑸ 我國行政監督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6種:
1.報告工作。聽取、審查報告,是上級政府監督下級政府、各級政府監督其工作部門執行情況的主要方式。
2.執法監督檢查。執法檢查大致有三類:
①全面檢查和專項檢查;
②單獨檢查和聯合檢查;
③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3.審查批准。審查批準是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的普遍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如對財政預算、決算、賬冊、報表等進行審閱核對並加以確定的行為。
4.備案。備案是根據法律規定或上級行政機關要求,監督對象將其他規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為的書面材料報上級行政機關供其了解情況的行為。
5.行政復議。行政復議制度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實施行政法制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
6.懲戒。懲戒處分分為兩種:
①對行政機關適用的;
②對違法機關的領導人或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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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監督的具體表現
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的方式有五個方面:
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實現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二是通過黨的各級組織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體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的過程實行監督;
三是通過推薦優秀黨員幹部擔任政府重要職務來實現黨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四是通過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來實現黨對政府公職人員的領導和監督;
五是通過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和處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實行監督。
⑹ 辦公室行政人員的六大模塊是什麼
可以包括稽核、總務、後勤、外事、安全、會議六大模塊。
一、稽核
1、稽核對象:就是要確立公司內部需要被稽核的內容和項目,但最常見的當屬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賬目往來。
2、稽核依據:就是規范各部門工作行為的一種標准(含流程),通俗說法也就是各種規章制度及相關通函,往往稽核工作並不是代某一個部門負責人去管理或操作某個制度,而是去督查該負責人或該部門的內部人員在執行和操作制度時的正確性、公平性。
3、稽核評審:就是行政部對稽核當中所稽核出來的問題,進行邏輯和分析,若有必要的話還須請上級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以及被稽核的當事人共同參與,針對初犯、二次犯規和慣犯的不同情節以及問題出現結果的輕微、嚴重或重大程度;
4、稽核反饋:就是將已經定位成功的處理意見通知被稽核者,並做好相應的思想溝通工作,接受者予以公示,對不接收者應嚴加控制。
二、總務
總務工作的內容,我認為有這么幾類:保安管理;車輛管理;資產管理;低級易耗品管理;公用機電設備管理;水電管理。
三、後勤
後勤工作也不是很雜的一項工作,它包含了一下幾個項目: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環衛(即保潔)管理;基建(即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綠化管理。
四、安全
1、督查
對按標執行、實施和操作好的安全項目進行日常性的維護和監督,一旦發現有隱患存在,不管是哪一個部門或哪一個負責人,都必須責令限期整改,對拖而不決的部門和負責人應予以追究相應的失職責任。
2、宣教
安全工作非一日之事,應是伴隨著公司的發展至始至終,同樣安全工作需要公司全員參與,這就必須需要廣大員工進行有計劃的培訓和讓他們懂得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管理措施,應急突發處理等方法,還需要每年至少二次的模擬演習。
五、外事
我們把公司內部的客人到訪、接待與食寢的安排都歸入內務,但如果要是參加地方政府下屬職能部門舉辦的一系列的會議、活動、公司與外部單位所發生的一系列非生產運營類的關系,則都需要行政部門負責前去處理和接洽的。
六、會議
泛指公司內部事務性會議,但多半是周期性例會,行政部需要做的是對會議的組織,組織中需要做到如下幾個方面:會議通知;議題事項;指令傳達;內容記錄;過程跟蹤;結果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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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管理的特點
1、一切行政活動都是直接或間接與國家權力相聯系,以國家權力為基礎的。
2、行政管理是根據國家法律實行政務的組織活動。在執行中又能動地參與和影響國家立法和政治決策,制定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種重要活動方式。
3、行政管理既管理社會的公共事務,又執行階級統治的政治職能。
4、行政管理要講究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它通過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協調、監督和改革等方式,最優地實現預定的國家任務,並達到應有的社會效果。
5、行政管理是人類改造社會的實踐活動的一個特定領域,有它自身發展的客觀規律性。
6、行政管理是一種工作上必要的一種工作能力,也是工商管理里的必要的一門課程。
⑺ 行政監督定義是什麼
廣義的行政監督是指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黨、社會團體、新聞輿論等多種政治力量和社會力量對政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所實施的監察和督導。
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機關內部對自己的機構及其公務員的不良行政行為所實施的監察和督導。
行政監督是行政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行政監督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以保證行政監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合法性原則:行政監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監督主體從事行政監督的必要條件。這種合法性主要體現在行政監督主體的合法性、行政監督活動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監督活動符合法定方式三個方面。
(二)經常性原則:行政監督作為一種經常性活動,存在於行政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具體貫穿於決策、協調、執行等各個環節。經常性監督,有利於及時發現政府行政組織和公務員在處理公務中的不當行為、違法現象,並及時糾正和處理,避免增加社會成本。
(7)監督行政6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監察法的最後一條寫道: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同時廢止。為什麼要用監察法取代原先的行政監察法,大致有3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消除監察盲區,實現監察全覆蓋。原先的行政監察法將監察對象確定為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范圍過窄,給監察工作帶來盲區。
因此,新的監察法在第十五條規定,監察委員會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共包含6類人員,實現了由監督「狹義政府」公職人員到監督「廣義政府」公職人員的轉變,使監督不再有空白地帶。
第二,確立監察機關獨立性。按照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負責。這就使得在實踐中,監察機關的幹部人事、財物經費都由地方政府控制,監察機關在工作中缺乏應有獨立性,影響了監察權威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監督
⑻ 什麼是行政監督(檢查)它一般有哪些方法
答:行政監督(檢查)有時又稱行政調查,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對相對方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行政命令、決定的情況進行檢查、了解、監督的行政行為。 它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1. 檢查。檢查有很多形式,綜合檢查、專題檢查;全面檢查、抽樣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檢查;現場檢查、人身檢查等。如安全檢查、產品質量檢查、衛生檢查等。2.調閱審查。如對有關文件、證件、報表、帳冊等進行審查。3.調查。就調查種類而言,有一般調查、立案調查、聯合調查、專題調查、現場調查等。4.查驗。查驗是行政主體對相對方某種證件或物品進行檢查、核對,以確認相應證件、物品的真偽和從中發現相關的問題,以實現行政監督(檢查)的目的。5.檢驗。檢驗是行政主體或行政主體委託其他技術性機構對相對方的某種物品進行檢查、鑒別或化驗,以確定相應物品的成分、構成要素是否符合標准等。6.鑒定。鑒定是指行政主體或行政主體委託其他技術性機構對相對方的某種物品或材料、證件等進行鑒別、評定,以確定真偽、優劣,或確定其性質成分等。7.勘驗。勘驗是指行政主體或行政主體委託其他組織對行政相對方實施某種行為的場地進行實地查看,了解相應行為的現場情況,以確定有關個人、組織是否參與了相應行為以及參與者的責任情況。8.登記。登記是指行政主體要求相對方就某特定事項向其申報、說明,由行政主體記錄在冊的行為。9.統計。這是行政主體通過統計數據了解相對方情況的一種監督方法。統計監督的方法種類繁多、應用廣泛,如人口統計、勞務統計、物價統計、生產統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