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很重要
Ⅰ 什麼監督是最重要的監督,是有效預防腐敗的關鍵
人民監督最重要,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Ⅱ 質量監督有什麼重要意義
質量監督是商品生產發展的產物.第三方的質量監督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質量監督是向損害國家和人民權益行為進行斗爭的一種手段。質量監督是保證實現國民經濟計劃質量目標的重要措施。質量監督是貫徹質量法規和技術標準的監察措施.質量監督是促進企業提高質量意識、健全質量體系的重要手段.質量監督是發展對外貿易、提高我國產品競爭能力、保障我國經濟權益的重要措施。質量監督是維護消費者利益、保障人民權益的需要。質量監督是重要的質量信息源。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對產品進行質量監督能公正地、科 學地反映產品質量狀況,向國家提供產品質量信息,作為國家完善經濟計劃,分析質量形勢,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的依據。
Ⅲ 自律監督哪個最重要
個人認為監督更重要。
畢竟人都是有劣根性的,缺少必要的監督,都會放任自我的。
Ⅳ 監督權的重要性
需要從哪些方面充分認識人大監督權的重要性呢?
中國憲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就規定了國家的國體,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國體決定了中國政體,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指由人民選舉並委託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權力的政權組織形式。具體指國家權力機關特別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織、職能和運作的原則和機制,同時也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同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相互關系的原則和機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可以概括為四方面的具體制度: 包括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的立法制度、監督制度、代表制度、會議制度、表決制度等。以上四個方面的具體制度互相貫通、結合,就構成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
憲法規定的中國國體和政體充分表明,在中國,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體制中居於基礎地位,國家的行政、審判、檢察機關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權力直接來自人民,它能夠對國家的一切重大問題作出決定並監督其實施,其他國家機關不能脫離或者違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意志而進行活動。國家的行政、審判、檢察機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監督。不承認或不尊重人大監督權,就是不承認或不尊重人民的政治權力;動搖了人大監督權,就是動搖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同時,人大及其常委會又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人民有權撤換自己選出的代表。這是中國國家機構設置和運作的一條重要原則和特點。我們必須從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認識人大監督和人大監督權的重要性,把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一項重要內容和制度保障。正如胡錦濤同志在談到人大監督時所指出的:「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任務。」⑶明確了這一點,人大及其常委會在行使人大監督權時就會更加積極慎重,其他國家機關及社會組織就會更加自覺地把接受人大監督作為自己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
Ⅳ 在企業中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性和意義!
目標管理是八十年代以來,世界各國廣泛重視的一種管理制度。盡管國內外對目標管理的定義和具體實施的方法不完全相同,但其實質都是強調根據目標進行管理,即圍繞確定目標和以實現目標的為中心,開展一系列管理活動。這種管理的主要特點是:①強調活動的目的性,重視未來研究和目標體系的設置;②強調用目標來統一和指導全體人員的思想和行動,以保證組織的整體性和行動的一致性;③強調根據目標進行系統整體管理,使管理過程、人員、方法和工作安排都圍繞目標運行;④強調發揮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按照目標要求實行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以提高適應環境為化的應變能力;⑤強調根據目標成果來考核管理績效,以保證管理活動獲得滿意的效果。
目標管理的理論根據可以從不同側面進行探討,以下列舉幾個主要方面:
一是系統理論。管理理組織系統是人類有目的地進行集群活動的產物。它是人們為了達到特定的共同目標,而使全體人員通力協作的人工系統。可見,共同目標既是組織存在的前提條件,也是管理活動要達到的目的。如果沒有明確的共同目標來統一全體成員的思想行動,組織就如同一盤散沙,形不成整體,既構不成系統。如果管理活動不能實現共同目標,當然就沒有什麼績效可言,也就失去了組織存在的價值。例如蘇聯《國防軍事管理》一書認為:"軍事組織存在的主要價值就在於它能達成既定的目標"(《外國軍事學術》1986上第3期,第37頁)。因此,抓住了目標,也就是捕捉琺了管理組織系統的本質,把握住了管理活動的關鍵。目標管理正是根據管理組織系統這個最重要的核心問題,運用系統科學的理論與方法,來指導管理活動。由於目標是關鍵,所以目標管理強調對未來的預測、研究和目標決策,以保證目標的正確性;強調以目標指導行動,圍繞實現目標開展管理活動,保斑點目標得到實現。
二是控制理論。在管理的控制功能方面,目標管理的理論根據是目標控制原理。控制是一種有目的的主動行為,管理控制行為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管理組織系統的目標。目標控制就是從這一要點出發,對被控系統輸入系統的目標。管理控制行為的目的就是 為了實現管理組織系統的目標。目標控制就是從這一要點出發,對被控系統輸入目標要求(可觀測、可考核的目標體系),再通過其輸出的目標狀態與原輸入的目標要求進行比較,找了偏差,採取措施,保證目標實現,並以目標達成度為依據來考評管理活動的績效,在活動過程(既系統運行過程)中,按目標導向原則指導被控系統的行動,由被控系統自行糾正目標偏差,實行自適應調節。因此,對於施控系統(即上級領導)來說,主要是抓好"兩頭",一是目標輸入,二是目標考評。由於目標控制制把握住了目標這個核心問題,因此它既能做到宏觀上不失控,保證目標實現,又能做到目標指導下使微觀搞活,充分調動部屬的積極屬於 ,以適應環境的變化,提高管理組織系統的應變能力。
三是激勵理論。人是管理的核心和動力,能否調動人的積極性,發揮人的分造性的主動性,是管理活動成敗的關鍵。正是從這個關鍵問題出發,需要強調目標的激勵作用。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都表明,一個單位、一個人如果沒有明確的目標,是不可能激勵集體及其成員去積極工作的。中國女排就是為了奪取世界冠軍,為國爭光(目標),才能夠以頑強拼搏的精神戰勝重重困難。無數革命先烈之所以能在生活極端著共產主義的偉大目標。因此,加強理想和目標教育,樹立遠大理想和很強的目村觀念,對於提高和保證管理績效是極其重要的。由於目標管理高度重視目標的設置,因而它在激勵人的積極性方面,較其他管理理論更能體現現代管理的特點。
Ⅵ 加強監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之一,是人民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從民主監督,提高執政能力水平、促進廉政勤政、構建和諧社會三方面,談談民主監督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搞好民主監督提高執政能力水平。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是時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是關乎到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決策。《決定》賦予政協新的歷史使命,民主監督是實現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總體目標,全面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保證。一是能夠保證執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決策水平的高低直接體現決策者的思維方式,知識含量,把握全局的能力;而決策的正確與否要通過實踐來檢驗。正確的決策要產生良好的效果達到預期的目的,必須有一個正確的實施過程,民主監督就是這個正確實踐的重要保證。實踐證明,政協通過調查視察,反映社情民意,對決策的實施提出意見、建議,使決策順利實施。二是有利於組織人事部門合理選拔、任用人才,將那些有德有才,有膽有識,對黨忠誠,對人民作出貢獻的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黨中央提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就是因為這些年來,有些平庸無能的領導者,在各個崗位上執政水平太低,執政能力太弱,與他們的崗位職責遠遠不相適應;民主監督是防止選錯人,用錯人的有效辦法,誰是能人人民最清楚,誰是庸才群眾最明白,因此,各級黨組織在提拔任用幹部時多走走群眾路線,多聽聽群眾意見,重大人事安排多請政協協商協商,就能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當地的經濟發展,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從根本上提高執政水平。
搞好民主監督促進廉政勤政。我們每位國家公務員都要面對人民群眾,做人民的公僕,要克服官高權大的思想,要虛心接受黨內監督,社會輿論監督和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只有這樣才能做一個人民需要的好黨員,好領導。黨中央為解決幹部廉政勤政問題,先後制定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黨風廉政建設各種規定以及國家公務員管理規定,形成強大的內部監督網路,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也構成了良好的外部監督,廣大政協委員和各族各界人士,充分發揮人民信得過,慧眼識腐敗,上達中央提建議,下為百姓說實話的權利和義務的優勢,在各個崗位上當好「政協大員」,如宣威市政協有60多名委員被法律部門、窗口服務單位聘請為行風監督員、執紀巡視員、稅收督察員、新聞閱評員,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監督,促進了幹部廉政勤政建設。
搞好民主監督構建和諧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穩定有序,國泰民安,文明向上的社會。《決定》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具有新時代的內涵,構建和諧社會是全黨全國人民的大事,只有全體人民人人都來構建,和諧社會才能形成。人民政協的主題是團結、民主,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條件,一是政協委員來自各族各界,可以暢通渠道,向黨政機關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二是能夠及時化解矛盾。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各種利益分配產生差異,有些人一時不理解,或有些部門處理不當,出現一些矛盾,廣大政協委員可以做很多化解矛盾的工作,另外政協人才薈萃,可以為黨委、政府分憂解難。三是制止違法違紀和犯罪行為,樹立文明意識,創建文明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為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朱法映)
Ⅶ 如何看待人大監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按照法律設定的要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權,足以制約行政、審判、檢察機關,使其按照人民的意願在法律的范圍內運行。但遺憾的是,法律的規定並沒有被很好地付諸於實踐。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監督機制不健全制約了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能的發揮,導致監督主體在監督活動中不能起到主導作用。憲法和法律對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權作了規定,但比較原則,難以適應監督工作的實際需要。現行的法律只規定了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性質、對象和監督的形式,但對監督的內容、手段、程序與效力缺少具體的規定。如法律規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重大問題決定權,但法律對重大問題的界定、審議的方法和程序,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決定後的效力以及相應的制約措施沒有明確的規定。然而人大監督是有很高權威的國家監督,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對象、范圍、形式、程序進行,而且一點不能馬虎。因此筆者認為人大監督的實質,就是人民通過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對國家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的權力進行制約,以保證國家機關按照人民的意願和需要運轉。實施人大監督,必須有一套規范的監督機制,包括監督的主體、對象、內容、形式等。
人大監督的主體。人大監督權的主體是指監督由誰來實施。從這個意義上講,任何個人,包括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等,都不可能發揮監督主體的作用,只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實施監督權,因而才有資格成為人大監督的主體,這就是平常所說的「集體行使職權」。從監督的實踐看,還應重視主任會議、專門委員會等方面的作用,讓它們在一定的監督程序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人大的工作機構可以受人大或常委會委託,從事有關監督事項的具體工作。
人大監督的對象。人大的監督涉及到國家政權的性質,所以人大監督的對象,主要是由人大選舉產生,對人大負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由人大選舉任命、對人大負責的「一府兩院」組成人員。從法律監督的角度來說,人大監督的對象還包括同級人大對它的常委會,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下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不過,這種監督不是產生和負責關系,而是純粹的法律監督關系。
人大監督的形式。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監督形式有多種,如質詢、詢問、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罷免、撤職等。這些監督形式,力度較大,效果較好。但由於多種原因,在實際工作中,上述監督形式還沒有被廣泛採用。近年來,採用較多的監督形式是執法檢查、述職評議、聽取工作報告、審查批准計劃和預算報告、個案監督、錯案責任追究制、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調查等,經過多年的實踐,這些監督方式已經逐漸成熟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程序,取得了明顯的監督效果。
人大監督的內容。人大的監督內容按其性質可以概括為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兩大類。重點是法律監督。法律監督是對「一府兩院」和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違反憲法和法律行為進行監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立法監督,主要是審查「一府兩院」和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是否有違反憲法、基本法和人大的決議、決定的情況,目的是保持一般法律與憲法、基本法的一致,保持有關法規與法律的一致,保證各種規范性文件與人大的決定、決議相符合,從而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二是執法監督,主要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政務活動中公正執法的情況,督促他們嚴格執法,依法行政。三是司法監督,主要是對審判、檢察機關和司法人員公正司法的情況進行監督,受理人民群眾對司法機關的申訴和對司法人員的控告,督促他們依法辦理。工作監督是對「一府兩院」的工作是否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否正確貫徹人大的決議、決定,是否正確行使職權,做到勤政廉政等進行監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對「一府兩院」工作總體的監督;二是計劃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三是人事監督,主要是對國家機關政務類官員進行監督,包括選舉、任命和免職、撤職等。
Ⅷ 監督和自律,哪個最重要
必須需要一個比較標准,也就說2個事物,是比大小 還是長短,關說兩個詞,沒有可比性!如果是在管理中,我認為監督比自律更重要!
Ⅸ 執行重要還是監督重要
這是一個先後的關系,在有執行的前提下才會有監督,對於基層來說執行力更重要,對於高層那就是監督更重要,權重不同,適用范圍不一樣,不在同一范疇,如何相提並論。
Ⅹ 辯論賽,關於自律與監督,哪個更重要
自律更重要,是主動的,主觀上更容易實現成功,品格上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