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那三個部門合並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一般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成的。
1、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2、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
3、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4、考慮到葯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5、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2.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不是工商局的下屬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是工商局的下屬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幾個單位的執法部門合並組成,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並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統一執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標准、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等。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
3. 市場監督局是什麼單位
市場監督局是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的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3)人民政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擴展閱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4.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區別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市場監督管理局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准於2009年8月成立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而成的行政機關。機構改革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為深圳繼公安局之後的第二大部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5.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
市場監督管理局范圍較大,工商局范圍較小。
拓展資料
行政體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試點,以區縣級為單位,一些地方將工商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局「三合一」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原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這種自下而上的探索確實有助於尋找合適的市場監管模式,但也有諸多問題。其一,基層合並,國家級,省市級仍然是多頭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暢,甚至交叉混雜。各個口子都來布置任務,統計報表,在執法文書的要求上又存在差異,需要法制科同事進行大量工作。
其二,基層工作難度大大增強。原先的質監、食葯局僅在區級設立,原工商部門在鎮級卻設有基層分局,合並後盡管有質監、食葯人員下放到基層,但仍然是無法滿足需要。
總之,在國家級、省市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開始了市一級的合並),區縣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與質監局、食葯監合並為了市場監督管理局。
6.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那三個部門合並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成的。
1、工商行政管版理局權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2、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貫徹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
3、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行政執法責任:
1、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2 、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3、研究擬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4 、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
5、組織查處利用合同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6、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管,負責經濟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和合同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
7. 在政府部門工作好還是在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好
如果是公務員,肯定市司法局比市場監督管理好些。因為司法局整合了法制辦的職能,是縣域司法系統的行政主管部門,每月還有1200元的司法津貼,收入遠遠高於同類型的公務員。
而市場監管局雖然整合了食葯監、質檢、工商三大政府部門的職能,但是,這些年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市場監管局的工作,已經由前置審批,變為側重服務,側重事中事後監管,事情繁多雜,責任重大,但權力卻在削弱,收入也明顯比司法局少一大截。
如果是下屬事業單位,這兩個部門的下屬事業單位其實也差不多,沒有太大的區別。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司法局下屬的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已經改制為企業,事業單位性質已經完全消失,只不過目前還沒有徹底完成改革,機構、人員還在分流階段。
明年年底前肯定會和司法局這個主管部門完全脫離,實行企業化運營,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除此而外,司法局就剩下法律援助中心了,也是單純的行政輔助機構,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將來也是整合的對象。
(7)人民政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擴展閱讀:
市場監管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比較多,但和司法局的下屬部門改革方向也都差不多。檢驗檢測中心、計量所等被劃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也是將其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和生產經營職能剝離開,公益服務職能整合到其他事業單位予以保留,生產經營職能剝離改企,同樣也是實行企業化運營,人員同樣需要分流。
如此一來,幾乎是每個職能局下屬只能保留一兩個公益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其人員、崗位、編制、職能都差不多,沒有多少區別。唯一需要擔心的,就是原來的公益二類和生產經營類剝離改企後,人員會不會「一刀切」隨企改制,成為企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