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監督包括
㈠ 司法監督的方式有哪些
檢察機關的監督:1、對公安機關偵察活動的監督
2、對民事、行政審判活動的監督
3、對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審判機關的監督:對下一級法院和專門法院審判工作進行監督
㈡ 司法的外部監督方式包括哪些
司法的外部監督方式主要包括:人大監督、輿論監督和公民監督。
(一)人大監督
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對由其產生的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是其憲法地位的一項重要權力。人大監督司法權的實質,是按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對國家司法權進
行制約,以保證司法機關按照人民的意志和需要運轉。人大監督是國家最高層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監督。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權力來源的權威性
人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監督權直接來源於憲法。人大法律監督所依據的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國家根本大法,而在行政監督和司法監督中,行政機關和司法
機關所依據的可以是憲法,但更多的是依據法律、法規行使監督權。人大監督代表的是國家意志、人民意志,體現的是我國國體和政體的本質與內容。
2.監督對象的廣泛性
人大的法律監督,從對象上,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機關;從客體上,包括了三機關的人事、財政、立法、執法活動。[1]在我國,沒有任何其他機關能夠像人大一樣同時擁有監督全部國家機關重要活動的權力。
3.監督層次的至上性
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監督。人大監督同其他國家監督形式之間是授權與被授權機關的關系,國家機關體系內一切其他層次的監督都必須向它負責,並接受它的監督和制約。
4.監督方式的間接性
人大的監督權側重於對監督對象起威懾、督促、指導作用,主要是通過間接手段來達
到監督目的,一般不直接去糾正、處理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人大在聽取「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或對它們進行質詢時,通常只發表一些評價性意見,對有關機關
的違法行為提出批評性意見,要求自行糾正其違法行為等方面。人大最嚴厲的監督方式是罷免或撤職,而這也僅僅是促使司法機關依法辦案的手段。
(二)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是指電視、廣播、網路、報紙報刊等大眾傳媒對各種社會現象所進行的揭露、報道、批評或抨擊。輿論監督具有相對的言論自由性、及時性、廣泛性。
1.新聞輿論監督是公眾了解、參與和監督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重要媒介,是防止和糾正司法腐敗,推進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實現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監督力
量。司法通過公開接受輿論的監督,滿足憲法賦予媒體的新聞自由權、公眾對司法的監督權、參與權、知情權和表達權;輿論通過司法公開監督司法行為,從而能更
好地促進公正審判、防止司法權的濫用,同時也是確保司法公正能夠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的有效方式。
2.新聞媒體監督在現代法制國家已成為一種誰也無法漠視、不敢小看的監督力量。平民百姓街頭小巷的議論成不了氣候,而新聞媒體的評論就不一樣,對法院的審
判具有強大影響力,甚至決定了法院判決的走向,因而素有「媒體審判」之稱。而輿論監督本身具有覆蓋面大、影響深遠、及時有效等特點,它通過營造輿論環境進
而影響人們的心理、思想、行為,並藉此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從而起到約束國家權力、保障司法公正的作用。輿論監督可以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和公開度,拓寬公眾
參與權力運作的渠道,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和糾正司法偏差,有助於捍衛公民的權利和實現社會的正義。從「房姐事件」「問題奶粉事件」「郭美美炫富事件」等諸
多案件來看,輿論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提升了司法機關的辦事效率及公開程度,推動了社會公正的落實。同時,正面的輿論報道可以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宣傳普及
法律知識,促進法治社會的建構與發展。拿「孫志剛」案件來說,正是由於輿論的廣泛關注,引起了國務院的重視,推動了《城市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的
出台,進一步保障了人民的利益。
(三)公民監督
公民監督,一般是指公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的活動。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公民的監督權具體內容分為三部分:一是批評和建議權;二是申訴和控告權;三是檢舉權。
1945年7月,毛澤東在和黃炎培談論如何避免「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政權更迭周期時,曾經說道:「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個周期率。
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2]公民監督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
作人員活動的權利,是一項重要的憲法權利,而公民監督司法權則是公民監督權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也是公民參與公權力行使的重要途徑,當前我國公民監督司法
權主要通過人民陪審員制度和人民監督員制度實現。
㈢ 在我國,司法機關的監督包括()
選A、B。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是我國的司法機關。其中,人民法院是我國的審判機關,人民檢察院是我國的檢察機關。
C、D都屬於行政機關的監督,排除。
㈣ 司法機關的監督包括什麼
包括,檢查機關的監督,和法院的監督!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是權力機關的監督!
㈤ 司法機關內部監督有哪些
行政系統的內部監督系統包括一般監督與專門監督等子系統。具體包括:上級內政府、下級政府、審容計部門。
行政系統內部監督體系,顧名思義,就是行政系統內部的一些監督部門,這些部門包括上級政府的監督、法制部門的監督、監察部門的監督、審計部門的監督。行政系統外部監督體系,顧名思義,就是除了行政系統之外其他系統的監督,主要包括人大、黨、政協、司法機關、檢察機關、社會和公民。無論大家做什麼題,關鍵就是搞清楚含義和內容,把基礎知識掌握牢固,以不變應萬變。
(5)司法監督包括擴展閱讀
我國的行政監督體系有行政系統外部監督和行政系統內部監督。行政系統外部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社會與公民監督;行政系統內部監督包括上級政府的監督、法制部門的監督、監察部門的監督、審計部門的監督。
發揮人民民主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就要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使人民能夠有效地監督政府權力的運行。加強法制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就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
㈥ 司法機關的監督包括那些
審判機關的監督
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
㈦ 司法活動的監督主體包括
司法來監督就是國家司法機關,我源國國家司法機關僅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因此我國司法監督的主體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一是監督主體依照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對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司法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的監督;二是司法機關依法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司法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