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案件自查
① 紀檢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紀檢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思想認識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識、憂患意識、服務意識,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下,放在黨的建設的大局中去把握,對「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還缺乏正確認識和深入理解。
領導體制方面,一是在現行領導體制下,對同級黨委的監督和對同級黨委副職的初核等,在實際工作中很難落實。二是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兼職過多,專職不專現象嚴重,工作關系不順,精力難以集中,影響了紀檢監察機關職能作用的正常發揮。
工作機制方面,科學的工作機制尚未系統建立,科學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實措施,工作方法簡單、工作落實不到位,致使各項工作難以實現預期的效果。
職能發揮方面,一方面職能錯位,存在「大包大攬」傾向,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牽頭、樣樣主抓」,有時還充當了「開山斧」、「救火隊」的角色。另一方面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全面充分。不能准確把握教育、監督、懲處、保護四項職能,做到全面履職。
隊伍建設方面,一是知識素養有待提高,缺乏專業人才;二是系統培訓少,培訓渠道單一;三是對紀檢監察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亟待加強。
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中存在問題
一是幹部思想不夠穩定,存在不滿情緒。
二是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畏難思想抬頭。
三是紀律約束不夠嚴明,自律意識不強。
四是業務培訓不夠全面,自身素質不高。
五是管理體制不夠完善,權威監督不強。
二、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一是農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發的問題突出。
1、承包合同不規范,給以後生產發展過程中發生糾紛埋下隱患。
2、決策運行程序不健全,時有損害村民利益或集體利益的事件發生。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往往不完全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進行,易造成干群關系緊張,發生矛盾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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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查辦案件力度不夠,懲處腐敗分子和整治消極腐敗現象有待進一步深入;腐敗預防難見效果,腐敗大案層出不窮,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和懲治腐敗工作的信心。
三、作風建設存在哪些問題,應該採取哪些措施
存在問題:
一是思想觀念上浮躁,理論學習松懶。
二是公務消費上奢靡,鋪張浪費嚴重。
三是干群關繫上「疏離」,損害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採取措施:
(一)以加強思想教育為先導,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二)以解決突出問題為重點,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批評與自我批評之風。
(三)以嚴肅黨紀政紀為關鍵,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四)以強化監督制約為保障,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若干准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五)以建立長效機制為根本,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抓源頭工作。
機關效能建設存在哪些症結,有什麼解決辦法
存在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工作熱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盡完善,工作紀律有待加強。
三是工作作風不夠踏實,工作責任心有待增強。
四是考核制度不盡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決辦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學習,確保效能建設進一步深入。
(二)強化教育,熟練技能,使幹部隊伍素質不斷提升。
(四)明確職責,加大績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設在工作中落到實處。
(五)加強監察,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效能建設抓出成效,形成機制,影響長遠。
四、當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對策
存在問題:
一是農村幹部思想認識比較模糊,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認識不到位。
二是少數村幹部工作作風簡單粗暴,時有損害群眾利益的事情發生。
② 紀檢監察幹部在案件檢查過程中如何做好執紀監督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的程序和方法
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實行分級辦理、各負其責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查辦案件這6個方面24字之間的關系是:總的原則一個是依紀依法,一個是按照組織原則。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是前提、是基礎;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是關鍵、是目的;手續完備、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
案件檢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實、立案檢查、調查核實和移送審理四個階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實
(一)受理。
(二)初步核實。
1、初步核實的要求:迅速及時,突出重點,細致完備,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環節,盡快判明所反映的問題是否存在和嚴重程度,從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維護立案的嚴肅性和准確性。需要填寫《初步核實呈批表》。
2、初核階段主要工作:一是參加初核人員的確定。根據案件復雜情況和嚴重程度,最低不少於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實施初查。
3、初查的實施階段要注意的主要問題:
(1)初核前的案情分析。
(2)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
(3)要注意初查手段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紀檢機關的8種措施主要是:
①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帳冊、單據、會議記錄、工作筆記等書面材料;
②要求有關組織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等書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況;
③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簡稱「兩規」);
④必要時可以對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和事項,進行錄音、拍照、攝像;
⑤對案件所涉及的專門性問題,提請有關的專門機構或人員作出鑒定結論;
⑥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機關負責人批准,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紀行為的文件、資料、帳冊、單據、物品和非法所得;
⑦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對被調查對象在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存款進行查核,並可以通知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暫停支付;
⑧收集其他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證據。
其中第⑥、⑦種兩種「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紀行為的文件、資料、帳冊、單據、物品和非法所得;對被調查對象在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存款進行查核,並可以通知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暫停支付」,這兩種措施在初核階段不允許採取。也就是說在初核階段,只使用6種措施。
《行政監察法》第四章第十九條規定監察機關履行職責,監察機關在調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時有權使用的4種措施是:
①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反行政紀律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及其他有關的材料;
②責令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
③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作出解釋和說明,但不得對其實行拘禁或者變相拘禁(簡稱「兩指」);
④建議有關機關暫停有嚴重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執行職務。
⑷要注意收集、提取證據的及時性。
4、初核的時限規定。通常為兩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重大或復雜的問題,在延長期內仍不能初步核實完畢的,經批准後可再適當延長。
二、立案檢查
(三)立案的程序。
一是審查立案材料。
二是寫出《立案呈批報告》。
三是審查批准立案要集體研究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如意見不一致,請示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經批准立案的案件,承辦案件的檢查部門填寫《立案決定書》。
四是立案決定的通知與通報。要通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被立案人的所在單位,一般以書面形式。
五是重要案件的上報備案。主要是下級機關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要記錄在案,以備查考。立案後應當及時填寫制式《立案呈批報告》和《立案決定書》上報市紀委紀檢監察一室。
三、調查核實
案件調查是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案件的中心環節,它是進行初核、立案後的一道關鍵工序,事關整個案件調查成敗,在這期間需要對初查認定的問題充實完善證據,同時要對涉及的其他問題以及有關責任人的問題進行全面的調查取證。調查過程中,要查清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被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違紀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條件;違紀行為的發展過程及情節;違紀手段;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關問題的狀況;造成的後果。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
(一)擬定調查方案:
⑴需要查清的主要問題,要把需查的問題逐條列入,不使遺漏,又要突出重點,不要平分兵力。
⑵調查的步驟、方法,要根據各個案件的不同情況,因人、因地、因事採取靈活多變的策略;力爭取得查案的最佳效果。堅持實踐第一,不怕下笨功夫。辦案人員必須到一線去掌握第一手資料,這一環節也是十分重要的。利用矛盾各個擊破,實際上就是在多個案犯中挑撥離間。特別是對訂立攻守同盟的案件,更應該如此。毛主席說過,矛盾的同一性、統一性是相對的,暫時的,對立性、斗爭性才是絕對的、永久的。中國孫子兵法中就有一條叫挑撥離間,我們叫加劇案犯之間矛盾各個擊破,是十分有效的。
⑶預計完成任務的時間。
⑷辦案人員的組成、領導關系以及應注意的事項。調查方案應報有關領導批准後實施。在調查展開前,調查組還要制定出具體的調查提綱。調查提綱主要是根據掌握的案件線索確定調查的順序和調查對象。
(二)宣布立案決定。首先,通知被立案人所在單位的黨組織,要向其本人宣布並交待其立案期間應遵守的紀律,主要內容有:
⑴自覺接受組織調查,如實說明情況,主動交待問題,認真檢查錯誤,配合組織盡快查清問題。
⑵不得與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況,訂立攻守同盟,不得對抗調查與反調查。
⑶不得對舉報、控告人、證人及上述人員家屬進行打擊報復,未經立案機關調查組同意,被調查人所在單位不得批准其出境、出國、出差,和對其進行調動、提拔、獎勵。向其宣布立案談話,要作好宣布立案談話筆錄,讓本人簽字。
(三)實施調查,全面取證。
按照上面講到的,紀檢監察計12條調查措施,進行系統取證。《行政監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監察機關在調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時,經縣級以上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必要時,可以提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依法凍結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此外,還可以採取組織措施,根據《案件檢查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被調查人確犯有嚴重錯誤,已不適應擔任現任職務,或對抗、阻撓、干擾、破壞對其問題查處,妨礙案件調查時,可以建議對其採取停職檢查措施,停職檢查的期限,不得超過辦案期限。如停止黨內職務,黨委或紀檢機關作出停職檢查決定後,應製作《停職檢查決定書》報同級黨委、黨組備案並通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如停止黨外職務,應製作《停職檢查建議書》送達有關黨外組織;對紀檢監察機關的建議和決定,黨外組織如無正當理由應予採納和執行。下面就如何搞好調查取證工作我重點介紹以下幾個方面的知識:
1、如何收集證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都是證據。
(1)證據的種類主要有9種:
①物證(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和痕跡)。物證審查對辦案極其重要,怎麼樣防止以假充真?一是通過審查物證的來源來分析;二是通過辨認進行鑒定,辨認一定要放到一組當中去;三是和已經取得其他證據對照分析;四是通過專門機關的專門鑒定進行鑒定。
②書證(記載內容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字)。對待書證要重點注意:一是盡可能取得原件,一定要註明摘抄、復印出處;二是對於單位出據的書證要注意到主體資格;三是對於日記、信件作為書證一定要注意時間的連續和內容的連貫;四是對於書證要進行偽造、編造的鑒定;五是對於個人或私人出具的書證更要格外的保密,注意不擴散。強化依紀依法辦案的程序和辦法。
③證人證言。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中大部分我們還處於一張紙一支筆的辦案模式,靠證人證言作為證據,證據等級最低,必須擠出水分,保證證據的可信性。在現有情況下,如何擠出水分,盡可能客觀。一看證人證言與案件有無利害關系;二是看證人與辦案人的關系;三看有無利益問題;四是看證人的記憶能力感知能力和判斷能力如何;五看證人出證前後是否有矛盾,矛盾是否得到排解。
④受侵害人的陳述;
⑤被調查人的陳述;
⑥視聽材料(原始聲響、錄像帶等);
⑦現場筆錄(調查人對案件有關場所進行檢查時所作的筆錄);
⑧鑒定結論;
⑨勘驗、檢查筆錄(主要是公安、司法人員對案件的有關場所、物品及其證據材料進行勘驗、檢查時所作的筆錄)。
(2)證據分類有5類:即①有錯證據,無錯證據;②原始證據,傳來證據;③直接證據,間接證據;④言詞證據,實物證據;⑤有效證據,無效證據。
(3)收集證據的要求,一是要客觀全面,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帶觀點、定調子、有框子,該收集的證據都要收集;二是要主動及時;三是多做思想工作;四是符合規定程序。要注意收集物證、書證,應盡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復制,但須註明保存單位和出處,書證還須由原件的保存單位或個人簽字、蓋章。收集證言,應對出證人提出要求,講明責任。證言材料要一人一證,可由證人書寫,也可由調查人員作筆錄,並經本人認可。所有證言材料應註明證人身份、出證時間,並由證人簽字、蓋章或押印。證人要求對原證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時,應重新出證並註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證。收集證據必須兩人以上,未經組織委派或私自收集的材料,不能作為證據,尤其要注意不能搞逼供、誘供。
辦案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收集證據(與證人談話、現場勘驗、檢查)、扣留和封存物品,參加的調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扣留封存、暫停金融機構支付的期限不得超過辦案期限。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人。
(3)能夠證明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的有錯證據和無錯證據都要注意收集。
(4)黨員拒絕作證或故意作假證,情況嚴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是黨外人員的,應建議其主管機關予以追究。
(5)談話收集證人證言時,應個別進行,不得採取開座談會的形式。談話時應製作清晰、詳盡的《談話筆錄》,取證後要對證人的談話內容進行保密。
2、如何鑒別和使用證據,防止偽證和錯證。發現證據存在疑點或含糊不清的,應重新取證或補證。證據只有經過鑒別屬實,才能成為定案的根據。所謂偽證,是指違反事實真相的證據,如假證明、鑒定、記錄等,出偽證的主要目的是故意包庇或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實或隱瞞事實真相。對出偽證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所謂錯證,屬非故意行為,由於條件所限而形成不能反映客觀事實的證據。對收集到的證據,採取綜合分析的方法來排除矛盾,判別真偽,分清證據之間客觀的內在聯系,切不能盲目行事。
關於證據的使用,一般情況下主要有這么幾種情況:
(1)沒有物證、書證的情況下,僅憑言詞證據認定錯誤時,必須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直接證據。
(2)在沒有其它直接證據或只有一個直接證據的情況下,要做到:一是所有間接證據必須查證屬實;二是每個證據與案件事實都有客觀聯系;三是所有證據都必須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明體系而且每個體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如果沒有排他性或者說還有其它可能就不能定案。
(3)認定錯誤事實之間的證據之間有矛盾,且矛盾不能排除或得不到合理解釋不能定案。
(4)證據只能證明一種可能但不能排除其它可能,不能定案。
(5)當認定數額上出現矛盾時,通常就低認定。
3、如何做調查筆錄。這項工作,是我們從事案件檢查工作同志的基本功,通過調查筆錄,可以衡量和反映一個同志的辦案水平,只有在實踐中不斷摸索、鍛煉才能提高。目前在我們辦案隊伍中,由於業務不熟,調查筆錄出現的問題比較多,所以這里要多提醒大家注意提高這方面的業務能力。做筆錄時要做到認真細致、客觀公正,不隨意刪改,不斷章取義,正確表達被調查人、證人的意思、書寫格式要規范化要求,用鋼筆或毛筆書寫,字跡要工整,不得亂寫錯別字,更不能亂用代號。筆錄要一人一證、一事一證,談話方式可以漫談式,也可問答式,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談話方式。要做好談話前的准備工作。毛主席說過不打無准備之仗,所以,和涉案人員談話前的准備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熟悉案情吃透案件相關材料;其次要掌握涉案人基本情況,包括目前心態,越全越好;再次,要吃透和案件相關的專業知識,包括專業術語及其含義、法律條款、黨紀條規及相關政策,切忌決不能說「白話」,決不能亂許願。另外,要制定談話方案和談話題綱。按照相關要求,談話人必須兩人以上,談話方案要細到兩人的配合,角色的轉換等詳細情節上。先問什麼,後問什麼,審問清哪些問題,如何問等等,准備得越充分越細致越好,尤其對一些業務不熟練的同志更是如此。談話中要把握被調查人的心理變化過程,一般分為以下幾個階段:一是摸底試探階段。談話一開始,涉案人員一般急於了解辦案人員到底掌握了他多少問題,作為談話人,決不能漏底,一開始就向調查人攤牌這是案件檢查工作中一大忌,必須讓涉案人員探不到底,摸不到頭。二是相持階段,這時的涉案者心存僥幸,抗拒心理到了頂峰,兩位談話人要作到剛柔並濟,軟化其頑固的抗拒心理,擊破其脆弱的僥幸防線。三是動搖猶豫階段。這時他已想到不交待是過不了關,交待了又怕受黨政紀處分,受牢獄之苦,這時我們必須用政策來動搖其心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以逐步出示部分證據,逼其就犯。這個階段的談話是談話技巧的全部使用,一定要把握時機,因勢利導,撕開缺口,一談到底。四是交待問題階段。這時被調查對象心理防線全面崩潰,問題已經攤開,但他有一種畏拒心理,在這種心理的支配下,有可能少談,談不全,也可以避重談輕,我們一定要設法使其徹底投降,全部交待問題。談話始終要圍繞違紀錯誤的四個構成要件來問,記錄也要圍繞這個中心,有些違紀錯誤的主觀故意就在於筆錄上的一句話,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在筆錄上沒有反映出來,使一些應當成功的案件流產。問話的同志要問到位,記錄的同志也要記到位,每一問題都要追問到窮盡的時候為止,如有些筆錄上講:「某主任曾經說過」,那麼你要問是哪個主任,什麼名字(防止同名),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在場有哪些人?講了什麼話等每一個環節都要問詳細,決不能含糊其辭、兩可之間的話出現在筆錄上,對一些已經問到位的問題,不要反復重復,以便引起被調查人的警覺和反感,問答或談話,提問人要注意掌握節奏,照顧記錄人的書寫速度。最好能夠把被調查人的語言特徵、語言神態都反映出來,有的談話出現僵局,無法回答所提出的問題,長時間沉默也要記錄當時情況(註:長時間沉默不語),以供將來定案參考。談話要求被調查人審閱後在每一頁上簽字、蓋章或押印,在最後一頁明確寫上:「以上筆錄我已看過,和我講的一樣。」及日期等;對無讀寫能力的,要向其本人宣讀,並由調查人在最後一頁明確寫上:「以上筆錄已向本人宣讀,和我講的一樣」。所有改動部分,都要押印。
運用威、恩、計、幫的策略突破案件。在談話前我們要了解清楚:1、談話對象涉及的案件我們要了如指掌。如涉案人員、情節等。2、對談話對象的家庭情況要了如指掌。如父母是否健在、夫婦是否恩愛等。3、對談話對象的個人經歷要了如指掌。如任過什麼職務,受到過什麼挫折。到達到用黨紀國法的武器讓其交代問題的目的我們必須了解清楚這些情況。4、對談話對象個性特點要了如指掌。
所謂「威」就是要運用我們掌握的事實證據和其他策略手段向談話對象施加強大的心理壓力。
所謂「恩」就是當犯罪嫌疑人談話對象的心理壓力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給予一定物質和心理上的滿足,送其下樓,促其就範。
所謂「計」就是利用計謀給談話對象造成心理上的錯覺,產生錯誤的分析、錯誤的判斷,促使其如實交待問題。
所謂「幫」就是幫助談話對象,促使其如實交待問題,有時候,談話對象存在客觀的心理障礙。要幫助談話對象克服心理障礙,促使其談出問題。幫助談話對象克服記憶上的障礙,如實交待問題。
(四)調查終結撰寫調查報告
1、錯誤事實材料見面。調查組應將所認定的錯誤事實寫成錯誤事實材料與被調查人進行核對。
錯誤事實見面材料,是調查人員把經過核實認定的錯誤事實以書面形式同本人見面。這里主要是能夠作為處分依據的主要錯誤事實,要精練、簡潔,寫明錯誤性質及要承擔的責任,切不可泄露立案依據、調查過程、檢舉人、證明人等。我們過去發現有的調查人圖省事,把整理好的調查報告初稿簡單地抄一通,使一些本不應讓違紀嫌疑人知道的事也寫在見面材料上面。錯誤事實見面材料以調查組名義落款。見面時應由二名以上調查人員進行,必要時可請被調查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參加,對沒有閱讀能力的,可以向其宣讀,認真聽取本人意見,對被調查人所提意見的合理部分,應認真採納,該作補充調查的補充調查,申辯無理由的要予以解釋。如被調查人有不同意見,可以在見面材料上作出說明,也可寫申辯材料,如本人拒不簽署意見,調查組應在錯誤事實上註明。對被調查人簽署的不合理意見,寫出有事實根據的說明。認定錯誤的證據應經過鑒別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認定錯誤事實須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只有被調查人的交待,而無其他證據或無法查證的,不能認定;被調查人拒不承認而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
2、調查報告。調查取證基本結束,調查組應經過集體討論,寫出調查報告。是案件調查基本結束前的工作,是調查人員辛勤工作的、用文字形式表達出來的調查成果。其主要內容:⑴立案依據及調查的簡要情況;⑵主要錯誤事實及性質;定性要注意的幾個問題:第一,對違紀人員的行為要定性。第二,定性要有依據、注意依據的效力。第三定性是否符合違紀構成要件的要求,是否違紀有四個構成要件。[違紀行為構成要件有四個:主體,又分一般主體(全體黨員)和特殊主體(主要指黨員領導幹部);客體,指違紀行為侵犯的黨紀國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主觀方面,指主體的主觀故意(也有非故意的情況);客體方面,指主體的行為特徵。]第四在定性時一定要聽相關執紀執法部門的意見。⑶有關人員的責任;⑷被調查人對錯誤的態度;⑸處理建議。在調查報告的撰寫過程中,有時會出現有些事實難以表述清楚,有些調查筆錄或證據沒有到位的問題,這當然是極少出現的情況。如果出現,該補充調查的還需補充調查,不能湊合和勉強。總之,調查報告的每一項內容,都要言而有據,客觀、公正、准確地反映調查的真實情況,不能憑自己的想像與分析形成結論性的材料,對一些難以認定的重要問題採用寫實的方法予以反映。對一些問題比較復雜、證據材料繁雜的案件,寫調查報告時,最好要將關鍵證據搞一些摘錄,這樣尤其對初學寫調查報告的人有好處。報告形成後,調查組全體成員簽名,如調查人員對錯誤的性質、有關人員的責任及處理建議等有較大分岐,經過討論不能一致的,應按調查組長的意見,寫出調查報告,但不同意見應在報告中適當反映。調查報告最後經承辦案件的紀檢監察室和分管領導審議後定稿。
3、收繳違紀款、物,責令違紀人寫出書面檢查。
4、對署真實姓名的檢舉人,調查結束後,調查組應向其口頭通報所檢舉問題的調查結果,並徵求意見,做好反饋對象調查筆錄。對案情需要保密的,應要求檢舉人不得泄密或擴散。
5、提請並參加有關會議,討論研究對犯錯誤人員的處理意見。調查報告形成後,調查組要及時提請召開兩個會議,一是提請所在辦案單位召開會議,匯報案情,審議、討論對犯錯誤黨員的處理意見。承辦單位的處理意見要形成書面材料並裝入卷宗。二是要通知並參加犯錯誤人員所在單位召開的黨支部(或部門)大會,研究討論對犯錯誤人員的處理意見。支部大會的處理意見要寫成書面報告呈報給所在黨委,同時要將處理報告和支部大會記錄的復製件加蓋支部公章後提交給調查組,隨調查材料裝入卷宗。
(五)立案案件的調查時限。立案的黨紀案件時限為三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重大或復雜的案件在延長期間仍不能查結,可報經立案機關批准後延長調查時間。政紀案件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但至遲不超過一年。
四、移送審理
凡屬立案調查需要追究黨政紀責任(黨紀處分或免於處分)調查終結後都要移送審理。
案件檢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黨政紀為准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針的要求。「二十四字」方針概括起來講,主要有四點。一是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後果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等應清楚明確;二是認定的每一案件事實都應有經過鑒別屬實的充分證據;三是確定的錯誤性質和提出的處理建議,均應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黨政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四是案件檢查的各個環節都應符合規定的程序,並履行相應的手續;收集的證據所形成的案件材料也應符合規定的要求。
1、移送審理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⑴立案調查已經終結;⑵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⑶需要追究黨政紀責任。
2、移送審理的材料和手續。
⑴分管領導同意移送審理的批示(案件移送審理登記表);⑵立案依據,包括檢舉材料、領導批示、立案呈批報告;⑶調查報告和承辦紀檢室(紀檢組、紀委)的意見;⑷與被調查人見面的錯誤事實材料和被調查人對錯誤事實材料的書面意見和檢討材料、調查組對被調查人意見的說明;⑸全部證據材料(含有錯證據和無錯證據)。現在都是調查和審理分卷,我們將調查卷裝訂編好頁碼後交給審理室。承辦人與接受人辦好移送手續。
對立案調查後發現失實的,還需要批准機關銷案。在確定銷案後,要考慮到調查工作已給被調查人造成一定影響,要採取適當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澄清事實,消除影響。
③ 如何做合格紀檢監察幹部自查報告
自查報告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
紀檢監察工作自檢自查報告範文:
縣紀委:
2016年,大橋鄉紀委在縣紀委、鄉黨委的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遵照《會澤縣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狠抓落實,不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縱深發展,為整鄉推進扶貧開發鞏固提升階段各項工作保駕護航,為促進我鄉科學發展、快速發展、和諧發展提供了堅強保證,現將2013年紀委工作情況自檢自查報告如下:
一、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總分20分,自評20分)
協助鄉黨委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對全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次,與各村、各單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30份,年終進行責任制考核,並作為獎懲的依據。班子領導定人定崗負責全鄉各項重點工作,工作創新有力。
嚴格規范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全年,鄉領導班子成員未出現違紀違法行為,各村領導、鄉屬各中心站所部門負責人未出現違紀違法行為。認真開展作風轉變年活動,加強對改進工作作風等各項規定的監督檢查,由鄉紀委、鄉組織辦組織工作人員開展明察暗訪4次。扎實推進黨務公開工作,製作形式規范內容全面的黨務公開欄,鄉級製作6塊,村級磨盤卡村、者米村各2塊,全年在黨務公開網更新信息99條。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9人次。扎實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鄉班子領導、各站所部門及其幹部職工認真填寫了廉政風險防控登記表100餘份。
按時按質上報縣紀委、紀工委要求的各類材料及表冊,如月度工作匯報、重點項目督查情況報告、作風轉變年活動督查報告、半年、年度工作總結及計劃等。此外,我鄉紀委加強對整鄉推進鞏固提升階段各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二、保持案件查辦的強硬力度(自評25分)
認真受理來信、來訪。建立受理群眾來信來訪登記、上級批轉來信來訪登記制度,製作了《大橋鄉紀委信訪登記薄》,結合五級聯動監督平台工作的開展,鄉紀委及各村務監督委員會一年來接訪、下訪70餘次均登記在冊,上級信訪部門轉辦的信訪件2件,均認真辦理並回復。
主動辦案。始終把依紀依法查辦案件的要求貫穿到立案、調查、審理、處分、執行等各個環節,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妥當,手續完備,事事有迴音,案案有結果。保證辦案質量。遵循《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和《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辦法》的有關規定,主要錯誤事實清楚,辦案程序嚴格。案件管理規范有序。凡辦理的案件,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建立檔案。
三、深入持久開展執法糾風(自評25分)
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部署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落實上級安排部署的專項檢查工作任務,定期開展抗旱保春耕、安全生產、重點項目督查,形成書面總結及相關材料,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因管理服務到位,監督檢查及整改及時,全年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對重大決策部署自立項目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加強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的監督檢查,對支農惠農補助資金發放、一事一議項目進行重點跟蹤督查,形成檢查材料,規范填寫檔案、台賬。
積極開展糾風專項治理重點工作檢查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因監督到位、整改及時,未出現問責案件。
認真開展好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和村民評議村幹部工作,運用評議結果作為年終考核評優的依據,對評議結果靠後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其限期整改。
注重在執法糾風中運用問責措施,認真辦理問責案件。全年查辦問責案件1件,即問責通報職工李鳳上班時間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離崗。
四、大力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自評20分)
重視宣教工作。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黨委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認真研究、指導宣教工作,全年黨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反腐倡廉理論2次。
認真總結和宣傳反腐倡廉成果和經驗,結合實際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活動,把研究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作為鄉黨委聯席會議常設議題,全年召開2次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工作及反腐敗工作。我鄉於2013年6月12日和2013年8月12日舉辦了2次黨政主要領導帶頭講廉政黨課活動,進一步提高黨員領導幹部遵守《廉政准則》思想意識。
全年未提拔新任股所級幹部,但制定了反腐倡廉專題培訓計劃。對全鄉黨員、幹部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教育輔導課1次,組織幹部職工觀看《黨的群眾路線學習四風之害》、《崗位廉政風險警示教育片權》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2次,鄉機關在編幹部、職工、各站所部門負責人及14各村的村兩委幹部近60餘人參加了輔導課和觀看了警示教育片。鄉紀委積極配合分管聯系的第七紀工委開展受黨紀政紀處分人員的回訪教育。
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深化廉政文化六進活動。積極推進廉政文化進機關、進學校、進家庭、進農村,制定周密的活動方案、健全相關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廉政教育活動,加強廉政文化陣地建設,檔案資料全面,活動效果明顯。
認真做好涉及大橋鄉的反腐倡廉網路輿情研判、處置工作。扎實認真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報道工作,全年向縣紀委報送信息13篇,被採用3篇。認真抓好紀檢監察刊物的宣傳報道和征訂發行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五、高標准嚴要求進行自身建設(10分)
積極協助鄉黨委、政府抓好鄉(鎮)紀檢組織建設。村兩委換屆後調整充實村級紀檢委員14名、鄉屬各單位部門黨支部調整充實紀檢委員9名;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的標准考察增補了鄉紀委紀檢專干1名,紀檢監察專兼職幹部隊伍得到空前加強。
強化教育培訓,不斷提升紀檢監察隊伍的能力和水平。鄉紀委印發了《大橋鄉紀委制度匯編》、《大橋鄉紀檢監督小組管理辦法》、《大橋鄉紀檢監督小組考核辦法》等等,以供紀檢監察幹部隨時查閱、學習,抓住召開工作會議、下村檢查督導工作的時機,對紀委委員、紀檢監督小組成員進行政治和業務的培訓教育,召開紀檢監督及村務監督委員工作培訓會1次,全鄉紀檢委員及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參加了培訓會,通過培訓使之熟悉掌握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方式、方法。
嚴格監督管理紀檢監察幹部,督促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辦案紀律、保密紀律和廉政紀律,主動接受監督,秉公執紀。印製、下發《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紀檢監察條例》、《大橋鄉紀委制度匯編》、《大橋鄉紀檢監督小組管理辦法》、《大橋鄉紀檢監督小組考核辦法》等等,並嚴格執行,全年未出現紀委幹部、紀檢委員、村級紀檢監督小組成員違法違紀現象。(自評3分)
結合實際,積極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創造性地加強幹部隊伍自身建設。及時、認真組織全鄉紀檢幹部參加創先爭優、四群教育直接聯系群眾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明顯提高紀檢幹部的政治素養和思想素質。(自評2分)
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紀委的重要職責,推動農村基層廉政建設是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前提,通過長期努力,我鄉基本形成了抓廉政、促勤政、謀發展的濃厚氛圍,呈現出風清氣正、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下步工作中,發揚成績,迎難而上,繼續做好我鄉紀檢監察各項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創業環境和氛圍,為大橋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中共xx鄉紀律檢查委員會
④ 檢察院自查案件有什麼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專除外屬。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⑤ 紀檢監察機關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自查報告怎麼寫
黨的紀律是指黨的組織和全體黨員共同遵守的黨內行為規范 :
黨的紀律是為中國工人階級各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服務的紀律。任何違背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行為,都是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為。
黨的紀律是統一的平等的紀律。在黨內不論職位高低、資歷長短、功勞大小,在黨的紀律面前一律平等。
黨的紀律是自覺的紀律。黨員紀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經過黨員及其代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制定的,集中了全黨的意志。同時在我們黨內,黨員有著共同的思想基礎和政治目的,深深懂得嚴格的紀律對保證事業成功的必要性。因此,對黨的紀律的維護,要靠黨員高度的政治思想覺悟,靠黨員對黨的事業的忠誠。
黨的紀律是科學的紀律。黨的紀律是建立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理論基礎上的。以這一科學理論為指導產生的黨的紀律,是完全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同時,黨的紀律也是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一定的民主程序,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和黨的會議討論通過而產生的。因此,黨的紀律是唯一能夠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保護大多數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民主、科學的紀律。
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鐵的紀律指的是黨的紀律具有嚴肅性和強制性的特徵。我們黨之所以有力量,就在於有嚴密而統一的組織,而這種組織作用的有效發揮,則有賴於在黨的內部實行極嚴格的跌的紀律。
當某種建議和意見一經在黨的會議上討論通過,形成了決議時,便對整個黨組織和黨員都適用,具有同等的約束力,黨的每個組織和每個黨員都必須堅決執行。否則,就要受到紀律的制裁。
⑥ 紀檢監察機關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按我黨的政策,依法辦事,我支持你,你只要為百姓,我幫你!
⑦ 紀檢監察案件檢查和案件調查的區別
一、案件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為查明違犯黨紀政紀案件的事實真相所進行的活動。
二、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的基本要求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和程序合法。
三、 案件的受理和初核編輯。1、受理。紀檢監察案件受理,是指紀檢監察機關按照規定接受涉及黨組織和黨員、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犯黨紀政紀行為的線索和材料,並予以恰當處理的活動。2、初步核實。初步核實,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在立案之前按照規定對受理的紀檢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線索和材料,進行初步核查、證實的活動。受理違法違紀行為的線索和材料,應當填寫受理登記表,經紀檢監察機關負責人批准後,進行初步核實。
四、案件調查前,主要應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1)組織調查組。調查組的組織形式,應根據案件的性質、特點和案情的復雜程度等情況來確定。①根據參加辦案的機關和多少,可劃分為單獨式和聯合式。②從調查組的組成結構上,可分為單一式、母子式。 (2)熟悉案情。調查組長應組織全體調查人員認真分析初步核實材料,對案件線索、案件基本情況以及涉及的單位和人員的具體情況進行認真的研究。 (3)擬定調查方案。在熟悉案情、統一認識的基礎上,調查組應及時研究,制定調查方案。調查方案是指進行調查的具體計劃,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①需要查清的主要問題;②調查的步驟、方法;③預計完成任務的時間;④辦案人員的組成、領導關系以及應注意的事項。 (4)擬定調查提綱。調查方案確定以後,全體調查人員應認真討論,集思廣益,形成調查提綱。
五、調查提綱是指對案件調查事先提出的內容重點,是具體化了的調查方案。①已收集掌握的案件線索。這是調查的寶貴材料,是核實問題、取得證據的源頭。應對這部分線索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分清主次,按問題性質分別列出細目。②調查內容的先後順序。應根據線索細目,排出調查的先後順序,明確先查什麼,後查什麼。對案情比較簡單的案件,可以抓住已經提示的主要線索,從違紀行為的起始階段查起。對案情復雜一些的案件,應劃出以被調查人為中心的重要情節線索環鏈,注意選擇突破口。③確定調查對象。應把每一問題的證人、可能知情的人作為重點,同時也應注意向發案單位的黨員、幹部和群眾作調查,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擴大案件線索。應列出調查對象的工作單位、政治面貌、職務,並弄清他們與被調查人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