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從業人員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一)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版的工作衣帽,權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後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薦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法》。(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並消毒:1處理食物前;2使用衛生間後;3接觸生食物後;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後;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後;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後;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六)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㈡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的過程
一)在水龍頭下先用水(最好是溫水)把雙手弄濕。 (二)雙手塗上洗滌專劑。
(三) 雙手互相搓擦20秒屬(必要時,以干凈衛生的指甲刷清潔指甲)。
(四)用自來水徹底沖洗雙手,工作服為短袖的應洗到肘部。 (五)關閉水龍頭(手動式水龍頭應用肘部或以紙巾包裹水龍頭關閉)。
(六)用清潔紙巾、卷軸式清潔抹手布或干手機乾燥雙手。
㈢ 簡述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要求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國食葯監食[2011]395號)規定:第十條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基本要求:(一)身體健康並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二)具備2 年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經歷。(三)持有有效培訓合格證明。第十一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要求:(一)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二)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患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列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一)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後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薦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見附件5)。(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並消毒:1.處理食物前;2.使用衛生間後;3.接觸生食物後;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後;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後;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後;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六)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第十三條 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要求:(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二)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三)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五)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 套工作服。第十四條 人員培訓要求:(一)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二)從業人員應按照培訓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 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㈣ 名詞解釋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
飯店職工
㈤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試題 答案
《食品安全法》試題卷
一、填充題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於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本法自2009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同時廢止。2、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 身體健康和 生命安全 。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 二 年。食品出廠檢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 二 年。4、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條中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將處以 貳仟 元以上 貳萬 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5、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 五 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違反本法規定,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 十 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6、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 健康檢查,取得 健康證明 後方可參加工作。7、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要求支付價款 十 倍的賠償金。8、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 免檢 。
㈥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取得什麼後方可參加工作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㈦ 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指客人在餐廳就餐過程中,由餐廳工作人員利用餐飲服務設施向客人提供菜餚飲料的同時提供方便就餐的一切幫助。通過餐飲服務使客人感到舒適和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