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部部長
『壹』 論官職是監察部部長大還是解放軍總參謀長大
不一系統不可比我,監察部部長屬於監察系統,而總參謀長屬於軍隊系統。
『貳』 中央紀委監察部部長副部長都有誰
部長 黃樹賢,副部長:郝明金 王令浚 肖培 陳雍
『叄』 監察部長和財政部長哪個權力更大
從級別上說是一樣的,只是管理的方面和職能不同,
從職能來說就是監察的要大了,
監察是管官的,有監察的權力,可以監察財政,
但財政是管錢的,如果要錢還得是財政部長,
所以從大方向來說監察的可以大一些,
但從實際來說,財政的權力要實際一些,
『肆』 監察部部長和公安部部長哪個大
監察部部長和公安部部長這兩個職務都是正部級,公安部部長通常是由國務委員兼任的版,所以是副國級權的,屬於國務院領導,監察部長通常由中紀委副書記擔任,中紀委副書記當中除了排名第一的副書記是書記處書記兼任的副國級領導外,其餘一律是正部級的,所以還是正部級的,這樣的話公安部長要比監察部長級別高。
『伍』 監察部副部長劉錫五的生平簡歷
是原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書記嘛?
劉錫五,曾用名劉榮福、劉心平,河南省孟縣人。
1921年入開封聖安得烈中學學習。
1924年8月在北京新京學院補習班學習期間經武胡景介紹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25年春由何孟雄介紹入上海大學社會科學系學習,參加五卅運動。同年10月在上海轉為中共黨員。
1926年參加了上海第一次武裝起義。
1926年8月任中共上海浦東區委宣傳部部長。
1927年2月回到上海大學,並參加中共吳淞區委領導江灣工作。
1928年後歷任中共上海法南區委宣傳部部長、滬西區委組織部部長,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秘書,滬西區委代理書記,中央文化工作委員會委員、秘書長等職。
1929年秋參與主持召開上海反日大同盟代表會議。
1930年夏被派往東北,任中共沈陽市委書記。
1931年夏兼任全國總工會華北特派員,被選為中共順直省委常務委員、省委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
1936年11月獲釋出獄。
1937年2月到延安,歷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幹事,地方科科長,幹部訓練班主任等職。
1939年9月調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組織部部長。
1941年3月被指定為中央北方局委員。
1949至1952年,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兼吉林省軍區政治委員,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東北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主任。
1955年起至1966年,擔任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副書記、書記等職。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誣陷和嚴重迫害,1970年2月28日在鄭州含冤去世。1979年中共中央給予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陸』 中央紀委監察部部長副部長都有誰
部長
黃樹賢,副部長:郝明金
王令浚
肖培
陳雍
『柒』 大學社團紀律監察部部長及部員職責是什麼
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直屬部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心全意維護會員的權益。
具體職責:
1、全面掌握學校各個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及成員信息,對其相關活動的開展進行第一線的跟蹤,並且按照一定標准對其活動進行評分。
2、組織實施社團考核、社團負責人評優以及「十佳社團」的評選工作。 從社團的日常活動開展、財務開支以及媒體報道等方面對社團進行全方位的考核,最終評定出「十佳社團」,並且將考核結果在校內進行公布。
3、接受有關部門、組織和學生對學生社團的投訴。對反應的投訴情況進行及時的調查,調查屬實後,對不認真履行以及違反社團聯合會章程、社團制度的各項相關規定的社團提出批評和忠告,並責令其及時整改;對屢不聽勸告者,向社聯提出注銷社團或免除幹部職務的建議。
4、與財務部一起對社團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各個社團的財務支出情況進行不定期的財務檢查。
『捌』 黃樹賢怎麼了
在長沙市天心區裕南街街道,10個社會組織開展「益動風采」「樂享晚霞」「蓓蕾課堂」等10多個「三社(社區、社會組織、社工)聯動」項目;在汨羅、漣源、冷水江等地,社工站在協助鄉鎮(街道)民政所開展基礎民政工作和專業社工服務基礎上,還負責每天監督所在鄉鎮(街道)敬老院日常管理與服務、每周在留守兒童之家開展直接服務、監督各村村務公開欄有關情況、對民生協理員進行培訓……
『玖』 監察部部長和公安部部長哪個大
監察部部長和公安部部長這兩個職務都是正部級,公安部部長通常是由國務委員兼任的,版所以是副國權級的,屬於國務院領導,監察部長通常由中紀委副書記擔任,中紀委副書記當中除了排名第一的副書記是書記處書記兼任的副國級領導外,其餘一律是正部級的,所以還是正部級的,這樣的話公安部長要比監察部長級別高。
『拾』 中紀委監察部何時成立部長是誰
中紀委監察部是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不設部長。
中央紀委監察部,其實指的版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權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兩個部委。
1993年2月,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監察部與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2012年11月15日,經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並經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批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成員為:
書記王岐山
副書記趙洪祝、黃樹賢、李玉賦、杜金才、吳玉良、張軍、陳文清、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