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貸業務監管
❶ 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條例
可以在當地的銀行申請辦理。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回;
2、有穩定的住址答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❷ 房貸資金監管多長時間
主要看什麼時候能夠辦完手續。
二手房資金監管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全款支付,另一種是按揭貸款支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二手房全款支付,資金監管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買方交易全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3、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4、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購房款。
(二)二手房按揭貸款,資金監管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銀行審核買賣雙方的資質,並與買方簽署貸款相關合同;
3、評估該套房產,根據評估報告確定首付款金額;
4、買方支付首付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金監管協議》;
5、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6、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首付款;
7、銀行見他項權利證後,支付尾款給賣方。
(2)放貸業務監管擴展閱讀
二手房過戶流程以下:
一、買賣雙方無貸款:
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房將首付款支付給賣方;並約定一個房產進交易中心的時間。
進交易中心的當天,買房支付賣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的房產證;憑新的房產證辦理物業交接手續、水電煤等過戶,最後在交房時,下家將尾款結清給賣方。
二、買方有貸款未還清:
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房將首付款支付給中介公司進行監管;賣方、買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見證還清房東未付清的銀行貸款。
7個工作日後,銀行貸款審結結束,雙方約定一個房產進交易中心的時間;進交易中心的當天,買房支付賣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❸ 金融服務公司貸款業務受監管嗎
肯定受監管的!
❹ 各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受哪裡監管
銀監會和人民銀行。
❺ 如何加強對民間信貸的監督和管理
(一)由「單線多機構」轉向「雙線多機構」監管模式。一是民間借貸所表現出的區域性、地方化色彩非常強。不同的地區在資金供求、借貸鏈條、經濟基礎甚至發展模式等方面又呈現出各自特點,區域性差別決定了中央層面的統一監管難度較大。二是民間借貸一旦出現問題,所帶來的沖擊和影響也具有區域性。因為民間信貸的區域性較強,所以出現危機時,沖擊面也主要集中在一個省市或地區。若波及工商企業會影響當地的實體經濟,波及銀行會危害當地金融體系的穩定,波及普通家庭更會造成當地社會的負面影響。因此,採用雙線多頭監管模式,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監管權力,調動各級政府金融辦的監管積極性,使其加入到民間信貸的監管主體中來。地方政府參與監管,短期內可根據各地民間信貸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監管措施,在信息收集、問題處理、危機預防等方面扮演更積極有效的角色。長期內地方政府或可參與地方民間金融的立法,為優秀的民間信貸機構頒發合法牌照。地方政府監管機構與中央監管部門相互協調配合,雙線並行,將助力於民間信貸的陽光化合法化,有效化解潛在風險,在長期內引導民間信貸在我國融資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加快對金融體系的改革。應該承認,民間信貸如此活躍,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國內金融體系的缺陷所致。當前國內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盡管看上去市場化的程度不低,但實際上整個信貸運作很大程度上是在政府的高度管制下,而政府的管制可分為信貸規模的管制及價格管制。央行每年都把商業銀行信貸規模限制在一定的規模內,比如今年就要求把銀行信貸增長控制在7.5萬億左右規模以內,然後對此指標層層分解。比如各銀行之間的指標分解,各銀行內部的指標分解。如果央行的貨幣政策轉向,或市場認為出現信貸緊縮,那麼在規定的信貸規模下,銀行就會改變其偏好,讓這些有限的信貸規模指標流向他們認為收益高風險低的行業,從而造成中小企業及民營企業的信貸十分困難。因此,更大程度地改革不合理的金融法律制度,籌謀放開對金融市場嚴格管制之道是加強對民間信貸的監管的又一有效途徑。
(三)完善有關法律法規,使民間信貸陽光化、合法化。多年來,政府號召銀行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實際上,銀行增加的貸款大多落在上了一定規模有較強實力的「中等企業」身上,而真正需要資金支持的中小企業(主要是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是很難獲得貸款的,那麼這些企業的生存,就只有依靠民間信貸市場。因此,盡快完善保護民間信貸的有關法律法規,是其陽光化、合法化,不僅是為中小企業提供合法資金來源保障的需要,還是有效遏制非法集資類案件發生的有力保障,更對引導和鼓勵經政府部門批準的機構正常開展民間信貸業務,同時建立風險可控、監督有效、約束力強的管理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❻ 貸款走資金監管的整個流程是怎麼樣的
上海的資金監管操作模式如下
1、先介紹一下這種類型的監管的整個流程:
確認還貸金額—簽訂監管合同—買方支付監管資金—辦理交易過戶—監管資金劃入出售方還款賬戶—銀行提供抵押注銷材料—辦理抵押注銷手續—通知買方領證。
2、看貸款是什麼銀行的,因為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在銀行方面是有要求的,必須是資金監管的合作銀行。
3、如果屬於合作銀行的,那麼先讓出售人到貸款銀行開具征詢單,確認還有多少錢沒有還清。並告知銀行,該筆貸款是由買方的資金通過資金監管的方式進行償還。
4、買賣雙方憑簽訂好的合同以及雙方的銀行卡賬戶去監管中心辦理資金監管手續,監管金額必須大於上家貸款金額。
5、買方憑支付憑證到銀行支付監管資金。
其實這種監管主要不同在於,他是先辦理過戶再辦理出售方的抵押注銷。而不是我們常規的在過戶前注銷抵押。而會碰到的問題一方面是貸款銀行選擇面不是很多,基本控制在國內大型銀行,而外資銀行都不可辦理。其次並不是所有合作銀行都會操作,在執行辦理過程中,往往需要一些溝通。但是在安全性上確實很讓人放心。
❼ 信貸業務主要是 銀監會監管還是人民銀行監管
信貸的規模,總量由人民銀行監管,信貸的質量,市場投放是由銀監會監管,總之兩部門相輔相成,都是監管職能部門。
❽ 為什麼要對小額信貸機構進行監管
小額貸款公司是以發放貸款為主要經營業務的非正規金融機構,在小額信貸市場上也可能出現不完全競爭、外部性和信息不對稱等市場失靈的現象。
小額信貸市場潛存著壟斷因素。從小貸公司本身的經營來說,作為一個企業,小額貸款公司和其他組織一樣存在規模經濟,即規模越大,平均經營成本越低,收益越高。從經濟理論上來講,小額貸款公司可能因追求規模經濟而產生壟斷;但現實中,小額貸款公司多受監管制度關於注冊資本金上限的限制,規模普遍較小,一般不會產生壟斷。然而,正是由於規模小、從業人員素質較低等原因使得其容易出現不正當競爭現象,如不計成本地爭奪客戶、做虛假廣告宣傳、關系人貸款等。
小額借貸市場存在風險的負外部性。小額貸款公司以發放貸款為主營業務,雖不屬於金融機構,但實質上從事的是金融業務,而金融業天然的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具有內在的不穩定性和風險的傳導性,往往一家機構的倒閉或破產會引起同行業其他機構的連鎖反應,甚至波及相關的實體產業。這種因小額貸款公司經營不善而給社會可能帶來的損失就是小額信貸市場的外部性。
小額信貸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是小額信貸行業市場失靈最主要的表現。在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中,逆向選擇表現為在貸款合同簽訂以前,那些還款能力差、存在較高信用風險的借款人往往是尋找貸款最積極的人,這些人通常願意承擔更高的貸款利率,因而更容易得到貸款。正是這樣一種逆向選擇使得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面臨著較大的信用風險。道德風險在小額信貸市場上表現為借款人在獲得貸款以後可能背離貸款時所確定的貸款用途而用於從事更高風險的活動,從而使得貸款很可能面臨不能歸還的危險。
由此分析,小額貸款公司實際上面臨較大的風險,這時就需要政府幹預,即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監管。而政府在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管時,可能因為監管制度的不完備性、監管時機不當、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信息不對稱、權力尋租等而導致監管的低效率,即出現監管失靈。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監管制度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行為和政府的監管行為,以提高監管的效率,使監管所帶來的社會效益最大化;同時,為了防止權力尋租就要使金融監管活動受法律的約束,監管權設定和行使都必須依法進行。
註:回答引用張劍利、韓更新在人民論壇的文章《小額貸款公司法律監管制度體系完善》
❾ 工商銀行放貸後幾個工作日到監管帳戶
工行房貸審批通過後,一般在一周內就會放款。審批通過後,工行工作專人員會打電話告訴你到房管屬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一般需五天左右,辦好抵押後銀行會在2個工作日放款到你的收款卡上。
與特定授信項目相關的賬戶資金監管,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建設貸款,更新改造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保理融資等,其它需要對指定賬戶的特定用途資金進行管理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商務的訂金賬戶,合夥企業的資金賬戶等。
(9)放貸業務監管擴展閱讀:
銀行放貸注意事項:
用戶在辦理貸款時,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申請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具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的自然人。
無不良信用記錄,正當貸款用途,貸款不能用作炒股,賭博等,以及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如有的人貸款會需要擔保人,或則擔保物)
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❿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10)放貸業務監管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