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監管局
Ⅰ 工商局是屬於哪個部門管
工商局是屬於政府部門。按我們國家現在的機構設置這些部門都屬於中央政府(即國務版院各部委的直屬機構,它們權實行的是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的形式。這與一般的地方政府部門有所區別。
拓展資料:
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局一般指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Ⅱ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拓展資料:
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並組建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議不再保留的部門有: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調整職能:
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
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署管理。
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范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調整體制:
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工商局的工作職能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具體的職權概括地說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
「六管」是指:個體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管理、合同管理、廣告管理、商標管理。
「一打」是指打擊假冒偽劣商品。
「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當競爭。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Ⅲ 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工商局的區別是什麼
1、工商局是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簡稱,性質是一樣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2、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
3、建國初期,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內有中央外資企業管理局和中央私營企業管理局,1953年兩局合並,改稱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10年動亂中並入商業部。1978年9月重新恢復,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4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Ⅳ 工商管理局的職能是什麼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區別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市場監督管理局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准於2009年8月成立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而成的行政機關。機構改革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為深圳繼公安局之後的第二大部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Ⅵ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局辦理的營業執照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改革後工商局與相關機構被並入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6)工商監管局擴展閱讀:
市場監管,一個部門覆蓋全流程
2014年1月1日,上海市浦東率先將原來的工商、質監、食葯監部門「三合一」,成立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並構建起一個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管體系。當年10月,原屬發改委(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能也並入其中,改革進入「3+1」新階段。
「3+1」體制改革後,浦東還歸並了新區、工商、食葯監、質監、價格5條熱線,自主研發了統一的「公眾訴求處置平台」。據統計,2014年浦東市場監管局處置各類消費者訴求1.83萬件,同比增長59.9%,按時辦結率達100%。
效果案例:
上海仁恆房地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李宏雲來到浦東市民中心一樓大廳,為下屬企業辦理「准生證」。「現在真的方便多了。」李宏雲說。
2014年3月,浦東市場監管局會同區商務委、區稅務局,先行試點外資企業設立和變更登記一口受理,實現外資批准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食品許可「五證聯辦」。「接下來,我們還將加入印鑄刻字准許證、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實現『七證聯辦』,進一步提速企業准入。」新區市場監管局注冊許可分局外資企業注冊科蔡俊科長說。
浦東市場監管局成立後,合並了工商、質監、食葯監三部門的所有登記、許可機構、人員,並對各項窗口業務進行整合,對涉及市場監管局的所有證照實行「一口受理、一門辦理」。
Ⅶ 市場監督管理局跟工商管理局發的營業執照有什麼不同
沒有區別。改革後工商局與相關機構被並入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7)工商監管局擴展閱讀:
市場監管,一個部門覆蓋全流程
2014年1月1日,上海市浦東率先將原來的工商、質監、食葯監部門「三合一」,成立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並構建起一個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管體系。當年10月,原屬發改委(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能也並入其中,改革進入「3+1」新階段。
「3+1」體制改革後,浦東還歸並了新區、工商、食葯監、質監、價格5條熱線,自主研發了統一的「公眾訴求處置平台」。據統計,2014年浦東市場監管局處置各類消費者訴求1.83萬件,同比增長59.9%,按時辦結率達100%。
效果案例:
上海仁恆房地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李宏雲來到浦東市民中心一樓大廳,為下屬企業辦理「准生證」。「現在真的方便多了。」李宏雲說。
2014年3月,浦東市場監管局會同區商務委、區稅務局,先行試點外資企業設立和變更登記一口受理,實現外資批准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食品許可「五證聯辦」。「接下來,我們還將加入印鑄刻字准許證、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實現『七證聯辦』,進一步提速企業准入。」新區市場監管局注冊許可分局外資企業注冊科蔡俊科長說。
浦東市場監管局成立後,合並了工商、質監、食葯監三部門的所有登記、許可機構、人員,並對各項窗口業務進行整合,對涉及市場監管局的所有證照實行「一口受理、一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