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各級官員
❶ 當前,我國政府設立紀委來監督各級官員是否有違法亂紀的行為,秦朝掌管監察百官之職的是
有沒有違法我不清楚,我不是當事人,但是秦朝的是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
❷ 中國現在的各級官員是怎麼產生怎麼監督的憲法規定的每個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又是怎樣體現的呢
和人民沒有絲毫關系。
❸ 誰能給我些關於古代各級機構的設置及各級官員的名稱的知識.謝謝!
各朝代的情況,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一、中央官制:
秦朝:1.中央官職 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秘書工作。下有九聊,分管各方面政務。
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
唐朝:演變為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禮部,管典禮、科學、學校等事;兵部,管軍事;刑部,管司法刑獄;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另設參知政事為副相分管行政,設三司使管財政。
明代:廢宰相,權分六部。內閣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
清代:基本沿用明制,後增設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為軍機大臣,皇權高度集中。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歷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二.地方官職
1、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
漢稱太守。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
2、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
3、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
4、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省」。
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
❹ 中國負責監督各級官員的部門是什麼
黨內機構:紀檢委
行政機構:監察部門(監察部、監察局)
司法機關:檢察院反貪局。
同時,審計等部門也負有部分反貪職能。紀檢委監察局一般是一套人馬,反貪局是檢察院的內設機構。
❺ 中國現代各級官員大小依次排列是怎樣的
我國現行的公務員行政級別制度顯示: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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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職級舉例:
1、國家級正職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國家軍委主席。
2、國家級副職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書記、國家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家軍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監察委主任。
3、省部級正職
省級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省(黨、市)委書記、省長(政府主席、市長)、政協主席、人大常委會主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政委和司令員(明確為正部長級)。
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中央紀委正部級副書記、中共中央直屬各機構正職、特殊副職及辦公室主任(中聯部部長、中宣部副部長、中組部副部長、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如鐵路總公司總經理、中投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
中央委員一般由省部級正職擔任。
4、省部級副職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吉林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市長)。
各直轄市下屬副省級新區正職幹部(如浦東新區區委書記、區長)。
❻ 中國古代監察官的名稱各是什麼
秦朝監御史:秦代開始形成制度,御史府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書和監察,負責監察郡內各項工作。
漢朝刺史:漢武帝時,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全國分為13個監察區,叫州部,每個州部設刺史1人,為專職監察官,以「六條問事」對州部內所屬各郡進行監督。
隋朝御史大夫:隋代時,中央的監察機構仍為御史台,改長官御史中丞為御史大夫,下設治書御史2人為副;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共12人,專執掌外出巡察。
明代都御史:明代監察制度隨著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強化而得到充分發展和完備。中央將御史台改為都察院,「主糾察內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僉都御史。下設13道監察御史,共110人,負責具體監察工作。
清代監察機構沿襲明代,又有所發展。在中央,仍設都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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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特徵
縱觀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嬗變歷程, 可以看出它具有以下主要特徵:監察機構逐步獨立化,中國古代的監察機構亦由最初的監察行政合議到逐步走向獨立。
秦漢時期, 由於封建監察制度尚處於創建和形成過程中, 監察機構及其職權的行使只是相對獨立, 由位次於丞相的御史大夫一身二任, 在隸屬關繫上多少受到丞相統制。
東漢設立了專門的監督建構,但監察機構只具有相對獨立的監察權。至唐代, 監察機構不僅獨立, 而且更加健全。
中央御史台下設台院、殿院和察院, 分工監察, 自成系統。元代的御史台與中書省、樞密院三權分制, 地位並重, 鼎足而立。
明代建立了只對皇上負責的、不附屬於任何機關的六科給事中,監察六部官員。
❼ 中國各朝代的監察官員有哪些
監察官員主要指的是御史。自秦以後,各朝代都有一個官職是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即為監察方面的最高長官。明清兩代監察機構改名為都察院,機構主管為左都御史。
❽ 古代各級官員及工作
中國歷代職官
由於夏朝到秦朝2000多年間的關於職官的資料很少,而且真偽難辨。很長一段時期研究職官要麼完全依據《周禮》,要麼忽略不談。但是《周禮》成書較晚,其中內容和銅器銘文相比多有不符,許多學者都認為不能完全依據此書來研究西周的職官。如果忽略,則這段時期的職官完全是個空白。現在一般以甲骨文、金文以及比較可靠的文獻來研究秦朝以前的職官制度。
夏商時期
夏商時期國家規模比較小,機構也簡單,沒有明確的職務分工。
在這個時期,國家的君主稱為「後」或「王」。在王以下權力最大的是「史」,也稱為「巫」。他們是上帝與人間的溝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們傳達給君主,再由君主來執行。甲骨文中很多都是進行這種行為的紀錄。
夏朝的職官如羲和(主管歷法)、大理(主管訴訟)等都是由巫史擔任的。巫史的職務一般是世襲的。此外,王的親屬子女也經常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但是大都沒有明確的職務名稱。商朝後期,王族的長老有稱為「父師」、「少師」的,對王負有輔佐、指導的責任,如箕子、比干。
這一時期的國君還有一些管理家務的奴僕,稱為臣、宰等。他們本來是一些奴隸,由於得到君主的寵信,有時也參與一些政事。
西周-春秋時期
這一時期國家的最高君主成為「王」,又稱「天子」、「天王」。王位一般由嫡長子(參看宗法)繼承,預定的王位繼承人稱為太子。王的正妻稱為「後」。此外,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大夫的封地叫做「邑」。他們都是天子的臣民。王室機構是中央政府,諸侯和大夫的機構是地方政府。軍政大權掌握在王室和外戚的手裡,巫史的地位大大降低。
王以下地位和權力最大的是太師、太傅、太保(合稱三公)。在王年幼或缺位時,可以代行王的權力。這一時期形成了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是最高的政務官,兼掌軍事、行政、外交等事,一般由2、3人擔任。
卿士以下,開始有明確的職務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勞役;司馬掌管軍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設;司寇掌管刑罰。太史的地位很高,與三公、卿士並列,但是其職權范圍小了很多,主要掌管歷法,起草政府文書,記載國家大事等。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禮儀和祭祀,樂師掌管音樂和教育。相是輔導君主禮儀的臨時職位,一般由諸侯、太史或大行人擔任。
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掌管王家膳食的稱「膳夫」,掌管王家車馬的稱太僕,負責王宮警衛和教習武藝的稱為「師氏」,王宮的衛士叫做虎賁。西周開始王宮使用宦官做雜役,稱為寺人。
諸侯的職官設置與王室大致相同。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相襲,稱為「卿」,但是不能稱為「卿士」。
戰國-清朝末年
這一時期長達2300多年。君主地位非常高,權力高度集中。巫史和宗族的地位下降,而君主的臣僕和侍從的地位上升。秦朝以後,國家機構的設置日趨復雜,職務分工越來越細,職官的設置非常復雜。
職官的分類
中國的職官系統非常復雜,變化也比較多,下面簡要介紹了各種類型的職官的沿革。
國君
國君是一國之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最大的官。戰國以前,國君稱為「後」或「王」。王是至尊的意思,代表上天統治人民,又稱為「天子」、「天王」。春秋之後,諸侯國也開始稱王。到了戰國,有的諸侯國甚至稱「帝」,但是未成定製。到了秦朝建立後,秦始皇才開始使用皇帝的稱呼,並一直沿襲到清朝的滅亡。受此影響,皇帝的正妻稱為皇後,皇帝的母親稱為皇太後。歷史上的一些少數民族政權,國君的稱號也不一樣,例如:
單於(匈奴)
昆莫(烏孫)
候婁訇勒(高車)
可汗(鮮卑、回紇、柔然、突厥、契丹、蒙古)
贊普(吐蕃)
宰相
宰相是國君之下最高的行政長官,歷代叫法不一,只是一個通稱。參看宰相。
中央各部門長官
從西周開始,政府部門開始分化。西周分為六個部門,各設長官: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到了秦朝統一後,進行了重大調整,形成了所謂的「九卿」。
九卿包括:
奉常(掌管宗廟禮儀和歷法、醫療)
郎中令(宮廷守衛、議論)
衛尉(掌管宮門警衛、朝貢)
太僕(掌管皇帝的車馬和全國的馬政)
廷尉(掌管司法)
典客(管理少數民族)
宗正(管理皇族事務)
治粟內史(管理國家財政)
少府(管理皇帝的財政,以及國家政務)
另外執金吾掌管京城治安,將作大匠掌管土木營建,大長秋管皇後旨意的傳達和後宮事務管理。他們與九卿合稱「十二卿」。
魏晉以後,中央機構又進行了一次大的調整,尚書機構迅速發展。秦朝時的尚書台只是屬於少府下面的一個機構。魏晉以後尚書台從少府中獨立出來,改名為尚書省,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構。尚書省下分為各曹。到了隋唐時期,漸漸演化為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朝。即:
吏部掌管官員的任免考核
戶部掌管全國的土地、財政
禮部掌管祭祀、教育和考試
兵部掌管軍事
刑部掌管司法
工部掌管土木建築和交通
六部形成後,九卿職權大大縮小了。
武官
西周時不設武官,官員文武兼管。到了春秋時期晉國設置中、上、下三軍,國軍任命軍隊統帥,才開始有了武官的設置,但是三軍將領仍然兼管政事。秦漢以後,武官的設置大致可以分為:
警衛皇宮和京師的軍隊將領
掌管軍事行政的武職
領兵作戰的將帥
西漢時,太尉(後改稱大司馬,東漢時又改了回來)掌管全國的軍事行政,統兵作戰的武官有大將軍、車騎將軍等,還有名目繁多的雜號將軍。魏晉以後,大司馬、太尉、大將軍等成為了虛銜,沒有實權。都督中外諸軍事或大都督是全國最高統帥。
西魏、北周實行府兵制。全國分為100個府,每府以郎將統領。隋朝和唐朝繼續實行府兵制。中央禁軍設十六衛。都督管數州的軍事。唐高宗以後,都督帶使持節的,稱為節度使。中唐以後,府兵制破壞,從募兵中組成中央禁軍,共十個軍。其中神策軍實力最強,設護軍中尉和中護軍,為禁軍統帥。唐代戰時有元帥、副元帥為最高統帥。元帥一般以皇族擔任,副元帥為大臣擔任。中唐以後又以宦官監軍,稱都監。唐代還有經略使、招討使、制置使、團練使等武職,多為節度使、觀察使、刺史等擔任。
五代後周設殿前司,以都點檢為禁軍統帥。宋朝時,正規軍稱為禁兵。由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司,侍衛親軍步軍司分別統領。教練武藝的軍官稱為都教頭,教頭。禁軍調度權歸樞密院,由皇帝親自指揮。南宋時,禁軍已經不存在,收編了諸將所轄部隊,稱為御前軍。出兵時其統兵將領稱為「某州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
遼朝守衛京師的部隊稱為「御帳親軍」,設侍衛司統領。警衛皇帝的部隊稱為「宮衛騎軍」,設宿衛司統領。北樞密院掌契丹兵馬,南樞密院掌漢人兵馬。作戰時設天下兵馬大元帥。金朝的皇帝親軍由殿前都點檢司統領。戰時設元帥府,由都元帥指揮。元朝成吉思汗的衛隊稱為「怯薛」。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
明朝軍隊實行衛所制。皇帝親軍初為十二衛,後來增至二十六衛,錦衣衛就是其中之一。
清朝軍隊分為八旗和綠營兩大系統。臨時徵召的部隊稱為勇軍,例如曾國藩的湘軍就是這種。
監官與諫官
中國古代職官的一個特點就是監官的發達。監官是監察各級官吏的。諫官則是規勸君主的過失,使其改正。隨著專制體制的加強,到了清朝時,監官與諫官已經合並,統稱為言官。
監官的設置始於戰國,最初由御史兼任。直到西漢末年,御史才成為監察官的專稱。並一直沿用到清朝。
諫官在西周時雖然沒有專職,但是公卿大夫都有進諫的職責。春秋初年齊桓公設大諫,為諫官設置的開始。秦漢時有諫官之職但是沒有專門機構。隋唐時,門下省逐漸成為諫官的主要機構。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甚至不復存在。明清時,諫官的性質與監官相近。
君主的秘書與文學侍從
君主的秘書是從史官中分化出來的。主要負責君主詔令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記載、官書的編撰等。在商朝時就已經有太史、內史等富於秘書性質的官職。
秦漢時期,御史大夫為秘書之長。魏晉以後,中書省掌管秘書的工作。唐代時,又設翰林院,負責起草詔書和作為文學侍從。又有學士院,最為君主對文人的禮遇,學士的地位往往高於宰相。
學官
學官又叫教官,指主管教育的官員和政府任命的老師。西周時學校有師氏教武藝,樂正教詩書禮樂。秦朝和漢朝有博士官,教授經學。隋唐以後有國子監作為政府的學校,設有祭酒等職。
宮廷事務官
宮廷事務官是指為君主及其家屬服務的職官。它起源於君主的家臣。戰國時期設有少府,到秦漢時成為了九卿之一,其中設有很多官職,都是為君主服務的。魏晉以後,宮廷事務改由門下省負責。隋朝時改稱殿內省,唐朝改為殿中省。到了明朝,不設總管宮廷事務的機構,其職責由宦官和女官分掌。清朝則以內務府總管宮廷事務。
地方長官
另請參看中國行政區劃
西周實行分封制,地方長官分為諸侯和大夫兩級。秦朝統一後,萬戶以上的縣稱為令,萬戶以下的縣稱長。漢代時,京師所在的郡分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相當於郡太守。另外,漢武帝時設13州,長官為刺史。京師所在州的長官稱為司隸校尉。
唐朝時每道設觀察使,又有節度使為地方的軍政長官。到了宋代,縣一級的長官稱為知縣,府一級的長官稱為知府。
明朝省級官員稱為承宣布政使司負責行政,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中期以後,有總督,巡撫縱觀一省軍政。清朝於明朝大體相同。
佐官、屬官與胥吏
在長官之下,有數量非常龐大的佐官、屬官與胥吏,他們有些類似於現代的公務員。其設置也非常復雜,各個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比如清朝的師爺就是這種性質的。
榮譽性質的官職
在中國古代的職官制度中,還有非常復雜的加官、試官、贈官、加職、加銜、兼官等情況。
官員的級別
中國古代的官職有非常嚴格的等級制度,表示等級的有:
爵位:多根據親緣關系和功勞大小而定,並且長期不變,可以世襲。
勛官:主要用於獎賞有功人員所定的稱號。
品:是區分官員等級的標志。
散官:表示官員實際等級的稱號
❾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職機關,國家的什麼
是行使國家監督職能的專門機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監督所內有公共容官員行使公共權力的監督,依法追究違反法律、犯罪而進行的工作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和打擊腐敗,和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19全國代表大會報告指出,深化改革的國家監管系統,擴展全國試點工作,建立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在同一個辦公室工作與黨的紀律檢查部門,並確保所有的公共官員行使公共權力受監督。
(9)監察各級官員擴展閱讀:
設立委員會的背景
在憲法的修正案,部分監理法規,建立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法律地位作為一個國家機構,充分發揮監督委員會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作用,以及深化改革國家監管系統,確保國家監察委員會提供了基本遵循負責任的就職。
人民最痛恨腐敗,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當前,反腐敗勢不可擋的勢頭已經形成、鞏固和發展,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和群眾監督,是提高黨的自我凈化能力的根本途徑。自我監督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也是國家治理中的「哥德巴赫猜想」。中國共產黨決心練就「獨特武術」,建設廉潔政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監察委員會
❿ 中國古代官職中具有監察職能的有哪些(標注朝代)謝謝
監官是代表君主監察各級官吏的官吏(耳目)。諫官是對君主的過失直言規勸並使其改正的官吏。監官和諫官,古代並稱台諫,也通稱言官。
監官最早設於戰國,當時由君主的秘書——御史兼任。
秦與西漢設立御史府,首長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為輔佐。在內廷保管檔案並督促百官的,稱侍御史;出外監察郡縣的稱監御史。遇有特別緊急情況的,皇帝臨時派遣有誅殺之權的御史,稱為綉衣御史,或稱綉衣直指。西漢末年,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御史府改為御史台,御史中丞為長官,轉屬少府,成為專門的監察機關,別稱憲台。從此之後,御史為監察官的專稱。
魏晉以後,御史台從少府獨立出來,成為全國性的監察機構。
唐代御史台分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
明代改御史台為都察院。各省設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為長官,掌司法與監察,有監司之稱。
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長官。
諫官的設置比監官早。春秋初年齊桓公設大諫,為諫官設置之始。晉國的中大夫、趙國的左右司過、楚國的左徒,都屬於諫官性質。
秦漢時有諫官之設,但是沒有專門的諫官機構。漢代置光祿大夫、太中大夫、諫大夫、中散大夫、議郎等官職,都屬光祿勛,掌議論,侍從皇帝,顧問應付。東漢侍中、中常侍成為正式官稱,屬少府。
隋朝改侍中為納言,武則天時增置左右拾遺與左右補闕。
宋改補闕為司諫,改拾遺為正言,並置諫院,作左右諫議大夫為長官,司諫、正言為其所屬。
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或名實俱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