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
❶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拓展資料:
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並組建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議不再保留的部門有: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調整職能:
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
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署管理。
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范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調整體制:
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工商局的工作職能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具體的職權概括地說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
「六管」是指:個體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管理、合同管理、廣告管理、商標管理。
「一打」是指打擊假冒偽劣商品。
「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當競爭。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❷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事業編制人員都干什麼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設1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信訪、統計、檔案、保密、保衛、會務等工作,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督查、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編制、審核機關和直屬單位事業發展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負責機關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派出機構、所屬事業單位、學會、協會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對所屬事業單位和派出機構內部審計。
(二)組織人事科
管理和指導本局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考核獎懲工作,制定並實施本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和學歷教育,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基層基礎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科技成果評審獎勵和推廣等工作,組織開展技術合作、學術交流等活動。
三)政策法規科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復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
四)食品綜合協調科(監督檢查科、應急管理科)
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指導鄉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五)行政許可服務科(企業注冊科)
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日常管理服務類等事項的審批、批准、備案等工作。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舉報申訴中心)
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參與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參與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咨詢、申訴、舉報處理工作,負責對申訴、舉報情況進行受理、分流、轉辦、督辦、反饋、答復,統計、分析、發布申訴、舉報情況,並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七)市場規范管理科
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范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參與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制定,指導商品市場提升發展,規范各類市場網路經營行為,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范合同行為,負責合同格式條款備案管理,承擔管理市場名稱登記,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
承擔注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規范商標使用行為,調處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使用管理與保護,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推薦審核省、市著名商標,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檢查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業發展。
(八)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企業監督管理科)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協調處理個體、私營企業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負責各類市場主體注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依法指導、監督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九)網路經營監督管理科(信息化辦公室)
規范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承擔對網路經營主體的網路監測和巡查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數據分析,承擔信息咨詢的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
(十)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參與質量監測等工作,擬訂或制定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劃和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化監管建設,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餐飲食品監督管理科
承擔餐飲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擬訂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劃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准和管理規范,參與質量監測等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單位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參與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質量與信用科(產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科)
組織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協調名牌評價工作,研究分析產品(商品)質量狀況,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規劃,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組織開展重點產品(商品)質量趕超。擬訂企業信用監管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推進信用分類管理,推進企業信用監管機制、守信企業激勵機制、失信企業懲戒機制建設和質量誠信制度建設,協調推進企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應用。
(十三)標准計量評管科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十五)葯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十六)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❸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您好,「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為「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下內設分局,主要分管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等,「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有14個下設部門,分別為:
市場監管綜合處
主要職能:承擔市場監管日常業務的協調、綜合性文稿等綜合性事務工作;負責市場監管業務的督辦反饋;承辦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交辦的綜合性工作。
市場處
主要職能:負責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日常工作,完善市場監管治理機制;依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對法律法規政策未明確主管部門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開展合同格式條款備案和合同格式條款違法整治工作,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
標准處
主要職能:指導深圳標准建設,推動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行業協會積極參與打造深圳標準的格局;統籌深圳標准法規體系建設,擬訂深圳標准發展戰略、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深圳標准指導意見和行動計劃,推進經濟、社會、文化、城市、生態和政府服務等領域的深圳標准建設;推動各行業各領域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參與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的研製,制定更高水平的深圳產品、服務、安全、環保等方面標准,建立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多層次、創新性、引領性的深圳標准體系;宣傳推廣深圳標准理念,組織開展標准基礎和前沿研究,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深圳標准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深圳標准認證評價機制,組織開展深圳標准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負責標准化管理工作。
質量處(認證監管處)
主要職能:指導深圳質量建設,推動建立質量引領、創新驅動、內涵發展、綠色低碳的質量型發展體制機制;完善深圳質量工作機制,促進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負責、行業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質量發展格局;統籌深圳質量法規體系建設,擬訂深圳質量和質量強市發展戰略、政策、規劃,加強質量政策措施與產業、科技、金融、財稅、環境、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協同;組織擬訂促進質量發展的行動計劃和工作方案,推動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社會、文化、城市、生態和政府服務等領域質量的全面提升;宣傳推廣深圳質量理念,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深圳質量基礎設施和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各行業各領域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深圳質量指數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組織開展深圳質量實施情況考核評價;負責產品、商品質量監管和認證監管工作,管理工業生產許可證;開展質量狀況分析及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依法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及相關應急救援。
公平競爭管理處
主要職能:依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根據授權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和案件調查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海關監管區外經營無合法來源進口貨物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知識產權促進處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指導、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管理知識產權發展的有關專項資金;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培養;組織實施重要行業的知識產權分析評議;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研究。
知識產權保護處
主要職能:承擔知識產權市場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組織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代理市場規范整頓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設;承擔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主要職能:擬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調解消費爭議;宣傳消費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企業信用管理處(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處)
主要職能:組織構建商事主體信用監管體系;組織實施商事主體信用監管工作;指導監管商事主體登記事項;組織指導商事主體提交年度報告、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工作;指導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工作。
廣告處
主要職能: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管廣告活動;組織指導查處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廣告監測工作;核發廣告登記證;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計量處
主要職能: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監管市場計量行為、商品量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管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校準機構和計量認證實驗室;監管能源計量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主要職能: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及充裝)、經營、使用、檢驗、檢測活動;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檢查、監督抽查、宣傳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標准化評價、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指導特種設備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記業務;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分類監管、信用監管;組織完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體系,指導特種設備風險預警;組織調查處理有關特種設備投訴和事故。
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
主要職能:監管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擬訂電子商務市場規范與監管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規范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的行為;承擔開展電子商務的網路監測工作;指導電子商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推進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
前海發展促進處
主要職能:擬定市場和質量監管職能范圍內促進前海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服務前海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前海商事主體注冊登記工作;參與前海發展政策的調研、制定工作。
相關擴展: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價格監督檢查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市場監管機制。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商事主體的登記注冊;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協調督促相關審批許可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按照分工依法對商事主體加強監管;組織實施商事主體信用監管工作。
(三)依法承擔對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責任。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價格監督檢查以及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商品等虛擬交易)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監督檢查責任。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五)統籌推進深圳標准建設,牽頭制定深圳標准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行業各領域採用國際一流標准,制定更高水平的產品、服務、安全、環保等方面標准,建立健全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深圳標准體系;組織開展標准基礎和前沿研究,推進深圳標准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深圳標准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依法開展標准化行政管理工作。
(六)統籌推進深圳質量建設,牽頭制定深圳質量和質量強市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動經濟、社會、文化、城市、生態和政府服務等領域質量全面提升;推進深圳質量基礎設施和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各行業各領域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組織開展深圳質量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依法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責任。
(七)承擔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責任。負責專利市場的規范和管理;組織實施專利優惠、鼓勵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擔專利、商標、特殊標志和著作權保護相關工作;監督指導著作權貿易活動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和代理機構工作;建立知識產權預警、維權援助機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推廣工作;開展知識產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建立有利於新技術應用的新型准入和監管制度;負責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應急管理和產品召回的監督實施工作。
(九)統一發布食品葯品安全信息;組織指導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性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承擔市食品葯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葯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
(十)組織實施國家葯品法定標准,監督實施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類管理;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以及葯品再評價和淘汰工作;指導臨床試驗、臨床葯理基地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十一)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辦理動產抵押登記,依法監管拍賣行為。
(十二)按規定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處理消費者投訴。
(十三)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檢定及檢驗檢測機構。
(十四)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督管理責任。承擔特種設備事故查處和相關應急救援責任;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資料來源:
網路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❹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❺ 市場監督管理局有哪些職能,與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什麼不同。
我國部分省、市把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這三個部門合並為「市場監督管理局」,因此,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包括了工商、質監和食葯監三個部門的職能。
❻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什麼單位,是傳說中的城管嗎
市場監管局是一個政府管理機關,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回術監督、知識產權(答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不過,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可以組建生產監督局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並不是城管,城管是指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拓展資料:
城管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