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的流程
根據你的描述;
1、你可以直接去找城管,與其協商,情況。根據你的描述,城管即使要處罰,也只是罰款等行政處罰,沒有權利,沒收車輛。所以,你可以直接去交涉。
2、如果交涉無果,你可以到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行政訴訟不收費,你需要帶身份證,你汽車行駛證、駕駛證。證明車輛權屬即可。城管無權沒收車輛。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⑵ 城管執法物品暫扣的程序
暫扣物品時,城管執法人員應當進行現場清點,並製作《暫扣物品告知書》的類似暫扣清單,說明暫扣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接受處理的時間、地點,以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暫扣物品的處理方式等事項,由當事人簽名後,將其中一聯交當事人,當事人拒簽的,要載明拒簽的原因或旁證人。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公民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除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返還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賣款項。
(2)城管執法的流程擴展閱讀:
城管濫用職權投訴方式:
到當地的城管隊的主管部門反映,或到當地紀委反映,構成犯罪的,到檢察院檢舉。
針對執法人員的工作作風,市城管執法局要求在督察中,堅決糾正和查處個別執法人員在工作中頤指氣使、態度蠻橫等現象,堅決杜絕粗暴執法、野蠻執法行為;堅決糾正和查處個別執法人員在工作中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和辦人情案、關系案等現象;
堅決糾正和查處一些基層執法部門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現象;堅決糾正和查處一些機關單位人難找、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現象;堅決禁止下達罰款指標、收取好處費、充當「保護傘」等違紀現象。這些行為,一經查實,對直接領導和當事人一律先停職、停崗,再徹查處理。
⑶ 去城管處理暫扣是怎樣的流程
其執法依據是《行政處罰法》以及各城市頒布的地方性法規。城管執法部門實施暫扣物內品措施時,容現場應當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暫扣物品時,城管執法人員應當進行現場清點,並製作《暫扣物品告知書》,載明暫扣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接受處理的時間、地點,以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暫扣物品的處理方式等事項,由當事人在《暫扣物品告知書》上簽名後,將其中一聯交當事人,當事人拒簽的,要載明拒簽的原因或旁證人。
⑷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簡易程序
1、執法人員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襲執法證件表明身份。
2、執法人員指出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說明給予行政處罰的理由及依據,必要時進行現場取證。
3、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權、有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權利。
4、填寫當場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當事人。
5、將當場處罰決定書存根交局法制宣傳科備案。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適用條件有:
1、違法事實確鑿;
2、有法定依據;
3、符合法定種類和幅度,即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處罰。
⑸ 報考城管的流程和資料
我是去年考的,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我給你電郵了 你自己看看
⑹ 城管立案拆違建需要哪些程序
立案;調查程序;決定程序;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
⑺ 城管在執法過程中
正規的情況來說:首先,必須先亮明身份,把執法證或工作證向該亂擺賣行為人示意,告知行為人違反哪一條條例,請他離開。若要對當事人所擺賣的物品進行暫扣,則需要開出暫扣單及處罰告知書。
但是實際情況不可能做到這樣,因為面對屢教不改、趕不走的商販就只能收東西以對其阻嚇,收東西也只是一部分,一般賣衣服的就收掛衣服的架子、賣小吃的收煤氣爐和車子,不會全部收完,主要是想讓當事人以後別賣了,如果車子裡面有錢的一定會讓當事人先拿出來。這是一個誰都沒有辦法的領域,如果城管打人是不對的,小販違章經營,也不對,政府管理不到位也不對,這種事情盡量別去管,因為這種社會現在不會因為你的一段話而發生任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