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監察辦
如發現有違章建築,可向城市建設局下屬的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舉報,或向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劃局舉報。
依據:《城建監察規定》第七條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對城市客運交通營運、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1)建築監察辦擴展閱讀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⑴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⑵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⑶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⑷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有一種觀點認為,所謂違章建築,是指未經主管部門的許可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築物和構築物。然而這種觀點雖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並不盡科學,其並沒有指明「違章建築」中所謂「違章」的本質,只是一個籠統表面的定義,容易在指導實務中出現差錯。這個將在後面論及,這里暫不做具體討論!
違章建築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築建築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
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佔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
參考資料:網路-違章建築
『貳』 城建監察大隊職責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建監察工作縣級以上地主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建監察工作,職責是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不屬於城管。
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城市規劃監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城市市政工程設施監察
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
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城市公用事業監察
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
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督
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城市園林綠化監察
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
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伐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六、城市建築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建築活動進行監察。
七、委託的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事實行政處罰。
拓展資料:
城建監察是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叄』 城建監察大隊的工作是什麼
城建監察大隊的工作:保障城市建設和管理依法進行,保證城建行政執法規范化。它們的業務范圍如下:
1、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
2、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
3、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
4、實施城鎮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方面的監察;
5、實施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方面的監察;
6、實施建築施工安全方面的監察;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方面的城建監察。
注意事項:
督促行政相對人履行處罰決定,逾期需申請執行的按批准程序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積極做好強制拆除的組織配合工作。負責城建、規劃方面的有關行政案件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宜。
積極參與各類工程的竣工驗收。檢查、核實是否按規劃紅線施工,是否規范招投標、質量監督、施工許可等法定程序。負責對縣城區范圍內的戶外廣告、各類標志、亭、牌等建(構)築物和城區內雕塑、建築小品的選址定位、規劃建設情況進行監察。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方面的城建監察,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縣城鄉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何加入:
首先得通過公務員考試,如果是市容監察員招工,應該考以下內容;國務院[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政處罰法],[城建監察管理規定],[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當地的市容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然後報城建局。
(3)建築監察辦擴展閱讀
城建監察規定為加強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保證國家和地方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城建監察是指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建監察工作。
參考資料:山西原平市糾風工作看群眾臉色--人民網
『肆』 建築公司設立監察室起什麼作用
監察室主要通過掌握以下情況,開展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
(一)建設工程項目立項的情況。
(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方式、組織形式、招標公告的核准情況。重點監督招標方式的核準是否符合法規。
(三)資格預審的情況。資格預審文件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核准、資格預審情況,以及資格預審結果的核准、公告和發出預審合格通知的情況。重點監督是否存在抬高門檻或降低資質要求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況。
(四)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編制、核准情況。重點監督招標文件中評標標准和辦法的公平、公正性。
(五)截標、開標情況。主要把握超過規定時間不得接受投標文件;開標時,投標人數量在三家以上。
(六)評標委員會產生情況。其中,業主指定的評委不得超過評委總數的三分之一;評委的產生要做好保密工作。
(七)評標情況。評委評標必須獨立、客觀、公正;評標委員會必須及時提交評標報告。
(八)定標的情況
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招標人應當將中標人和中標條件公示2個工作日後,再向中標人發放中標通知書。
招標人應當將中標結果通知投標人。
(九)施工合同簽訂情況。合同條款應當與招標結果一致;按規定交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確保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列為合同的必備條款。
(十)合同履行情況。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及機械設備應當與招標結果一致。
『伍』 違章建築舉報電話
你可以撥打12319
12319是城建服務熱線,是國家建設部和信息產業部確定的全國建設行業公益服務專用電話號碼,涵蓋公交、供水、燃氣、供熱、建築市場等各個方面。
(5)建築監察辦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服務內容涵蓋了建設系統中的供水、市政、供氣、排水防汛、房地產開發與 管理、園林綠化、城市交通、市容環衛、建築建材業管理、城管監察等7個相關職能部門的多種行業。
主要職能:接受行業投訴、咨詢、建議及報修業務.
1、水務方麵包括:防汛、河道、排水、供水等方面的投訴、咨詢、建議和報修。
2、交通方麵包括:公共交通、出租汽車、軌道交通、陸管(長途客運、貨物運輸、貨運代理、貨運出租、停車場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方面的投訴、咨詢、建議及報修。
3、房地產方麵包括:建築用地、集體土地、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估價、房地產測繪、房地產經紀、房地產權籍、商品房預銷售、存量房買賣、房屋租賃市場、公房租賃管理、廉租解困、房屋維修、小區管理、業委會工作、維修基金、違章建築、房改工作、舊房改造、房屋拆遷、私房落政、地質礦產、應急維修等方面的投訴、咨詢、建議及報修。
4、市政方麵包括:高速公路、市管道路、城市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地下通道、地面道路、高架道路、道路管線施工、市政工地和燃氣行業等方面的投訴、咨詢、建議及報修。
5、市容環衛方麵包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城市管理執法監察工作、生活廢棄物和特定污染物、機動車輛清洗保潔、市容環境衛生配套設施、水域和特定區域有關市容環境衛生、景觀燈光、戶外廣告等方面的投訴、建議、咨詢及報修。
6、綠化方麵包括:綠化養護管理、公園管理、損壞綠化及綠化建設等方面的投訴、咨詢和建議。
7、建築建材業管理方麵包括: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包括業主和拗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管理,上海市建築建材業企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增項、升級等行政審批;建築工地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建築工地內的建築建材管理等方而的投訴、咨詢和建議。
『陸』 建設監察大隊職責是什麼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
受市建設委員會委託對市城區建設工程、建築市場依法實施執法監察;受理對建設房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
您所說的問題有幾個方面沒有說清楚
1:是否在城市規劃區,如果不在她們就不能直接管了。
2:2個宅基首先要看當地的規劃局是否有許可證
3:單一隻是為了舉報您是 可以的
『柒』 城建監察規定的規定
(1992年6月3日經第十次部常務會議通過根據年9月22日建設部發布《關於修改〈城建監察規定〉的決定》修正1996年9月22日重新發布)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保證國家和地方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依據有關法津、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城建監察是指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建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建監察工作。
第五條城市應當設置城建監察隊伍,在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行政城建監察職能,其組織形式,編制等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建設系統監察隊伍統一管理、綜合執法的原則,按照當地城市建設系統管理體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確定。
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可以委託城建監察隊伍實施有關城建行政處罰。法律、法規規定授權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城建監察工作中的職責:
(一)負責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行業的城建監察的業務指導;
(二)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城建監察規定和辦法等;
(三)按照城建監察的需要,制訂不同時期的工作目標和政策;
(四)負責組織制定城建監察人員的考核標准,提出培訓計劃和內容,對城建監察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城建監察人員的執法水平;
(五)負責對受委託的城建監察隊伍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六)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
第七條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對城市客運交通營運、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六)在受委託的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城建監察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第九條城建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是國家正式職工;
(二)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經過法律基礎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
(三)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第十條城建監察人員在實施城建監察時,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以准繩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秉公執法,服從組織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在上崗時應當持城建監察證、佩戴標志、自覺接受監察,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第十一條城建監察證和標志由建設部統一印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組織並監督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城建監察工作規章制度,對城建監察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業績考核,實行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保證城建監察隊伍的經費和配備必要的裝備。
第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捌』 舉報違章建築應找什麼部門,打什麼電話
如發現有違章建築,可向城市建設局下屬的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舉報,或向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劃局舉報。舉報電話12319。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⑴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⑵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⑶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⑷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8)建築監察辦擴展閱讀
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當違章建築遭受他人侵害時,侵害人是否學要負停止侵害、賠償等責任,實務中有不同的意見。有一種意見認為國家(法院)保護的應當是合法權益,對違法的民事行為帶來的權益,法院不應當保護。而違章建築沒有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違反了《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此產生的利益,國家不應該保護。
『玖』 規劃局監察大隊職責
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風景名勝、房地產、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咨詢等方面違法行為的監察。
負責監督各類建設項目按照規劃、建管要求,履行報建程序,負責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負責對違反有關規劃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對象的立案查處;負責組織拆除嚴重違反城鎮規劃的建築設施;協助辦理涉及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