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三定方案
Ⅰ 人員編制委員會都有哪些下設的機構
內設機構
編輯
綜合司
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內部督查、政務信息、宣傳、外事、財務和有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圍繞編辦重點工作開展全局性、長遠性問題研究和專題調研。
政策法規司
研究機構編制管理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制度規定,協調推進機構編制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建設。組織起草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法律法規徵求意見的回復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機構編制標准化工作。組織開展機構編制管理創新試點。承擔研究全國機構編制總量控制的相關工作。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司
研究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地方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以及相關領域涉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了解各方面的有關意見和建議,掌握國外相關改革動態。承擔改革方案擬訂及組織實施方面的有關工作。協調有關專項改革事宜,跟蹤了解改革進展情況、效果並提出對策建議。
事業單位改革司
研究擬訂有關事業單位改革的具體政策;指導各地並組織中央部門開展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和分類工作;跟蹤改革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經驗;負責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共性問題的研究和銜接,提出對策建議;承擔中央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會議籌備、簡報編發、文件匯編等事務工作。
一司
負責黨中央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群眾團體機關、民主黨派中央機關機構改革意見研究、「三定」規定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派出機構的機構改革意見研究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中央政法各部門機構改革意見研究、「三定」規定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法院、檢察院系統機構改革意見研究和機構設置審核工作,承擔有關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政法專項編制、公安現役編制和武警部隊編制員額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外交、文化體育、民族宗教、人口計生、港澳僑務、參事等部門機構改革意見研究、「三定」規定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負責駐外、駐港澳機構的機構改革意見研究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兩委」人員編制、援派機動編制、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軍轉幹部編制和駐外儲備編制的審核管理工作。
二司
參與行政管理體制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工作。負責所聯系部門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和落實工作,辦理專項改革涉及的機構編制調整事宜。跟蹤了解所聯系部門「三定」規定落實情況,負責有關「三定」規定的解釋工作。研究提出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制度、政策和標準的意見,參與機構編制管理法規研究工作。負責所聯系部門及其垂直管理的派出機構職責、機構編制調整工作,提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協調意見。負責口岸查驗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國防動員等機構的機構編制調整事宜。研究提出國務院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編制、軍轉編制管理有關政策和標準的意見,負責所聯系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編制、軍轉編制、「兩委」人員編制、援派機動編制調整事宜。
三司
研究提出地方各級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針、政策。審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地方各級政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省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民主黨派和群眾團體廳局級機構設置、全國市縣機構編制分類,指導鄉鎮機構編制分類,審核地方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和跨層級調整事項。負責地方黨政機關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核增行政編制的備案確認工作。對省級政府制定、審批的副省級市、市(地、州、盟)和直轄市所屬區縣政府機構改革意見、方案和機構調整事項進行審核備案。
四司
研究全國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提出事業單位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制度和機構編制標准。負責審核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審核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負責審核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門、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所屬事業單位及派駐地方事業單位、軍工集團公司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以及上述事業單位舉辦的事業機構編制。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司審核地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審核地方廳局級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審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指導、協調地方事業單位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監督檢查司
起草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機構編製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編委有關機構編制政策、規定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中央部門「三定」規定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中央下達地方的編制總額和機構設置的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執行情況。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製法規、紀律的檢舉和投訴,負責中央編辦群眾來信來訪處理和「12310」舉報受理工作,對違反機構編製法規、紀律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研究擬訂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預防教育。指導各地機構編制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與紀檢監察等部門間的協調配合。
機關黨委(人事司)
機關黨委與人事司合署辦公,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紀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青、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司處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人事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開通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擬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保護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監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依法處理違反《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行為。指導和監督檢查地方登記管理機關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細則》規定的管轄范圍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績效評估和年度報告公開工作。組織和實施全國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及信息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改革相關工作。
開展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社會服務。
研究中心
圍繞中央編辦重點工作開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中長期研究。按照中央編辦開展研究工作的總體部署,負責提出相關課題研究規劃,協調確定研究課題並組織評審。組織協調國內科研機構、地方編辦和專家學者開展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跟蹤了解國內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動態,分析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建議。組織協調課題研討和專題培訓工作。
電子政務中心
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日常工作。指導規范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負責中央編辦承擔的全國電子政務工作及國家電子政務試點工作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並提供技術支撐保障。承擔中央編辦負責的國家法人單位基礎信息資料庫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指導、規劃中央編辦官方網站建設。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網上相關信息的分析工作。指導、協調地方機構編制部門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業務系統、辦公系統軟體開發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全國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圍繞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管理和信息化建設開展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房和職工住房的調整及管理。負責機關用車的調度和管理。統一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機關代繳資金的匯繳和管理。負責機關後勤服務設施的管理。負責辦公區的辦公秩序和衛生保潔、環境美化、消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有關文件、資料的印製。對外開展工作可以使用中央編辦機關服務局印章。
Ⅱ 中央紀委組織部的歷史沿革
1978年中央紀委恢復重建後,辦公廳設有幹部處,這是中央紀委最早的幹部部門,主要負責機關內部的人事工作,後來由於機關幹部人數不斷增加,幹部管理范圍也逐步擴大到各省區市和各部委主要紀檢幹部。
1981年3月中央紀委書記辦公會議決定成立幹部管理室。到1989年《中央紀委機關「三定」方案》將幹部管理室更名為幹部室。1993年,中央紀委和監察部合署辦公,原來的中央紀委幹部室和原監察部人事司就整合為新的中央紀委幹部室。此後一直沿用這個名稱。到2004年,中央紀委對派駐紀檢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把派駐幹部管理也納入了幹部室職責范圍。
中央紀委組織部組建之後,其職能相比於原先的幹部室而言,管理的許可權擴大,管理人數多,職能也更全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中有不少改革內容和組織部的職能有關。
一是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根據這一精神,各省區市紀委書記由中央紀委會同組織部門進行提名和考察,同時也包括省級紀委的副書記,這是組織部門職能的擴展。
二是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吳玉良說,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共有53家派駐機構,下一步要按照《決定》要求加強和改進派駐機構工作,具體方案組織部門正在研究。
Ⅲ 天津市寶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
副區級以上領導幹部(8人)
王素艷(女) 副區長
艾玉昆 副區長
尹建國 副區長
邊榮海 副區長
馮 義 區長助理(副區級)
孫守權 區總工會黨組書記
郭慧學 區總工會主席
陳恆斌 區武裝部部長
二、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各部室委辦局主要負責人
(53人)
張英傑 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周良新區建設協調領
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畢長林 區委辦公室副主任、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
任,區保密局局長
朱連洪 區委機要局局長
梁建新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
會辦公室主任
許俊傑 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
王立新 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區委、區政府防範和
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李建章 區委研究室主任
曹明儀 中共寶坻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
劉殿文 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芮振江 區委黨史研究室主任
楊宏起 區檔案局黨組書記、局長
高鳳河 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
劉泉海 區委黨校黨委書記、第一副校長
田建國 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劉學生 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張守利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陳兆利 區政府督查室主任
呂榮華(女) 區政府機關黨總支部書記
尹玉輝 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崔文學 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袁淑英(女) 區委、區政府信訪辦公室主任
褚學宏 區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主任
張連寶 區招待所黨支部書記、所長,寶坻賓館
總經理
康德元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尹玉栓 區統計局局長
李 平 區物價局局長
杜連龍 區財政局副局長、區國資委常務副主任
王玉蘭(女) 區審計局局長
郭學印 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任
朱亞東 區糧食局局長
袁寶仁 區農業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王春雷 區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
劉景發 區林業局局長
張素旺 區水務局局長
郭學林 區畜牧水產局黨委書記、局長
朱國才 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委員會主任、區城市
管理綜合執法局政委
倪守鵬 區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李寶家 區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劉文俊 區司法局局長
倪永生 區工業經濟委員會主任
何立新 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周振亮 天津寶坻九園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組
書記、主任
王為民 天津寶坻石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組
書記、主任
王伶遠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季金山 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白樹民 區體育局局長
王長彬 區文化局局長
李 華 區教師進修學校黨總支部書記、校長
王友斌 區成人中等專業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
張汝光 區第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黨支部書記、
校長
王永生 區衛生局局長
楊貴增 區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正處級)
王廣舜 區衛生局副局長、區醫院院長
三、鄉鎮、街道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
(30人)
張長悅 寶平街道辦事處主任
芮淑霞(女) 海濱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紹賢 鈺華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子儀 高家莊鎮鎮長
劉學武 霍各庄鎮黨委書記
張玉梅(女) 霍各庄鎮鎮長
陳瑞恩 史各庄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許厚望 牛道口鎮鎮長
高 山 大口屯鎮鎮長
張玉森 新開口鎮鎮長
高萬通 郝各庄鎮鎮長
王勤田 王卜庄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郭浩波 牛家牌鄉鄉長
李寶占 牛家牌鄉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周德水 馬家店鎮鎮長
陳百永 方家莊鎮鎮長
王金華 口東鎮鎮長
劉國際 林亭口鎮鎮長
劉永奎 八門城鎮鎮長
康德鴻 黃庄鄉鄉長
姜立群 黃庄鄉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杜學良 大鍾庄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王連慶 大鍾庄鎮鎮長
王 輝 新安鎮黨委書記
王 印 新安鎮鎮長
王鳳東 大白庄鎮鎮長
朱子軍 周良庄鎮鎮長
劉 生 大唐庄鎮鎮長
趙子林 爾王莊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毛文虎 爾王莊鄉鄉長
四、在寶坻區工作的市十四屆人大代表(6人)
馬麗榮(女) 區政協原副主席(兼)
王 忠 天津振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文君(女)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寶坻分局副局長
周 麗(女) 區法院副院長
張秀蘭(女) 中國網通(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市寶坻區分公司原總經理
張紹傑 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調研員
五、區政協委員(共211人)
六、市管及駐寶單位(副處級以上)主要負責人(22人)
郭靜波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寶坻分局局長
李廣臣 天津市寶坻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趙福河 天津市寶坻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崔義林 天津市寶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
局長
周樹興 天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寶坻分局
黨組書記、局長
孫貴山 天津市寶坻區氣象局局長
尹慶來 天津市寶坻區煙草專賣局黨支部書記
褚長樹 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寶坻分中
心黨組書記、主任
陳文祥 天津市寶坻區郵電局黨總支部書記、局長
王靜亞 中國網通(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市寶坻區
分公司黨總支部書記、總經理
王 錚 中國聯通有限公司寶坻分公司黨支部書記、
總經理
陳文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寶坻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黨支部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
馬文海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寶坻支行
黨總支部書記、行長
華連芳 中國農業銀行天津寶坻支行
副行長(主持工作)
於明生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寶坻
支行黨總支部書記、行長
夏永愛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寶坻
支行黨總支部書記、副行長(主持工作)
張殿閣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天津市寶坻區支行
黨支部書記、副行長(主持工作)
譚仕彬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寶坻支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王志學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寶坻支公司經理
王 軍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寶坻支公司經理
楊繼森 天津市寶坻區對外貿易公司黨委書記、
總經理
朱永庚 天津市引灤工程爾王莊管理處黨委書記、
處長
Ⅳ 廣豐縣政府辦公室發[2012]35號下溪鎮機構編制三定規定
貴陽市白雲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切實加強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和各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決定開展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白雲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白雲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白雲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2名,其中:管理人員79名,專業技術人員43名。具體招聘情況詳見《白雲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本次招聘設A、B兩種崗位類別,其中,A類為管理人員崗位,B類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高中、職高、技校)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3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2日以後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和具有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相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3月2日以後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根據黔黨發〔2009〕6號文件精神,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陽市服務滿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崗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五類人員報考。
7.根據築組發〔2012〕18號文件精神,定向「本區基層服務人員」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本區區屬機關事業單位臨聘滿2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和任本區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2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報考。
8.根據築黨辦發〔2014〕3號文件精神,定向「本區居委會成員」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在本區從事居委會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居委會成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68年3月2日以後出生)。
9.根據黔黨發〔2012〕34號文件精神,定向「退役士兵」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已辦理退役手續且戶籍在貴陽市的退役士兵報考。
10.報考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要求的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4年3月2日。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0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截止2014年3月2日仍未取得畢業證的。
4.截止2014年3月2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
9.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4年3月2日-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報名地點:白雲區人力資源市場(白雲區粑粑坳迎賓大道中段開發區管委會一樓)。
(三)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白雲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收費為每人100元。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應屆畢業特困學生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應屆特困學生憑就讀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經報名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條件者,經核實後須補交報名費。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如減少招聘崗位計劃後,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後,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4年3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四)資格初審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報考單位進行資格初審:畢業證書(2014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並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同時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張。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除須提供以上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和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定向「本區基層服務人員」招聘崗位的人員,本區區屬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須提交批准聘用(單位)部門黨組織出具的書面證明(需註明聘用崗位、聘用時間、是否在崗等);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須提交鄉(鎮)黨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需註明所任職務、任職時間、是否在崗等,其中: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還須提供《當選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定向「本區居委會成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交所屬社區(鄉、鎮)黨委出具的書面證明(需註明從事居民委員會工作時間、是否在崗等)。
報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白雲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關材料,委託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專業測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准考證發放
《准考證》發放時間為:2014年3月14日。
《准考證》領取地點:白雲區人力資源市場(白雲區粑粑坳迎賓大道中段開發區管委會一樓)。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領取憑條》領取《准考證》。
《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筆試至辦理聘用手續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所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分為A、B兩類科目,實行閉卷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公共基礎知識》筆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專業測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招聘簡章》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30,專業測試時間為2014年3月16日下午2:00-4:00。筆試地點見《筆試准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本次考試設「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後,由區招聘辦公室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環節的最低分數線)。
筆試成績於2014年3月21日在白雲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zyun.gov.cn/
受理查分時間: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區招聘辦負責,採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進入資格復審考生的筆試成績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依據筆試成績(A類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B類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佔30%、專業測試成績佔40%兩項之和)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復審工作人員根據《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照考生提供的報考條件材料及《報名信息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結果由負責復審的同志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因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面試的資格。在報考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後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區招聘辦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交畢業證書(2014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等報名所需資格證原件到區招聘工作辦公室進行審核。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白雲區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白雲區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後不再進行遞補。
七、面試及合格分數線
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由區招聘辦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以百分制結合報考崗位按以下比例進行計算:
報考A類崗位的,總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後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計算。
報考B類崗位的,總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後成績佔30%、專業測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30%計算。
《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進入面試環節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並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九、體檢
體檢由區招聘辦組織,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區招聘辦研究同意後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並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准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向區招聘辦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區招聘辦負責組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區招聘辦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並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准確。
考核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布置,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寫出情況報經區招聘辦審定並確認後,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一、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區招聘辦在白雲區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於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暫不辦理聘用手續,待其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後,再按相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各招聘單位根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許可權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經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屆應屆畢業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報考崗位要求學歷證書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於迴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迴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1—4616750(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1—4616505(白雲區監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將在白雲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台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白雲區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考生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以下網站:
白雲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zyun.gov.cn/
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
貴陽人力資源網(http://www.gyrc.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白雲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上公布。
附:白雲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白雲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2月21日
追問:
艹你嗎的個逼
Ⅳ 供銷社改革中紀檢監察工作怎麼開展
一、加強廉政教育,築牢拒腐防變防線
廉政教育是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職能之一,是懲防腐敗體系中基礎性、常規性工作,是從思想上預防腐敗的根本舉措。將廉政教育列入供銷合作社行政和黨建工作計劃,結合實際,提高教育的針對性。通過系列教育,使廉潔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一是利用中心學習組定期進行廉政教育。形式上以播放廉政中國教育影視片為主,輔於政策文件學習或解讀。二是利用領導幹部講黨課、上廉政課進行廉政教育。請縣有關部門領導專家或反腐倡廉宣講團成員為系統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反腐倡廉專題教育。三是利用供銷網站廉政建設欄目進行廉政教育。廣泛宣傳系統廉政建設工作動態、勤廉典型先進事跡,增加違法違紀警示案例、廉政公益廣告等內容。四是組織機關工作人員積極參與上級組織的各種廉政書畫、知識競賽等活動。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營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圍,形成以教育使人不想腐敗的氛圍。
二、優化懲防體系,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反腐倡廉重在建設,建設的重點是構築懲防腐敗體系。要以學習、落實第二個五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為契機,在調研總結第一個五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結合供銷合作社實際,把上級總體部署細化為有供銷合作社部門特色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具體措施。一是簽訂廉政責任書。制定《2014年縣供銷合作社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分解意見》,與縣社機關各科室、各供銷企業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規范工作行為,明確廉政責任,落實「一崗雙責」。二是完善內控機制。按照「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的要求,結合新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全員崗位責任制。重新梳理崗位職責,查找崗位廉政風險,優化崗位運行流程,制定崗位風險防範措施。把懲防體系建設融入到崗位責任和具體業務中,增強預防腐敗的主動性和有效性。三是在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中實現黨的紀律監督組織和預防腐敗機構全覆蓋。在縣直非公企業中,重點助推新合農特集團公司達到「五個有」標准,即:有機構牌子、有工作場所、有規章制度、有資料台賬、有經費保障。四是要完善各項制度。以制度重新梳理為基礎,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重點,完善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不斷增強懲防體系建設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使人不能腐敗的氛圍。
三、履行督查職責,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監督檢查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對策、推動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的重要環節,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能,是保障系統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縣政府賦予供銷合作社的重點工作、年度和階段性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二是加強對各類項目資金申報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新網工程」、農產品產銷對接等財政發展引導資金使用情況實施全程監督,確保項目資金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強產銷對接、農貿市場改建等工程建設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從嚴治理規避招標、隨意增加工程量、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等行為。四是加強對社有資產使用管理的監督。五是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准則》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縣社《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關於黨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內容、程序對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執行《廉政准則》和實行黨務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落實黨風廉政責任監督檢查常態化來推進黨務、社務公開透明。形成以監督使人不敢腐敗的氛圍。
四、改善作風行風,營造文明誠信行業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農民,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要順應三農的需求,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營造文明誠信供銷行業,是供銷合作社服務三農的一項重點工程。一是引導系統企業對照文明服務示範單位標准,公開向服務對象作出文明誠信經營服務承諾,進一步規範文明誠信經營行為,提升文明誠信服務質量。二是以「農村放心店」建設為抓手,指導各行業協會根據農時季節開展各種便農、惠農、利農服務活動,讓服務對象感受到供銷行業優質、便捷服務。三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制定和修訂縣社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和為農服務工作公開承諾。四是配合縣紀委督查組對機關作風和供銷行業經營服務狀況進行明查暗訪,廣泛徵求社會各屆對供銷行業的意見和建議,樹立文明誠信行業典型,促進系統企業爭創各級文明服務示範單位。爭取機關作風和系統行風形象有改善,城鄉居民農民對供銷合作社的知曉度和滿意度大幅度提高。
五、推進「三項建設」活動,加強紀檢組織建設
以「為民、務實、清廉」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主題,深入推進紀檢監察系統「三項建設」活動,促進讀書思廉、警示促廉、執紀清廉,不斷深化「傾心為黨執紀、傾情為民服務」的執紀理念;認真開展「紀委書記下基層」活動,積極參加縣紀委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能培訓,加強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學習,提高執紀執法、案件查辦、信訪處置能力和水平,主動融入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Ⅵ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黨史地方誌部門怎麼改
黨史研究室和地方誌辦公室合並。
2018年10月,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福建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成立。
中共宣城市組建市委黨史和地方誌研究室。將市委黨史研究室、剝離行政職能後的市檔案局(市檔案館、市地方誌編纂辦公室、市地方誌館)的職責整合,組建市委黨史和地方誌研究室,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保留市檔案館、市地方誌館牌子。
不再保留市委黨史研究室,以及單設的市檔案局(市檔案館、市地方誌編纂辦公室、市地方誌館)。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
一、是將省委黨史研究室與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整合,設置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作為省委直屬事業單位,相當正廳級。
二、是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實行政事分開。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按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實施方案》明確同步實施省屬事業單位劃轉調整,根據部門職責劃轉情況,堅持優化協同高效,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職責劃出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編制劃轉給職責劃入部門。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要求改革後再調整隸屬關系;其他事業單位應隨主管部門調整,相應調整單位名稱;劃轉後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單位,相應整合機構、精簡編制。
(6)監察委三定方案擴展閱讀:
繼海南機構改革方案獲中央批准後,山東、福建、江蘇、廣東四省機構改革方案也相繼獲批。機構改革後,海南設置省級黨政機構55個;山東省級黨政機構60個,福建省級置黨政機構60個,廣東省級置黨政機構59個。
二、關於事業單位改革要求。
(一)《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中,對於所屬事業單位改革要求如下 :
調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全面梳理各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按照黨政機構撤並組建和職能調整情況,同步調整相關事業單位隸屬關系。
同黨政部門「三定」規定起草工作同步推進,全面清理省直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或職能相近的行政機構,並寫入行政機構「三定」規定。堅持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為行政部門內設機構的從嚴控制。
其他類別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只進行必要的劃轉、更名和整合。
(二)根據《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在事業單位改革方面,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將省委黨史研究室與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整合,設置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作為省委直屬事業單位,相當正廳級。二是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實行政事分開。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按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此外,《實施方案》明確福建省同步實施省屬事業單位劃轉調整,根據部門職責劃轉情況,堅持優化協同高效,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職責劃出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編制劃轉給職責劃入部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要求改革後再調整隸屬關系;
其他事業單位應隨主管部門調整,相應調整單位名稱;劃轉後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單位,相應整合機構、精簡編制。
《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要強化省委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統一領導,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格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和程序,堅決防止條條干預。
規范管理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和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一般不單設辦事機構,臨時機構在任務完成後及時撤銷。清理不規范設置的機構和配備的職數,根除掛牌機構實體化、「事業局」等,不再設立掛靠機構。
Ⅶ 工商局、質監局、發改委,三者互相有何差異
如果在細化的話2000字也說不完呢。
差異太大了,質監主要承擔食品監管、產專品質量、計量、特種設備、屬認證認可、標准化等幾大職能;質監和工商有的職能交叉在於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質監主要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的產品質量監管,工商負責流通環節的產品質量監管。
發改委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財稅工作的宏觀管理和協調服務、區域內固定資產投資的宏觀管理等宏觀方面的工作,權力比質監和工商打大的多。
Ⅷ 對"三定"規定修訂程序還有哪些意見建議
一、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一)、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一是由於基層部門缺編嚴重,行政和事業人員混崗使用,執法人員調整頻繁,執法隊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執法程序等;二是有的執法人員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如城管追趕違規擺攤設點人員、強行收繳商品,工商人員面對農民入市賣菜未交管理費採取粗暴方式強行趕出市場等;三是新的政策法規不斷出台,部門或系統培訓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學習,使執法人員不能准確把握和運用法律法規,不能適應新形勢需要;四是個別人員政治素質不高,執法動機不純,主觀上存在以權謀私思想,造成隨意執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時有發生;個別食品監督執法部門到小面館吃面不付錢,證照或年檢中不給好處不或拖著不等。(二)、執法隨意性大,處置不規范。一是重罰輕糾。一些執法部門在工作中只注重對違法違規人員實施經濟處罰,而對違法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及採取有效措施去糾正做的不夠,致使一些違法違規現象屢屢存在。如個別工商、質監執法人員對市場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業主只罰不糾,以沒收和罰款了事,而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隱患的產品不認真追查。又如一些執法部門在對超載超高車輛處理過程中,執法人員只注重罰款和卸載了事,而對加高車箱現象背後的安全隱患問題不注意追查,不督促進行拆除,不建章立制,採取措施從源頭杜絕。二是隨意簡化事程序。有的執法人員在執法中不嚴格按照規定的亮證、告知等程序執法,如縣路政隊對企業違規佔地搭建執法中,在調查核實案件後未告知企業就採取了強制拆除。個別工商、衛生等執法人員將沒收財物、停業整頓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簡易程序案件處理,一味圖簡單省事。三是隨意決定處置方式。本來根據問題應為停產整頓的案件可以為邊整邊改的案件,應為罰款的案件可以為批評教育。有的政策法規處罰幅度大給執法人員的執法上帶來了更大的隨意性。如環保局對違法排污的處罰幅度在幾萬至十萬元,計生部門收取的社會撫養費可以從幾千元到幾萬元,執法人員的處罰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三)、執行制度不嚴,濫用職權。一是個別執法人員以權代法。以行政命令代執法,以個別人的意見代替執法,以不規范的檢查方式代替執法。對經常能為部門提供點贊助或與領導關系「好」的服務對象,全面開展的執法檢查也可依個人感情和關系來決定執法方式和處罰。對關系不熟或不給好處的,則秉公執法甚至重從處理,而對有關系或給了好處的違法對象,則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網開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轉轉看看,走走過場,而對所謂關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違規的行業,如排污企業、煤礦企業等,本來一月搞一次的執法檢查,則採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業不得安寧,不得不為執法部門或相關領導進貢。二是由於監督政策不完善,考核體系不健全。目前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主要來自群眾和服務對象,而從體制、機制、制度上監督的不夠完善,還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執法監督、考核法。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對策與措施監察機關是全面履行監督檢查的機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要嚴格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行政監察法》,著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設,監督檢查三個環節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進行政執法行為的進一步規范。(一)要以素質教育為重點,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行政執法人員素質的好壞,決定著執法的水平和整個執法隊伍的形象。為此抓好執法人員素質,強化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加強執法幹部的隊伍建設,是促進政執法幹部公平、公正執法的組織保證。一是強化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質和執法水平。要以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為重點,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記宗旨,在執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另一方面要督促業務主管部門定期不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以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政策業務為主要內容的業務培訓,使其懂業務、善管理,成為依法行政的行家裡手。二是強化執法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執法的公信力。要繼續以機關作風建設為契機,深入開展行風建設,切實糾正吃拿卡要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確定國土、建設、公安、衛生、工商、稅務等部門為糾風建設重點部門,督促結合各自行業特點,開展以「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便民、惠民」等為主題開展優秀執法隊伍、提供優質服務等創建活動,面向社會公開承諾、廣泛徵求意見、聘請行風監督員,通過座談、自查整改、嚴格考評獎懲等,在部門中形成處處爭創文明崗位,人人爭創先進典型的良好風尚。(二)要以完善執法責任制為主題,嚴格監督考核法。制度能使壞人無法做壞事,沒有制度約束,好人也無法做好事。行政執法存在隨意性強等問題,關鍵在於對行政執法方面無一套有效完善的執法監督、考核、獎懲法。因此,加強執法監督考核獎懲法制度建設是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證。一是建立完善執法程序、考核獎懲法。建立完善的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實施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行政執法獎懲法,對執法人員改進工作、提高執法水平和質量起到促進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增強執法透明度。將部門工作置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促進部門人員改進作風。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監督機制。通過向社會聘請軟環境執法監督員、行風監督員等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發揮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力量開展監督;有效利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監督作用,宣傳正面典型,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震懾違法違紀者。四是有效開展行政執法部門政風行風測評。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面向社會開展對行政執法部門執法公正、事效率、服務質量、清正廉潔等為主要內容的政風行風測評,做好對測評結果的運用,對優秀等次部門給予表揚和宣傳,對等次差的部門給予通報或責令整改等。(三)要以信訪專項糾風為突破,嚴肅查處違法亂紀行為。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設立投訴舉報中心,公布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並通過召開服務對象座談會、明查暗訪、糾風執法等渠道收集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法線索,對出現的吃、拿、卡、要,亂攤派、亂罰款、亂收費和不按程序事等行為將進行嚴肅查處;對在糾風專項治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和部門,對存在問題重視、不糾正的、不及時進行整改,以後又屢屢出現問題的將嚴肅進行責任追究。
Ⅸ 三定的方案內容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國辦發〔2013〕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印發。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3月21日
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5號),設立國家鐵路局(副部級),為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開行客貨直通列車、辦理軍事運輸和特殊貨物運輸審批。
2.取消企業自備車輛參加鐵路運輸審批。
3.取消企業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
4.取消設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
5.取消鐵路超限超長超重集重承運人資質許可。
6.取消鐵路工業產品製造特許證核發。
7.取消鐵路運輸管理信息系統認定。
8.取消鐵道計算機聯鎖設備製造特許證核發。
9.取消鐵路貨物裝載加固方案審批。
10.取消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措施審批。
11.取消鐵路工程及設備報廢審批。
12.取消鐵路日常清產核資項目審批。
13.取消印製鐵路客貨運輸票據審批。
14.取消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采購評標結果審批。
15.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鐵路運輸安全、工程質量安全和設備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體系,監督鐵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
二、主要職責
(一)起草鐵路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參與研究鐵路發展規劃、政策和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鐵路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鐵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鐵路運輸安全、工程質量安全和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或參與鐵路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三)負責擬訂規范鐵路運輸和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鐵路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企業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
(四)負責組織監測分析鐵路運行情況,開展鐵路行業統計工作。
(五)負責開展鐵路的政府間有關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承辦國務院及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國家鐵路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司(外事司)。
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政務公開、新聞發布、財務和資產管理、離退休幹部等工作。組織監測分析鐵路運行情況,組織開展鐵路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國際、港澳台地區交流合作事務及外事工作。
(二)科技與法制司。
組織擬訂鐵路技術標准,承擔鐵路技術監督工作,推動鐵路科技創新。組織起草鐵路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參與研究鐵路發展規劃、政策和體制改革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安全監察司。
研究分析鐵路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建議。組織擬訂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或參與鐵路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監督鐵路行政執法工作。
(四)運輸監督管理司。
組織監督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服務質量、鐵路企業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鐵路運輸有關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擬訂規范鐵路運輸市場秩序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五)工程監督管理司。
組織擬訂規范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監督鐵路工程質量安全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作。
(六)設備監督管理司。
組織監督鐵路設備產品質量安全,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鐵路機車車輛設計生產維修進口許可、鐵路運輸安全設備生產企業認定等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
(七)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等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
國家鐵路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各1名,司局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五、其他事項
(一)涉及鐵路監督管理的規章由國家鐵路局起草並提請交通運輸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後,由交通運輸部發布。
(二)國家鐵路局設立沈陽、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蘭州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監督管理工作,行政編制350名,領導職數按1正2副配備。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Ⅹ 中國四大監會是指哪四大以及其簡介
我所知道的是三監一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管理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統管
銀監會全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根據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職責。 銀監會的成立與職責明確的過程同時也就是人民銀行職責專業化的過程,兩者正是在這一期間進行職責分工的明確與細化。央行監管職責的剝離與銀監會的設立,實現金融宏觀調控與金融微觀監管的分離,是與中國經濟、金融發展大環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監管與調控的對象-金融業、金融市場日益復雜化、專業化、技術化的必然要求。
證監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證監會:
監管證券市場,維持證券市場正常秩序;
為證券市場正常運行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
認證讓證券市場正常、有序運行和發展。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商業保險的主管機關,也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國報信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為了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和管理保險市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擬訂有關商業保險的政策法規和行業規則;依法對保險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查處保險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培育和發展保險市場,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推進保險改革,促進保險企業公平競爭;建立保險業風險的評價與預警系統,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促進保險企業穩健經營與業務的健康發展。
外匯局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
(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
(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