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勞動監察
Ⅰ 清欠辦的職責和電話
清欠辦職責抄
1統計、收集、整理和上報清欠數據;
2制定工作計劃、建立工作台賬;
3督促和協調清欠工作,定期實地催債和對賬
4定期向欠款客戶寄發律師函或應收賬款對賬單;
5及時匯報清欠進度、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對策措施。
6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南京市也首次公布了全市各個建設領域的部門清欠辦聯系電話及熱線,如您是被欠薪的農民工可以上門咨詢投訴(見右表)。
單位對外公布投訴電話地址裝飾辦83630053廣州路183號310室市政管理處86996681江東北路93號4樓園林工程管理處83242967廣州路183號215室市勞動局86590900水西門大街61號市水利局83639819市交通局83194515珠江路63號-1地鐵指揮部51892406中山路228號市總工會12351白下路2號法律援助中心12348成賢街118號安德門民工勞務市場
Ⅱ 威海勞動局監察科在哪
威海勞動局相關電話,建議你直接播打12333
市勞動保障政策咨詢
12333
市勞動保障舉報投訴專
5282111
市勞動保障局辦公室
5225693
市社屬會養老保險事業處
5225015
市醫療保險事業處
5238086
職工醫療保險語音查詢
5274111
市勞動就業辦公室
5223405
市職業介紹中心咨詢
5202354
市社會保險費征繳中心
5206286
市勞動爭議仲裁院
5226540
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5225317
環翠區勞動保障局
5223256
榮成市勞動保障局
7562068
文登市勞動保障局
8452474
乳山市勞動保障局
6651213
高技區人事勞動局
5681066
經濟區人事勞動局
5980033
工業新區人力資源局
5581881
Ⅲ 在文登抽水蓄能電站打工要不到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版映和投訴,催討被權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Ⅳ 威海勞動局電話多少
市勞動保障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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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保障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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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保障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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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會養老保險事業處
5225015
Ⅳ 文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文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普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年檢事項的受理、辦理及行政許可服務窗口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三)政工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就業促進科(掛農民工工作科牌子)。擬訂城鄉就業計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全區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編制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就業、培訓等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掛人力資源市場與人員調配科牌子)。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核工作;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競聘、考核、獎懲等工作;組織實施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擬訂人力資源流動和市場發展政策;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管理職業中介機構;擬訂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選調派遣及內調人員安置工作;承辦為駐外機構選派工勤服務人員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
(七)工資福利科。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參與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職業能力建設科。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政策;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師資建設、教材規劃和評估認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審核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資格。
(九)勞動關系科(信訪科與其合署)。擬訂、落實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和實施全區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勞動標准制定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准等有關政策;擬訂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制度;監督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指導監督全區勞動監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參與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的受理、協調和督辦;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社會保險科。擬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有關政策、辦法、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和落實社會保險轉續辦法;擬訂和落實社會保險各項待遇領取條件、項目和給付標准;負責全區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審批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和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協調、指導、監督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十一)區公務員辦公室。負責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分類、錄用、登記、考核、任用、獎懲、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等工作;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推動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按許可權審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宜;承辦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綜合管理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事項和組織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審核向上級推薦的獎勵表彰對象;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二)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副科級)。擬訂全區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處理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