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收東西不開條
A. 地攤擺賣城管收東西沒開罰單,去拿要錢嗎
沒開罰單就是不罰款
B. 城管沒收物品,是根據哪條法律規定的
按照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城管執法部門實施暫扣物品措施時,專現場應當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屬。暫扣物品時,城管執法人員應當進行現場清點,並製作《暫扣物品告知書》的類似暫扣清單,說明暫扣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接受處理的時間、地點,以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暫扣物品的處理方式等事項,由當事人在《暫扣物品告知書》上簽名後,將其中一聯交當事人,當事人拒簽的,要載明拒簽的原因或旁證人。
當事人在規定的日期繳納罰款後,城管部門應退回被扣押的物品或錢財。
《行政處罰法》同時規定,第五十三條
除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C. 城管沒收東西沒開罰款收據,是犯法
城管沒收東西,應該實事求是開具罰款收據。
如果不開具罰款收據,就是違法的。
D. 城管沒收東西不開條,僱傭保安吃東西不給錢,打96310推責任不管怎麼辦
有證明人的話可以到紀檢委告他,糾風辦
E. 城管執法收別人東西,就不開證明。不帶執法證。就可以隨便搬人東西嗎
這個最高錄像或者記住他們的工號,然後去紀檢舉報,現在有報必查的,請採納
F. 城管沒收東西不開單,什麼道理
我是一名被生活所迫的下崗女工,2004年因公司改制被迫下崗,其間做過生意也打過工,開始借了幾萬塊在柳州開了一家電子室,是有證的,裡面有牌機麻將機。開始我們每月都要向當地派出所交納上千元的保護費,後因生意慘淡,故而未再交納,這時當地派出所就有事無事的找我們麻煩,說我們涉及賭博,罰了兩次數額較大的款上萬元。 這樣不得不關門大吉。後來又開了五金店,因門面稅收不堪重負,做了三年虧了幾萬。這樣也不得不關門大吉。 然後來到深圳去到布吉一家電子廠打工,誰知這是一家黑廠,天天沒日沒夜的給他們做到頭來只領可憐的幾百元錢。向上級部門投訴,他們根本就不管這事,說要告你就去告去。我們也管不了那麼多。這些日子以來一直在找工作,然而這又是金融危機,年齡大了也不好找,看到很多人在做小生意,想想還不如做這個。 於是就開始做小飾品生意,誰知沒做兩天就被布吉*湖的城管沒收了東西,當時他們沒開執法車車號是粵BTX40*,沒有出示證件。而且當時我見他們的到來我已經離開到了二樓的一家服裝店的試衣間,他們把我給包圍在裡面,說不出來就說我在妨礙公務,造成誤工費由我承擔,說出來好好接受處理。然而我出來後說什麼有機會讓我走我不走,在沒清點數量,也沒開具沒收清單的情況下就把東西拿走了,我叫他們給我開單或者做出處罰,他們說開了單就一定要罰你的款,處罰,我們是沒權力。我說你不開單我怎麼去找你們,不給留地址,又不留電話,在再三的追問下才說去*湖綜合執法接受處理。後來我打電話給我老公叫他出來,在路上找到這輛車上的執法人員,叫他們清點貨並開具清單,他們給開了個單但拒不清點貨物,還不讓我看所寫內容讓我簽字,我說我看都沒看,我怎麼簽,我老公要求看一下,他說你有什麼權力看你又不是當事人,後來他們在上面寫上當事人拒絕簽名,把車開走了。 我回家給市長辦公室打了電話,反映了這一情況。後來辦公室我打電話叫去處理,在第三天的下午去了,一去他們就叫我在一張單上簽字,上面寫著當場清點貨物,數量屬實,我說我有異議,當場並沒清點數量,而且他們打包時我看到的貨物已經少了。我說你們穿著國家的制服應該要按國家的法律來辦事,不要以打執法的幌子來為自已謀利。你要沒收我的貨物或是處罰我我沒異議,但是不要違背了法律的原意。
G. 城管收東西不用開收據嗎
應該是開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