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什麼
1. 勞動監察部門是指那些部門,是勞動局嗎
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的單位或勞動者,可以依據現行勞動法內律、法容規、規章的決定,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的處罰;對觸犯其他行政法規的,建議有關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對觸犯刑律的,建議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監察職責的實施者為勞動監察大隊。
2. 請問勞動監察部門具體是什麼部門
勞動監察部門屬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內部的機構:勞動監察大隊
3. 勞動監察大隊主要干什麼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4. 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什麼
勞動監察的內容主抄要有:襲
1、社會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2、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情況;
3、單位招聘職工的行為;
4、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5、企業遵守企業工資總額宏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6、單位支付職工工資的情況;
7、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情況;
8、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9、社會保險金給付情況;
10、單位遵守職工福利規定的情況;
11、單位和勞動者遵守職業技能開發規定的情況;
12、社會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發放證書的情況;
13、承辦境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公民個人出境就業的機構維護境外就業人員合法權益的情況;
1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5. 勞動監察部門是干什麼的
根據相關規定,勞動監察職責的實施者為勞動監察大隊。
勞動監察大隊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6.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干什麼的
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不是公務員單位。
二、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6)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什麼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予受理:
1、投訴請求事項應當或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投訴請求事項不明確的;
3、沒有提供有關線索且被投訴單位的違法事實不清的;
4、不提供被投訴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違法事實等基本情況的;
5、投訴內容經核查,與事實不符的;
6、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投訴的;
7、不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調整范圍或投訴請求事項不屬於本級監察機構管轄范圍的。
來訪舉報投訴的,要認真填寫舉報投訴登記表,確保其真實性,以便勞動監察部門調查處理。如果能夠提供被舉報投訴單位涉嫌違法的相關證據材料,請盡可能地提供。如果有5人以上共同舉報投訴的,請推選3人作為代表。
勞動監察部門鼓勵署名舉報。如果舉報為查處重大案件提供了重大線索,還將對首個實名舉報的人員按照規定發放獎勵金,一次性獎金一般為二百至二千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7. 勞動監察局是什麼職責
勞動監察局的職責為:
1、宣傳國家方針政策和勞動法律、法規,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貫徹執行。
2、負責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3、負責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的審理工作,加強執法能力建設,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管理系統健康運行。
4、負責企業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審核工作,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勞務派遣、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為重點的專項執法檢查。
5、負責對行政處理、處罰案件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工作。
6、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員、協管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7、負責本區外國人就業監管工作。
8、負責牽頭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7)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什麼擴展閱讀: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8. 勞動監察大隊工作職責是什麼
勞動監察局的職責為:
1、宣傳國家方針政策和勞動法律、法規,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貫徹執行。
2、負責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3、負責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的審理工作,加強執法能力建設,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管理系統健康運行。
4、負責企業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審核工作,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勞務派遣、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為重點的專項執法檢查。
(8)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什麼擴展閱讀:
內容:
1、社會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2、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情況;
3、單位招聘職工的行為;
4、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5、企業遵守企業工資總額宏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6、單位支持職工工資的情況;
7、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情況;
8、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9、社會保險金給付情況;
10、單位遵守職工福利規定的情況。
9. 勞動監察部門是哪個部門呢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
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