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監管會
『壹』 誰來監管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本來就是所有業主代表組成的,由全體業主進行監督的!
『貳』 如何監督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發現問題可以提交鎮街辦事機構處理。
『叄』 業主委員會有沒有監督業主的職責
1.我國住房城鄉建設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第三十五條規定:「業主委員會履行回以答下職責:
(一)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二)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三)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五)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六)督促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七)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八)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
(九)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2.根據該法規,業主委員會的監督,一是,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二是,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三是,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3.從該法規的解讀理解來看,業主委員會具有督促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職責,並沒有賦予業主委員會監督業主的職責。(監督與督促是兩個不同的慨念)
『肆』 業主委員會如何監督管理物業公司
很簡單,從兩方面監督
1、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合回同》等,監督檢查答物業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履約情況,檢查物業的工作是否符合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准。
2、審核物業公司每年提交的物業管理費使用情況報告。必要時候啟動審計機制來審核賬目
做好這兩點即可。
『伍』 業主委員會有權自行管理小區嗎
小區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物業不可以。
根據《物權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從《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中,可以看到,有權決定小區物業管理模式的是業主,而不是業委會。
《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作了如下規定: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5)業主監管會擴展閱讀:
根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3章第42條規定: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資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工資經費可以由業主分攤,也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監督。工作經費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由此可見,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主要由全體業主承擔,全體業主需要給予業主大會以及業主委員會一定的經費支持,協助其進行運作。
二、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可以從物業費中抽取一定的比例,但是前提是要經業主大會商討決定同意以後才能抽取。
三、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可以從社區營利性場所,比如場所的租金等方面進行提取。
另外,一些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也會來自於社區業主的捐款等。
『陸』 如何成立業主監委會
如你所說,應該是~業主委員會了
這個在物業管理條例有具體規定
你還可以參考一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柒』 業主委員會誰監管
1、嚴格來說,他屬於自治組織的。
2、不過,有政府機構可以督導,一般是房管局物業監察管理辦和所轄街道辦事處監管。
『捌』 業主如何正確行使對業主委員會成員的監督權求答案
因此,對業主監督權與侵害名譽權的邊界認定可以參照如下標准:一是從事實的角度。要專准確認定業主採取屬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批評的事實,業主運用新聞媒體及自助行為進行批評、揭露的事實必須客觀、真實。報道、批評失實必然會造成對業主委員會成員名譽權的侵犯,應認定為侵權。二是從方式的角度。輿論監督的言辭、自助行為不能從人格上進行攻擊,進行侮辱、誹謗,侵犯隱私權,既使評論中所依據的情況屬實,但是用有惡意的詞句,造成名譽權受到損害的也要承擔民事責任。三是從主觀的角度。看行為人(業主)的主觀態度,行為人(業主)在採取行動時是有一定主觀目的的,如果行為人(業主)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進行輿論監督、批評的事實,自主行為中有侮辱、誹謗被監督人的內容,或侵害被監督人的隱私,並客觀上造成了被監督人的社會評價降低,應認定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即實際惡意原則的體現。
『玖』 小區業主委員會貪污腐敗、亂行使權力,誰來監管
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是經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也可由業主大會罷免現在的業委會成員,或者解散現有的業委會,重新選舉組建新的業委會。
『拾』 業主委員會對誰負責,受其監督
業主委員會,抄是指襲由業主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對全體業主負責並接受其監督。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一般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