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監測監管
Ⅰ 戒毒條例三年沒有復吸,可以取消動態監管,為什麼我過了三年還是被查
我吸毒案底已經到5年了,明天要回派出所解除監管。是不解除監管就可以直接報駕校,不用開具證明去車管所。
Ⅱ 國土資源動態監測監管系統裡面怎麼導出包含所有欄位的台賬
查找--ctrl+A全選--隱藏--Alt+;--刪除可見行--再將隱藏的行顯示出來,即可。
Ⅲ 動態管制解除後社區還叫我去做毛發檢測,可以拒絕嗎
不可以拒絕。這個還有社區管控沒有解除,必須配合。
Ⅳ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表檢查項目合理缺相如何計算
1.第一個問題有點問不合理,食品安全的監管部門總的來說是國務院管理全部,然後分了很多相關職能部門,國務院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採取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方式,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明確責任。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環節的監管;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將現由衛生部門承擔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職責劃歸質檢部門;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
2.我國將進一步強化以食品安全評估為核心的食品安全科技建設。實現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科學化、食品安全檢測技術集約化、食品安全標准體系國際化、食品安全監控體系網路化、食品安全控制標准化的目標,食品安全由被動應付型轉變為主動保障型。生物技術等高新技術成為提升食品安全科技原始創新能力的核心動力,近年來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呈現出高科技、便攜化的趨勢。系統學、毒理學和代謝組學的發展對食品安全技術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國近年來在食品安全科技方面取得了5個方面的成績,一是多殘留檢測技術實現了重大突破。二是有害物限量檢測國際標准制定實現歷史突破,黃麴黴素成為第一個國際標准。三是實驗室能力認證獲得了國際認可。四是快速檢測技術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有80個技術、25種檢測設備投入使用。五是食品安全科技設施和教育得到了加強,食品學院成為許多高校的重點建設院系。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今後幾年我國食品安全科技面臨4個重點任務,即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研究;食品安全檢測技術與前沿技術研究,重點是前處理技術、檢測儀器設備、檢測試劑和標准物質等;食品溯源和預警技術研究,食品的控制性技術與標准研究。
為應對食源性疾病的風險,以風險評估為核心,評估、檢測、監控、預警、控制為一體的食品安全標准、食品安全控制技術體系成為各國公共安全管理採用的重要模式,我國目前已經建立了10個食品安全控制科技示範區。
在這次研討會上,有關食品添加劑使用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認識誤區也引起了與會專家的關注。專家們分析我國食品添加劑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絕大多數批准使用的添加劑沒有國家質量標准,對添加劑的監管力度很弱;二是餐飲行業在自己製作食品菜餚過程中使用添加劑的情況越來越多,監管困難;三是添加劑風險信息交流不充分導致有限的監管資源不能最大限度發揮作用。一方面因為媒體報道導致消費者對違反規定使用但事實上安全風險不高的現象過度恐慌,另一方面生產廠商在食品標簽存在誤導性宣傳,政府不得不花費大量資源予以澄清。
3.食品安全標準的含義。食品安全標準是指為了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即「從農田到餐桌」)食品鏈全過程中影響食品安全和質量的各種要素以及各關鍵環節進行控制和管理,經協商一致制定並由公認機構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復使用的一種規范性文件。
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專章制定了食品安全標准,對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原則、食品安全標準的強制性、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和公布主體、整合現行食品強制性標准為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審查和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食品安全地方標准、食品安全企業標准、免費查閱食品安全標准等內容做了具體規定。
4.根據今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 《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門今後將不再負責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各監管部門將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分段許可制度。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需到質量監督部門申領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企業要到工商行政部門申領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企業要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申領餐飲服務許可證。
據了解,經營者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經營項目按照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兩種類別核定;經營方式按照批發、零售、批發兼零售三種類別核定。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5.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試點示範工作。據國家認監委負責人介紹,該試點是我國首個針對乳製品生產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的試點。該試點旨在提升乳製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促進乳業振興和發展。
近年來,我國食品質量安全狀況總體上有了明顯改善,但時有發生的食品質量安全事件仍使食品生產企業、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面臨嚴峻挑戰。
黑龍江省是我國乳業大省,乳製品生產企業數量約佔全國9%,乳製品產量約佔全國10%。乳業資源、產業優勢和監管基礎良好,自然資源得天獨厚。全國多加會總店大型乳製品企業在黑龍江省均有奶源基地。
該項試點工作將聯合確定試點示範乳製品生產企業,建立企業發展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對產品質量進行跟蹤監測,並向企業提供良好生產規范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誠信體系、食品防護等方面的法規、政策、技術和標准支持;在乳業集中區域,由地方政府牽頭,開展乳製品質量安全區域化建設試點工作,並以此為基礎逐步在其他食品生產企業、區域進行推廣;聯合監管部門、行業組織、科研院所等部門開展乳製品非傳統食品安全風險分析與預警研究工作。
據了解,乳製品良好生產規范(GMP)與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適時出台實施,能夠從技術創新、產品研發、原料采購、生產製造、儲運銷售等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完善現有的管理體系,給現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打上「食品防護補丁」,建立區域預警、監控、糾正體系,完善質量安全追溯,使乳製品企業預防非傳統食品安全危害的水平能夠得到一個很大的提升。
6.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是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重要環節。《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加工者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總體要求:
1、食品生產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2、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食品生產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二、原輔材料要求:采購或者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三、生產環境條件要求: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到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四、生產設備、設施、工藝要求: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運輸、貯存、包裝要求: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准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准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准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六、人員要求:
1、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食品生產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產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七、管理要求:
1、企業標准應當備案。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准。企業標准應當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在本企業內部適用。
2、建立相關制度。
(1)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2)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4)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5)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八、禁止性規定:
1、禁止生產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6)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9)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0)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葯材的物質。
3、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
4、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5、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其它要求: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
7.檢驗機構承擔食品委託檢驗工作具有雙重意義。一是接受企業委託進行食品質量安全把關,承擔民事行為責任。二是由於其檢驗資格是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認可的,檢驗機構必須在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范圍內接受委託檢驗,需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從政府監控角度,檢驗機構承擔的檢驗工作也是對企業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的一種形式。因此,國家對檢驗機構進行食品委託檢驗工作有明確的要求。
8.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儲存企業(以下簡稱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制度。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負責全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直屬檢驗檢疫局)負責所轄區域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和實施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並保證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過程持續符合我國有關法定要求和相關進口國(地區)的標准以及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由國家認監委制定、公布。
第二章 備案內容與程序
第六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未依法經備案的,其產品出口時,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不予以簽發通關證明。
第七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提出書面備案申請,提交下列相關文件和證明性材料,並對其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承諾符合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和進口國(地區)要求的自我聲明和自查報告;
(三)企業生產條件(廠區平面圖、車間平面圖)、產品生產加工工藝、關鍵加工環節等信息、食品原輔料和食品添加劑使用以及企業衛生質量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資質等基本情況;
(四)建立和實施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的基本情況;
(五)依法應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以及其他行政許可的,提供相關許可證照;
(六)其他通過認證以及企業內部實驗室資質等有關情況。
第八條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自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備案之日起5日內,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提交的備案材料進行初步審查,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九條直屬檢驗檢疫局自受理備案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成評審組,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提交的備案材料的符合性情況進行文件審核。
需要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現場檢查驗證的,應當在30日內完成。因企業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完成文件審核和現場檢查驗證的,延長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時限內。
評審組成員應當2人以上,由主任評審員任組長。從事評審的人員應當經國家認監委或者直屬檢驗檢疫局考核合格。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現場檢查驗證:
(一)進口國(地區)有注冊要求的;
(二)必須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的;
(三)未納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
(四)根據出口食品風險程度和實際工作情況需要實施現場檢查驗證的。
國家認監委制定、調整並公布必須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范圍。
第十一條評審組應當在完成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評審工作5日內,完成評審報告,並提交直屬檢驗檢疫局。
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10日內,對評審報告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備案的決定。符合備案要求的,頒發《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以下簡稱《備案證明》);不予備案的,應當書面告知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並說明理由。
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公布依法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名錄,並上報國家認監委。
第十二條《備案證明》有效期為3年。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備案證明》有效期的,應當在《備案證明》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其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提出延續備案申請。
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對提出延續備案申請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復查,經復查符合備案要求的,予以換發《備案證明》。
第十三條直屬檢驗檢疫局按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編號規則對予以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編號管理。
第十四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等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辦理備案變更手續。
第十五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地址搬遷、新建或者改建生產車間、產品加工工藝變更、增加不同類別產品以及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運行情況等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前向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報告,並重新辦理相關備案事項。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國家認監委應當對直屬檢驗檢疫局實施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依法對轄區內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備案監督,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查處,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國家認監委。
第十七條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根據出口食品風險程度,確定對不同類型產品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
對僅通過文件審核予以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結合出口食品的抽檢情況,在對其備案後6個月內至少進行一次現場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出口食品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運行及出口食品生產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提交年度報告。
第十九條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建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檔案和信譽記錄,及時匯總信息,審查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年度報告,對有不良記錄或者存在相關問題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將有關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工作情況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相關食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
第二十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發生食品安全衛生問題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報告,並提交相關材料、原因分析和整改計劃。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注銷《備案證明》,並予以公布,並向國家認監委報告:
(一)《備案證明》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
(二)《備案證明》有效期屆滿,經復查不符合延續備案要求的;
(三)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依法終止的;
(四)2年內未出口食品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直屬檢驗檢疫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使用《備案證明》,並予以公布:
(一)出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存在隱患,不能確保其產品安全衛生的;
(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出口的產品因安全衛生方面的問題被進口國(地區)主管當局通報的;
(三)出口食品經檢驗檢疫時發現存在安全衛生問題的;
(四)不能持續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的;
(五)未依照本規定辦理變更或者重新備案事項的。
第二十三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直屬檢驗檢疫局應當撤銷《備案證明》,予以公布,並向國家認監委報告:
(一)出口食品發生重大安全衛生事故的;
(二)不能持續符合我國法定要求和進口國(地區)標准要求的;
(三)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備案證明》的;
(四)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五)出租、出借、轉讓、倒賣、塗改《備案證明》的;
(六)整改後經查不符合要求的;
(七)出口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添加國家明令禁用物質、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採用不適合人類食用的方法生產、加工食品等行為的。
因前款第(三)項行為被撤銷《備案證明》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備案;因其他行為被撤銷《備案證明》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備案。
第二十四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國家認監委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進口國(地區)主管當局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有注冊要求的,注冊的推薦程序和管理規定由國家認監委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所稱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儲存企業。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4月19日公布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9.第七十條 國務院組織制定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七十一條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事故發生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報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縣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上報。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第七十二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會同有關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並採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對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救治;
(二)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並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於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予以召回、停止經營並銷毀;
(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四)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並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置。
10.食品安全法草案26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從生產和經營兩個方面確立了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草案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安全,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該食品、消費者停止使用該食品,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並記錄召回情況。
草案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安全,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該食品、消費者停止使用該食品,並記錄通知情況。
草案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召回的食品應當採取銷毀、無害化處理等措施,防止該食品再次流入市場。
針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規范、不統一,公布的信息有的不夠科版權中國酒業新聞網學、造成消費者不必要的恐慌等問題,26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
草案規定,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消費者恐慌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國務院確定的需要統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國務院授權負責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門統一發布。
草案規定,國務院授權負責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公布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准確,並對不安全食品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避免引起消費者恐慌。
草案同時規定,本法規定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其影響限於特定區域的,也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公布。
11.由現場總指揮指定,負責觀察滅火救援現場的安全狀態,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安全保障的人員.
1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Ⅳ 河南省認證認可動態監管系統資質認定申請客戶端 怎麼請規范填寫職稱
委託方在預約檢測前,有必要核實實施檢測的機構是否具備相關檢測資質(即通過國家計量認證)。可通過電話咨詢等方式向檢測單位索要「CMA」計量合格證書號碼。一、通過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委託方可以登陸「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網站查詢。進入網址:ca.gov.cn點擊網站上方標題「檢測監管」進入「國家計量認證實驗室查詢」在證書編號欄目中輸入證書編號(只須填此一項)後點擊提交即可顯示該檢測機構名稱及認證情況。二.、通過地方認證的檢測機構,委託方可直接登陸相對應的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網站直接查詢名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蓋有「CMA」計量合格專用章。不具備檢測資質的單位是不允許向社會提供委託檢測服務的。按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相關條款要求,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能力及檢測結果的可靠性應經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這種考核稱為「計量認證」。計量認證分為國家及省兩級。經計量認證合格的單位獲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同時授權在其出具的檢測報告上使用CMA標記。CMA為「ChinaMetrologyAccreditation」的縮寫;其含義為「中國計量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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