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監督
」食品生產監督所「這是什麼部門?沒聽說過啊。
② 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由什麼負責
做內貿的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生產監管科,做出口的為ciq。
③ 食品生產監督所和質監局有什麼區別
葯監局與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一個單位,質監局是另一個單位。
④ 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取得健康抄證明、健康合格證是否能保證在有效期內的身體健康。《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旅店業、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他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二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但健康證明、健康合格證只能證明體檢時是健康的,不能保證其後的一年或二年內不患職業禁忌症,不致於成為傳染源,健康僅具有時點概念。在健康證明、健康合格證有效期內即使患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等職業禁忌症也難以發現。而經營單位的義務僅每年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應健康檢查的人員名單,並按規定調離患職業禁忌症人員。因此健康證明、健康合格證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⑤ 食品安全如何監管
食品安全監管就是要讓政府、市場、第三部門和社會。這四個部門之間發揮各自優勢專,取屬長補短,以最大的合力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服務。措施如下:
1.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2.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3.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4.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5.查封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⑥ 食品生產環節監督管理的三類對象為哪三類
食品生產環節,
監督管理的三類對象為,
主要包括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生產許可證制度、
對企業生產的食品實施強制檢驗制度、
對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實行市場准入標志制度。
⑦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的食品衛生監督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管轄范圍內行使食品衛生監督職責 。
鐵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食品衛生監督機構,行使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食品衛生監督職責。
第三十三條 食品衛生監督職責是:
(一)進行食品衛生監測、檢驗和技術指導;
(二)協助培訓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
(三)宣傳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進行食品衛生評價,公布食品衛生情況;
(四)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並參加工程驗收;
(五)對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進行調查,並採取控制措施;
(六)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進行巡迴監督檢查;
(七)對違反本法的行為追查責任,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八)負責其他食品衛生監督事項。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立食品衛生監督員。食品衛生監督員由合格的專業人員擔任,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
鐵道、交通的食品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三十五條 食品衛生監督員執行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任務。
食品衛生監督員必須秉公執法,忠於職守,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食品衛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可以向食品生產經營者了解情況,索取必要的資料,進入生產經營場所檢查,按照規定無償采樣。生產經營者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食品衛生監督員對生產經營者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確定具備條件的單位作為食品衛生檢驗單位,進行食品衛生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對該食品生產經營者採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八條 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除採取搶救措施外,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並採取控制措施 。
⑧ 食品安全主要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有哪些
主要監管部門是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1、與農業部的有關職責分工。農業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葯、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2、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准制定。
3、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
4、與商務部的有關職責分工。商務部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5、與公安部的有關職責分工。公安部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葯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8)食品生產監督擴展閱讀:
食品安全的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條規定: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