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督工作
Ⅰ 如何有效地開展企業效能監察工作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有效發揮效能監察的監督、預防、保證、參謀、促進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監督制約機制,促進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正確履行職責,提高公司效能,推進公司廉政建設,使公司效能監察工作經常化、規范化,根據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效能監察是公司紀檢監察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工作及其質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職能部門、項目、場、站及其管理人員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履行職責行為及其正確性和效果開展監督檢查,發現管理缺陷,糾正行為偏差,促進公司規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綜合性管理監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監督的再監督,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加強廉政勤政建設的重要手段;是黨風廉政建設與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有機結合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 公司效能監察的對象是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場、站及其管理人員。
第四條 公司效能監察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生產經營管理為中心,促進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通過監督檢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產成本;查處失職瀆職行為,促使監察對象認真履行職責,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證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貫徹落實,增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促進公司改革、發展、穩定服務。
第五條 效能監察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一) 科學發展原則。圍繞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中心工作,服務公司改革發展大局,促進建立節約型企業,持續發展,不斷提高效益。
(二) 依法監察原則。有章必循、違章必糾、執紀必嚴,激勵守法合規行為。
(三) 實事求是原則。重調查研究、重證據,客觀公正。
(四) 協調統一原則。紀檢監察與其他部門相協調;監督檢查管理人員履職行為與服務經營管理目標相統一;勤政監察與廉政監察相統一,促進制度建設與提高企業效能相統一;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控制機制與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相統一;教育與獎懲相統一。
第二章 效能監察工作領導體制和責任體系
第六條 公司效能監察工作實行由總經理負責,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效能監察工作領導體制。實行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直接對總經理負責,部門、項目對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負責,管理人員對部門、項目負責的層層負責工作機制。
第七條 總經理負責公司效能監察工作,主要責任是:
(一)建立公司效能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效能監察在經營管理中的綜合監督作用,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
(二)確定公司效能監察的范圍和應當接受檢查的事項和人員,批准效能監察立項、工作報告、監察建議和決定等重大事項,定期聽取公司的效能監察工作情況匯報;
(三)建立健全公司監察機構,根據實際需要配置與監察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監察人員,為公司開展效能監察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第八條 公司成立效能監察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成員:副總經理、紀檢監察審計、物資設備、成本控制、技術質量、總經理辦公室、財務、人事、安全等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效能監察工作部署和立項,實施方案、終結報告、監察建議書的審批,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培訓動員、抽調人力及重大問題,做出獎懲決定等。
第九條 公司紀檢監察處負責組織協調公司效能監察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總經理、效能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或集團公司有關效能監察工作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管理實際,提出效能監察年度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立項意見,負責公司效能監察日常工作;
(二)組織協調相關部門、人員參與效能監察工作,形成綜合監督力量;
(三)根據選定項目,建立相應的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實行效能監察項目負責制;
(四)受理對效能監察決定有異議的申請,並組織復審;
(五)開展調查研究,組織理論研討、業務培訓和工作交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六)完成公司總經理、效能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場、站在效能監察工作中負有參與配合、通報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的義務;並負責落實針對本部門的效能監察建議或決定,以及向公司效能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建議。
第十一條 根據效能監察實際情況和需要,成立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依據總經理的授權,具體負責效能監察項目的實施。
第十二條 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成員負責效能監察項目的檢查,檢查組成員應當熟悉效能監察業務,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經營管理情況,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公正廉明。
第三章 效能監察的任務、許可權和方式
第十三條 公司效能監察的主要任務是:
(一) 監督檢查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場、站以及管理人員是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否嚴格執行部門、項目相應的管理制度,盡職盡責,勤政高效,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服務工作;是否正確行使職權,科學決策,加強指導;發現行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監察建議或決定的意見,加強內部管理監控,促進公司加強執行力,確保公司制度、決定、文件的執行、維護指令暢通;
(二) 按規定參與調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問題,依法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避免和挽回公司經濟損失;
(三) 按規定參與調查處理公司發生的質量、安全特大、重大責任事故,促進公司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 按規定及時將發現的違法違規違紀線索,移交公司紀委處理,督促公司依法經營和各級管理人員廉潔從業;
(五) 督促監察建議或決定的落實,糾正管理人員行為偏差,總結推廣管理經驗,健全管理制度,促進公司規范管理,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第十四條 開展效能監察工作的許可權:
(一) 列席、召集被檢查單位與效能監察項目有關的會議;
(二) 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及人員報送與效能監察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合同、帳目及其他相關的文件,對效能監察項目的相關情況作出解釋和說明;
(三) 查閱、復制、摘抄與效能監察項目、資料,核實效能監察項目的有關情況;
(四) 向監察對象提出改進工作,加強管理的建議或作出相應決定;
(五) 經公司總經理批准,責令有關單位或人員停止損害公司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
(六) 建議相關部門暫停涉嫌嚴重違法違規違紀人員的工作或職務;
(七) 有權對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獎懲建議;
(八) 國家有關法律及公司有關規定賦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五條 效能監察可以採用下列監察方式:
(一) 針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重點、難點,針對資產管理的風險因素和職工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等,開展單項或者綜合事項的效能監察;
(二) 針對公司、項目、場、站管理活動的全過程或重點環節,開展事前、事中、事後或全過程的效能監察;
(三)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統開展效能監察工作。
第四章 效能監察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監察對象有以下權利:
(一) 對批評、處罰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批評、處罰的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或公司效能監察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對監察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監察文書次日起30日內向公司紀檢監察處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影響監察文書的效力;
(三) 對監察決定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監察決定的公司效能監察領導小組或公司紀檢監察處提出書面申訴,申訴期間不影響監察決定的執行;
(四) 有權要求與監察對象或監察內容有利害關系的效能監察承辦人員迴避;
(五) 檢舉、控告效能監察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事實與行為。
第十七條 監察對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 自覺接受、主動配合效能監察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隱瞞事實真相,不得出具偽證,不得包庇違法違紀行為;
(二) 積極採納效能監察小組提出的監察建議,認真執行效能監察小組作出的監察決定。
第五章 效能監察的標准
第十八條 合法性標准。即監督檢查監察對象是否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合約性標准。即監督檢查監察對象是否認真執行和完成計劃、任務、預算、合同等預定的目標。
第二十條 合理性標准。即監督檢查監察對象是否從公司和本部門、本項目實際出發,進行科學管理,並取得預期效果。
第二十一條 效能標准。即監督檢查監察對象是否完成計劃規定的任務、進度、工期、質量、成本、盈虧、安全等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第二十二條 崗位職責標准。即監督檢查監察對象是否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是否正確行使工作許可權等。
第二十三條 程序性標准。即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能否遵守議事規則,嚴格工作程序,是否違反工作程序。
第六章 效能監察的范圍與內容
第二十四條 效能監察的主要范圍:
(一)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二) 財務、會計及資金管理活動;
(三) 人力資源、教育管理活動;
(四) 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健康管理活動;
(五) 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六) 物資、設備采購供應管理活動;
(七) 在建項目管理活動;
(八) 行政後勤、職工福利、廠務公開、廉潔自律工作情況;
(九) 其他管理活動及上級部署、領導交辦的事項。
第二十五條 效能監察的主要內容: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稅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會計、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的情況;
(二) 貫徹執行國家《建築法》、《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工程項目管理標准》等有關規定的情況;
(三)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貫徹執行ISO2000質量管理體系的情況;
(五)貫徹執行公司物資、設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的情況;
(六)貫徹執行國家《勞動法》、《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勞動、人事、教育及機關事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的情況;
(七)貫徹執行民主管理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業有關規定的情況
(八)貫徹執行國家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其他規定的情況。
第七章 效能監察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六條 效能監察的基本程序包括確定效能監察項目、實施准備、組織實施、擬定監察報告、作出監察處理、跟蹤落實、總結評審和歸檔立卷等。
第二十七條 效能監察項目通過以下方式確定:
(一)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效能監察項目;
(二)公司總經理直接指定的效能監察項目;
(三)監察處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群眾反映較強烈的問題及領導交辦的任務,選出在管理中急需解決的問題,提出立項建議,報總經理批準的效能監察項目。
第二十八條 效能監察實施准備的主要過程是:
(一) 成立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檢查組成員以紀檢監察處人員為主,相關部門派人參與,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技術的人員參加,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效能監察項目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監察的,不得作為檢查組成員;
(二) 對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成員進行相關專業知識及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制度的學習與培訓;
(三) 收集整理監察依據,理清監察項目的主要業務流程和關鍵崗位許可權,找准主要監察點,明確監察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驟,制訂實施方案;
(四) 向被檢查的管理人員所在部門、項目、場、站發送效能監察通知,相關部門、項目應當提供效能監察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二十九條 效能監察組織實施的主要內容是:
(一) 向被檢查的部門、項目通報實施效能監察的目的、要求和相關事宜;
(二) 聽取檢查的部門、項目自查自糾情況匯報;
(三) 依據效能監察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的方法和步驟對有關經管理人員進行檢查;
(四) 深入現場,通過查閱有關帳目、會議記錄、合同、文件及相關規定,檢查效能監察項目有關管理人員履行職責、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完成管理目標任務的情況;收集與監察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和事實陳述;
(五) 運用實際調查、資料分析、目標考核、效益審計、因果分析等方法,檢查管理人員履職行為的正確性,發現行為偏差和管理缺陷;
(六) 向被檢查的管理人員及其所在部門、項目、場、站通報檢查情況,聽取其意見,並予以確認;
(七) 會同相關部門對發現的行為偏差和管理缺陷進行分析,並查找其在體制、機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存在原因,研究提出監察建議或決定的意見。
第三十條 為保證效能監察順利進行,效能監察項目實施後,效能監察項目檢查組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擬定效能監察報告,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效能監察報告內容包括監察依據、檢查過程、發現的行為偏差和管理缺陷、管理控制制度分析和監察建議或決定意見等。
第三十一條 紀檢監察處對監察中發現的需要追究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責任的問題,報公司黨委批准後,進行處理;對需要進行監察處理的,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下達監察建議或者監察決定;對涉及公司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問題,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
第三十二條 紀檢監察處應當對監察建議或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整改意見的落實,及時將效能監察結果及整改情況抄送給公司各部門。
第三十三條 已經完成的效能監察項目資料要及時立卷歸檔。卷宗應包括:1、《效能監察立項表》;2、《效能監察方案》;3、《效能監察終結報告》;4、《效能監察建議書》及執行情況回復;5、對有關人員的獎懲意見;6、效能監察過程中收集的各種材料及有關會議記錄。
第三十四條 公司每年底對全年效能監察工作進行總結,並對完成的效能監察項目進行效果統計和成效評定,年度書面工作總結報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上報集團紀檢監察部。
第八章 監察建議和決定
第三十五條 在效能監察工作中,對查明的下列尚不夠作出紀律處分的行為偏差事實,報批後,下達整改監察建議:
(一) 不執行、不正確執行或者拖延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重要決策、決議、決定等,應予糾正的;
(二) 不執行、不嚴格執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或存在管理缺陷的;
(三) 經營管理決策、計劃、指令以及經營管理活動不適當,應予糾正或應予撤銷的;
(四) 違反公司選人、錄用、任免、獎懲工作原則和程序,決定明顯不適當的;
(五)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需要予以經濟賠償的;
(六) 其他需要提出監察建議的。
第三十六條 在效能監察工作中,對查明的下列尚未涉嫌犯罪的違規違紀事實,報批後,作出監察處分決定: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應當給予相關責任人紀律處分的;
(二)不按規定追繳,或者不按規定退賠非法所得的;
(三)已經給國有資產或公司利益造成損害,未採取補救措施的;
(四)其他需要作出監察處分決定的。
第三十七條 監察建議或決定以書面形式送達被檢查的管理人員及其所在部門、項目,被檢查的管理人員及其所在部門、項目應當採納或必須執行。
第三十八條 被檢查的管理人員及其所在部門、項目應當在收到監察建議或決定之日起的15日內提出採納或執行意見,採納或執行情況要書面報告公司紀檢監察處。
對監察決定有異議的,被檢查的管理人員可以在收到監察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公司紀檢監察處申請復審;復審應在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期間,不停止原決定的執行。
第九章 獎勵與懲處
第三十九條 效能監察獎懲要堅持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十條 效能監察獎勵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獎勵形式。可分為:記功、晉級、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第四十一條 效能監察懲處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查看、開除。也可以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調離崗位、解聘職務等處理。
第四十二條 效能監察的結果要作為考核、使用和提拔幹部的一項重要依據。
第四十三條 在效能監察工作中,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部門、項目、場、站及其管理人員實行層層責任追究;造成的,對有關責任人按經濟損失的一定比例進行經濟處罰。防止或挽回了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處罰比例進行獎勵。
四十四條 對效能監察工作中發現的下列單位和人員,可以按規定建議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一)正確認真履行職責,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得當,決策科學,經營管理成效顯著,為公司創造出良好經濟效益的;
(二)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三)為企業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消除不良政治影響有突出貢獻的;
(四)廉政、勤政成績突出的管理人員和主動開展效能監察獲得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單位和效能監察工作人員;
(五)控告、檢舉重大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有功人員;
(六)其他應當獎勵的部門、單位和個人。
第四十五條 被檢查的人員及其所在部門、項目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對直接責任人和其主管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外,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 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管理混亂,盲目決策,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質量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 拒絕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三) 利用職權包庇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
(四) 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
(五) 阻撓、拒絕紀檢監察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的;
(六) 拒不執行監察決定,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採納監察建議的;
(七) 打擊報復監察人員或舉報人的。
(八) 其他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
第四十六條 紀檢監察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 玩忽職守,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
(二) 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
(三) 利用職權包庇或者陷害他人的;
(四) 濫用職權侵犯他人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
(五) 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的;
(六) 其他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將適時地根據需要,不斷地充實、細化和完善。
第四十八條 本暫行辦法由公司紀檢監察審計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由辦公會討論通過試行。經公司職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Ⅱ 如何做好企業監察工作
企業效能監察工作必須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系統規劃,通過立項、指導、實施、評價以及整改等幾個環節逐項落實,要明確工作的重點和要點,避免流於形式。
企業效能監察是企業監察機構針對影響企業效能的有關業務事項或活動過程,監督檢查相關經營管理者履行職責行為(簡稱履職行為)的正確性,發現管理缺陷,糾正行為偏差,促進企業規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企業效能的綜合性管理監控工作。
在這里,相關經營管理者是指除中央和國資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以外的經營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具有經營管理職權的人員。對中央和國資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履職行為的檢查按有關規定進行。
Ⅲ 企業監察工作內容有哪些
監察內容
1.監察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現有管理制度建設的充分性,檢查內容包括:業務決策、執行、監督的崗位與職責設置、業務管理目標、業務過程標准、業務廉潔標准、業務過程相關崗位設置與崗位能力要求、業務風險評審與管理、業務執行制度規定、執行全過程的各環節、業務許可權設置、業務復核、業務過程記錄標准格式、業務檢查監督、非相容崗位規定、業務記錄檔案管理要求、業務定期統計報告制度、公司對業務行為和業務制度的內部監督與糾偏、獎勵、處罰標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現有制度中均有制度規定,監察企業現有制度建設的充分程度。
2.監察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執行過程的符合性,檢查內容是:抽取一定數量的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業務樣本,檢查業務實際執行過程是否符合企業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現有制度各項要求,分析判斷業務過程按照制度要求執行的符合程度。
3.監察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執行結果有效性,檢查內容為:業務執行後實際達到的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實現企業預期的管理目標,分析認證業務執行結果實際達到業務績效管理目標的有效程度。具體包括: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業務績效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
4.監察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業務流程制度設計的適宜性,檢查內容是:企業現有制度規定的業務流程制度在:(1)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流程的管理目標;(2)工程、內部人員管理方面執行過程的工作步驟;(3)每個步驟的責任部門與責任崗位;(4)每個步驟的工作內容;(5)每個步驟的工作記錄;(6)每個步驟的工作標准(工作時效標准、工作內容完成後應達到的質量標准、驗收標准);(7)每個步驟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據、組織方式、業務方法技巧)等七個方面的制度規定是否合理適宜,合理適宜的要求包括:內控、清楚、簡潔、直觀、可操作、管用。
以上使用的方法為「四性測試法」。
Ⅳ 淺談如何做好企業效能監察工作
一、效能監察工作的針對性
企業管理和生產經營活動千頭萬緒,效能監察不可能囊括生產經營的所有方面,著眼點要放在管理方面的問題上,重點就應放在運行質量和經濟效益上。抓住管理中的「重點」,抓住領導關心的「難點」,抓住職工群眾關注的「熱點」。必須根據實際,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配合本單位的中心任務確定開展效能監察專題,確定項目不可過多,要確定一些影響大的、效果明顯的、易於取得成效的項目,抓住重點加強監督檢查工作才合拍,才能集中精力予以突破,工作成果才能得到普遍認可,並為下一步的提高打下基礎。因此,可以說效能監察工作不是一項獨立的工作,它貫穿於企業的整個運轉過程之中。近年來,公司針對工程項目、技改項目等投資金額大的,加大專項效能監察力度。對新建項目的設備采購開展效能監察,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優,進度快,投資少,見效快。在設備招標訂貨中,公司設備管理效能監察組堅持對各項目組執行制度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制定了《設備采購管理流程》、《設備采購資金管理流程》和《設備管理流程》,嚴格規范招評標工作程序,加強招評標過程管理和效果審查,督促各項目組和有關單位,結合市場形勢變化,在確保功能、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項目投資和采購成本。如公司在廢舊物資處理工作中,堅持從處理申請、發出標書、競標單位資質審核到開標等環節,除紀檢監察人員參與外,廢舊物資處所屬單位代表也參與到監督檢查中,使廢舊物資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度化。為加強招投標工作,防止發生違法違紀行為,在招投標工作中實行《廉潔守紀承諾書》簽訂制度,規范招投標程序,嚴格實行「三公開」,即公開報名、公開投標單位和公開招標定標結果。對招投標過程,嚴格把好「三關」,即:嚴把招投標單位資質關,嚴把招標程序關,嚴把招投標紀律關,堅決查處招投標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二、效能監察工作的創新性
隨著經濟增長速度轉換、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動力變化、資源配置方式轉換、經濟福祉包容共享等,思想的進步和觀念的創新決定了企業未來發展方向。在深化改革的進程中,不斷增強核心競爭能力、創效增盈能力、持續發展能力和抗禦風險能力,已成為企業自我發展的首要任務。所以,推進企業健康發展,就必須發揮效能監察對監察對象是否依法、合理履行職責,執行職能及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實際社會效應等情況發揮效能監察的作用,起到對規范項目適應市場低標價的成本管理,減少效益流失和管理浪費,提高效益指標等各方面的積極作用。最終達到「改善管理,提高效能」的目的,保證企業管理合法和生產經營活動高效,及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公司強化責任意識,抓好過程監督,提好監察建議,求真務實,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切實把效能監察工作做深做細做扎實,督促被監察單位認真整改,糾正管理行為偏差,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優化業務流程,強化內部控制,嚴格落實責任,嚴肅責任追究,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提高經營管理效益。同時,持續推動效能監察工作深入發展,不斷創新和規范效能監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完善效能監察成效評價工作,探索構建效能監察工作的激勵機制,分析效能監察圍繞企業改革發展進程選題立項的新問題,不斷研究效能監察在融入管理、進入流程方面的新途徑,改善操作方法,提高效能監察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搞好效能監察的理論研究和經驗總結,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大力宣傳和推廣效能監察工作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在公司改革、發展、穩定做出創新性的工作。
三、效能監察工作的規范性
發揮效能監察在廉政勤政建設中的作用,前移效能監察關口,由過去偏重事後監察,逐步向強化事前、事中監察轉變。一是在經營管理的效率、效益上做文章,將問題解決在事發之初,萌芽狀態。如對工程項目和物資采購開展效能監察,降低投資和采購成本。二是在效能監察在管理行為、能力、運轉狀態上做文章。如對執行安全、質量、規章制度情況實施效能監察,防止發生質量差錯、安全事故,以達到因管理粗放、工作失誤而造成的資產、資金流失,效能監察可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挽回,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利益。三是結合管理體制、管理機制和「強化管理、理順關系、大政統一、分權強責」的管理方針以及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基本管理原則,開展制度落實效能監察,著力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問題,以「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為重點,認真梳理現有制度。對公司的《效能監察暫行規定》、《經營管理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內部審計管理辦法》、《招標監督檢查辦法》等制度進行了重新修訂,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控制機制。逐漸向人、財、物、產、供、銷和企業改革、改制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等全方位拓寬和延伸,使工作覆蓋到集團所屬所有子、分公司和成員單位。效能監察工作已成為集團一項重要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為防止企業在改革、改制、機構合並中各種問題、矛盾的發生,開展了對企業各級中層管理幹部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效能監察。確保了企業內部改革、改制工作的進行,維護了職工隊伍的穩定,為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了重要的保證。
四、效能監察工作的實效性
效能監察是對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執行政策,履行職責,管理能力,效率、效能的監督檢查,其出發點是通過對影響企業管理水平和綜合效益的非經濟因素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企業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企業效能監察工作能否取得實效,必須在提高效能監察的針對性上下功夫,做好深入細致的工作,以保證效能監察的可行性和實效性。公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的原則,落實責任,形成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各級領導分工負責、紀檢監察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效能監察工作機制,增強效能監察合力。堅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查漏、促管、增效、保廉」為目的,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經過認真篩選,重點對物資采購、工程建設項目、設備采購招投標以及節能技改、經營管理等工作認真開展了效能監察,每一項都明確了立項時間、要求、方法和措施,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切實把效能監察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黨政領導齊抓共管,加強領導,並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選題立項,立足工作實際加強分析研究,找准效能監察工作的切入點和監控點,明確實施效能監察解決的具體問題和目標,針對不同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立項實施方案,做到:選好一個項目,查透一類問題,規范一類管理,制定一項制度,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推動公司效能監察工作融入管理、促進發展,為深入搞好效能監察工作打下了基礎。
總之,開展效能監察工作的過程就是貫徹落實「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過程。要做好企業效能監察工作,要把綜合監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履職行為的正確性作為監督的核心內容,抓住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環節和重要部位的監控,及時化解經營風險,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推動企業健康、持續、高效發展。
Ⅳ 有效的監督員工工作的方法
數據管理,沒有什麼比數據更客觀的東西了。
Ⅵ 如何做好企業監察工作
1、建立企業監察職能,如成立紀檢監察部門或成立監察項目組等等;
2、設置紀檢監察相關職責崗位,如設立紀檢監察科、信訪科、內部審計科,下設相應的項目組,如材料采購業務監察組、銷售業務監察組、生產業務監察組、基建設備監察項目組、信訪投訴調查組......等等;
3、建立監察制度,制定執行規程;
4、日常應開展紀檢監察相關的宣傳、培訓工作,提高企業人員廉潔自律的操守意識;
5、與業務往來單位建立紀檢聯防體系,加強廉政管理以及紀檢工作。
Ⅶ 如何做好企業的日常監督工作
做好企業的監督工作有兩項,一個是看報表,一目瞭然。他做的啥樣都清楚了,為了防止他欺騙你,有時你必須要下基層去親自到基層去檢查,這樣考兩個方向就能把工作做好。
Ⅷ 如何做好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定目標——制定計劃——執行計劃——檢查監督——總結工作成績與不足,提出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