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所管理范圍
①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什麼單位管什麼的
簡單來說:在浙江,市一級以下市場監管局就是工商局。
省一級的工商、食葯、質版監局還是各歸權各的,所以,有句話說,市一級的市場監管部門就是:
一個兒子(縣區級市場監管部門)
三個媽(省工商、省食葯、省質監)
②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拓展資料:
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並組建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議不再保留的部門有: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調整職能:
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
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署管理。
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范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調整體制:
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工商局的工作職能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具體的職權概括地說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
「六管」是指:個體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管理、合同管理、廣告管理、商標管理。
「一打」是指打擊假冒偽劣商品。
「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當競爭。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③ 工商部門主要管理范圍
主要職責
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
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
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
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查處不正當競爭
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監督管理經紀組織
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合同行政監督
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廣告監督管理
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商標注冊和管理
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及提供社會公眾信息
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為市場主體提供監督管理和服務
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國際合作與交流
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④ 市場監督管理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岳陽市委、汨羅市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4)市場監督管理所管理范圍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標准化和知識產權等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查處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依委託開展反壟斷統一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協助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依法實施對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貫徹國家、省、岳陽市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推進質量發展戰略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全市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
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積極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品牌建設,推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開展服務質量監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配合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准和鍋爐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權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道和比對工作。規苑、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組織實施標准化法律、法規,推進本行政區域內標准化戰略的實施;依法承擔地方標准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本市級地方標准、團體制定工作。
依法開展標准化試點示範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協助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制定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建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十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相關工作,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監督商標,專利及原產地地理標志執法。
十八、負責知識產權創造運用。開展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規范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有關商品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市消費者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二十、負責葯品(含中葯、民族葯, 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葯品、醫療器城、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十一、監督實施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准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二十二、負責許可權范圍內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葯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准和技術規范。
二十三、負責許可權范圍內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⑤ 市場監督管理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所是地方綜合執法部門。
但是該部門無法律定位,無法律受權。
⑥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是什麼
職能如下;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
(6)市場監督管理所管理范圍擴展閱讀
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首先要有統一的管理制度與政策,政出多門、「九龍治水」,權威性就難以體現。為了保證管理政令的統一,對管理機構作必要的精簡與合並也是必要的。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必須依法確立。
在法制社會里,權威不是自封的,而是依法確立的;市場管理必須依法進行,才能真正體現權威。這就要求對市場上的各種重要活動與行為分門別類逐一立法,用法律、法規去規范市場行為,在執法中查處市場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要靠科學管理來確立,要憑科學合理的管理手段和管理體系來樹立。市場是社會、經濟、技術等狀況的全面反映,市場的廣闊性和復雜性,要求市場管理的手段與之相適應。
除了使用行政手段外,要完善和強化法律手段、技術手段、監測手段、鑒定手段、查處手段等,否則,難以成為社會公認的權威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要藉助於統計資料、信息通訊、預測分析、公示制度、功能性市場、行業協會、儲備制度、基金制度等,實行分層次、網路化管理.
參考資料
網路—市場監督管理局
⑦ 工商局執法權力范圍是什麼
工商局執法權力范圍如下: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3、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14、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1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市場監督管理所管理范圍擴展閱讀: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優化營商環境七條措施:
第一條【辦結提速】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清算組備案或注銷登記申請,登記機關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結。
第二條【登報承諾即辦】申請辦理清算組備案或者注銷登記的企業,營業執照遺失的,可憑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樣張並簽署承諾書辦理。
第三條【清算功能執照】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非公司企業,營業執照遺失或經營期限屆滿,因清理債權債務需要申請核發營業執照的,經全體投資人申請,登記機關可核發經營范圍載明「僅供清理債權債務使用,有效期一年」的清算功能營業執照。
第四條【解散清算組】已辦理清算組備案登記的企業,如需更換清算組成員,可辦理更換清算組成員的備案登記。如需繼續經營,經全體投資人申請,憑刊登解散清算組聲明的報紙樣張,登記機關可辦理解散清算組的備案登記。
第五條【核查後置】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書面承諾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工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並在作出移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對企業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和企業補報年報公示信息的核查,發現符合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的,立即依法將企業再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第六條【住所核查提速】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以在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後,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工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對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並在查證屬實後立即作出移出決定。
在開展公示信息的抽查過程中發現前款情形的,工商部門在作出移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核查,發現符合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的,立即依法將企業再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第七條【公示信息核查提速】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更正公示的信息,或者履行公示義務後,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核查,並在查證屬實後立即作出移出決定。
參考資料:人民網—海南省工商局七項措施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