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潔建設監督責任
⑴ 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是什麼意思
紀委的監督責任指各級紀委要根據上級紀委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向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反腐敗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協助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落實監督責任。十八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依此,各級政府黨組應在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組成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監督的重點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
通過監督,重點解決政府內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幹部忠誠干凈擔當。
(1)黨風廉潔建設監督責任擴展閱讀
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黨的幹部標准,廉潔自律、秉公用權,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和政府部署的任務等情況。
各級政府黨組帶頭落實好監督責任,必將有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早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
⑵ 如何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強化監督責任的抄核心是落實。
1、要健全考核體系,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管用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體系,明確考核標准,為落實責任追究提供依據。
2、要完善考核機制,認真做好責任分工,將任務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具體人,著力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督促整改。
3、要強化檢查考核,定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全面掌握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要注重結果運用,將考核檢查結果作為對黨員幹部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落實「一票否決」制度,做到「真兌現」、「硬掛鉤」。要落實追責制度,對發生嚴重違紀行為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⑶ 什麼是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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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黨風廉政建設。重點把握3個方面:一是要著力提高全省質監系統幹部職工隊伍的素質。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增強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各項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二是要加強管理。把黨風廉政建設、行風政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的各項要求貫穿到各單位內部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結合自身業務工作特點不斷創新。三是要著力解決質監系統仍然存在的一些行政不作為、執法不規范、提供技術支持不到位的問題,提高全系統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注重教育,力求做到關口前移,從源頭防腐。近年來,我們在抓好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的同時,將每年的7月份作為質監系統「紀律教育活動月」,這是一個重要的載體,圍繞「學習貫徹黨章,加強黨性修養」這個主題,在全系統深入開展「六個一」活動:即上一次黨課,安排一次集中學習,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組織一次自查,搞好一次警示教育,開展一次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活動。
三、以「公信力」建設為抓手,深入開展行風和效能建設。關於在福建全省質監系統深入開展「公信力」建設,是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作出的決定。這項工作要從行政機關、技術機構和掛靠學(協)會三個層面來開展,做好八個方面的工作:廣泛進行「公信力」建設的宣傳教育,有效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工作機制,注重加強對技術機構的監督制約,大力開展「誠信為本、操行為重」的主題活動,加強全系統的財務管理與監督,不斷強化幹部職工的職業規范,加強督察指導。
四、深入發動,切實抓好各項專項治理工作。治理商業賄賂、治理「小金庫」、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等專項整治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各級質監部門要將各項專項整治工作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各設區市局、省局直屬各單位要成立專門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切實做到「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主管部門直接抓。要同時推進三項主要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在開展各項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一是要組織開展違規行為的自查自糾工作;二是要暢通舉報渠道,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三是要建立健全制度,形成懲防並重的長效機制。各級要加強對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做到邊治理、邊建立健全制度,做到治理一項、成功一項、鞏固一項,不反彈。
五、增強主體意識,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黨組書記、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要負總責;強化監督檢查,落實責任追究。
六、努力探索質監系統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思路。各級各部門的領導班子和紀檢監察幹部要牢牢樹立「守土有責、確保安全(即隊伍政治上的安全)」的責任意識。黨風廉政建設要落實在管理中、體現在效益上。落實在管理中,就是要結合各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不能搞成「兩張皮」,要把教育、制度、監督有機地融入到各級各部門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去,通過這種有效的管理,形成預防與懲治相結合的反腐敗體系,提升管理水平,確保隊伍少出事,不出大事。體現在效益上,就是看我們的隊伍有沒有帶好,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有沒有得到提高,就是看我們監督和服務的對象對我們的工作是否肯定,就是看我們的事業有沒有發展。
七、在「結合」上下工夫,在「合力」上做文章。在質監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要緊密結合質監系統的實際來開展,要圍繞質監工作的各項職能來進行,要按照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體系來落實。這就需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上下聯動,整體協調,形成合力。
八、忠實履行職責,不斷提升監督制約的能力和水平。要搞好全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各級各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及紀檢監察幹部負有重要責任。因此,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紀檢監察隊伍的整體素質;注意工作方法,當好領導班子的參謀助手,提高組織協調能力,是紀檢監察幹部必須練就的基本功。
九、積極推進「三級聯創」,搞好全系統的黨建工作。黨建工作涵蓋了黨風廉政工作,黨建工作搞好了,全系統省級、市級的精神文明單位增多了,對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效能建設就會起著更大的推動和保證作用。黨建工作要做到上下內外工作情況與信息的互動、聯動。上下聯動主要是省、市、縣三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上下級之間工作情況與信息的及時溝通與反饋;內外互動主要是本級與當地黨工委之間工作情況與信息的及時溝通與反饋。要通過上下內外互動、聯動,使黨建工作橫縱向之間的聯系增多,使上級對下級的指導、地方黨工委對本級的指導更到位
⑷ 如何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
紀委應如何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再次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會議強調,各級紀委要聚焦中心任務,監督執紀問責,更好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
《黨章》第八章對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職責定位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各級紀委全部工作的依據。黨章第四十四條規定各級紀委的主要任務是三大項:即: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在這三項任務中,目前的中心任務就是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中心任務就是要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
一是要強化對黨風政風的執紀監督,對各級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和各級黨委加強作風建設規定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規范並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嚴厲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到私人會所活動、公款人情消費互相宴請、公款贈送節禮、超標准違規消費、公車私用、公費長期包租高級賓館豪華套房、變相公款旅遊問題。糾正領導幹部利用過年過節、婚喪生慶、喬遷履新、就醫住院等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等行為,整治吃拿卡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關系案」、「人情案」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風。對查處的違規行為,要公開點名道姓曝光,不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對分管領導進行問責,對作風建設要持續不斷嚴肅地抓、長期務實有效地抓,形成作風建設的嚴謹態勢和長效機制。
二是要堅決懲治腐敗,對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章和黨的紀律的腐敗案件進行堅決查處,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防止權力濫用,防止公權私用。對腐敗分子,切實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嚴厲查處選人用人、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土地和資源審批、項目資金審批管理、司法執法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又要嚴肅發生在群眾身邊侵佔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和群眾普遍關注的腐敗問題,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並及時公之於眾,形成警戒、震懾,讓腐敗分子沒有藏身之地,以反腐敗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三要健全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廉政風險防控、責任追究等方面法規制度。要按照《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要求,完善黨員領導幹部直接聯系群眾、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領導幹部待遇、作風建設監督懲戒等作風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為推動作風轉變提供有針對性的、可操作的依據;完善健全權力運行制約監督、預防腐敗、案件線索管理處置、查辦腐敗案件、規范紀律處分、檢舉控告管理、紀檢監察體制機制等反腐倡廉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以規范完善的制度和強有力的制度執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⑸ 如何落實好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監督責任
一、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需要准確把握監督責任的主要內容。
黨風廉政建設中,紀委要履行好監督責任,首先要把監督責任的主要內容弄清楚、搞准確,做到有的放矢,工作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根據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工作,本人認為,紀委的監督責任主要應該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要協助黨委建立健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堅持履行監督責任與對黨委負責的高度統一,圍繞黨委中心工作謀劃和推進執紀監督工作;協助黨委健全責任分解、監督檢查、倒查追責機制,全面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強化責任追究,確保黨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各項部署落實到位。
二是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與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協助黨委抓好任務分解,明確相關部門應擔的責任,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貫穿於各項建設的全過程,貫穿於深化改革全過程。加強督促指導,推動各相關部門結合實際,逐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具體辦法,層層傳導壓力,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是開展執紀監督和查辦腐敗案件。要鞏固、深化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成果,持之以恆糾正「四風」,不斷加大明察暗訪、問責處理、通報曝光、督促整改的力度;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認真開展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黨員幹部的組織意識和紀律觀念;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決查處那些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員領導幹部,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二、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需要著力轉變落實監督責任的方式方法
要切實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應積極探索有效開展監督的方式方法,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創新工作思路,轉變監督方式。
第一、要聚焦主責主業,避免大包大攬。要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查辦案件、執紀問責的主責主業上來,集中優勢兵力,綜合運用各種措施和手段,打攻堅戰。而不能精力分散、主次不分,什麼活都攬,什麼事都管,在職能上的跑偏錯位。
第二、要緊扣執紀問責,避免混同於一般的監督檢查。紀委的監督要突出執紀問責的職能,要把監督的重心放在糾正、解決問題上,把監督的效果體現在執紀問責上。要避免把紀委的監督混同於一般性監督,動輒開展全面檢查、一線督查、跟進督辦等。要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黨員幹部執行黨的紀律、落實廉政法規等方面發現的問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做到有錯必查,有責必究。
第三、要增強針對性,避免無的放矢。要針對不同時期的重點工作和傾向性問題,深入實際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實情、找准原因,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監督有力度、有指向、有剛性、有實效。要避免無的放矢,搞跟風式的大呼隆,從而導致紀委監督的弱化。
第四、要堅持群眾路線,避免「單打獨斗」。要充分發揮街道紀檢組織和各部門紀檢幹部的作用,建造監督的網路,形成監督的合力;採取多種方式,進一步調動各方面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暢通和拓寬監督的渠道,積極運用民心網、民意網等電子網路平台,延伸監督的觸角,減少監督上的死角和盲區。
三、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需要切實加強落實監督責任的組織保障
一是加快推進「三轉」,進一步強化紀委的執紀監督職能。落實中央紀委的「三轉」要求是紀檢監察機關強化執紀監督職能的重要抓手。從全面落實監督責任的高度,加大組織協調力度,進一步推進內設機構調整和議事協調機構清理。要對「三轉」工作作出相對明確的規定,以「規定動作」替代「自選動作」,以正式文件替代情況通報,確保「三轉」工作有序規范的推進,為紀委聚焦執紀監督的主責主業創造條件。
二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激發紀委落實監督責任的內生動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 「兩個責任」的提出,是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內從工作機制上解決問題的創新舉措,既堅持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又保證了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為各級紀委回歸主業主責提供了改革的方向和黨內法規依據。我們一定要准確把握、全面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盡快理順工作關系,不斷強化紀委執紀監督的內生動力。
三是加強隊伍建設,夯實紀委落實監督責任基礎。要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建設一支素質過硬、能力突出、作風優良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首先要選拔使命意識強、有擔當精神的黨員幹部把紀委的人員配給配強;要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按照「懂規矩、守紀律、業務精、作風正、工作實」的標准,加強紀檢監察幹部能力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執紀監督能力,使他們既願意監督、敢於監督,還要善於監督。進一步建立完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機制,健全紀檢監察幹部履職行為規范,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堅強有力的執紀監督隊伍
⑹ 如何有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強化監督責任的核心是落實。
1、要健全考核體系,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管用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體系,明確考核標准,為落實責任追究提供依據。
2、要完善考核機制,認真做好責任分工,將任務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具體人,著力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督促整改。
3、要強化檢查考核,定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全面掌握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要注重結果運用,將考核檢查結果作為對黨員幹部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落實「一票否決」制度,做到「真兌現」、「硬掛鉤」。要落實追責制度,對發生嚴重違紀行為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⑺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有哪些
如何正確理解紀委的監督責任
1.從概念上理解:紀委的監督責任指各級紀委要根據上級紀委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向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反腐敗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協助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2.從地位上理解:紀委的監督責任是由紀委作為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地位所決定的。紀委不僅要對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進行監督,還應當監督黨委,包括監督黨委是否履行好其主體責任。
3.從責任上理解:紀委擁有對違反紀律行為進行執紀問責的權力,承擔著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監督責任。紀委的監督對象主要包括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4.從監督內容上理解:一是維護黨的紀律。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情況和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二是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有關規定,加大執紀檢查力度,及時查處違紀違規行為,通報曝光典型案例。三是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領導幹部違紀違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四是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加強對同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以及黨組織關系在本地的機關事業單位的監督,加強對下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權力行使情況的監督。
三、正確認識黨委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的關系
1.兩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主體責任主要是指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體地位、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謀劃,全面部署,務求實效。監督責任主要是指紀委必須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三項任務」、「五項經常性工作」,協助黨委履行各項監督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作用。主體責任是總責、是全面責任;監督責任只是一個方面的責任,是有沒有盡到監督責任的問題。如果一個地方或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沒搞好,出現了嚴重的腐敗問題,無庸置疑,黨委要負總責,承擔主要責任,但紀委的監督責任也難以推卸。
2.兩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進。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強調的是如何通過進一步強化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地位、領導權力和領導責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基本方向。紀委的監督責任是保障,強調的是如何通過進一步強化紀委作為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地位,明確紀委的監督主責,提高紀委的監督地位和能力,進一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主業,突出主責,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保障。
⑻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內容各有哪些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定期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安排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動落實,每年召開專題黨委常委會議,制定工作計劃,提出目標要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作出決策;定期聽取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做好點評工作,加強檢查考核;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工作,為紀委履行監督職責創造良好條件。
3.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正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發揮黨組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決防止和及時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4.加強作風建設,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堅決防止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等問題發生。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加強績效管理考核,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5.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促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切實加強黨內監督,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
6.改革和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分析反腐敗斗爭形勢和腐敗問題發生的階段性特徵,制定工作策略,合力推進反腐敗工作。進一步推動紀委、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審計機關在查辦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協作配合,促進查辦腐敗案件工作依紀依法、高效協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