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監督6
1. 人民政協監督名詞解釋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它是參加中國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是中國共產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
——來自網路
2. 人民政協參與監督監督的事項具體有哪些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這三項主要職能是各黨派團專體屬、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國政治體制中參與國是、發揮作用的重要內容和基本形式,體現了人民政協的性質和特點,是人民政協區別於其他政治組織的重要標志。 政治協商 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 民主監督 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 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3. 人大監督與政治協商監督的區別(對象)
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其他國家機關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民政協具有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那麼這兩種監督有什麼區別呢?
(1)性質不同:
人民代表大會是運用國家權力進行監督,其監督具有法律約束力;
人民政協不是國家機關,其監督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是一種民主監督。
(2)對象不同:
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在我國政權體系中居於最高地位。它監督的對象是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工作,全國人大還監督憲法的實施,這種監督本身帶有領導與被領導的含義。
政協作為我國多黨合作的重要機構和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監督的主要內容有: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情況,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守法紀情況。這種監督不具有領導與被領導的含義,不能把它與人大的監督等同起來。
(3)方式不同:
人民代表大會是通過其他國家機關向其報告工作進行監督的,近幾年還探索出了對「一府兩院」的工作進行評議制監督形式。
人民政協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建議和批評。
(4)結果不同:
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既保證了它是「議行合一」的機關,集中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又保證了國家之間能夠明確責任,分工合作,協調一致地進行工作。
政協的民主監督有利於協助國家機關進行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
4. 行政系統外部監督六個
C 【解析】 試題分析:①②選項觀點正確且符合題意,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回機關的監督是答行政系統外部監督,故入選。③④選項觀點與題意不符,審計部門、監察部門的監督屬於行政系統內部監督,故排除。解答本題,可運用排除法。關於行政監督體系,教材有明確表述,我國的行政監督體系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社會與公民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這六個體系,其中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都是系統內部監督,其他都為系統外部監督。 考點:本題考查行政監督體系
5. 淺議如何加強人民政協的監督
——民主監督是政協工作的難題,破解難題需求真務實。為什麼說民主監督是政協工作的難題?那是因為,民主監督的形式和內容較為寬泛,被監督的主體和對象較多的是群眾極為關注的涉權部門和熱點問題,而這些問題所牽涉的面往往又錯綜復雜。沒有求真的膽略,民主監督就會顯得蒼白無力。
民主監督作為「自下而上」的非權力性監督,它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和紀律的強制性,在一定程度上民主監督比起政治協商、參政議政的職能履行更需要發揮主動性。
鄧小平同志指出:「一個黨,一個國家,最怕鴉雀無聲。」政協是集思廣益的地方,暢行民主的平台,履行民主監督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因此,要勇於監督敢於監督善於監督。這就需要我們「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重點選擇涉及民生群眾關注的經濟領域、城鎮建設、社會保障、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問題,寓民主監督於委員提案、視察調研、工作檢查等活動之中,講真話實話體現民主監督的成效。
6. 人大的監督和政協的監督有什麼區別
一、人大監督
1、人大監督的定義: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權(簡稱人大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要職權,是人民的神聖權利。人大監督制度,是作為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2、人大監督的性質: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
二、政協監督
1、政協監督的定義:
政協的監督是指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界愛國人士,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事務提建議、意見和批評,其中主要是對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和政府的監督。
2、政協監督的性質:
政協的監督屬於民主監督。
(1)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不僅是我國政治監督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2)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不同於一般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而是一種以體現中國政治民主和協商合作精神的政治性監督。
(3)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依照政協章程開展的一種特殊形式的民主監督。
(4)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和我國其他各種監督一樣,都可以發揮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作用。
總之,人大監督屬於權力監督,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政協監督屬於民主監督,有利於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
7. 政協監督和人大監督的區別
人大是對現行法律的執行度進行監督,政協是對發展和現實之中出現的矛盾進行協商解決。
8. 政協的監督是否屬於行政監督體系
屬於,行政監督體系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外部非權力監督包括:人民政協以及各民主黨派的行政監督;社會群眾及輿論監督。
9. 政府是否要受政協監督,是否要對政協負責
道理上講政府受到的監督形式有很多種包括: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外部監督有權力機關(人大)監督、政協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等;但是法律上規定政府有權利機關產生,受它領導,接受它監督,對它負責。所以說政府可以受政協監督,但是不對政協負責。
10. 政府監督機構有哪6個機關
我國縣以上地方各級政府現行工作部門的設置,大體可以分為如下幾個類型:
(一)綜合協調部門。主要有辦公室(廳)、發展計劃委員會或經濟委員會、財政、人事等。
(二)政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要有公安、司法、安全、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
(三)社會公共事務管理部門。主要有教育、文化、廣電、衛生、計生、體育等。
(四)專業管理部門。主要有交通、農業、林業、水利、海洋與漁業、土管、貿易、城建、城管等。
(五)監督檢查部門。主要有監察、審計、工商、稅務、環保、物價、統計、質量技術監督、葯品監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