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地攤被城管抓
1. 門口擺地攤會不會被城管抓
哪個門口,超市門口嗎,自家店鋪門口嗎
如果是別人大型超市門口擺攤,需要提前和超市管理協商好,給予一定的攤位費,即可擺攤,否則會被攆走
如果是自己家店門口,可以拜,城管若需要管理不讓擺,就是你們整條街道或者整個片區都不能擺,你先看下你們街道旁邊有沒有人擺門口就可以了。如果有擺的沒有被抓 那你就也可以擺。
2. 在路邊擺攤被城管抓,如何罰款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為主,提醒擺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上辦理;
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
3. 擺地攤被抓罰款多少
會罰款的。因為無法辦理營業執照。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
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五條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依據這兩條,確實是可以罰款,但是2萬以下的幅度很大,具體罰多少還得工商決定。
(3)擺地攤被城管抓擴展閱讀
2017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小商小販早市晚市擺地攤行為的規定作出了重大的調整。
符合這四種情況不用再怕城管了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三條 下列經營活動,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
(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這一條規定一共規定了四種情形:
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
1、銷售者的身份沒有限制,可以是農民,也可以是城鎮居民;
2、必須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擺地攤;
3、銷售的范圍只能是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農副產品如蔬菜、水果、蛋類、魚蝦蟹等等,日常生活用品如衛生紙、香皂、洗發露等等;
二、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1、主體只能是個人,如果不是個人是公司、單位等,不行;
2、范圍只能是無需許可+便民勞務。比如,修皮鞋、擦皮鞋、磨菜刀、補衣服、修自行車等這類。但是像三輪車載人服務這種就不行。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可辦可不辦或者無需辦理許可或營業執照的,共有這些情形:
1、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
2、直銷員的合法推銷活動;
3、開網店的;
4、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
5、其他類似情形。
四、某個行業需要經過主管部門的批准,而沒有規定必須辦理營業執照或者規定不明確的,共有這些情形:
1、合法代銷彩票的;
2、檢驗機構、實驗室;
3、律師事務所。
4. 擺地攤被城管抓到會怎樣
城管的執法空間彈性通常較大,違規佔道經營,一般情況下,會被予以警告,如果多次被抓,會強制暫扣貨物,需要繳納罰款,才可以取回。
5. 擺地攤如果被抓,會被城管罰多少錢
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商業配套設施,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供農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引導設攤者進入經營場所的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城管執法部門可以暫扣當事人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返還暫扣的物品與相關工具,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於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經批准臨時佔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設攤經營的,應當保持周圍市容環境衛生整潔。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市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內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牆經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6. 我想擺地攤賣東西,被城管捉了,怎麼懲罰我
你老實謀生`誠實做生意`沒錯,不用挨罰。但城管是當今和諧社會的毒瘤,政府的不負責任。作為弱勢群體的我們也只能有挨罰的冤柱份了。
7. 擺地攤城管會抓嗎
你可以先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打個電話問一下哪裡可以擺攤,版有的地方是限時擺權,有的地方全天都可以,有的地方不能擺,既然是學生那最起碼不能違規違法,我覺的還是先問一下,不然被沒收了東西就賠大了,是不是啊~~
8. 擺攤被城管抓到,會罰款還是拘留幾天
杭州城管就是安徽料理養的………!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同樣都是在路邊擺攤的有賣鴨脖的賣水果的還有安徽料理,………一來就盯著賣鴨脖和賣水果的車要扣車罰款,旁邊的安徽料理看都不看一眼還說不歸他們管
9. 擺地攤的被城管抓到罰款有什麼條例
第二十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商業配套設施,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供農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引導設攤者進入經營場所的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城管執法部門可以暫扣當事人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返還暫扣的物品與相關工具,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於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經批准臨時佔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設攤經營的,應當保持周圍市容環境衛生整潔。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市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內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牆經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0. 擺地攤的如果被城管碰見,是抓去坐牢,還是罰款,或者是沒收商品總之城管是怎樣處罰擺攤者的
要看城管是以管理為目的還是以創收為目的.如果是以管理為目的,城管會以教育為主;如果以創新為目的,則會直接沒收商品或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