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管統一制服
目前著軍裝式制服的單位有:軍隊,武警部隊,警察(公安、國安、司法、監版獄、海關緝權私、各部屬公安),海關,稅務,以及工商、衛生檢疫、城管、綠化管理、市容監察、路政、港務等政府行政機關下屬執法隊。
2.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統一,會和警察一樣嗎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上的標志也要統一。但是和警察的制服有著明顯的區別的。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條各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規范穿著制式服裝和佩戴標志標識,嚴肅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儀容儀表及執法風紀,創新履職方式,規范執法行為,圍繞完善事中事後管理,推進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更好體現執法的統一性、權威性。
第六條地方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應當在執行公務時穿著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七條直轄市和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按照供應標准配發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2)中國城管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工作變動時應當:
(一)在城市管理部門內部調動時,由調入單位根據本單位的供應標准以及調離單位出具的制式服裝供應證明繼續供應制式服裝。其中,調離胸號號段范圍的,應當交回胸號,由調入單位重新配發。
(二)退休以及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人員,應收回所有標志標識。著裝後任職不滿一年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除收回所有標志標識外,還應加收制式服裝工料費的20%,或者交回制式服裝。
(三)被開除、辭退及辭職人員,應收回所有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二十六條影視製作單位和文藝團體因拍攝、演出需要,使用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的,應當報省級城市管理部門批准,並嚴格保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使用。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及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不得擅自贈送、出借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3. 全國各地的城管人員的制服為什麼不一樣
國務院早已明令禁止城管人員不得著統一制服,但有些單位借口執法方便而變通,因此出現了全國城管人員服裝不統一的現象。因為他們的衣服用的是老百姓的錢,那老百姓錢有多有少,比如 蘇州富,他們的衣服就好,滄州窮,所以他們的衣服就差點。
因為他們的衣服是他們的衣食父母(當地領導)挑的,領導喜歡什麼,他們就穿什麼,或者不穿什麼……
因為他們的權力不同,有的可以抓賣雞蛋的老婆婆,有的可以打烤紅薯的老伯伯,有的可以把同夥抓起來脫褲子…… 城管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政府行政部門,只是政府授權或委託處理一些城市管理事物的單位. 所以各地城管都是自行製作 配發的.
下面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名單
附件1:
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名單
一、公安部門
屬於人民警察建制並授予警銜的在編人民警察。
二、國家安全部門
國家安全機關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任務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三、司法部門
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四、法院系統
法院系統在編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五、檢察院系統
檢察院系統在編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六、海關系統
屬於海關建制並授予關銜的工作人員和緝私警察。
七、稅務系統
國稅和地稅系統直接從事征稅的工作人員。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
九、國家質檢部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在口岸從事檢驗檢疫的工作人員。
十、衛生部門
衛生部門直接從事食品衛生監督的專職工作人員。
十一、農業部門
1、沿海、邊境水域和內陸水域從事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
2、從事農業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3、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涉外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的專職人員。
十二、林業部門
從事森林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十三、交通部門
1、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港務監督的外勤工作人員和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專職人員;
2、內河港務監督工作人員。
十四、國家海洋部門
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調查船隊和從事海監船工作的專職人員、船員
4. 城管制服、城管工作服全國有統一的標准嗎
管制服有好幾種,款式都差不多,就是標志差別很大,還有就是顏色也有區別,大多數的部門是有統一的標準的,但城管工作服是沒有什麼統一標準的,比如南方和北方的區別就比較大,你去凱維琳看看。
5. 法律規定哪些執法部分必須統一制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國辦發〔1986〕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幾年來,根據一些部門的要求,陸續批准增加部分工作人員制著統一服裝,其中大多數是必要的,但少數部門著裝范圍偏寬。特別是有些部門和地方沒有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或自行擴大著裝范圍,或未經批准自行著裝,致使著裝人員過多。同時,許多制服式樣雷同,難以分辨其工作性質,加之一些著裝人員很不注意風紀,人民群眾意見很大,強烈要求予以整頓。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部門把統一著裝作為一種福利待遇,互相攀比,要求著裝的越來越多,制裝標准越來越高,必須採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頓和糾正。為此,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特通知如下:
一、整頓著裝范圍,控制著裝人數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歷史上就著裝的鐵路、航運、民航、郵電等生產經營部門,也要對著裝進行整頓,嚴格控制著裝范圍。
二、嚴格控制著裝供應標准
鑒於目前國家財力和高級服裝面料生產能力都很有限,必須嚴格控制服裝面料的質量和供應品種,適當提高自費比例。
(一)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僅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二)自費比例。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己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20%提高到30%,從本通知下發後再換裝時執行。
三、加強對統一著裝的管理
(一)必須重申,批准統一著裝的許可權集中在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無權批准。經批準的著裝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不得自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准。對自行批准著裝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準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責任,並一律由著裝人自己出錢,不得用公款報銷。今後國務院原則上不再批准增加統一著裝人員。
(二)各著裝主管部門都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著裝規定,加強對本系統著裝的管理和監督。著裝人員一般只能在執行任務時著裝,其他時間應更換為便裝。穿著統一制服時,必須衣帽整齊,遵守風紀。
(三)各級人民政府及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統一著裝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規定者,要及時糾正。
四、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步驟
各著裝主管部門要按本通知規定,盡快提出具體實施方案,經財政部審查後,報國務院批准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統一著裝問題進行清理、整頓,並將結果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匯總報告國務院。國務院授權財政部負責處理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具體事務。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九日
6. 城管制服幾年換發一次
城管制服,夏季服裝三年換一次,春,秋,冬四年換發一次,斜視兩年,帽子三年一換。
7. 國家有沒有規定城管局必須統一著裝
國家有沒有規定城管局必須統一著裝,如果你定做城管制服工作服執法服的話,可專以去凱維琳定做,屬他們在這方面具有權威性。既然沒有統一的要求,那麼城管制服也就沒有什麼統一標准了,你要找最新的款式的話可以去凱維琳看看,凱維琳是專業定做行政執法服的。
8. 為什麼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 沒有統一制服 2019
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的統一制服,只配發給一線執法人員,不在一線執法的機關管理人員不配發。
9.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19個行業都是什麼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是13類人員,而非19個行業。13類人員如下:
1、人民武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8、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9、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10、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11、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13、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9)中國城管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人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公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自費比例: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已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至20%提高到3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10. 城管服裝什麼時候全國統一
2017年底全國城管執法統一制式服裝,標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