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瓜農刺死城管
『壹』 剛看新聞沈陽捅死城管的小販已被執行死刑,而打死瓜農的城管仍然逍遙法外。問,那個被執行死刑的小販叫什
小販是夏俊峰,有證據證明殺人的故意,城管對瓜農的案子了解的不如前者清楚,貌似是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殺人的故意
『貳』 瓜農喝止小偷被刺死案判決結果如何
2017年7月23日早晨,在大集上擺攤的48歲瓜農崔靖祥,因喝止了正在集市上企圖行竊的小專偷,遭到屬多人圍毆,被刀刺中,崔靖祥受傷後堅持著爬出20多米,最終還是倒在了自己的瓜車旁。
崔靖祥之子崔全政此前表示,不原諒行凶者,尤其是「持刀那個人」,希望犯罪嫌疑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走出法庭後,其表示:「持刀捅我爸的那個人被判死刑了,目前家人對這個結果比較滿意。」
一審判決後,涉案其餘5人分別被判無期徒刑至4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等。6人當庭未提起上訴。
『叄』 警方如何回應瓜農刺死城管案
7月18日,甘肅省蘭州市發生一起「瓜農刺死蘭州城管」案。8月28日,封面新聞以「瓜農刺死城管案」為題予以深度關注。8月29日,蘭州警方通過官微再次回應該案稱,涉事城管兩次執法均為正常執法巡查。行凶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7月18日上午11時許,該執法中隊副隊長李富文帶領隊員王翔軍、丁建濤等15名隊員前往北面灘二村開展日常巡查工作時,再次發現王軍宏父子三人佔道經營,在清理整治中,當執法人員扣押地秤時,三人辱罵阻撓,王愛武手持榔頭毆打執法人員,在榔頭被奪下後,該王又持刀將執法人員王翔軍、丁建濤、李富文捅傷,致丁建濤肝臟、脾臟破裂、手臂肌腱斷裂,李富文胃部、肝臟破裂;在受害人王翔軍被捅傷倒地後,王愛文手持木板對倒地的王翔軍進行毆打,隨後王愛武又舉起地秤連續打砸王翔軍,導致王翔軍死亡。
『肆』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4)河南瓜農刺死城管擴展閱讀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伍』 為什麼夏侯鋒,打死倆城管判死刑,城管打死瓜農,賠錢了事
打死來城管是故意傷人致死,情節惡劣源;城管打死瓜農,責任者還有城管局。
湖南瓜農死亡案,亦稱臨武縣"7.17"事件。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蓮塘村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沖突,鄧正加死亡。臨武縣公安、紀檢等部門開始調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縣政府表示,將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
故意傷害(致死),至少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至少要判處無期徒刑。不是主犯,可以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現,可以考慮在3—5年之間量刑。
『陸』 湖南臨武城管打死瓜農事件的全過程是怎麼樣
一: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將臨武縣推上了風口浪尖。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昨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二:事件經過
瓜農縣城賣瓜被毆打
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黃女士透露,上午9點,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路賣西瓜,突然來了十幾個城管,一句話也沒說,把三輪車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車上,當時姐姐在一邊求情讓把西瓜和秤還給他們,但城管不願意。
之後姐姐和城管起了爭執,10點半左右,他倆推著剩餘的西瓜轉移到文昌路橋頭去賣,隨後城管也跟了過來,「他們一下車就搶姐夫的大秤,同時,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鐵棍朝姐夫兩人身上打去,並拳腳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說"要打就打死"。」
「姐夫被打的過程中,拽下了那個打人城管的工作證,後來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趕赴現場證實姐夫死亡前,證件一直在他手上。」鄧正加死後,家屬從他手中拿過工作證,現工作證在鄧正加妹妹手中。該工作證顯示「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姓名:「廖衛昌」,職務:「執法三隊大隊長」。死者侄女鄧女士稱,鄧正加妻子「手臂、腿都腫了,而且受刺激暈過去了。」據黃女士稱,姐姐被送往臨武縣中醫院治療,「姐姐身上有明顯淤青痕跡,仍需戴氧氣瓶和打點滴」。
有目擊者稱,發生爭執後,五六名城管隊員都過來毆打她姨夫,他們不但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鋼管毆打鄧正加,最後,一個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頭部,姨夫當即倒在了地上。
鄧正加倒下時,並沒有當場死亡。黃素君稱,發現鄧正加倒下後,她和鄧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趕緊叫救護車救人,但城管並沒有理會,隨後就離開了。救護車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之後才來。但那個時候鄧正加已經死了。
『柒』 城管打死瓜農的處理結果是什麼
2014年5月抄15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襲"湖南臨武瓜農事件"二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廖衛昌等4名城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以故意傷害罪分別處4名被告3年6個月至11年有期徒刑。
湖南瓜農死亡案,亦稱臨武縣"7.17"事件。
1,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蓮塘村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沖突,鄧正加死亡。臨武縣公安、紀檢等部門開始調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縣政府表示,將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
2,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報,7月17日在與臨武縣城管人員沖突中不幸身亡的瓜農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3,2013年8月1日,鄧正加親屬稱,全家都不接受屍檢結論。
4,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當庭宣判 4名城管獲刑 ,最高判11年。四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捌』 濟南王官莊瓜農砍城管是真的嗎
應該是真的,看那個視頻沒有修改過
『玖』 《刺死城管的小販被判死刑,打死小販的城管判死刑了嗎》
是的,而且已經執行了。
2013年9月25日,沈陽,刺死城管小販夏俊峰犯故意條人罪被依法執行死刑。
同日,伊能靜宣布收夏俊峰的兒子為義子,資助其成長。伊能靜在微博上說道:「今日收夏俊峰子夏建強為義子,成為孩子義母。與夏俊峰遺孀張晶結為姐妹。資助孩子學費、扶植孩子繪畫天賦,讓強強健康長大」。
來源於網易娛樂。
『拾』 城管打死瓜農後續警察打百姓怎麼處理
處理結果為: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處理分為三個階段:
一、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上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上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三、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10)河南瓜農刺死城管擴展閱讀:
事發經過: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湖南瓜農死亡案
人民網-北青報:「城管打死瓜農」事件,還原真相才能消弭對立
人民網-評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無權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