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執法監督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強調,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是強化對行政權力制約的重點;要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改進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化解矛盾、實現政治文明的有效途徑,也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現實需要。近年來,我市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執法水平也不斷提高。但是,在行政執法工作中,仍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行政執法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時有發生,損害了政府形象和群眾的合法權益,個別案件還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因此,在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同時,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就顯得尤為迫切。《條例》將目前行之有效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公告、裁量權基準、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案卷評查、執法責任制、執法評議考核等制度以法定形式固定下來,把人大和司法機關的監督、新聞媒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與行政機關的內部層級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實行全方位監督,努力實現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為抓好《條例》貫徹實施,推進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改革,今年3月,市政府確定在全市深入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年」活動,成立了「行政執法監督年」活動領導小組,制定了《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年活動工作方案》,著力在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上取得新突破。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是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確保行政權力正當行使、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也是深化各項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各級各部門作為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直接實施者,要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條例》,切實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要求貫徹落實到執法實踐中。要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大局,主動跟進全市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以優化經濟發展法治環境為核心,全面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著力提升行政執法效能,為破解發展難題、激發經濟社會活力提供服務和保障。
建立健全各項監督制度,是確保《條例》正確有效實施的重要保障。一要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按照法定職責,依法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主體進行核准確認並向社會公布,凡是沒有按照法定程序審核並公布的行政執法主體,一律不得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同時,結合各地公布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流程。二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要把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落實好,未經法律知識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一律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要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證件管理工作,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對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勞動合同制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借調人員等,不得授予其執法資格,已在行政執法崗位的必須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並收回行政執法證件。三要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2014年我市對市直46個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的裁量權進行了重新梳理審定,共涉及法律、法規、規章580部,具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條款3596條,分解細化為9937項,匯編成《濟寧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在濟寧市政府法制網站全面公示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公布了監督舉報電話。下一步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將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工作理念和方法,進一步拓展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其他行政執法領域,結合本地、本系統的實際,細化、量化相關裁量標准,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並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從源頭上減少行政執法的隨意性。今年2月,省法制辦和省編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我市被確定為第一批試點單位。要以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目標,以建立「主體明確、職責明晰、保障有力」的監督體制和完善「制度健全、程序規范、監督有力」的監督機制為主要內容,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以加強隊伍建設為保障,科學、有序地開展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細化《條例》確立的各項制度,制定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各項監督配套制度,把《條例》的規定貫徹到日常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的各個環節中。要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充實配備到行政執法監督隊伍中來,使行政執法監督人員配備同本地區、本部門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任務相適應。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各項監督職責,進一步轉變工作理念,調整工作思路,完善監督機制,創新監督方式。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度,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度在行政執法監督中的重要作用。要盡快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制度,提供多種渠道,方便群眾舉報和投訴。要主動與檢察機關、監察機關聯系,建立行政執法協調配合機制,構建多手段相銜接與互動的監督體系,形成監督合力。要釐清執法監督與其他法定救濟渠道的關系,對行政執法活動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積極引導人民群眾依法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等途徑予以解決。要面向社會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提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權威性和社會影響力。
⑵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黨委政法委的執法監督工作
(一)要強化宏觀監督。要認真做好宏觀指導工作,在不直接介入個案訴訟活動的原則下,通過個案監督發現執法活動中帶有普遍性、全局性的問題,特別是對涉及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具體的指導意見和解決辦法。
(二)要強化執法監督檢查、專項調查等監督方式。要突出重點,解決難點,根據每年或一定時期確定的執法工作重點和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多發性問題,定期組織全面檢查,糾正違紀違法問題,查處違法違紀幹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或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普遍性問題,要組織專門的調查小組進行專項調查,實施重點突破、難點攻關,推動執法監督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要強化監督形式,拓寬監督層面。要堅持事前防範、事中監控和事後追究相結合,經常性監督、定期監督和不定期監督相結合,形成全過程、多功能、廣覆蓋的監督網路,滿足不同層次、不同對象、不同內容監督活動的需要。一是要適時組織開展全面執法檢查。採取普遍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政法部門的執法情況全面進行了解,發現帶傾向性的問題和個別突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糾正。二是適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針對一個時期政法機關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或者某一個政法部門在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三是主動指導或者參與政法部門系統內部組織的執法檢查,從中了解和掌握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糾正意見。對執法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案件,建議或責成有關政法部門復查、復議;對確屬錯案的,督促有關政法部門依法予以糾正。四是對群眾反映執法不公、反響強烈、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及時進行個案監督調查。五是對領導批示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人民群眾上訪申訴案件,由各級黨委政法委列入交辦、轉辦案件,責成有關政法部門認真辦理。
⑶ 如何開展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工作
寫這玩意兒的材料還不都是千篇一律:無非是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創新手段、有效監督
⑷ 行政執法監督具體措施有哪些
1、行政執法監督的內容 :
(1) 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
(2) 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3) 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的合法性;
(4) 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5) 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情況;
(6) 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投訴制度等執行情況;
(7) 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的合法性。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行政執法狀況,組織開展專項行政執法檢查,檢查情況應當報告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並對部門工作目標責任實施過程中依法行政情況進行評議考核。
4、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范圍和程序依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規章備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5、各級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處罰的,應當按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作出下列具體行政行為的,應當將處理決定按月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1) 對公民處以5千元以上、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
(2) 吊銷執照、許可證或者責令停產停業;
(3) 勞動教養和處以10日以上行政拘留。
6、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委託有關組織行政執法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委託的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將依據、委託文件等材料分別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投訴制度,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控告的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活動,及時組織查處或者責成有關部門查處。
8、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統計結果及分析材料分別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本級人民政府。
9、兩個以上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由法制工作機構組織協調;協調不成的,報有決定權的機關決定
(4)開展執法監督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表現——通常採取:
1、行政監督檢查。為了實現行政職能,行政機關監督檢查管理相對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情況。
2、行政處理決定。行政執法一般通過行政處理決定的形式表現。關於權利的決定可分為獎勵性和非獎勵性。獎勵性行政決定是行政機關對遵守法律法規、完成任務作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的精神和物質鼓勵。
非獎勵性行政決定是指行政機關賦予公民以一般權利和權能的處理決定,其中以行政許可比較突出。關於義務的決定可以分為懲戒性和非懲戒性。懲戒性行政決定主要是行政處罰。非懲戒性行政決定是對公民科以諸如納稅等一般義務的處理。
3、行政強制執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機關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當事人,用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
⑸ 如何開展基層執法監督工作
執法監察是《行政監察法》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賦予了執法監察工作新的內容、要求和任務,如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緊緊圍繞中央重大決策和部署,服務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發揮好在教育、制度、監督等方面的綜合性作用,更深入地開展執法監察工作,確保行政執法監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已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問題。近年來,興國縣監察局在不斷鞏固、規范、完善自身工作的同時,緊密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地開展了新農村建設、農民建房、礦業監察管理、教育亂收費等形式多樣的執法監察工作,通過開展執法監察工作進一步提高了行政機關辦事效率與質量,解決了一些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確保了政令得到及時有效的貫徹落實,為此,興國縣監察局在如何進一步提高基層執法監察工作水平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營造執法監察良好氛圍
作為基層的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執法監察直接面對著廣大人民群眾,所涉及的問題與廣大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緊密相連,其行為不僅關繫到黨群、干群關系,而且直接影響到黨委、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因此,堅持做到思想上有觀念,目標上有要求,工作上有安排,積極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對有效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積極宣傳《行政監察法》等法律法規,紀檢、監察機關合署辦公後,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同時具備了兩種職能,執法監察的內容、要求也得到了不斷拓展,實際工作中,由於個別單位、部門的領導對執法監察工作的性質、任務、責任缺乏了解,誤認為執法監察介入各單位、部門的業務工作是「超越許可權」,束縛人們手腳,影響經濟的發展。這種不良思想認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執法監察的有效性,這就要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執法監察職能時,應與時俱進,統一各級領導幹部的思想,不斷深化對執法監察工作的認識,增強工作主動性;二是要將執法監察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
近年來,各級政府對開展執法監察工作十分重視,把執法監察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上級紀委年度的考核中執法監察工作佔了較大的比重。為此,在年度目標管理工作中應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統一部署,認真考核並將履行執法監察職能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評先創優的重要依據;三是要做到年初有計劃,早安排,要求對執法監察工作每年年初有計劃,明確立項內容,報縣委、政府審定,並報市紀委、監察局備案。縣紀委、監察局根據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組織和督促相關單位認真組織實施,從而有效地促進基層執法監察工作有序開展;四是要提高執法監察人員素質,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本領,針對執法監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實際,一方面注意從思想教育入手培養執法人員為經濟建設的服務意識、監督意識和反腐敗意識。同時,每年組織專業知識培訓,加強自學,鼓勵大家在干中學,學中干以不斷適應新形勢下對紀檢幹部的要求,初步了解和掌握執法監察工作基本理論和工作技巧,為基層開展執法監察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二、把握方向,正確處置,注重執法監察工作實效
在基層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有不同於其他之處,就是要把執法監察工作與當地的工作實際有機結合,著眼於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要不斷深化對執法監察職能內涵的理解。執法監察不能光靠上級每年部署的幾項監察項目去被動工作,而是要主動出擊,凡是阻礙經濟建設、破壞發展環境、損害群眾利益的一切違法違紀行為,都應當及時糾正、制止在萌芽狀態,在這種新情況下,維護黨和國家政治紀律的嚴肅性、運用執法監察手段,提高行政效能,為經濟建設服務,就顯得更為重要,因此,在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應從以下三個字上下功夫。
1、選題立項,緊扣一個「准」字。執法監察能否順利展開,達到預期目標,准確選題立項至關重要,在基層開展的執法監察與上級統一部署和開展的專項執法監察在選題立項上有很大不同,其對象和內容是可以選擇的,有較大的主動權。為確保開展執法監察取得成效,在選題立項上,既要體現多樣化,具有代表性,又要緊緊抓住一個「准」字。具體來說,就是緊扣三點:一是圍繞熱點;如新農村建設問題,針對我縣新農村建設中資金、物資管理和工程建設等情況是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開展了新農村建設執法監察工作,通過執法監察為我縣新農村建設節省資金近270多萬元,收繳違規資金60多萬元,查處違紀案件3件,立案處分2人,組織處理3人,取得明顯成效;二是突出重點,年初,針對我縣遭受罕見冰凍災害的實際,為了減輕災害和幫助災民生產自救,配合縣委、縣政府採取多種措施,圍繞「十保一平安」的工作要求,與供電、安監、農業、林業等單位就抗災款物的分配使用情況開展了執法監察,對這一重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保證了重點工作的順利進行;三是破解難點,長期以來,違法違規批地建房,特別是鄉鎮的違法用地現象較為普遍,糾正、查處和制止違法用地是一項比較棘手的工作,對鄉鎮一級的違法用地的處理尤為困難。為此,對土地這一難點問題開展了執法監察,嚴肅查處了縣國土局違規出讓將軍大道明德小學門面兩側土一案,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追繳非法所得38餘萬元,土地價款補差200萬余元,處分幹部2人,糾正和查處了失職、瀆職行為,有效遏制了當前違法用地勢頭。
2、開展檢查,狠抓一個「快」字。嚴格的監督檢查是執法監察能否取得實效的重點,要根據具體的工作安排和發展情況組織力量及時進行檢查,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在工作中要狠抓在執法監察執紀上的嚴肅性,應在「快」字上下功夫,一是方案、政策規定及時。執法監察項目立項後,對監察的內容做出周密的安排。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同時要適時公開政策界線,以促使被監察單位自覺地參與到執法監察中來,以達到事前監督的目的;二是組織檢查及時。組織大規模檢查要根據情況的發展及時的組織實施,否則就會影響執法監察的效果,如在村級資金專項執法監察工作中,在自查自糾階段,發現了個別鄉鎮存在弄虛作假、瞞報虛報等問題,我們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分成多個檢查組到各單位、各鄉鎮進行檢查,有效地遏制了這種不良現象;三是立案查處及時。對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要採取「短平快」的方法,及時立案迅速調查,果斷處理,做到有舉必查,查必有果,限時到位,真正體現出執法監察的威嚴,從而達到對違法違紀人員的震懾作用。
3、糾正處理,突破一個「情」字。執法監察處理能否適當,是衡量執法監察成效的重要標准。處理幹部不是執法監察的最終目的,要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把教育和懲處相結合,對違紀人員處理既要准確又要適當,既要讓當事人受到教育,又要對其他人起到震懾作用,注重社會效果,使被查出來的問題得到及時的糾正和處理,一是要依法不依情,對執法監察中發現的的問題,多數都是單位集體違法違紀問題,而要對違法違紀問題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時,不僅當事人想不通,被查的單位許多幹部職工也想不通,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責任人應受到黨政紀的處分,這就要求必須依法不依情進行處理;二是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對違紀的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時,要注意運用以理服人,以情感之。具體說來就是向其指明其行為違反了哪方面的法律、法規,應承擔什麼責任,在追究其責任的同時,也要向其宣傳處理人並不是目的,目的是進一步促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使其能正確對待處分,做好以後的工作。
三、理順關系,改進方法,提高執法監察工作水平
如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更好地發揮執法監察職能的作用,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新的歷史條件下,為保證執法監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還應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關系:一要正確處理好執法監察與政府職能部門監督檢查的關系。在工作中紀檢監察機關要側重發揮執法監察的職能作用,重點查處監察對象不規范的行政行為和違紀違法行為,而不能代替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這樣才能進一步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合力,促進問題的解決。二要正確處理好統籌兼顧與抓重點的關系。基層紀檢監察部門在保質保量完成上級部署的任務的前提下,每年還要結合地方和部門的實際,集中力量開展一兩項執法監察項目。在目前條件下,這些項目要能取得一定的成效,就必須認真組織,抓緊抓好,項目立項不能過大、過難,但必須有代表性,通過這些項目的實施,提高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的權威性,提高各部門依法行政的意識,促進依法行政,必須加大力度,合理安排力量。三要正確處理好監督檢查與查辦案件的關系。執法監察要樹立辦案意識,重視辦案工作,始終把案件查處的著眼點放在加大執法監察的工作力度上。在做法上,一是所查案件是執法監察的內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大多是群眾反映強烈,黨政領導關注的熱點問題;二是查與改緊密結合,以監察建議形式糾正和改進監察對象的不規范行為,力求查處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片。進一步樹立執法監察工作的權威,擴大執法監察的影響力。
四、完善機制,標本兼治,充分發揮長效監督作用
體制、機制建設是執法監察後續工作的重要環節,在開展執法監察工作中,應當遵循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等工作原則,充分發揮執法監察在注重預防、注重治本方面的作用,著力加強制度環節的工作,推動執法監察取得更加明顯的成效,努力把執法監察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一是要通過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不僅要查糾相關單位、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還要注意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既要注意發現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地方或部門保護主義傾向和部門利益制度化等問題,又要及時發現現行制度與市場經濟條件下軌變政府職能、改善行政管理的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二是要完善機制,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議,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監察機關要與有關部門充分交換意見,及時提出改善行政管理工作和完善制度的建議,督促整改到位,防範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三是要注重理論研究與創新。要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公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工作規劃》等文件要求,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緊密結合實際,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深入研究執法監察工作規律,改進監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創新行政監察的體制、機制和制度,形成與其他監督形式相互補充的有效機制,積極發揮執法監察在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中的積極作用;四是要建立監督網路,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黨風廉政預警信息員、紀檢員等三大員的作用,促使執法監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開展;五是要堅持依法行政,切實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為加強紀檢監察機關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嚴格依法監察,嚴格內部管理,實現監察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需要.
⑹ 如何開展依法行政監督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方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被普遍認為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大亮點。 一、在基層推進依法行政意義重大 市縣鄉三級基層政府都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承擔著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管理職責,直面廣大群眾,直面各種利益關系和社會矛盾,其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不僅會關繫到政府的形象,而且還會關繫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對依法治國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和現代化建設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公民享了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而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在一定程度上有賴於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和有效運作。行政法通過創設行政公開制度、行政責任制度和對檢舉、揭發、控告、申訴和來信來訪等行政制度的規定,既確保了公民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廉潔的政府是廣大人民的希望,也是時代的要求。 由於我國有著的封建專制的影響,缺乏法治傳統,在體制下行政權又不適當地強化,行政權幾乎無所不在,無所不能,政府行為不規范問題嚴重,這些現象已經嚴重製約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建設。因此,我們要切實加強行政法制建設,而行政法治建設的目標,就是要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行政。這對於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全面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二、當期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一)在一些行政單位尤其是基層,依法行政意識樹立的不夠牢固。一些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對於什麼是依法行政,為什麼要依法行政,怎樣才能依法行政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錯誤的認識和作法。在一些基層單位看來達到目標比手段重要、完成任務比途徑方式重要、看到結果比程序重要,把法治作為自己完成任務目標的方式之一,有選擇的「執法」,有用的用之、有礙的不用或者改之。在基層政府長官意志往往比較嚴重,習慣於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輕視法律手段重個別處理,輕制度管理重協調解決,遇到問題拍腦袋,決策問題拍胸脯,出了問題拍屁股,導致決策失誤無人負責或者推脫推諉時有發生;有的幹部只考慮自己的晉升權在哪、乾的活應該讓誰看到、自己的仕途怎麼走才更順暢,因此往往出現唯上、畏上、唯權、畏權,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只重視上級領導的講話、批示,忽視法律的規范、引導功能,導致行政執法水平不高;有的得過且過,不思進取,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脫離實際,導致依法行政缺乏具體實際的內容。 (二)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體制有待完善、系統、順暢的。目前,我國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各級政府法制機構,承擔著依法行政工作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的重要職責。實踐證明,哪個地方、哪個地區政府法制機構建設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較好,社會經濟事業的發展也比較順利。目前我國的依法行政工作體制與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還有不相適應的地方。從機構設置情況看,政府法制機構的設置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鄉一級政府未設置專門的機構,這種狀況勢必影響基層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政府法制機構內部人員結構不盡合理。從知識結構看,目前,政府法制機構的部分工作人員是從行政工作崗位轉行而來,沒有受過系統、專業的法律教育學習,在法學理論、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識等方面還不能完全適應依法行政的要求。目前的法治建設步伐不斷加快,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台,不少政府的法治人員並非科班出身、人員流動比較大,接受培訓時往往應付了事,造成了政府法治機構人員法治水平普遍不高。政府法制工作在一些基層政府看來是不得不設立的一個部門,在開展總做中往往要受地方「發展大局」的影響為地方「發展大局」服務,在對於違法執法人員的處理上只有「建議」權而沒有直接處理權,嚴重影響監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機構的權威,對依法行政工作產生負面影響。這就造成了文件的合法審查、機構的合法性和執法的合法性和力度等審查的確實或者有時的越位。 (三)違法行政問題突出。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最主要的職能,是行政機關履行管理社會職能的重要手段,法律、法規能否在實際生活中產生作用,最終要靠行政執法來落實。同時,執法活動是面向社會的活動,客體是社會上的公民和各種團體,因此行政執法活動直接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人民群眾往往是通過行政執法來認識和評價政府,認識和評價法律,行政執法是否公正、廉潔,直接關系著政府的威望和法律的權威。目前,一些地方行政執法隊伍過多、過濫;行政執法權分散;執法主體不合格;部門職能重疊,職能不清,重復執法,多頭執法現象嚴重,甚至在一起違法案件出現之後,幾家單位搶著去罰款,誰先罰了是誰的。目前,一些基層執法隊伍經費的一項來源是罰款和收費,而且罰得越多,收的越多,返還的也就越多,使行政執法與執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掛鉤,甚至在一些交管部門在罰款後不開具罰款單,罰款的去向讓人懷疑,在基層往往聽到這樣的話「開單...錢,不開單...錢。」往往差距較大,作為客體的被罰款對象多數選擇不開單,這就促使了違法行政的蔓延,造成了執法行為與執法目的嚴重背離。執法就是罰款,執法就是收費已經成為個別執法人員的「准繩」。一些部門之間有利爭著上,無利躲著走,爭管轄,爭權利,爭罰款,爭收費。執法程序在一些地方呈現「隨意性」。有的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義務,剝奪了行政執法相對人的申辯權;有的不告知行政執法相對人獲得法律救濟的途徑,剝奪了行政執法相對人的法律權利;有的顛倒程序,先罰款後定性;有的該適用普通程序的,卻適用了簡易程序,該適用簡易程序的,卻適用了普通程序。基層執法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從文化素質看,基層執法人員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數偏低。大多數執法人員沒有受過法律專業教育培訓,一般也就集中參加幾次法律方面的有關培訓,缺乏行政執法所必備的法律素質, 在基層有一個應該引起關注的現象:不少政府的執法人員一般只知道與自己關系密切的單位的職能,對於關系較遠的單位的職能知之甚少,有的甚至分不清人大和政協的性質和職能,不知道憲法是干什麼的,對於一些涉法案件甚至不知道歸哪個司法機關受理,這不能不說是普法活動的一個不足。基層幹部往往把自己宣傳的東西告訴群眾,自己卻只當成一般的任務應付了事,在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和群眾法治意識漸強的今天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 三、相關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行政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教育就沒有思想的轉變,沒有思想的轉變就沒有行為的改善。首先要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基層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促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轉變思想觀念,從時代發展的大趨勢出發、從黨的方針政策出發、從正反兩個方面事例出發清除官本位、特權思想等的影響,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治」與「法治」的關系,權力與法律的關系,法治與改革的關系、法治與發展的關系。牢固樹立法律權威至上、法律大於權力、權力服從法律、沒有法治就沒有大發展、違背法治理念必將受到懲罰的觀念,只有這樣,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才會有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繼續做好面對人民群眾的普法活動。在一些基層政府把普法看成是不得不幹的任務,把貼幾張標語、進學校講一次課看成普法的成果,不願也不像話費力氣去開展此項活動,甚至一些基層領導幹部認為人民群眾法治意識越高自己的管理越難。他們習慣於落後的「人治」,這個區域是我的天下我說的就是規定,我說怎麼辦就怎麼辦,而法治一旦增強,自己的行為將受到約束、利益受到限制,自己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地位將動搖,因此暗中抵制普法活動。殊不知,普法運動就是為了更好的依法行政、為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好人民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使人民群眾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強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有助於糾正基層政府的違法或者有法不依行為,讓行政變的更科學、更合理。要創新普法性質,變過去的「以教」為中心的「靜態」普法為「動態」普法,雙向互動、有來有往,在形式和思想上注重趣味性和實用性,使群眾逐漸地擁有法治精神,改善社會的法治文化氛圍。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努力改變「倒三角」的工作體制,加強基層政府法制機構設置。在鄉一級政府設置政府法制機構或者鄉鎮一級政府的抽象和具體重要行政行為要經過上級法治部門的合法性審查,使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完善的工作體制,同時進一步加強地縣市政府法制機構力量,使地市縣法制機構人員達到一定規模,使「倒三角」為「倒梯形」,進而發展為「正梯形」,為基層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充分的組織保障。同時,市縣兩級的政府法治部門應該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作為本單位的一個部門很難有效的監督級別比自己高、權力比自己大而且是用人用錢來源的政府,因此,建議提高市縣兩級法制部門的地位和職權,在用人用錢上或者至少是業務上歸上一級人大或者政府管理,在重要行政行為、規范性文件出台之前把法制部門的意見作為生效的要件之一,對於法制部門提出異議但是政府仍然施行的法制部門不應承擔責任,對於法制部門簽字同意認為合法的實際卻是違法行為的政府相關責任人和法制部門簽字人、責任人都應承擔責任,並且設定合理的追究期限。讓法制部門不再是可有可無的部門,切實強化其職能和責任。 加強政府法制工作者的業務培訓,提升其業務水平。不少人認為,政府法制工作隊伍這一群體不需要專門的職業訓練和專門知識,不過是政府工作人員的一部分。只要政治可靠、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安排就可以勝任,不像法官、檢察官等法律工作者那樣有法定的准入標准。這種忽視政府法制工作人員職業特點的認識,導致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崗位要求等同於一般政府工作人員。從另一方面來講,由於沒有「門檻」和職業定位,導致社會對政府法制工作認識的缺乏。實際上,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從事的工作內容,比一般的公務員要求更高,專業性更強。這一職業群體必須共同經過系統學習而獲得法律理論知識、法律思維知識以及法制工作能力方面的一致性。建議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准入制度,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設定具有司法從業資格方可上崗的門檻,在人員崗位上不易流動性過大,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使他們成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力軍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業務骨幹,力爭成為優秀合格的政府領導的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 通過各種手段增強法制人員工作的獨立性,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作為行政機關的成員,自然要服從行政機關的領導。從事的政府法制工作,作為重要的法律工作,在具體工作中,首要的要求是對法律負責。一般情況下,這樣做也符合行政首長的意志。但在特殊情況下,即使對法律負責的行動違背了個別行政首長的個人意志,行政首長也不應非法干預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獨立性,或者以此隨意撤換其工作崗位。因此,要通過各種制度來保證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良好素質以及職業的穩定性和專業性。政府領導應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獨立開展工作,讓他們放心放膽去干,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他們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使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於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三)完善監督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的監督。切實加強行政執法機關的內部監督制約。加強上級政府部門對下級政府部門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進一步加強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的監督力度,並通過這種專門的執法監督,保證行政執法活動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辦事,要通過監察、審計部門的有效監督,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和行政執法中的不正之風;嚴格執行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過錯者予以堅決追究,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直到調離、清除出執法隊伍。 充分發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作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強化執法監督力度,促進依法行政。首先,要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實踐中,往往政府的行政執法行為,除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外,許多時候是以政府的規范性文件為尚方寶劍的。而行政執法中出現的一些亂收費、亂處罰問題,也往往根源就出在規范性文件上。因此,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抓好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審查政府規范性文件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輿論監督是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和措施。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社會新聞媒體要敢於曝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特殊作用。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新聞單位行使監督權就是行使人民民主權利的具體體現,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全社會的支持。建議對於新聞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案件本級和上級政府應該建立台賬和記錄,改變以往重大輿情事件只是聽聽本級政府匯報、說明一面之詞的簡單做法,應該建立雙方都有記錄、都能說話甚至互相辯論的沖突解決機制。 制定準確的監督標准,增強行政執法監督的實效性,如逐步制定和完善黨紀、政紀量化監督標准,盡快出台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監督的機關、許可權、范圍、方式、程序等加以明確規定,使監督本身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