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品監督管理
『壹』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各部門的職能是什麼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設20個內設機構:
1、辦公廳(應急管理辦公室)。擬訂總局機關有關政務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總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及全國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和座談會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總局機關全國性會議計劃的管理。
擬訂總局重大工作計劃、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承辦總局黨組和總局領導的秘書工作。負責總局政務信息、政務值班值守,牽頭協調總局政務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批示件督辦,總局黨組和總局領導議定、批辦事項及其他重大事項政務督查工作。
負責總局機關公文處理和機要文件處理,指導總局直屬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組織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總局機關保密管理,指導直屬單位保密工作。負責總局機關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工作,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相關工作。
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和接待。組織擬訂食品葯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推動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能力建設。組織擬訂食品葯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協調指導總局相關業務司局和地方開展重大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總局各相關業務司局和地方根據職責分別負責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協調建立重大葯品不良反應、重大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綜合司(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秘書處)。組織研究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重大政策,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形勢分析,編撰食品葯品安全年度發展報告。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重大課題研究和專題研究,協調推動完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體制機制。
組織開展對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評議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對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葯品監督管理職責的評議考核工作。開展對地方政府領導幹部的專題培訓。
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會議的組織籌備。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健全部門間、地區間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組織起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綜合性文稿、重要會議文件。
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日常工作,落實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承擔總局統計辦公室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3、法制司。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立法規劃和計劃,組織起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草案。負責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對有關部門起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中涉及食品葯品監督管理事項提出意見。
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制建設,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律制度理論研究。負責有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
承擔總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總局行政審批綜合服務工作。承擔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4、食品安全監管一司。掌握分析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技術規范。
擬定食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指導有關單位和地方加強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機構和核查人員管理,督促下級行政機構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指導監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檢驗檢測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監督管理的科研工作。擬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導地方相關工作。
指導地方推進食品生產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督促地方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5、食品安全監管二司。掌握分析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督促落實。規范流通和餐飲消費許可管理,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
指導下級行政機關開展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監督抽檢工作。指導下級行政機關對進入批發、零售市場的食用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建立與農業部門的銜接處置機制。擬訂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食品停止經營的管理制度,指導督促地方相關工作。指導地方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督促下級行政機關開展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6、食品安全監管三司。開展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分析和形勢研判,編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制度和技術規范,參與擬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通報監測結果並配合依法處置相關問題。
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協調、建立與農業、衛生計生、質檢等部門有關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銜接機制。承擔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銜接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編制食品安全統計年鑒。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統計、風險監測、風險預警和交流領域的項目研究。指導下級行政機關開展食品監督抽檢工作,組織開展全國食品監督抽檢。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7、特殊食品注冊管理司。研究擬訂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下簡稱特殊食品)注冊管理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研究擬訂特殊食品注冊管理技術規范並組織實施。擬訂特殊食品注冊審評、注冊檢驗、功能評價、現場核查等工作規范。
承擔特殊食品注冊行政審批和備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與特殊食品注冊行政審批、備案管理相關的檢查、督導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8、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中葯民族葯監管司)。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相關標准並監督實施。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葯品注冊和部分化妝品行政許可、醫療機構配製制劑跨省區調劑審批並承擔相應責任,優化注冊和行政許可管理流程。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注冊相關技術指導原則。承擔疫苗監管質量管理體系評估、葯品行政保護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承擔處方葯與非處方葯的轉換和注冊,監督實施葯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和葯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組織擬訂中葯飲片炮製規范。指導督促葯品化妝品注冊工作中受理、審評、檢驗、檢查、備案等工作。
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葯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葯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醫療機構配製制劑、部分化妝品許可等相關行政許可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承擔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和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相關行政許可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9、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司。組織擬訂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器械標准、分類規則、命名規則和編碼規則。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境內第三類、進口醫療器械產品注冊、高風險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審批並承擔相應責任,優化注冊管理流程,組織實施分類管理。
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資質認定,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監督檢查臨床試驗活動。指導督促醫療器械注冊工作相關的受理、審評、檢測、檢查、備案等工作。
擬訂醫療器械注冊許可工作規范及技術支撐能力建設要求並監督實施。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第一、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許可等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0、葯品化妝品監管司。掌握分析葯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中葯材生產和葯品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組織開展對葯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再評價、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抽驗及安全風險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處理措施。擬訂境外葯品生產企業檢查等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監督實施葯品分類管理。
承擔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及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問題葯品化妝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地方相關工作。
擬訂葯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及技術支撐能力建設要求,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總局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承擔國家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相關工作,承辦履行國際葯物管制公約相關事項,承擔有關葯品出口監督管理事項。不再承擔以上劃轉到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科技和標准司承擔的職責任務。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1、醫療器械監管司。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擬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擬訂醫療器械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組織開展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監督抽驗及安全風險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處理措施。擬訂境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檢查等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有關醫療器械產品出口監督管理事項。
擬訂問題醫療器械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地方相關工作。擬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及技術支撐能力建設要求,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2、稽查局。組織擬訂食品葯品稽查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食品葯品安全投訴舉報工作。指導監督地方稽查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食品葯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
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葯品安全違法案件,組織開展相關的執法檢驗。擬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打擊生產銷售假葯部際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相關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3、科技和標准司。組織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科研規劃和計劃,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相關科技條件建設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引進國外相關先進技術,指導科研、管理與生產經營單位技術協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推動食品葯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擬訂食品葯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並監督實施。推動食品葯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有關葯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標准管理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
組織擬訂葯用輔料、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葯用要求、標準的管理規范。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標准。指導地方科技和標准管理工作。承擔總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企業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企業有關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4、新聞宣傳司。組織宣傳食品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解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擬訂食品葯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發布食品葯品安全信息。擬訂總局新聞宣傳工作規章制度,規范和協調總局機關新聞宣傳工作,指導總局直屬單位新聞宣傳工作。
擬訂食品葯品安全新聞宣傳的年度、季度和專題報道計劃並組織實施。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會的管理及組織工作,協調新聞單位相關事項。建立和完善食品葯品安全輿論引導機制、科普宣傳工作機制,組織開展食品葯品安全重大主題宣傳活動。
負責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報刊、圖書、影視、音像等宣傳業務管理。組織推進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有關的誠信體系建設。承擔食品葯品安全信息搜集和輿情監測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葯品安全輿情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和評估,總結分析風險趨勢,提出對策建議。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5、人事司。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人才發展相關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和幹部監督工作。承擔總局機關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總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制度改革、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以及領導班子建設等相關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承擔省(區、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幹部協助管理工作。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隊伍培訓機制和制度,擬訂培訓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承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全國性表彰工作。承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6、規劃財務司。擬訂食品葯品安全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資源調查,統籌規劃與協調資源配置,推進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擬訂基礎設施、裝備條件等專項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食品葯品安全規劃編制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食品安全規劃編制工作。擬訂局本級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年度預算、決算並監督執行。承擔中央轉移地方專項資金的落實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工作,承擔機關住房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對局本級和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承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7、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擬訂食品葯品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地方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交流與合作。
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分析。負責外事行政管理,擬訂外事行政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業務相關的境外檢查。組織開展智力引進和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協調駐外機構相關業務管理工作。
承擔因公出國(境)人員團組的審核、審批及護照簽證管理工作。
18、機關黨委。擬訂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計劃、制度和規定並組織落實。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指導總局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中心組學習。負責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指導發展黨員工作。
協助總局黨組開展直屬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幹部管理。配合人事部門對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領導班子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總局機關幹部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建議。
掌握幹部職工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協調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開展總局直屬機關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領導總局直屬機關紀委開展工作,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開展黨員監督和違紀調查處理。
開展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的統戰工作。領導、支持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協助總局黨組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的黨建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9、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情況,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中央紀委報告。
經中央紀委批准,初步核實反映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
負責調查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司局級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必要時可以直接調查處級及以下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申訴。
對駐在部門各級領導班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提出問責建議。承辦中央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本派駐機構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協助駐在部門做好巡視工作。
20、離退休幹部局。提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組織落實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導總局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離退休幹部工作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活動,發揮離退休幹部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中的作用。負責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各項經費的管理。負責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活動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
負責離退休幹部的信訪工作。受理離退休幹部的異地安置工作,落實異地安置幹部的待遇,處理離退休幹部的歷史遺留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機關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葯品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貳』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無法得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上並沒有博醫堂的葡身康膠囊的資料。具體資料可以撥打12345進行查詢。
(2)葯品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 是國務院綜合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直屬機構,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叄』 葯品安全監管的含義 盡量多寫一點
品安全監管重心在基層、成效體現在基層,基層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好壞直接決定著品安全整體走向。能不能讓人民群眾滿意,關鍵是要看基層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效。基層品安全監管取得實效的前提就是要加強基層品安全監管能力和規范化建設。各地要充實基層、夯實基礎,切實提高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品安全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繫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近年來,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存在著諸多薄弱環節,面臨一些有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品安全意識薄弱。盡管各級品監管部門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但仍有很多群眾,特別是農村群眾,對品安全知識掌握不多,自我保護意識較弱。每次到社區到農村去宣傳,很多家庭存在過期失效品,很多人抱有僥幸心理還在使用這些品,對這些品的處理,也是當普通垃圾隨意丟棄,很多群眾也不知道如何應對品不良反應,對憑處方購買抗菌物的規定還是不甚理解,很多群眾對於購買到假劣食品習以為常,只要不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一般不舉報。全國此類違法、違規發案率一直居高不下,「齊二事件」、「毒膠囊事件」不斷給我們敲響警鍾,而且違法犯罪花樣不斷翻新。
2、品安全監督的支撐——技術檢測需進一步加強。近幾年品安全檢測投入有了很大提高,硬體建設得到很大改善,但相對日益繁重的品檢測任務仍有一定的差距。同時,繁重的檢測任務和檢測人員配備存在失衡現象,在檢測一線直接從事檢驗工作的專業人員不足,影響到品檢測工作的開展與提高,已經成為檢測質量難以突破的「瓶頸」。
3、「非品」監管不夠完善。很多保健食品、消毒產品等「非品」未取得品批准文號,不具備品在經營使用過程中的法律地位,但不法生產者和銷售者為攫取超額利潤,在該類產品的外在形式或銷售方式上又按照品的某些特徵進行一些「改造」,冒充「品」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特別是一些保健食品銷售者,還經常故意和監督人員打工作時間差,組織老人在早上進行所謂健康講座,借機欺騙老人進行產品銷售的活動還時有發生。
4、違法廣告宣傳依舊泛濫。隨著違法廣告治理整頓的深入,現在醫療、保健食品,品的違法廣告在電視等主流媒體上的非法宣傳已大大減少,但私自印刷更改有關部門批準的宣傳內容的廣告印刷品、宣傳冊,在大街、社區隨意發放的現象卻經常見到,廣告信息肆意誇大宣傳,使用「療效」、「治癒率」、「療程」等字眼以及專家、患者形象,對消費者進行暗示和誤導,給老百姓求醫問帶來極大困擾。
幾點建議:
一、 努力提高廣大群眾的品安全意識
要積極開展品安全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活動,廣泛宣傳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使大家更多的了解假劣品產生的途徑、危害及簡單的識別方法,全面提高公眾的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切實提高從業者的責任意識、誠信意識、法律意識和質量安全控制能力,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愛生命、珍視健康,人人關注安全、參與監督的良好氛圍。同時各新聞媒體、機關要及時公布假劣品信息、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築牢品安全最後一道防線。
二、充實品檢測隊伍力量
有關部門應盡早根據當前品檢測任務的實際情況,重新核定品檢測編制,加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引進力度,同時落實好特殊行業從業人員的保健津貼,以體現黨和對技術檢測人員身心的關懷,從而加強和穩定技術檢測隊伍。
三、加大品執法監管力度
針對「非品」經營情況及違法廣告問題,相關執法人員應加大執法力度,不留檢查死角,對「非品」經營者加大打擊力度,特別是對面向老人進行的所謂健康講座,一方面是通過宣傳講解增強老人的防騙意識,同時鼓勵群眾積極對以健康講座為幌子、實則進行產品銷售為目的的活動及違法廣告進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堅決、及時、徹底查處一起。
『肆』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怎麼簡稱
NMPA全稱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cts Administration
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重組,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就是原來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但是英文名改了
『伍』 葯品監督管理的行政機構的設置是什麼
1.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葯品監督管理局),為同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領導省以下葯品監督管理機構,履行法定的葯品監督管理職能。 2.地(州、盟)、地級市根據工作需要,設置葯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為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直屬機構。直轄市及較大城市所設的區,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葯品監督管理分局,為上一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在上一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葯品監督管理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葯品監督管理業務。 3.葯品監督管理任務重的縣(市),根據工作需要設置葯品監督管理分局(以下簡稱縣葯品監督管理機構),並加掛葯品檢驗機構牌子,為上一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在上一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城內葯品監督管理工作。
『陸』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針對你的這個問題,有的時候不要全部聽信廣告!廣告是為了宣傳,並不代表他的葯品有多好!我自己認為!加了廣告只能是讓價格更貴了!
『柒』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干什麼
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版,下同)權、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7)葯品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1998年3月份,根據人大決議,組建新的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將原國家醫葯管理局行使的葯品流通監管職能、衛生部行使的葯政葯檢職能、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行使的中葯流通監管職能統一交由新組建的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行使。
2003年,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成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葯品(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生物製品、診斷葯品、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葯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 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負責保健品的審批。
『捌』 中國葯品電子監管碼查詢方法81189620021380590760
查詢方式
消費者可以通過中國葯品電子監管網輸入葯品外包裝的中國葯品電子監管碼、區號、電話後,可直接查詢到該葯品的【葯品通用名】【劑型】【制劑規格】【包裝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至】【批准文號】及葯品流向等信息。如果為非第一次查詢則會顯示之前相應的查詢記錄。
(8)葯品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葯品電子監管碼管理系統是針對葯品在生產及流通過程中的狀態監管,實現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產品追溯和管理,維護葯品生產商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016年2月20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連發兩個公告,宣布暫停葯品電子監管碼。推行了8年的葯品電子監管碼被叫停。
『玖』 』中國葯品電子監管碼』怎麼用
1、首先我們可以登陸葯監局的官網,找到你要查詢的葯品電子監管碼。
(9)葯品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葯品電子監管碼特點介紹:
1)一件一碼
突破了傳統一類一碼的機制,做到對每件產品唯一識別、全程跟蹤,實現了政府監管、物流應用、商家結算、消費者查詢的功能統一。對每一件物品全程追蹤,可以確保產品從出廠到客戶使用全程監控。
2)資料庫集中存儲動態信息
為突破質量信息和流通動態信息無法事先印刷的局限,監管網對產品動態信息實時集中存儲在超大規模監管資料庫中,同時滿足了生產、流通、消費、監管的實時動態信息共享使用需求。
3)全國覆蓋
由於產品一地生產、全國流通銷售的特點,只有做到全國統一、無縫覆蓋的系統網路平台才能滿足全程監管的要求。
4)全程跟蹤
監管網對產品的生產源頭、流通消費的全程閉環信息採集,具備了質檢、工商、商務、葯監等各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流程聯動的技術功能,為實現對產品的質量追溯、責任追究、問題召回和執法打假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撐。
5)消費者查詢
可以藉助簡訊、電話、網路以及終端舉措措施等形式利便的查詢葯品真實性和質量信息。消費者可以獲得的信息有:葯品通用名、劑型、規格;出產企業、出產日期、出產批號、有效期等,假如發現問題,可以與當地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聯系。
『拾』 中國葯品電子監管碼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中國葯品電子監管碼管理系統是針對葯品在生產及流通過程中的狀態監管,實現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產品追溯和管理,維護葯品生產商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葯品電子監管是運用信息技術、網路技術和編碼技術,給葯品最小包裝上面賦上一個電子監管碼。通過這個電子監管碼給葯品一個合格的身份證。實施電子監管以後,企業通過電子監管系統上傳信息,使得賦碼葯品不管走到哪裡都能被實時監控。
作用:
為每件產品賦予唯一的電子監管碼,實現「一件一碼」管理,將電子監管碼對應產品的生產、流通、消費等動態信息實時採集到資料庫中,通過覆蓋全國的無縫網路、支持數百萬家企業數千萬億件產品的超大型資料庫和專業化的客戶服務中心,為政府從源頭實現質量監管建立電子檔案、對市場實現跟蹤追溯、索證索票、實施進貨檢查驗收、建立購銷電子台賬和缺陷產品召回提供了信息技術保障。最終建立了從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後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電子監管鏈條,建立了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電子監管鏈條,為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質量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提供了信息技術平台,建立了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路。
通過電子監管碼,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可以迅速了解產品市場情況,保護知識產權,實現品牌推廣,掌握物流信息;消費者可以藉助簡訊、電話、網路以及終端設施等形式查詢產品真實性和質量信息;監管執法部門可以及時掌握有關產品假冒違法的信息並迅速採取執法行動,對質量問題進行流程追溯和責任追究,對問題和缺陷產品進行及時准確的召回管理,將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很好地結合起來,推動了和諧社會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