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制度
㈠ 中華人民共和國黨內監督條例的監督制度有哪些
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它的頒布實施,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將起到重要作用。2004年2月17日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一定要從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重要性,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嚴格執行。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自覺履行黨內監督的職責,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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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監督機制的督查制度
督查制度的建設是對督查事項的跟蹤監督,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增強全體幹部職工對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一個企業可以根據其組織結構的復雜性和人員多少,考慮設置一級或兩級檢察機構,該機構可以是虛擬的,譬如:設置一個最高機構為「公司檢察委員會」,對其職責許可權要明確定義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一般而言,一個企業的一般性或者員工級別的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有行政部負責;對於政務方面、安全方面、經營管理方面、生產方面和重大質量管理方面以及體系的執行力、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由公司檢察委員會負責。通常檢察委員會書記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
㈢ 監察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監察制度如何你指的是行政監督的話,那包括行政體制內部監督和外部回監督兩大類
答1.外部監督是指行政機關以外的權力與非權力主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監督,其中外部權力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即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行政監督;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即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實施的行政監督;中國共產黨組織作為執政黨實施的行政監督。
2.外部非權力監督包括:人民政協以及各民主黨派的行政監督;社會群眾及輿論監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團體(工、青、婦等)、群眾組織、企事業單位、公民個人以及新聞媒介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監督。
3.內部監督可以劃分為專門監督和非專門監督兩類。
內部專門監督,主要是指政府專設的監督機構實施的行政監督以及各類專業性行政監督。包括行政監察、審計監督、物價監督和質量監督等專業性行政監督。
內部非專門監督,包括上下層級監督,即各級行政機關及其主管按行政隸屬關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進行直線監督;平行部門監督,即政府職能部門就其所轄事務,在自身許可權與責任范圍內對其它相關部門實施監督。
㈣ 什麼是四項監督制度
四項監督制度包括《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
(4)監督制度擴展閱讀:
頒布實施這四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就是要貫徹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應幹部群眾的關切和期待。
以更加嚴格的制度監督選人用人行為、約束選人用人權力,堅決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行戰斗,為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製度保障。
㈤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如何監督執行
1、確保制度作用有效發揮領導者要起帶頭作用。中國古代的曹操就曾以「割發代首」樹立遵守制度的榜樣。領導嚴格遵守了,自然會對員工產生影響。一個合格的領導就是要嚴格的要求自己,只有要嚴格要求自己,從自身做起,才能領導他人,員工才會心服口服,才會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員工都是這樣的心裡,他們覺得領導做不到的,憑什麼來指揮自己呢?有這樣的心裡也是很正常的呢,所以領導一定要嚴格遵守制度,這樣才能使員工遵守。同時要將制度的完善和執行作為公司的一項基礎工作,長期關注。
2、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通過對實際工作的了解,認真徵求廣大員工的意見,並開展制度討論。同時各部門之間要加強聯系,做到所訂制度具有統一性、互補性。制度出台後要相對穩定。對確實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制度不能墨守陳規,該及時修訂、完善或廢除的,要堅決取締舊制度,確保制度不脫離實際。一套制度的出台和實施,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呢,一定要科學合理,要讓員工能接受,連員工都不能接受的制度能執行下去嗎?這樣就是無效制定呢,所以呢,企業在做每項決定的時候,一定要讓員工可以接受,這樣很利於企業管理。
3、營造自覺遵守制度的氛圍執行制度時,應加強指導和幫助,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應把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學習內容,同時還應將員工對制度的掌握程度作為對員工考核的重要內容,激勵員工自覺學習制度。在加強制度學習時還應運用發生的諸多違規案例開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充分認識不執行制度對集體和個人所造成的危害,從而自覺遵守制度,營造良好氛圍。企業的制度一定要讓員工明白,這樣的制度對他們自身有什麼好處,可以作為他們的績效,直接影響他們自身的利益,這樣他們就會嚴重遵守和執行了呢。
4、加強制度執行情況跟蹤在執行制度過程中,還應建立部門之間、員工之間相互監督的制衡機制,發現違規情況及時舉報,並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對知情不報者,也應給予相應處罰。同時,部門要對各部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定期考核,有效提高制度執行力。制度的執行也要定期的進行檢查的呢,不是每項制度都可以執行下去的呢,要先實際運用,然後看在企業的效果,如果效果不好,那肯定不能執行下去的呢,這也是個磨合期,要看執行的情況,要看在企業有沒有起到好的效果,要定期跟蹤,了解詳細情況。
END
注意事項
企業制度是每個企業不可缺少的,不是所有的制度的都是適合企業的呢,要考察要適應的呢,一項制度的出台,管理者一定要保證他順利進行,要提到制度的執行力,如果沒有執行力,那制度就是空談。
㈥ 黨內十大監督制度有哪些
一、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
二、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
三、述職述廉
四、民主生活會
五、信訪處理
六、巡視
七、談話和誡勉
八、輿論監督
九、詢問和質詢
十、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
㈦ 監察制度是什麼
監察制度的目的: 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㈧ 《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監督制度有哪些
《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監督制度有遵守黨章黨規,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模範遵守憲法法律情況;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全黨令行禁止等情況。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五條黨內監督的任務是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幹部忠誠干凈擔當。
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遵守黨章黨規,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模範遵守憲法法律情況;
(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全黨令行禁止情況;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貫徹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原則情況;
(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五)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密切聯系群眾,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情況;
(六)堅持黨的幹部標准,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情況;
(七)廉潔自律、秉公用權情況;
(八)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情況。
(8)監督制度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六條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
第八條黨的領導幹部應當強化自我約束,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自覺遵守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廉潔自律准則,加強黨性修養,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第九條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㈨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哪些監督職責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監督職責:
黨的各級委員會在黨內監督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1、領導黨內監督工作,明確同級紀委和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於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在黨內監督方面的任務和要求;
2、制定貫徹上級黨組織和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關於加強黨內監督工作決議、決定的措施,研究解決黨內監督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3、對黨委常委、委員,同級紀委和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於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4、對下一級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督;
5、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監督上級黨委、紀委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黨的各級委員會委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
1、對所在委員會、同級紀委和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於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的工作進行監督;
2、對所在委員會、同級紀委的常委、委員和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於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的負責人進行監督;
3、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基層委員會委員,對本條第(1)、(2)項所列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和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黨委常委會、同級紀委常委會提出或向上一級黨委、紀委反映;
4、中央委員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或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在黨內監督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1、協助同級黨的委員會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
2、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
3、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4、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依照許可權組織起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5、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
1、對所在委員會及其派駐機構、派出的巡視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
2、對所在委員會常委、委員和派駐機構、派出的巡視機構的負責人進行監督;
3、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委員和基層紀委委員,對本條第(1)、(2)項所列紀檢機關(機構)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和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紀委常委會、同級黨委提出或反映,對所在委員會委員、常委的意見還可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反映;
4、中央紀委委員對中央紀委常委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紀委常委會或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反映。
黨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和權利:
1、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2、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或向黨的組織提出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
3、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
4、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5、參加黨組織開展的評議黨員領導幹部活動,發表意見。
(9)監督制度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重要性:
各級黨組織應當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範各種違紀行為的發生。對黨組織和黨員反映的問題,應當認真處理。
鼓勵、支持、保護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黨員、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對署真實姓名反映問題或檢舉、控告違紀違法行為的,黨組織和有關人員應當為其保密;對泄露的要追究責任。
對檢舉、控告黨員或黨組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獎勵。對打擊報復監督者的,對以監督為名侮辱、誹謗、誣陷他人的,以及在監督中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黨組織發現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或接到檢舉、控告,認為需要查明事實、糾正錯誤、追究責任的,按照職責和許可權,及時調查處理。
各級黨委、紀委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