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風警紀監督員
Ⅰ 沈陽市公安局的分工
許文有: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武警支隊、和平分局;
安錦榮:黨委內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容長抓全局工作,分管後勤裝備部、法制處、控申處、出入境管理處、警察訓練支隊、機關黨委、老幹部處、鐵西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細河分局;
張廣善:副局長,分管科技處、通信處、交警支隊、經保分局、消防支隊、消防稽查支隊、「三基辦」、瀋河分局;
楊耀戈:黨委委員,負責工會工作;分管渾南分局、棋盤山風景旅遊開發區分局;
劉曉競:副局長,分管社區警務支隊、治安支隊、公交分局(便衣警察支隊)、城市管理治安分局、警衛處、皇姑分局;
閆守國:副局長,分管網路警察支隊、保安管理處、巡警支隊、特警支隊、反恐支隊、行動技術支隊、大東分局;
咸金奎:副局長,分管刑警支隊、監管支隊、經偵支隊、禁毒支隊、公安醫院、東陵分局、法庫縣局;
孫建軍: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分管蘇家屯分局、康平縣局;
田維: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分管警務督察支隊、於洪分局、北站分局;
鞏永利: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分管沈北分局、輝山農業高新分局;
寧家彬:黨委委員,國內安全保衛支隊長;分管文保分局、新民市局、遼中縣局。
Ⅱ 公安督察有什麼職責
督察的職責如下:
1.監督重要警務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2.監督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的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3.監督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4.監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5.監督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6.監督警務人員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情況
(2)警風警紀監督員擴展閱讀:
警務督察,又稱監督視察。簡單說就是警察的監督者。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法確定的管轄范圍及其督察民警必須履行的責任義務。
《督察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警察在處理重要警務活動中行使職權及使用器械都要受警務督察的監督。警務督察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他們是確保人民警察光輝形象的防火牆。
督察人員必須做到:
(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的各項紀律;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受監督,不得濫用和超越職權;
(三)嚴格執法,文明執勤,清正廉潔,不徇私情;
(四)熱情服務,語言文明,禮貌待人;
(五)警容嚴整,著裝規范,舉止端莊。
參考資料:網路-警務督察
Ⅲ 求協警查擺剖析材料
「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階段,公安分局著力在抓深化、求實效上下功夫,針對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剖析根源,有針對性地採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實、嚴」,有力地推動了大討論活動向縱深方向發展。
一、查漏補缺,突出一個「活」字
針對部分民警對「創新服務、加快發展」大討論活動認識不高,學習態度不端正,不善於學用結合,沒有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風氣等現象,分局採取「兩補」措施,通過民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民警達到四知(知目的意義,知目標任務,知階段步驟,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學習筆記,有心得體會,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認識提高,參學意識提高,實踐積極性提高)。
「集中補」,民警因公辦案,未能參加集中學習,分局組織缺學人員集中補課,達到教育學習目的。「結對補」對組織紀律散漫以及素質較低的重點民警,分局採取「一對一」結合輔導方式,由所在隊領導監督補課,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對照檢查,突出一個「實」字
分局採取多種措施,出實招,認真查找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足,一是互動查。分局採取自己查、組織評、群眾提、相互幫等形式,對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問題根源。每名民警結合自身實際,寫出了剖析材料。二是開會查。分局先後召開組織生活會和全體人員會議,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礎上,局領導進行點評,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確努力方向。
三、邊查邊改,突出一個「嚴」字
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分局採取三條措施,及時、嚴格、迅速地進行了整改。一是改進管理模式。分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了領導分工負責制,對部門領導進行捆綁考核。二是改進管理機制。分局實行績效考核機制,建立了民警學習檔案和執法檔案,明確了民警各項工作任務、考評標准和范圍,把民警的績效考核作為評優受獎和幹部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三是完善監督機制。分局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員、警風警紀監督員制度,公開舉報電話,24小時接受群眾的控警、投訴,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篇:輔警自我剖析材料
輔警自我剖析材料
吳勇
「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階段,公安分局著力在抓深化、求實效上下功夫,針對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剖析根源,有針對性地採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實、嚴」,有力地推動了大討論活動向縱深方向發展。
一、查漏補缺,突出一個「活」字
針對部分輔警對「創新服務、加快發展」大討論活動認識不高,學習態度不端正,不善於學用結合,沒有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風氣等現象,分局採取「兩補」措施,通過輔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輔警達到四知(知目的意義,知目標任務,知階段步驟,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學習筆記,有心得體會,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認識提高,參學意識提高,實踐積極性提高)。「集中補」,輔警因公辦案,未能參加集中學習,分局組織缺學人員集中補課,達到教育學習目的。「結對補」對組織紀律散漫以及素質較低的重點輔警,分局採取「一對一」結合輔導方式,由所在隊領導監督補課,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對照檢查,突出一個「實」字
分局採取多種措施,出實招,認真查找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足,一是互動查。分局採取自己查、組織評、群眾提、相互幫等形式,對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問題根源。每名輔警結合自身實際,寫出了剖析材料。二是開會查。分局先後召開組織生活會和全體人員會議,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礎上,局領導進行點評,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確努力方向。
三、邊查邊改,突出一個「嚴」字
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分局採取三條措施,及時、嚴格、迅速地進行了整改。一是改進管理模式。分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了領導分工負責制,對部門領導進行捆綁考核。二是改進管理機制。分局實行績效考核機制,建立了輔警學習檔案和執法檔案,明確了輔警各項工作任務、考評標准和范圍,把輔警的績效考核作為評優受獎和幹部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三是完善監督機制。分局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員、警風警紀監督員制度,公開舉報電話,24小時接受群眾的控警、投訴,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篇: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剖析材料
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剖析材料
雖然,我曾經也無數次地思考過這個問題:我為什麼要當警察,如何當好警察?可是,通過這次的專題討論活動,使我有了更加清楚的認識,對自己作了一次更加深刻的剖析。
經過認真思考和歸納,我把一個個我為什麼要當警察的理由在心裡進行了一次次篩選和過濾,最後那些總是揮之不去的深深留在了腦海里的東西,我想就是「我為什麼要當警察」的原因了吧。
還記得很小的時候,跟小夥伴玩警察捉賊的游戲時,我就一直喜歡當警察,不為別的,因為一聽就知道是好人。那時對警察的認識就是可以相信的人,值得依靠的人,是好人。於是就夢想著自己長大也能當一名警察,做一個值得別人相信、值得依靠的人。後來對警察的了解跟多了,他們有威武的服裝,他們形象非常威嚴,他們有著軍事化的管理,他們還打擊邪惡,伸張正義,於是就更渴望著自己也能成為一名警察。於是,在填報高考志願表時,毅然選擇了警察這個職業。所幸的是,在那一年警校生的招錄中,我被錄取了,於是我正兒八經地成了一名警察。
我很珍惜這個機會,於是從我走進警校的那天起,我也一直在努力思考著一個問題:如何當好警察?
一、正確理解人民警察與人民的關系
人民警察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警民關系就如同是種子與土地、魚與水的關系,只有植根沃土,才能開花結果;只有融入水裡,才能充滿活力。無論形勢怎麼發展、條件怎麼變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忘,與群眾同呼吸、共命運的立場不能變,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維護人民的利益。
二、充分認識開展這次大討論活動的重要意義
「為何從警」就是要解決為何當民警的問題,始終強調人民警察的人民屬性,切實擺正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增強公僕意識;「如何做警」就是要解決如何正確履職盡責的問題,以民意為導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大力實施民生警務;「為誰用警」就是要解決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一切為了群眾,立警為公、執法為民。
深入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活動,是公安部黨委緊密結合公安機關的性質特點和職責任務,深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學習教育、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從思想上解決當前公安隊伍中存在突出問題的重要手段。開展好大討論活動,對於教育引導廣大民警充分認清公安機關的根基所在、職責使命和力量源泉,進一步增進群眾感情,站穩群眾立場,提升群眾工作能力,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努力使廣大民警的思想作風有明顯轉變、素質能力有明顯提升、服務效能有明顯提高,進一步樹立人民公安為人民新形象,著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學習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討論活動的一些體會認識
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群眾觀念,做人民群眾的貼心人。搞清為何從警問題,必須把堅定的理想信念作為首要的基本問題來解決,做到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維護執法為民的表率。人民警察要牢固樹立公安事業的堅定職業信念和對警察職業的執著,要做到懷有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不負黨和人民的厚望,要以快捷、公正、高效的公安工作和執行活動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我們黨的一貫工作原則和方法。人民警察屬於人民,來自人民,人民警察為人民,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切實增強便民為民的服務群眾觀念,打牢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
Ⅳ 科目三安全員屬於哪個部門
第四十六條來
從事考試工作的人員,源應當持有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車輛管理所公安民警中選拔足夠數量的專職考試員,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民警、文職人員中配置兼職考試員。可以聘用運輸企業駕駛人、警風警紀監督員等人員承擔考試輔助評判和監督職責。
Ⅳ 交通警察應具備那些素質請具體分析
首先應具備「腦勤」。作為一名交通警察,腦子里想的啥極為重要,但我覺得如果要對得起自己神聖的職業,要對得閃閃發亮的警徽,交警的腦子里首先應該想到的是「安全」二字,只有這樣,才會去認真刻苦的鑽研法律法規,才會認真的執勤執法。但是,在現實工作中,也有的交警同志想的並不一定是「安全」二字,有的交警同志由於受市場經濟影響,受老闆、大亨的誘惑,腦子里想的是「錢」字,有的交警同志看到同事、同學、戰友有個一官半職,地位高,可以左右別人,則腦子里想的是「權」字,也有的交警同志看到別人無所事事,肩上無責任,心裡沒負擔,腦子里想的則是「閑」字。我認為,如此種種想法,不能說不對,但最起碼是與現行職業是不相對稱的。所以,隨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難度越來越大,工作量越來越多,人流、車流量增大的實際情況,交警同志腦子里應該多想,勤想如何來保平安、保暢通的問題,如果雜念太多,就會影響自己的工作,就會給交警管理帶來不利因素。因此,建議交警同志集中精力,集中思想,腦子里勤想「安全」,勤想平安,勤想造福人民的好事。
其次應具備「嘴勤」。作為一名交通警察,嘴勤是最基本,最起碼的要求,我們知道,交通宣傳教育離不開「嘴巴」,上路執勤執法離不開「嘴巴」,糾正各類交通違法離不開「嘴巴」。特別是作為一名交通警察,有時只要一句話就能避免一起事故,只要一句提醒就會使一人甚至幾人平安。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的交警同志則忽略了這一點。前不久,在我警大隊召開的警風警紀監督員座談會上,就有監督員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有的交警同志特別交通協管員在路上行走,明明看見有人闖紅燈而不過問,明明看見小孩在公路上嬉鬧也不過問,甚至有的交通協管員明明看見公路上出現交通事故也揚長而去,不聞不問,這真是「君子動手不動嘴啊!」筆者認為,交警同志的嘴特別要勤,要做到勤問、勤管、勤問候,往往一句「司機,您好,請慢行」,往往一句「謝謝配合」,往往一句「請注意交通安全」便能溫暖多少人的心田。這樣,不僅司機同志或者行人會感到心中暖烘烘的,更能在老百姓中樹立良好交警形象。因此,我認為,交警同志不僅要在執勤執法中做到嘴勤,而且要在平時的行走中做到嘴勤一點,這樣才能對得起交通警察這種神聖的職業。
再次應具備「腿勤」。腿勤這也是交警應該要把握的關健,上路執勤、下鄉調研、事故處理都必須做到腿勤。但在個別同志眼裡,屬於我職責范圍內的事腿勤一點理所應當,一旦不屬於我職責范圍的事則與已無關。這一點是要不得的,作為一名稱職、負責的交通警察,不應分職責內外,而應把交通安全的管理看作是工作的全部,除了上路執勤執法外,還應該多搞些調查研究,多深入到百姓之中了解呼聲,傾聽民意來改正自己工作中的缺點和不足。當然,有的同志干交警這一行已經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很多東西見怪不怪,自然而然就養成了一定的懶惰思想。但是,筆者認為,不管新老,不管在這個崗位上幹了多少年,都應該做到干一行、愛一行、鑽一行。也許你的腿勤一點,路上的事故就會少一步,你的腿勤一點,交通違法的現象就會少一點,這是一件何樂而不為的事情,請交警同志們不妨一試。
第四應具備「心勤」。心中裝著百姓,心中只有百姓這是每個交警同志必須具有的品德和情操。我這里所提到的「心勤」,旨在交警同志要時刻在心中綳緊交通安全這根弦,心裏面多想一想轄區內的道路交通怎麼樣?為什麼無牌無證屢禁不止?為什麼交通事故時時發生?為什麼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老是提不高?等等,只有這樣,你才能沉下心來定好措施,採取方法,做好工作。但是,值得引起重視的是,現在的交警同志不一定都是這樣想,有的在8小時之內或許還會想一些安全問題,但8小時外則把「心」放在其他問題上了,比如,我的公司,我的企業,我的生意,我的股票,我的基金等等,當然,我們不能片面強調每一個同志的心一定要想交通安全,但作為交通警察把心多放在想一想交通安全的管理上比較好,比較合理。如果「心術不正」,將會給工作帶來很大被動。
Ⅵ 沈陽市警風警紀監督電話是多少知道的告訴一下,謝謝~~~
公安機關的投訴電話也是110,如果你想直接找督察,也可以向110問號碼。
Ⅶ 沈陽公安局的警風警紀監督員嗎
度娘可以肯定不是。
Ⅷ 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不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八條的規定:
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非法拼裝的機動車予以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予以報廢;機動車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8)警風警紀監督員擴展閱讀:
第一百零七條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八條的規定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非法拼裝的機動車予以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予以報廢;機動車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准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六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第九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程序,建立警風警紀監督員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Ⅸ 怎樣寫行風監督員聘書 ,求範本。
警風警紀監督員帶存根聘書怎樣寫。
Ⅹ 當警察違規要找督察的時候,該怎麼在公益廣告牌上寫標語呢誰給出出主意啊
他們是管警察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