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
❶ 生產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辦法
一、安全生產
1、安全資料的編制、安全警示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
2、「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的費用;
3、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電箱標准化、電氣保護裝置、外電防護措施;
4、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措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台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5、建築工地起重機械的檢驗檢測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通道的費用;
8、工人的防護用品、用具購置費用;
9、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費用;
10、電氣保護、安全照明設施費;
11、其他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二、文明施工
1、 大門、五牌一圖、工人胸卡、企業標識的費用;
2、圍擋的牆面美化(包括內外粉刷、刷白、標語等)、壓頂裝飾費用;現場廁所便槽刷白、貼面磚,水泥砂漿地面或地磚費用,建築物內臨時便溺設施費用;其他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裝飾裝修、美化措施費用;
3、現場生活衛生設施費用;符合衛生要求的飲水設備、淋浴、消毒等設施費用;生活用潔凈燃料費用;防煤氣中毒、防蚊蟲叮咬等措施費用;
4、施工現場操作場地的硬化費用;
5、現場污染源的控制、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運、場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費用;市政工程防揚塵灑水費用;
6、現場綠化費用、治安綜合治理費用、現場電子監控設備費用;
7、現場配備醫葯保健器材、物品費用和急救人員培訓費用;
8、用於現場工人的防暑降溫費、電風扇、空調等設備及用電費用;
9、現場施工機械設備防噪音、防擾民措施費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
安全文明施工
在項目施工中,為了使工程能夠安全、順利地開展,盡可能發揮每個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每個生產人員的安全,作到「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項目部和各施工作業處共同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文明的工作環境。
1、項目經理部嚴格按照南京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站的各項要求制定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條例,落實必要的安全設施,防護及各種標志牌等,確保達到市標化的要求,使每個進入現場的人員都有足夠的安全感,全身心地投入到生產建設中去。
2、項目部成立以執行經理為組長,各作業處負責人為副組長,安全員為組員的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的指揮、監督、執行。堅持每天有布置、有檢查、有記錄、有結果,每周一評比,每月一總結,做到有錯必糾,毫不鬆懈;作到工地上有人勞動,我們就有安全員在現場,要及時地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隱患,使之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而不致釀成任何大小的安全事故。
3、凡是進入現場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入場安全須知的教育,尤其是對那些安全意識薄弱、文化水平較低的施工人員,更要耐心地、細致地進行教育,確保其聽得懂、做得到,而不是流於形式,一講了之。項目部將根據現場單價工程的特點,以各種形式組織他們學習,提問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甚至進行考試,有針對性的抓好安全文明生產工作。
4、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應具備較強的責任心,能夠吃苦耐勞,做到眼快(能發現問題)、眼勤(多在現場巡視)、嘴勤(發現問題多講),認真的做好本職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特殊工種施工人員(電工、塔吊司機、電焊工、架子工、機操工等)都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正規培訓,持有上崗證件、熟悉各項安全操作規程,能夠經常對機器具進行保養,保證機械運轉良好,不帶病作業。
5、安全生產的關鍵點是必須做好事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在每個分部、分項施工技術、質量要求交底的同時,必須做到、做好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作,施工操作注意事項,腳手架、防護設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施工時要做到不傷害自己,更不傷害別人。
6、施工操作的過程中,要加強巡視工作,加強過程式控制制。現場發現問題能夠及時糾正,清除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隱患。
7、項目部計劃每周五下午組織現場管理人員對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大檢查,對照標准化工地評分表進行打分,開展施工作業處之間的競爭,低於85分的,將對其進行教育、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高於95分的給予相應的獎勵。以教育為目的,以獎罰為手段,提高施工隊伍的自身管理水平,掀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新高潮。
8、本工程的安全目標為無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頻率控制在2%以下。一旦發現施工過程中有哪個作業處發生了安全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下)必須對作業處負責人進行處罰,並撤換安全員。
9、我們將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管理制度,各負起責,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確保管理上檔次,不脫節,爭創標准化工地。
一、 施工安全與施工文明
創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業是確保安全生產、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的基礎性工作。實踐證明,安全得文明,文明導致安全。現在的許多施工企業都已認識到,必須把創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業為確保施工生產安全、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的重大基礎性工作來抓。創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業,不僅是管理性很強的工作,而且也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同時,它還要求職工具有相應的安全文明生產素質作為其基礎,因此,它包括了管理、技術和職工素質培養等三方面工作的建設與發展,而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是它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 創建文明工地的標准管理規定
(一)、「安全生產」的規定
1、健全和完善各類安全管理台帳,強化安全管理軟體資料工作 包括: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組織設計、分部(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特殊作業持證上崗、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遵章守紀、工傷事故處理、施工現場與安全標志,外包制與外包工管理、有關合同和協議。
2、「三寶」使用和四口臨邊防護設施必須達標 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和安全帶使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護和陽台、樓層、屋面的臨邊防護。
3、腳手架設施達到檢查標准並有驗收使用手續 包括外腳手架、爬架、掛腳手、挑非腳手、吊腳手等,每周檢查一次,及時整改,治理隱患。
4、施工臨時用電達標 推行三相五線制,設專業人員管理,對建築工程與高壓線的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變配電裝置、熔絲、低壓干線架設等必須達到建設部頒標准
5、井字架及龍門架驗收合格並掛牌使用 驗收要求安全裝置靈敏、可靠、保險標牌信號醒目,架體穩固,井架安全防護、卷揚機、吊索繩卡符合規范。
6、大型施工機械達標和安全使用 塔吊、各類吊機和人貨兩用電梯必須達到部頒標准,經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其駕駛員、指揮員持有效證上崗,每天有運做記錄;塔吊的三保險、五限位齊全、靈敏可靠,其它各項符合規定;人貨兩用電梯的保險限位齊全有效其它符合規定。
7、中小型機械完好和安全使用 保持完好狀態,傳動和刀口防護和接零地達標,操作人員按其使用要求特殊有效證上崗。
8、實施有力的安全監控 有具體的安全監護實施計劃,實施樓層安全監控的具體做法,樓層安全監控人員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佩帶胸卡。
(二)、「場容場貌」的規定
1 工地實行圍擋封閉施工 圍欄設置按工程所處位置分別要求:主要路段、市容景觀道路高度不低於2.5米並達到穩固、整潔、美觀;其他路段的圍欄高度不低於1.8米,保證穩固、美觀;建築、裝飾工程立面:圍擋封閉高度必須高出作業層1.5米以上,以防物體外墜。
2 工地建立企業特色標志 工地的門頭、大門、旗桿設置實行各企業有各自特色的統一標准,標明集團、企業的規范簡稱,工地內須立三根旗桿,升掛集團、企業的旗幟。
3 工地區域分布合理有序、場容場貌整潔文明 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嚴格分隔,場容場貌整齊、整潔、有序、文明、材料區域堆放整齊,並採取安全保衛措施。
4 設置醒目安全標志 施工區域和危險區域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5 設置「七牌一圖」施工標牌 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設置「七牌一圖」:1、 工程項目簡介牌:工程項目,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名稱,工地四周范圍、面積,工程結構和層數,開竣工日期和監督電話;2、 工程項目責任人員姓名牌:包括工程項目責任人、工程師、安全員、質量員、衛生員、施工員、計劃員、材料員;3、 安全六大紀律牌4、 安全生產記數牌(天)5、 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6、 防火須知牌7、 衛生須知牌(圖);8、 工地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6 工地必須作到三通一平、排水暢通 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三)、「工地衛生」的規定
1 生活「五有」設施齊全 現場「五有」設施齊全、設置合理。生活區應設置醒目的環境衛生宣傳標牌和責任區包干圖。
2 除「四害」,排水、排污暢通 落實各項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排水、排污暢通,有條件時應有綠化布置。
3 宿舍等整齊清潔 宿舍統一使用36V低壓電,日常生活用品力求統一放置整齊,現場辦公室、更衣室、廁所等應經常打掃,保持整齊清潔。
4 食堂達到衛生要求 1、 食堂的搭設應符合規定並辦理報批手續;2、 食堂內和四周應整齊清潔,沒有積水;3、 盛器應有生熟標記,配紗罩,有條件的食堂應密封間;4、 每年5~10月,中、夜兩餐食品都要留樣(不少於50克),保持24小時並作好記錄;5、 餐具、茶具要嚴格消毒,使用的代價卷每天消毒、防止交叉污染,,茶水的供應應符合衛生要求;6、 炊事員每年進行體檢,持有健康證和衛生上崗位證,並必須作到「四勤」,「三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5 生活垃圾管理 裝於容器、放置定點,有專人管理,定時清理
6 保健衛生要求 1、 設有醫務室,或每周不少於兩次現場巡迴醫療;2、 作好職工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利用板報等形式向職工介紹防病、治病知識;3、 醫務人員對衛生起監督作用,定期檢查食堂等處的衛生狀況。
三、「文明建設」的規定
1 工地宣傳要求 在工地四周設置反映企業精神、時代風貌的醒目宣傳標語;工地內設置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及時反映內外動態。
2 班組建設要求 加強班組建設,工地為班組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有良好的班容班貌,有三上崗一講評的安全記錄,提高班組素質
3 治安綜合治理要求 加強工地治安綜合管理,做到目標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到人,治安防範措施有力、重點要害部位防範設施到位,外包隊伍情況明、建立檔卡、簽定治安、防火協議書、加強法制教育。
4 社區服務要求 施工期間與地區合作,開展共建文明活動、為民著想,降低施工噪音、努力作到施工不擾民,使工程成為愛民工程、便民工程。
5 防火安全 1、 建立防火安全組織、義務消防隊和防火檔案;明確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各操作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2、 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有專人管理並落實防火至制度和措施;3、 按施工區域、層次劃分動火級別,動火必須具有「二證一器一監護」;4、 嚴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設置專門倉庫存放。
四、施工安全、施工文明與安全文明施工技術
(1)創文明工地就是創安全工地,施工的文明將帶來施工的安全。創文明工地的目的是樹立文明形象、確保生產安全。在上述文明工地標准管理規定中,絕大多數的規定都與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有關,它們幾乎概括了安全生產方方面面的管理要求。因此,創文明工地就是創安全工地,以施工的文明來締造施工的安全。
(2)安全與文明密不可分,它們共處於一體之中,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體。盡管上述規定將安全類的條款與文明類的條款分別列出,但安全條款中有文明要求,而文明條款中又有安全要求。實際上,它們之間密不可分,共處於一體之中,作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體。因此,我們對於安全和文明及其關系必須有這樣的認識。
(3)施工文明的含義,人類文明是文化發展水平的體現,社會文明是社會文化發展水平的體現,而施工文明也是施工文化發展水平的體現。施工文化的發展水平體現於職工文化與施工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之中。
(4)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是施工文明重要的組成部分。由於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是施工科學技術的集中體現,因此,它是施工文明重要的組成部分。
(5)安全文明施工技術的任務和內容組成。安全文明施工技術的任務是締造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狀態和規范施工生產作業的安全文明行為。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狀態包括創造安全文明施工場所和採用安全文明施工的工藝和技術兩個大的方面,而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行為即進行安全文明作業和操作。這三個大的方面的技術及其各個分支,就構成了安全文明施工技術的體系,鑒於建築施工安全技術保證體系的5個組成環節之間存在著密切的內在聯系,而安全文明施工技術又是其中的基礎性環節,因此,它的項目不可避免地會與其它幾個環節項目有某種程度的交叉情況存在。
五、創建安全文明施工場所的基本要求
1、 施工場所的分類
施工場所按其范圍和施工特點可分為以下類別
(1)工程建設區域,即一個大的工程建設項目所劃定的建設區域,包括竣工區域、在施工區域、待建區域、企業生產區域和企業生活區域等。它的有關規劃安排應符合維護所屬城市或地方的地域環境、城市市容、交通條件、安全文明等的要求。
(2)施工工地,即在施工程的施工區域,包括施工和生產作業區、材料堆放場地和庫區以及管理和生活臨時設施區。
(3)施工作業區,正在進行施工作業的區域或地段,包括以下3種類型:
1)單項作業和正常配合作業區段,即以單項作業為主導、伴有其它配合作業的區段。例如進行結構、牆體施工的作業區,以結構和牆體為主,其它水、暖、電、衛敷管作業配合進行的區域。
2)交叉作業區段,即多種作業交叉和協調進行的區段。在交叉作業區段,沒有明顯的居主導地位(其它作業都要服從和配合其施工要求)的單項作業,在各項同時交叉進行的作業之間需要進行很好的協調安排,以確保有條不亂和安全順利地進行。
3)特種作業和危險作業區段,即進行電氣焊、爆破、預應力、高壓、水下等特種作業以及在有毒、有害、有危險場所進行的區段。
對於不同類型的施工場所,除遵守一般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要求外,還應注意滿足它們的特殊要求。
2、 創建安全文明施工場所的基本要求
(一)、施工總平面布置的基本要求
1 區域劃分 按功能劃分成施工作業區、輔助作業區、材料堆置區、施工管理生活設施區等
2 區域交叉保護 對有安全問題存在的區域交叉部分採取保護措施
3 塔吊設置 滿足作業覆蓋要求和臂桿回轉域內的安全要求
4 外域圍護 ①工地周邊設置與外界隔離的圍擋;②臨街或在人口稠密區、宜砌圍牆,腳手架外側面全封閉圍護
5 三通一平和排水
6 工地臨時用電設施
7 標牌、標志設施 企業標志、工程標牌、安全標志齊全
8 消防設施
(二)三通一平和排水控塵、控廢的基本要求
1 場平 平整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無坑窪。
2 道路通 車行道、人行道堅實平整,有良好視野,雨季不存水,出入口之間暢通,必要處設交通標志;軌道(塔吊等)與車行、人行道交叉處採用平接措施。
3 電通、水通 工地供電和供水線路架設要通。
4 排水、排污 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統,設污水沉澱池,妥善處理污水,未經處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5 控塵、控廢 控制工地的塵土、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清理高處廢棄物宜使用密封式筒道或其它防塵的方式,定期清理廢棄物,禁止將含有廢棄物和有毒物質的垃圾土做回填土使用。
(三)作業區域的條理化和防(圍)護的基本要求
1 作業區域的條理化 有滿足要求的操作場地或作業面,清除影響作業的障礙物,妥善處置有危險性的突出物,材料整齊堆放,有良好的安全通道。
2 拆除物品的清理 拆下來的模板、腳手架等材料物品以及施工余料、廢料、垃圾應及時清運出去,木料上的釘子應及時拔掉或拍到(防止扎腳)。
3 有危險作業區域的防護凡有可能發生塊體或物品掉落、彈出、飛濺以及其它傷害物的區域均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護現場其他人員的安全。
(四)材料、設備工具存放保管的基本要求
1) 材料、物品 的碼垛堆放 按規定平整場地、設置支墊物;按平面布置圖劃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和不超過規定高度;材料應離開場地圍擋或臨時建築牆體至少500mm,並將兩頭進口封堵,嚴禁緊貼圍擋或臨時建築牆體堆料。
2) 材料、物品 的支架堆放 易滾(滑)和重心較高的材料物品的支架堆放,其支架應穩定可靠。必要時應進行設計,嚴格設計要求設置。
3) 易燃和有毒 物品的存放 油漆、稀釋劑等易燃品和其它對職工健康有害的物品應分類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並有消防用品的專用倉庫內,瀝青應放置在乾燥通風、不受陽光直射的場所。
(五)工地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1)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技術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並建立消防組織;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4、動火作業必須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消防梯保持完整完好;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噴嘴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3、水帶收藏時應單層捲起,豎放在架上;4、各種管介面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泄露,使用時不得摔壓;5、消火栓按室內、室外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油,消火栓應經常清理,冬季採用防凍措施。
3) 24m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實施;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3、設專職消防監護員巡迴檢查;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4) 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通暢;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3、不準用做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5) 鍋爐房防火 1、按每25㎡面積配備個適合類型的滅火器;2、煙囪上應安裝消煙防塵和火星熄滅裝置;3、禁止在房內堆放其它燃料和燃燒廢物。
6) 現場鍛爐作業防火 1、須經消防和安全部門檢查並領取用火審批合格證;2、使用可燃液體時,應控制溫度,防止液體自燃;3、鍛爐應用耐火材料修建,鍛爐間配備滅火器材。
❷ 施工現場安全監控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根據《建築法》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第47條和《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1991年7月9日建設部令第13號)、建設部1992年12月2日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1996年10月17日勞動部發布的《建築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等的要求,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應做到:
(l)施工現場的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管理范圍,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分段發包或者指定的專業分包工程,分包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發生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項目安全保障體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應當建立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負責本工種的安全生產。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員應當在書面交底上簽字,並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准。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天氣條件的變化,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的顯著或危險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牌。
(4)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中可能導致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設施等做好專項防護。
(5)施工現場暫時停工的,責任方應當做好現場安全防護,並承擔所需費用。
(6)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設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災易發生部位作業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採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雜訊。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工作區與生活區分開設置。施工現場臨時搭設的建築物應當經過設計計算,裝配式的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項目經理對上述建築物和活動房屋的安全使用負責。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醫療和急救設備。作業人員的膳食、飲水等供應,必須符合衛生標准。
(9)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建設工程安全標准、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進人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等產品。
(l0)作業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有權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危險區域。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
(11)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責任制度。
(l2)施工單位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該用具和設備進場使用之前必須經過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必須由專人管理,按照標准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並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13)進人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和吊裝、提升機械設備應當經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❸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是否有效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目前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技術監督局,計劃單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技術監督局:
現將《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
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定。
凡從事建築施工(包括土木建築、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卒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可以委託所屬的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或假冒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督機關負責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質量違法行為。
為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向建築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准、規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對建築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清除出施工現場。
建築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並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的責任制。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託當地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可以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並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產品名錄。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為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提供服務,並加強監督管理。
對於違反本規定的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法作出處罰。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❹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是不是最新的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目前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技術監督局計劃單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技術監督局: 現《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印發給請結合本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 九九八九月四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 加強施工現場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監督管理防止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造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定 凡事建築施工(包括土木建築、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企業及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單位必須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指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指施工現場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施工機械設備: ()安全防護用具 一.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中國、安全繩及其防護用品等; 二.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防護用具等; 三.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關、插卒及電工元器件等; 四、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具體監督管理工作委託所屬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商標管理發現經銷摻假或假冒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督機關負責查處產流通領域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違行 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關律、規規章標准設計、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產品 向建築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單位應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列資料: ()產品產許證(指實行產許證產品)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關技術標准、規范; (三)產品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說明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建築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定期抽檢發現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安全性能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清除施工現場 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產許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並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責任制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陸月重新使用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員參加檢驗經檢驗合格使用能自行檢驗委託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施工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或者符合要求應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並公布合格或者合格產品名錄 條件城市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產、銷售單位建築施工企業提供服務並加強監督管理 於違反本規定產、銷售單位建築施工企業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作處罰 本規定自發布起施
❺ 工程施工現場監督管理內容有哪些
(1)施工現場的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管理范圍,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分段發包或者指定的專業分包工程,分包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發生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項目安全保障體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應當建立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負責本工種的安全生產。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員應當在書面交底上簽字,並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www.chinatpm.net)人員的監督檢查。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准。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天氣條件的變化,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的顯著或危險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牌。
(4)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中可能導致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設施等做好專項防護。
(5)施工現場暫時停工的,責任方應當做好現場安全防護,並承擔所需費用。
(6)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設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災易發生部位作業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採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雜訊。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工作區與生活區分開設置。施工現場臨時搭設的建築物應當經過設計計算,裝配式的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項目經理對上述建築物和活動房屋的安全使用負責。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醫療和急救設備。作業人員的膳食、飲水等供應,必須符合衛生標准。
(9)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建設工程安全標准、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進人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等產品。
(10)作業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有權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危險區域。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
(11)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責任制度。
(l2)施工單位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該用具和設備進場使用之前必須經過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必須由專人管理,按照標准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並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13)進人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和吊裝、提升機械設備應當經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❻ 求《山東省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登記備案管理實施細則》
魯建管質安字〔2002〕25號
關於印發《山東省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 及機械設備登記備案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處、辦),菏澤市建委、煙台市建管局:
為加強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建築施工現場,確保建築施工安全,根據省建設廳《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和《關於公布第二批實行登記備案建設工業產品目錄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制定了《山東省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登記備案管理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山東省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 及機械設備登記備案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確保施工安全,依據省建設廳《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工程的新建、擴建和改建活動以及為其生產、經營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指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主要包括:
(一)建築施工物料提升機、附著式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 (二)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
(三)施工現場臨時供電配電箱、空氣斷路器、隔離開關、交流接觸器、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等。
第四條 省建築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登記備案管理工作,設區的市建築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登記備案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建築業主管部門所屬的建築安全監督機構負責實施。
第五條 凡列入登記備案管理范圍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入我省建築施工現場,均應登記備案並取得《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證明》。
第二章 產品的申報與登記備案
第六條 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登記備案,均由生產、經營單位按規定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申報辦理。
第七條 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和注冊商標; (三)代理商的代理證明文件; (四)產品執行標准; (五)產品使用說明書;
(六)建築施工物料提升機、附著式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的產品圖樣及設計計算書;
(七)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電工產品認證證書(指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和產品鑒定證書;
(八)具備相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九)省外產品在申請登記備案時,還需提供所在地省級建築主管部門或省級建築安全監督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必備文件。
上述資料必須齊全、合法。申報單位應當對資料的真實可靠性負責。
第八條 登記備案程序:
(一)申報單位到所在地設區的市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提出申請並按本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提交申報資料;
(二)市建築安全監督機構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上報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
(三)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並委託具有相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樣品由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組織封樣;
(四)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組織有關專家評審,評審合格的產品,頒發《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證明》。
省外產品或進口產品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時,可直接向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申報。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登記備案:
(一)申請登記備案的產品不符合國家、省有關強制性標準的; (二)申請登記備案單位提供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 第十條 《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證明》的有效期為二年。
生產、經營單位對其登記備案的產品,應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依照本實施細則向所在地設區的市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提出續期登記備案申請。逾期未辦理續期登記備案的,注銷其登記備案證明。
第十一條 產品的設計和工藝發生重大變動而影響產品性能時,必須重新登記備案。
第十二條 已核准登記備案的產品,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管理辦公室統一發文公布,並在山東工程造價信息網(www.gczj.sd.cn、www.sdjzaq.com)上公告。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登記備案產品在有效期內,生產、經營單位應每年向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報告產品質量情況,並接受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組織的跟蹤監督檢查;對不提供產品質量報告或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暫停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供貨時必須向采購單位出示《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購置或租用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時,必須驗證《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證明》,不得要求施工單位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在購置或租用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時,必須驗證《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證明》,不得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產品。
第十七條 各級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建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對交易市場和施工現場經營、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必須核查《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證明》,並按省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檢驗,發現未經登記備案或不合格產品,應責令限期整改;無法保證施工安全的,應責令停止使用並清出施工現場。
第十八條 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不合格產品的,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注銷登記備案。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使用未經登記備案或不合格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責令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據有關法律、法 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實施細則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均有權向建築業主管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第二十一條 對負責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登記備案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❼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作業場所,安全防護設施、用具和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等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
施工現場復臨時設施:就比如說制現場臨時配電櫃,監時工棚,臨時工具庫等。
作業場所:故名思義,就是工人進行操作的地方。
安全防護設施:比如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欄標,警示帶等。
用具和施工機械設備:用具就是常用的小工具,施工機械設備:就是比如塔吊、焊機,空壓機等。
施工工藝:就是根據具體的工作,由工藝工程師制定的,完成某項工作的詳細措施,步驟,及規范標准,注意事項等文字性的東西。是對操作人員的一種指導性文本。
❽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實行什麼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 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施工(包括土木建二、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等;
4、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二、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第四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可以委託所屬的建>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或假冒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督機關 負責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質量違法行為。
第五條 為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第六條 向建>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准、規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 七條 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對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清除出施工現場。
第八條 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並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的責任制。
第 九條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 可以委託當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第十條 施工企業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第十一條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可以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並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產品名錄。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護用具www.dehsm.com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為生產、銷售單位和建>施工企業提供業務,並加強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對於違反本規定的生產、銷售單位和建>施工企業,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法作出處罰。
❾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做重復接地正確嗎
正確。
《施工來現場臨時用電安源全技術規范》(JGJ46-88)第4.3.2條: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第4.1.3.1規定架空線路終端、總配電盤及區域配電箱與電源變壓器的距離超過50m以上時,其保護零線(PE線)應作重復接地。
(9)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裝,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組織質量安全機修工及操作人員進行定期檢查驗收,前提是必須經過市安監部門檢查驗收,嚴禁機械帶病運轉並需重復接地。
2、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按有關技術規定配置,並保持齊全有效,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機械設備嚴格執行定人定機操作,實行專人專管,定期檢查,做好崗位運行記錄。
3、嚴格執行機械設備保養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保養,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做好冬季和台汛期間的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4、配備足夠數量的垂直運輸機械的通訊、聯絡對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