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
Ⅰ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電話多少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電話
Ⅱ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生產企業的企業標准備案職責劃轉省衛生廳。
(三)加強節能減排領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職責。
(四)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職責。
(五)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
(六)加強標准計量工作職責。
Ⅲ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怎麼樣
是應該扶持的單位,它的功能很好,如果給好政策,社會作用不可估量,是個有希望的單位
Ⅳ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領導信息
常高才
黨組書記、局長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
主持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勞資處、規劃財務處。
張岐雲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男,漢族,大學文化。
協助局長分管科學技術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山西省特種設備監督檢驗研究院、山西省鍋爐壓力容器監督檢驗研究院、山西省能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國家煤及煤化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王國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男,漢族,大學文化。
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質量處、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國家農副加工產品及白酒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省質量認證審核中心、山西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信息中心、山西省質量與名牌
協會、山西省金銀珠寶玉石質量協會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協助局長分管宣傳教育處、標准化處、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山西省標准化研究院、山西省標准化協會、山西省質量新聞工作者協會和扶貧工作。
高航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男,漢族,在職研究生,公共管理碩士。
協助局長分管監督管理處、執法督查處、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山西省質量檢驗協會。
尹乃明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
協助局長分管基層指導處、計量處、山西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山西省大容量計量站(國家大容量第二計量站)、山西國家煤礦安全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省計量協會和質檢綜合檢測園區建設工作。
田永明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分管認證處、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幹部培訓教育工作、山西省認證認可協會。
王中一
副巡視員
協助局長分管山西省纖維檢驗局、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後勤服務中心、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
Ⅳ 山西省質檢站的電話是多少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地址:府西街29號
電話:3535007
Ⅵ 山西省太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並州路
Ⅶ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信息公開指南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特編制《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網站或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信息資料查閱室進行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形式,(山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本機關);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查閱信息資料。查閱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9號;
(三)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本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處理。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機關將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目錄,並向社會公布。屬於該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機關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本機關將依法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局辦公室;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9號;受理時間為正常工作日
(二)提出申請步驟
1、填寫申請表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應當填寫《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第一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第二通過互聯網郵件發送申請的,請在主題上標明政務公開申請;第三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務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充。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復。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四)辦理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紀檢監察室投訴。認為本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通信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號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紀檢監察室;
接待投訴時間:正常工作日。
Ⅷ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質監局設12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一)辦公室。負責省局機關和指導全省質監系統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工作;綜合協調省局機關和全省質監系統的業務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應急管理、新聞發布、信息化建設和接待工作;負責全省質監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全省性會議;組織管理全系統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辦理省人大和省政協的有關議案、提案;管理全省質監系統外事活動;指導省質量新聞工作者協會工作。
(二)人事勞資處。負責全系統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職稱評定和職業資格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全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推進「人才強檢」戰略;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人事爭議、出國政審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基層指導處)。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政策研究工作,擬定質量技術法規、規章建設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省質監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管理;負責國家賠償和錯案追究工作;承擔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指導全省質監系統的普法工作。承擔質監工作調查研究,對基層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指導基層研究制定運用質監職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總結推廣基層單位先進經驗;負責質監系統的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規劃財務處。擬定並組織實施省局機關及全省質監系統計劃、財務和基本建設等的管理制度;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管理省局機關及全省質監系統財務、基建項目、資金、國有資產、技術改造、技術裝備等工作;負責質監統計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全省質監系統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五)科學技術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及規章制度;負責制定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組織推進科技興檢戰略;組織管理全省質監系統科研課題、技術引進、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組織制定實驗室儀器設備、科研經費年度預算和專項計劃並監督執行。
(六)質量處。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與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全省宏觀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質量立省、名牌興晉」戰略,建立實施全省質量誠信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相關事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開展質量狀況統計分析、評價研究和質量學科建設,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實施國家注冊質量工程師、設備監理師制度;負責農葯登記前置審查;指導省質量與名牌協會和省金銀珠寶玉石質量協會工作。
(七)監督管理處(執法督查處)。擬定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國家監督抽查相關工作,統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組織實施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負責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制定全省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指導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和專業質量監督;組織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組織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設置規劃、資格管理和監督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指導質量檢驗協會工作。組織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開展打擊假冒偽劣產(商)品違法活動;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及跨市、縣案件的查處,督查督辦大案要案,負責省外移送(交)案件的協查和管理;對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意見。
(八)標准化處。組織實施標准化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組織推進全省標准化戰略;組織推動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負責統一管理地方標準的立項、審查、編號、發布;組織協調各部門和各行業的標准化工作;協調管理省級標准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管理企業標準的備案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物品編碼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協定》(WTO/TBT)有關標准和技術法規在全省的通報和咨詢工作;指導省標准化協會工作。
(九)計量處。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制定、發布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和計量檢定規程;組織實施計量器具強制檢定、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省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校準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組織實施國家注冊計量師制度,管理計量檢定人員;負責計量器具製造、修理、銷售、進口、使用、檢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省商品量的管理,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負責全省能源計量工作;調解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載檢定;負責組織開展節能減排領域相關工作;指導省計量學會和省計量協會工作。
(十)認證處。組織實施認證認可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省認證認可制度規范,監督管理全省的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對全省為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和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鑒定機構以及機動車安全、綜合、環保技術性能等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及其監督管理;承辦認證咨詢機構審核;組織對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能效標識管理;推動各類管理體系和產品等自願性認證,組織開展對認證機構和獲證單位的監督檢查,規范認證市場秩序;指導省認證認可協會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負責全省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生產許可、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監測工作;負責全省化妝品的生產許可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生產加工環節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全省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特種設備能耗測試;指導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省特種設備協會工作。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文明和諧創建工作。指導全省質監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諧創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省質監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晉辦發〔2005〕17號文執行(行政編制5名已劃轉省紀委統一管理)。
Ⅸ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人員編制
省質監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9名(含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3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領導職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