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管打人事件
❶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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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❷ 城管追打女商販被砍傷最終結果如何
近日,重慶市南岸區一城管執法大隊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時,與一佔道經營的女攤販發生爭執。城管隊員執法時情緒失控追打攤販,被攤販隨手抓起的西瓜刀造成多處割傷。警方13日通報稱,攤販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予以警告處罰;但攤販被追打時揮刀致城管隊員受傷系正當防衛;城管隊員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城管打人」是個老話題,但每次曝出相關事件,關注度都很高。原因在於,被城管打的大多為弱勢群體,有些還是為了養家糊口而起早貪黑的低收入群體。整治佔道經營是城管職責,市民也應積極配合,但如果暴力執法甚至對這些群體下重手,往往就容易引起輿論聲討。
發生執法沖突,與城管隊員素質良莠不齊、城管部門管理有待加強密切相關。有些城管部門對少數人員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一些城管部門管理者為了「簡單高效」,平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客觀上縱容了城管隊員暴力執法。出現輿論事件後,對負責幹部一批了之,或者對臨聘人員一退了之,看似暫時平息了輿論,其實「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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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據報道,事發當天系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在對東海長洲片區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據稱,26歲,籍貫為四川平昌的水果女攤主楊某佔道經營,城管隊員將佔道物品抬進店內並責令其不得再行佔道,楊某表示不滿,即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並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右手被果筐劃傷。
事情到此,應該說水果攤女攤主楊某的行為已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如果城管隊員報警,由警方出面處置,或許是最好結果。但是,據報道,29歲的城管隊員楊某橋卻與楊某發生爭吵,且情緒失控,前去追打楊某,女攤主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
❸ 城管追打攤主被砍傷,反抗暴力執法算正當防衛嗎
這個問題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規定執法、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被攤主砍傷、責任就不在攤主身上。
❹ 城管打人在哪舉報
1、向城管警察支隊反映或撥打110
2、向打人城管的主管部門舉報
3、向所在地紀檢部門反映
4、向所在地信訪部門反映
❺ 浙江壯漢打人事件怎麼處理的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雙方達成私了,如果是輕傷以上的,法律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積極賠償的話在量刑方面有些區別。
基本賠償項目包括:
1、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第1條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但是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則沒有精神損失費。
❻ 六安城管打人,如此囂張,誰給了你們這個權利
之所以在這里扒,是因為近段時間此類事件頻頻發生,相對於浙江城管被群眾圍毆,我覺得六安的市民是理智的,同時也是善良的,有幾位大媽挺身而上指責城管做事太過分。
❼ 數名城管進屋毆打52歲男子,致肋骨折腦震盪,城管為何如此囂張
這個問題沒辦法回答,因為網路上的視頻沒有前因也沒有後果,所以無法斷定是不是城管引起的這次事件,畢竟網路上經過剪輯污衊別人的視頻太多了,這種只有一段的視頻更是無法辨別事情的對與錯。
可能是看社會新聞看得太多了,對這種打架的場面都沒啥感覺了,不過這男的確實被揍得挺嚴重的。
❽ 網傳溫嶺城管將賣菜老人活活打死是真的嗎
假的是謠言,捏造謠言和傳播謠言是犯法的啊,這件事只能證明國民的法律意識還不是很高。
9月1日晚上,一則「溫嶺城管打死人」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傳開,圖文並茂地描述一名賣菜老人被溫嶺城管「活活打死」!
在微信群里轉發的消息中看到,一名市民在朋友圈描述「溫嶺橫峰街道菜場邊,傍晚城管人員將一名賣玉米的老年人活活打死了,罪惡啊」,並配有「重要通知」 的圖片,而下方網友詢問此事真實性時,該市民均給了確定的回復。記者注意到,該網友的網名為「LED燈、指紋鎖」等業務,類似一般的營銷號。
潘某和羅某發布的多條虛假信息引發公眾關注,社會影響惡劣。後該潘某與羅某於今日被警方傳喚調查,二人對散布虛假信息的行為供認不諱。
現潘某和羅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溫嶺市公安局分別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和七日的處罰。
❾ 最近安徽發生二名城管被捅死事件
浙江在線杭州2月29日訊(浙江在線記者/胡昊 編輯/汪江軍)今天上午,寧波「北侖發布」公布一起城管遭暴力抗法信息:2016年2月29日08時40分,北侖霞浦街道城管隊員在九峰北路附近送達執法告知書過程中,4名城管隊員遭遇暴力抗法,已送往醫院搶救,截至2月29日11時,2名城管隊員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另2名城管隊員目前生命體征平穩。
公安部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具體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