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督責任是
一是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暢影響了監督職能發揮。在目前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下,一方面紀檢機關編制、財務、經費等方面沒有真正獨立,另一方面紀檢機關執紀監督結果又與監督對象的績效考核、幹部提拔等密切相關,一些單位和領導幹部不願不想接受監督,使得紀委監督執紀問責面臨壓力和干擾,而且這種情況越到基層壓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紀委履行監督職能。同時,一些職能部門或者出於工作慣性、或者因為不願「得罪人」,對應該承擔的監管責任不願承擔,過分依賴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把關」,導致紀檢監察機關無法集中精力聚焦主業,監督職能的發揮收到掣肘,而且越到基層掣肘越嚴重。
二是權力運行機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監督難度。從權力配備上看,黨政機關特別是主要領導權力過於集中,一些重要領域和要害部門的權力較大,而且權力運行具有很強的封閉性、業務性,外部監督難以及時覆蓋。從權力運行上看,制度約束剛性不強,有的制度不夠完善,或者制度執行不嚴,影響了監督的嚴密性和有效性。從權力監管上看,存在邊界模糊、職責不清的問題,同一事務多頭管理、管理「真空」的現象仍然存在,為紀委開展監督尤其是履職再監督造成影響。
三是社會環境的復雜性為監督帶來了挑戰。從發展階段看,「轉型期」腐敗問題和作風問題高發多發,特別是一些消極腐敗問題面臨糾而復生、查不勝查的困境,客觀上增加了紀委執紀監督的難度。從社會文化看,中國社會多年來延續形成的傳統思想和文化,比如說人情觀念、禮尚往來,在社會層面還比較普遍,社會監督意識還不強,這都對紀委執紀監督形成掣肘。從社會風氣看,一些領域潛規則、亞文化盛行,各類容忍腐敗、羨慕腐敗的腐朽觀念還有市場,存在對紀委加強執紀監督不理解、不支持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紀委執紀監督的正能量。
四是工作方式方法不足制約了監督成效。從目前工作開展情況看,監督方式單一、老套的問題依然存在,監督工作機制還不完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增強。同時,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是落實監督責任的重要方式,但考核方式比較單一、考核內容和指標設置不夠科學,存在責任認定難、追責力度不大、追責幹部之際偏低等問題。隨著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深入推進,如何在現有的執紀監督手段不多的前提下實現有效監督等等都還沒有形成有效機制,一些監督工作的「新舊對接」有可能形成監督空白。
Ⅱ 黨委的主體責任是什麼紀委的監督責任又是什麼
一、黨委主體責任主要有五個方面:
1、加強黨的領導,選好用好乾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提拔幹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不讓綜合素質高的人吃虧,不讓幹事的人吃虧,不讓老實人吃虧的用人導向,集中貫徹和體現了我們黨在用人上的一貫主張,是對黨的用人路線方針政策的生動實踐。要堅持黨管幹部,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形成幹部選拔任用的科學機制。
2、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認真學習黨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刻保證黨的先進性,時刻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3、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積極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建立健全反腐敗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要求,就要積極解放思想,優化權力結構;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行;樹立統籌理念,提高科學化水平。
4、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要遏制「四風」問題的發生和蔓延。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不折不扣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二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強化對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督管理,堅持教育、制度、監督齊抓共管,引導和規范黨員幹部職工,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三是發動群眾參與監督。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公開舉報郵箱和舉報電話,讓群眾盯緊「四風」問題,讓違紀者無所遁形。四是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5、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始終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守得住底線,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二、紀委監督責任:
1、三項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五項經常性工作是指: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3、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紀委監督責任的履行,進一步明確紀委作為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法律地位,強化紀委監督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意識,提高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要進一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明確監督職責,聚焦監督主業,突出監督主責,不斷提高紀委監督能力,增強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履行監督職責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要建立健全加強紀委監督責任的制度機制,不斷創新紀委監督方式,完善紀委對同級黨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機制,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經常性監督,探索對紀委監督責任的再監督機制,不斷提高紀委監督責任履行的規范性和公信力。
Ⅲ 紀委應從哪些方面履行好監督責任
一、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根本原則
黨章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必須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工作。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紀委是協助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是出好主意、當好參謀,是檢查、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紀委的主責就是抓「牛鼻子」、種「責任田」,就是監督。只有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標,才不會迷失方向,才明白了監督什麼、怎樣監督、為什麼監督的問題。黨委負主體責任,不是說紀委監督責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強調黨委主體責任,越是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更高、更嚴格要求,因為紀委工作幹得越出色,黨委工作才會落實地更徹底。
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持之以恆糾正「四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切入點
抓工作不抓幹部不行,抓幹部不抓作風不行,抓住了幹部作風,就抓住了根本和關鍵。一切違紀違法行為,無一不是作風的問題、無一不是監督的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就必須從抓作風開始,必須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糾正「四風」問題作為履行職責的切入點、出發點和著力點。堅持不懈抓好「八項規定」、持之以恆糾正「四風」,不僅可以凈化廣大幹部隊伍,以良好的政風帶動社風促進民風,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正義的投資環境,也可以有效降低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既履行了責任也保護了幹部。
三、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
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堅決、嚴厲打擊腐敗分子,這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也是「終極」手段,是維護黨的紀律、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最後「防線」。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的案件,發生在群眾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以及發生在部分黨員幹部中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案件,易發多發、層出不窮,因此,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有「武松」的勇氣和膽識,不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蒼蠅」,有貪必肅、有腐必懲,以零容忍態度向腐敗分子「亮劍」,形成有力震懾、高壓態勢,不辱使命,切實履行好執紀監督的職責。
四、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保障
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是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做好本職工作的重要法寶,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保障。「三轉」就是要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准確定位自身的角色:我們不是職能部門,具體業務必須交還主責部門,我們的主業是查辦案件;我們不是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主體責任我們不能越俎代庖,我們承擔的監督責任。進一步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使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思路更加順暢、權責更加清晰、任務更加明確,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再上新台階的必然途徑。
五、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前提
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首要前提。我們是執紀執法的主體,因此,首先必須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才可樹立「威信」、才可服眾,才會引領廣大黨員幹部知紀知法、遵紀守法。「公生明、廉生威」,我們要練就扎實的工作作風、純凈的生活作風,經得起監督和考驗,做榜樣、樹典型,既是對自身素質提高,也是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生動宣傳。「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情況的內部督查,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決做到「家醜不自捂」,堅決防止「燈下黑」。
六、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基礎
「打鐵還需自身硬」。要切實履行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必須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這是基礎,是根本所在。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神聖庄嚴的工作,是黨的保健衛士,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業務是干不好的,沒有堅強的黨性、淡泊名利的思想是干不長的,因此,必須重視紀檢監察幹部的選拔,把政治素質過硬、作風過硬、業務過硬的幹部,把願干、敢幹、會乾的幹部選拔到紀檢監察崗位上來。全面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培養,積極為他們創造環境條件,不斷提升其履職盡責的能力,使他們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宗旨意識更加牢固,改進作風更加堅決,責任意識更加強烈,自我約束更加嚴格,政策理論水平不斷提高,全面適應新時期紀檢監察工作需要,為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奠定堅實的基礎。
Ⅳ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有哪些
如何正確理解紀委的監督責任
1.從概念上理解:紀委的監督責任指各級紀委要根據上級紀委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向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反腐敗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協助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2.從地位上理解:紀委的監督責任是由紀委作為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地位所決定的。紀委不僅要對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進行監督,還應當監督黨委,包括監督黨委是否履行好其主體責任。
3.從責任上理解:紀委擁有對違反紀律行為進行執紀問責的權力,承擔著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監督責任。紀委的監督對象主要包括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4.從監督內容上理解:一是維護黨的紀律。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情況和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二是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有關規定,加大執紀檢查力度,及時查處違紀違規行為,通報曝光典型案例。三是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領導幹部違紀違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四是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加強對同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以及黨組織關系在本地的機關事業單位的監督,加強對下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權力行使情況的監督。
三、正確認識黨委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的關系
1.兩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主體責任主要是指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體地位、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謀劃,全面部署,務求實效。監督責任主要是指紀委必須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三項任務」、「五項經常性工作」,協助黨委履行各項監督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作用。主體責任是總責、是全面責任;監督責任只是一個方面的責任,是有沒有盡到監督責任的問題。如果一個地方或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沒搞好,出現了嚴重的腐敗問題,無庸置疑,黨委要負總責,承擔主要責任,但紀委的監督責任也難以推卸。
2.兩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進。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強調的是如何通過進一步強化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地位、領導權力和領導責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基本方向。紀委的監督責任是保障,強調的是如何通過進一步強化紀委作為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地位,明確紀委的監督主責,提高紀委的監督地位和能力,進一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主業,突出主責,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保障。
Ⅳ 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是什麼意思
紀委的監督責任指各級紀委要根據上級紀委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向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反腐敗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協助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落實監督責任。十八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依此,各級政府黨組應在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組成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監督的重點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
通過監督,重點解決政府內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幹部忠誠干凈擔當。
(5)紀委監督責任是擴展閱讀
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黨的幹部標准,廉潔自律、秉公用權,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和政府部署的任務等情況。
各級政府黨組帶頭落實好監督責任,必將有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早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
Ⅵ 如何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
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必須協助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協助黨委、政府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更多地擔負起懲治腐敗方面的責任,組織協調有關力量,加大辦案力度。
要認真落實中央關於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落實好報告工作、定期述職、約談匯報等制度。
堅持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6)紀委監督責任是擴展閱讀:
落實監督責任是紀委的地位作用決定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對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地位、設置和任務作了明確規定,提出了紀委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歸結起來,就是監督執紀問責。
紀委負監督責任,履行監督職責,是在全面從嚴治黨條件下,對紀委職責的准確定位,各級紀委只有履行好這個「專責」,才能真正成為黨章黨紀的維護者、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捍衛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推進者。
落實監督責任,各級紀委要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要帶頭尊崇黨章,把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作為首要任務,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做黨章的堅定執行者和忠實捍衛者。
要把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情況的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突出抓好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這個監督重點,注重加強對「一把手」教育的針對性、管理的經常性、監督的有效性,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批評、糾正、處理。堅持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把信任激勵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促使黨的領導幹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
要把黨內監督體現在時時處處事事上,敦促黨員、幹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辦事,使全黨同志逐漸習慣於在同志間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錯誤、共同進步。
堅持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督促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和派駐紀檢組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