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歧半監督
『壹』 江西深「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內容是什麼
一、明確決策內容。凡是村級重大事務和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都要按照「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程序決策、實施。主要內容包括:新農村建設長期規劃的年度工作計劃;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租賃;公益事業經費的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及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集體資產購建與處理、集體借貸、集體企業改制;村組建設規劃、土地徵用及補償分配、宅基地申報;計劃生育、農村低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實;重大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以及其他應當民主決策的事項。法律規定必須由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的事項,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規范工作程序。進入決策程序的村級重大事項, 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1、村黨組織會提議。對村級重大事務,由村黨組織廣泛收集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梳理、匯總出需要解決的問題,在廣泛聽取意見、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使提議符合中央和省、市、區的要求.符合本村發展實際,符合群眾意願。提議時,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表決,經與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才能形成提議意見,並將提議事項及解決方案形成詳細的書面材料。
2、村「兩委」會商議。根據村黨組織的初步意見,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充分討論,發表意見。對意見分歧比較大的事項,根據不同情況,可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經與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形成商議意見。
3、村黨員議事會或黨員大會審議。對村「兩委」商定的重大事項,提交村黨員議事會或黨員大會討論審議。召開村黨員議事會或黨員大會審議前,須把方案送交村黨員議事會成員或全體黨員。在黨員議事會或黨員中充分醞釀並徵求村民意見;黨員大會審議時,到會黨員人數須占黨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事項應經到會黨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黨員議事會或黨員大會審議後,村「兩委」要認真吸納黨員議事會成員或黨員的意見建議,對方案修訂完善,同時組織黨員議事會成員或黨員深入農戶做好方案的宣傳解釋工作。
4、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黨員議事會或黨員大會通過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由村委會主持,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表決。參加會議人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討論事項必須經全體村民代表或到會村民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決議通過。
5、決議公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通過的事項,一律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村務公開欄上公告,公告時間原則上不少於7天,並設置意見箱收集群眾意見。
6、實施結果公開。決議事項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由村委會組織實施,實施結果及時向全體村民公布。
7、村務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列席會議、受理村民意見建議、聽取情況通報、監督委會議審核等有效形式,對「四議兩公開」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督。
『貳』 股東之間互相監管的方式是什麼
新公司法下股東的十大權利 我國公司制度建立後,大量的民營企業依照公司制度設立,其中有很多企業受股東之間不和諧關系的困擾,小股東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比比皆是。就廣受關注的上市公司小股東權益保護而言,畢竟上市公司相對規范,信息披露的要求較高,監管力度也比較大,透明度因此也相對較高,而中小企業的小股東權益保護則幾乎處於無法保護、無力保護的邊緣。 新公司法在加強股東權益保護方面作出了很多有益的安排,相信會對小股東權益保護起到不小的促進作用。當然,新公司法的很多規定還比較原則、粗略,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在近階段,我們期待最高人民法院能盡快出台新公司法司法解釋,為公司完善章程、為股東行使權利以及行使權利的保障、為各級法院審理相關公司法案件確立可以操作的准繩。 新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可以說,股東的權利和權益均是圍繞上述權利展開的。公司法在具體規定股東所享有的權利的同時,允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對股東權利的享有和保護作出進一步的細化的規定,因此,必須重視公司章程的制定,而非僅採用通用的示範文本。事實上,公司法也將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作為設立公司的強制性規范,並規定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具有約束力。具體而言,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股東身份權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證明書編號。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但是,未經工商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因此,股東應當重視股東名冊的登記和工商登記,這些是主張股東權利的直接證據。 參與重大決策權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有權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章程還可以規定股東會享有的其他職權,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特別是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等。 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現代企業制度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適度分離,公司法據此確立了公司治理結構,即: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將經營權授予董事會和董事會聘任的經理。同時,股東會有權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和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董事會須對股東會負責,而經理須對董事會負責。監事會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履行其他監督職能。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害公司權益時,公司股東還享有代位訴訟權。 資產收益權資產收益權最直接的體現就是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紅利,與此相聯系,在公司新增資本時,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約定,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此外,在公司解散清算後,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出資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予以分配。 在是否分紅問題上,很多公司的股東之間往往會出現較大分歧,對此,公司法規定,如果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對股東會不分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知情權股東雖然將公司的經營權授予了董事會和經理管理層,但是,股東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經營狀況的權利。當然,股東行使該項權利應以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為限。公司法對此作如下設計: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關聯交易審查權 股東有權通過股東會就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在作出該項決議時,關聯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該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應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公司法同時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該項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股東會應當按照章程規定按期召開定期會議,以保障股東的參與重大決策的權利。但是,定期股東會議有時還不能滿足股東參與重大決策的需要,因此公司法規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以及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有權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應當根據提議召開臨時會議。如果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如果監事會或者監事也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決議撤銷權由於股東會實行資本多數決制度,小股東往往難以通過表決方式對抗大股東。而且,在實際操作中,大股東往往利用其優勢地位,任意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對此,公司法賦予小股東請求撤銷程序違法或者實體違法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退出權公司法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這就是所謂的資本維持原則。但是,這並影響股東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公司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外,在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時,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訴訟權和代位訴訟權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權益受到侵害時,公司可以提起訴訟。而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公司卻不會或者不可能提起訴訟,比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害公司權益時,由於他們直接控制著公司,不可能代表公司提起訴訟。公司權益受到侵害,最終損害的是股東權益,因此,法律賦予股東在特定情形下,經過一定的程序,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害公司權益時,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侵害公司權益時,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述監事會、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時,股東也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叄』 為什麼男朋友總是喜歡監督我的日常,比如駕照考的怎麼樣了呀,上班情況怎麼樣呀,反正什麼都會過問
那是他喜歡愛你的表現,說明你在他心裡占據了他整個身心,時時處處腦子心裡都想的是你,關專心你屬。
他算是一個暖男型的人,這些日常的關心也提現了他細膩的感情和人品,而不是監督,你這樣理解對他來說是不公平的。
好好珍惜現在的男朋友吧!
『肆』 4. 易中天在《先秦諸子百家爭鳴-第二部儒墨之爭-第五集三大分歧》一講中,墨子和孟子的觀點的區別,在於關
是 「以及」
墨子的說法是「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也就是說看待別人的國,就像看待自己的國,看待別人的家就像看待自己的家,看待別人的人,就像看自己。孟子的觀點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想到自己家裡有老人,像對待自己的老人一樣對待別人的老人,想到自己家裡有孩子,就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別人的孩子。
這不是一樣的嗎?這有什麼區別呢?區別在哪兒呢?區別就在關鍵詞,墨子的關鍵詞是什麼呢?「若視」孟子的關鍵詞是什麼呢?「以及」。「若時」和「以及」有什麼不同呢?「若視」就是一模一樣,怎麼看自己,就怎麼看別人,自己和別人是完全一樣的。「以及」是什麼?「以及」是由此及彼,從我出發,再到別人。所以在孟子這里,愛是有等級有差別的。
孟子說得很清楚,孟子說「君子之於物也,愛之而弗仁。於民,仁之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也就是說孟子把愛分成三等,最低的一等是對萬物的愛,就是非人的那些萬物的愛,這個愛呢我們可以稱之為憐愛,就是愛惜的意思,愛護的意思,呵護的意思。就是一個君子對待天地萬物,對待自然界,我們要愛護它,不要去傷害它,但是用不著仁德,為什麼,因為它不是人,它是物,不必用仁德去對待它們,這叫做「愛之而弗仁」。
仁德給誰呢,給人民,人民他因為是人了,所以要對他們有仁愛之心,這是第二等級的愛,叫仁愛,但是不親,不親愛,這叫做「仁之而弗親」,親給誰呢?給親人。
親愛是最高一等級的愛,親愛是只給親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由對親人的親愛出發,擴展為對人民的仁愛,再從對人民的仁愛出發,擴展到對萬物的疼愛,這個不太准,疼愛這個說法,找不到更准確的表述方式,就是愛惜的意思。愛惜吧,從對親人的親愛,再到對人民的仁愛,再到對萬物的愛惜,這就是愛的等差。
這個問題也遭到墨家的反對,當然這個墨家的反對應該說是墨子的後學了,因為孟子已經比墨子晚了好幾十年,孟子和墨子兩個人不可能發生直接的辯論。
在孟子的書裡面有墨家之徒和孟子的一次沒有見面的辯論。
這個墨家之徒就說,你們儒家主張愛護民眾要像對待嬰兒一樣,赤子,赤子就是嬰兒,你們說愛護民眾要像愛護嬰兒一樣,這不就是兼愛嗎?因為嬰兒是沒有差別的,嬰兒都一樣。小孩子剛生下來,有什麼差別呢?那不就是愛沒有差別嗎?
孟子怎麼回答呢,孟子說一個嬰兒在地上爬,眼看就要掉到井裡面去了,這不是嬰兒的過錯。他說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說一個嬰兒在地上爬,眼看就要掉到井裡面去了,不管是誰都會去救,都要伸一隻手去救他,這個時候沒有人會問這個嬰兒是誰家的孩子,不會問的,這是出於什麼呢?出於人的天性,人的善良的天性,這個天性在孟子那裡叫做惻隱之心。所謂惻隱之心就是不忍心讓別人受到傷害,尤其是無辜的人受到傷害的這樣一份心,這是人的天性,是人的人性,是人就這樣,跟兼愛沒有關系。
在孟子那裡,天性是高於仁愛的,也是高於禮儀的。比方說禮,當時的禮規定男女授受不親,除了你媳婦,別的女人的手,你是不能抓的,抓了就是非禮。但是孟子說如果你嫂子掉到水裡去了,你拉不拉一把?嫂子是不能碰的,但是她掉水裡去了,你拉不拉?孟子說如果你的嫂子掉到水裡去了,你都不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離婁上》,你得拉她一把,把她救上來,那你能不能因此就說我兼愛了,我愛我嫂子就像愛我老婆一樣,能這樣說嗎?不能。
所以孟子只會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他絕對不會說妻吾妻以及人之妻。所以這個裡面孟子認為它沒有兼愛的問題,而且在孟子看來兼愛是不可能的,是不現實的。
孟子說你,就是指那個墨家之徒,你當真能夠做到愛你鄰居家的孩子超過愛你哥哥家的孩子嗎?你能做到嗎?根據常情推理,我們也是愛哥哥的孩子會超過愛鄰居的孩子,愛自己的孩子超過愛哥哥的孩子,這是人之常情。當然特殊情況也有,也有不愛自家孩子,愛人家孩子的,但那是特殊情況,誰都是自家孩子好。
童話裡面都講,一群動物在那兒答題,說哪個寶寶最漂亮,豬媽媽說豬寶寶,兔媽媽說兔寶寶,狼媽媽說狼寶寶,河馬媽媽說河馬寶寶,肯定都是自己的最好。而且大家也想不通一個問題,就是我憑什麼要愛別人,愛別人的父母,愛別人家的孩子和愛我的父母,愛我的孩子一模一樣,我憑什麼,我怎麼做得到?
(畫外音:上面這些問題,是從人之常情出發,對墨子的兼愛說,提出了質疑,愛自己的孩子勝過愛別人的孩子,愛自家的父母勝過愛別人的父母,這符合常理,所以要在實際中做到兼愛是很困難的,墨子顯然也知道這一點,因而他提出了三個方案來解決這個問題,而他的這三個方案又引發了儒、墨兩家的三大分歧,那麼墨子提出的這三個方案是什麼呢?這又引出了儒、墨兩家哪三大分歧呢?)
這三個方案是什麼呢?就是:利害的算計;鬼神的嚇唬;君主的專政。由此就引發了儒墨兩家的三大分歧,這三大分歧就是:功利還是仁義;鬼神還是天命;君權還是民權。
我們先講第一大分歧,功利還是仁義。墨子也想到了兼愛的困難,知道大家想不通這個問題:我憑什麼要兼愛?因此墨子首先告訴我們,兼愛有好處。
他說我們現在很多人不願意行兼愛,是因為不識其利,就是不知道兼愛的好處,兼愛的好處是什麼呢?「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你愛別人,別人就跟著你愛你;「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你幫助別人,別人也像你一樣幫助你;相反呢,「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你恨別人,別人也跟著恨你;「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你害別人,別人也跟著害你。那麼你算算看,你是希望得到愛呢,還是希望得到恨呢?你是希望得到幫助呢,還是希望得到陷害呢?這個帳都算得出來吧!
因此為了你自己得到愛,為了你自己得到幫助,為了你自己得到幸福,你必須給別人愛,給別人幫助,給別人幸福。這就是墨子的第一個辦法:利害的算計,給你算,把這個賬算清楚了。
那麼墨子這個賬算得對不對呢?對,這個帳肯定是對的。但是他同時有了一個問題,什麼問題呢?按照墨子算的這個賬,兼愛就成了一種投資,一種有利可圖的社會保險,也就是說墨子這個辦法是讓我們每個人買一份保險,為了保證自己得到愛,得到幫助,得到幸福,因此我先投資,去愛別人,幫助別人。
那按照中國傳統的觀念,投資就是投機,你不能投資。因此我想,孟子看到這個說法,肚子里在冷笑,你這是說利還是說義?因為在孟子這個地方,義和利是針鋒相對的,利就不是義,義就不是利。
我們打開《孟子》這本書第一章《梁惠王上》,寫什麼呢?寫孟子去見梁惠王,梁惠王對他說:叟,不遠千里而來,有什麼好處給寡人啊?老頭,大老遠地跑來見我,給寡人帶點什麼好處來了?孟子怎麼回答的「王何必言利,亦有仁義而已矣」,說說仁義,說說道德,講那麼多好處干什麼?
所以在孟子那裡義與利是針鋒相對的。而且在我們的這個現實生活當中,在我們的觀念當中,義利也是針鋒相對的,功利的就肯定不是道德的,道德的肯定不是功利的,見義勇為就是不計利害,你不能說見義勇為之前,我先算算我見義勇為一把合算不合算,那不叫見義勇為了。損人利己就是不講道德,只算利益,我損他一下,對我有什麼好處,道德不講,大家都是這樣認為的。
(畫外音:從上面的講述我們可以看出,墨子和孟子在兼愛的問題上是針鋒相對的。墨子推行兼愛,先給我們算帳,兼愛大家都有好處,這是從利益的角度來講道德。但孟子卻不屑一顧,他認為講道德的時候就不能講利益,道德和利益是沖突的。那麼墨子和孟子的看法,誰更加有道理呢?)
各有各的道理,道理在什麼地方呢?道理在於是行仁愛還是行兼愛這樣一個選擇的時候,墨子和孟子的立場是相反的。孟子考慮的是可能性,墨子考慮的是超越性。
孟子為什麼反對兼愛,他認為不可能。那麼道德要不要可能性?道德必須有可能性。一個道德,你把它提出來以後,如果它是不可行的,結果就是偽善,你逼著人家作假,因為它不可行。所以道德必須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道德必須符合人性。
所以我有一個觀點,一個道德是不是真道德,我就看它符不符合人性,它但凡不符合人性,我就認定它是偽道德,是偽善。我們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偽善,比方說前面說的男女授受不親,比方說青年男女要結婚必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自由戀愛,這就是偽道德,它違背人性。所以道德不能不講可能性,但問題在於道德它又不能只講可能性。
比方說現在大家肚子都很餓,我這里有吃的,我說現在我這兒有很多饅頭,你們要肚子餓了,同學們,我們把這饅頭吃了行不行,行不行啊?有什麼做不到?做得到吧,能做到吧,肯定能做到,那這是道德嗎?沒有道德問題,你不能說它不道德,它不存在道德不道德的問題。
這個時候道德要講什麼呢?道德不能只講可能不可能,道德還得講應該不應該。作為一個有道德的人,這個時候就要考慮,這個饅頭我應該不應該吃,如果是嗟來之食不吃,不義之財不吃,這就是道德的考慮。當然你懷疑裡面有毒不吃,那就不是道德的考慮,那是另外一個考慮。
所以我們要把它分清楚了,所以道德既要有可能性,它也要有超越性,超越的是什麼?超越恰恰就應該超越功利。所謂道德就是我不考慮功利,盡管我見義勇為,我捨身救人,可能是對我不利的,我跳到水裡我可能會淹死,我沖到火里去我可能會燒傷,我和歹徒搏鬥,我可能被砍一刀,對我不利,我還是要去做,我超越這個功利,這才是道德,它必須講超越性。
奇怪的是墨子在這個時候和孟子的立場剛好反過來了,孟子這個時候講超越功利,墨子反而講可能性了,說兼愛有好處,誰對?我先投墨子一票,為什麼呢?墨子談到了道德的根本,就是我們人類為什麼要有道德?我們天天在講,我們要重建道德,我們要怎麼樣怎麼樣,但是我們要搞清楚,我們為什麼要道德。說到底,就是保護每個人的利益,道德的根本目的恰恰在於功利。
我們想一想,我們都說損人利己是不對的,沒問題吧。那麼請問,這個人為什麼就損不得?我怎麼就不能損人了?如果這個人是沒有個人利益的,我損得損不得?他根本就沒有利益,無利可損啊!不存在損不損的問題。如果這個人的個人利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我損得損不得?
所以你要批判損人利己,你要歌頌舍己為人,你的前提是,你要承認每個人都有不可剝奪的個人權力。這個權力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受道德保護的,是不容許你隨便侵犯的,因此損人利己是錯誤的,而舍己為人是高尚的,因為他捨去了自己的利益。他捨去個人利益高尚,首先前提是他得有個人利益才行。承認這一點,恰恰是實現道德的途徑。
經濟學家張維迎先生有一個觀點,他說什麼叫誠信,他說從我們經濟學的角度看,誠信就是放棄眼前的小利益,謀取將來的大利益,就是利。他說比方說我們買東西,經常買到假東西,他說買什麼人的東西容易買到假貨呢?就是流動的那些商販,那個攤子上的東西最不可靠的,因為他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他說自己的小區裡面那個小賣部你是可以放心的,因為這個小賣部,社區裡面的小賣部他想跟我們這個社區里的居民做長遠生意,他不會為了五塊錢、三塊錢他坑你一下。所以要有長遠的利益保證,人才可能有誠信。
誠信是道德,是義,它恰恰是建立在利的基礎上,所以我要先投墨子一票。但是同時也要投孟子一票,為什麼呢?就是我們還必須記住,道德畢竟是超功利的。當我們面臨一個具體的問題的時候,那麼你是做利害的考慮,還是做道德的考慮,就考驗一個人是道德的人,還是非道德的人。面臨著具體問題的時候,那就應該放棄功利的考慮而追求道德的高尚。
所以一個講了根本,一個講了現實。把這兩者結合起來,才是一個比較完整的正確的看法。這是墨子的第一個辦法,這是利害的算計,給你算清楚兼愛是有好處的,大家兼愛吧。墨子也知道,光用這個好處來說服大家,說不服。因為我們可以說,我們不要好處行不行,我就這么混,行吧。我就不兼愛,我也不想別人愛我,我幹嘛要別人愛我,不愛算了。我也不要別人幫助,我萬事不求人,我自力更生,行不?
(畫外音:墨子推行兼愛之說,但他知道,愛自己的孩子勝過愛別人的孩子,這是人之常情。讓所有人都做到兼愛,這在現實生活中是很難做到的事情。所以墨子從利害的角度出發,給我們講述了兼愛的好處,兼愛是「雙贏」,大家都有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是有人還是不願意兼愛,那麼墨子還有什麼辦法呢?)
所以墨子有第二招兒:鬼神的嚇唬。墨子是有神論者,墨子相信鬼神是真實的存在。世界上就是有鬼,有神,而且墨子說鬼神為什麼要存在呢?監督我們是否兼愛。一旦你是一個兼愛的人,你能夠愛別人就像愛自己,愛別人家就像愛自己家,愛別人的國就像愛自己的國,鬼和神就獎勵你。神主要是來行獎賞的,給你幸福啊,給你健康啊,讓你富有啊。你要是做壞事,你損人利己,鬼就來懲罰你。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你要做了虧心事,鬼就要敲門了,嚇唬嚇唬你。所以我們要兼愛,要行善,要做好事,不要做壞事,一做壞事,小心鬼就找你了。
他講了很多故事,鬼怎麼存在怎麼存在,這是他的第二個辦法。也就是墨子這個觀點呢,用我們中國人通常說的一句話來總結,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間未到,時間一到,一切都報。所以大家記住了,做好事做壞事都是有報應的,做好事別做壞事。
那麼對於墨子的這個觀點我們怎麼看?首先肯定他一條,墨子提出這個觀點來,主要是針對統治階級的,因為統治階級權力在手上,他做好事容易,做壞事也容易。而當時的情況下,統治階級多半是做壞事,壓迫、剝削、掠奪人民,所以警告他們,你們別太過分了,小心鬼來找你,這個我們要肯定。但是我們要同時指出呢,世界上沒有鬼。所以鬼神的嚇唬是靠不住的,它就不如儒家的天命。
墨子是鬼神論,儒家是天命觀。天命觀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聽天由命。我做我該做的事情,我能不能成功,我能不能得到回報,我聽天由命。這個問題我們將在講儒道之爭的時候給大家詳細地講,這里就只講這個墨子的鬼神論。世界上沒有鬼,所以鬼神的嚇唬是靠不住的。而且墨子自己就差點鬧笑話。
有一天墨子生病了,生病以後他的學生就來找他,說先生你怎麼會生病呢?先生教導我們說,一個人兼愛、行善、仗義、做好事,鬼神就會保佑他身體健康,他不生病。那麼先生生病了,就只有兩者可能,一種是先生做了不好的事,這鬼來懲罰你了。還有一個,就是鬼神瞎眼了,沒看到先生是個好人,怎麼把病給你了,搞錯了。鬼要是搞錯的話,這個事情就不好辦了。我明明是個好人,鬼搞錯了。
墨子怎麼說,墨子說我沒有做壞事,首先這一條,第一,我沒有做壞事。第二,鬼神也不會錯。那學生就不懂了,你為什麼生病?墨子說這個人生病原因有很多,工作太累,天氣變化,吃了不幹凈的東西,原因很多。就像一棟房子,有一百扇門,你就把一扇門堵住了,還有九十九扇門都開著的。那個病,它從哪兒不能進來啊!學生沒話說了,墨子算是自圓其說。但是這裡面就有了一個問題了,原來鬼神的嚇唬只是一扇門,還有九十九扇門呢。那麼你這一扇門你能把我震住嗎?震不住,又有問題了,兼愛又做不下去了吧!
(畫外音:墨子知道讓人民做到兼愛很難,所以他提出了三個解決方案:第一個是利害的算計;第二個是鬼神的嚇唬。如果這兩個辦法都不能讓人們做到兼愛,墨子還有第三個解決方案,這第三個解決方案是什麼呢?)
墨子也知道鬼神的嚇唬也不頂用的,或者說不完全頂用,他於是又提出第三個辦法來,就是君主的專政。也就是說你如果不兼愛,你如果做壞事,鬼神治不得你,還有領導來治你,人來治。誰來治呢?你的上級。上級如果不兼愛,不做好事,上級的上級來整治。這個叫什麼呢?這個叫尚同,在墨子裡面叫尚同。尚同的「尚」現在我們看到是高尚的「尚」,高尚的尚也是上下的「上」,這個在古文當中是通的。
所以尚同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同上,就是每個人的思想、觀點、意見、行為都要和上級相同。村民要和村長相同;村長要和鄉長相同;鄉長要和國君相同;國君要和天子相同;天子要和天相同,這個就叫做尚同。凡是聽話的,上級就獎勵你,給你好處。凡是不聽話的,上級就懲罰你,給你壞處,這是現實生活當中的獎懲。
那也就是說,在墨子看來,兼愛其實是很困難的,只好用什麼呢?用專制的辦法來施行兼愛,這個就叫做:以專制行兼愛,由最高領導統帥大家兼愛。但是這樣一來,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什麼問題呢?就是和墨子的立場相反。我們前面講過儒墨兩家的立場,儒墨兩家有個很重要的不同,就是立場不同。孔子是站在貴族的立場上,站在統治階級的立場上。墨子是站在平民的立場上,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上。
『伍』 怎樣有效發揮"三會一課"的黨內監督作用,取得了哪些成效
「三會一課」(支部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小組會和黨課)是黨日活動的主要內容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重點,落實「三會一課」必須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一、如何落實好支部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召開一次,全體黨員參加,必要時上級黨組織可派人參加,通常稱為支部大會。開好支部大會,應注意以下幾點:
1、做好會前准備。支委會根據上級黨組織指示和本單位實際工作的需要,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議題要明確,中心要突出。支部書記會前要對討論的議題考慮出初步方案,做到心中有數。爾後,把會議的內容、目的、時間和要求,提前通知全體黨員做好准備工作。必要時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者。會前准備工作是開好支部大會的基礎,以往一些單位沒有很好地重視這方面的工作,先進性教育活動時確實重視起來了,效果非常的好。
2、認真開好會議。由支部書記主持會議,組織委員清點到會人數,向大會報告應到黨員數、實到黨員數、缺席人數及原因,說明到會人數是否符合規定,並負責會議記錄。根據支部大會議題內容的要求,必要時到會有表決權黨員人數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才能開會和形成決議。開會時,主持人要引導大家圍繞中心議題充分討論,充分發揚民主,努力做到人人發言,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力求把議題議深議透,並形成統一的意見。
3、形成會議決議。必須形成會議決議時,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主持人應適時集中多數者的意見,提請大會表決,組織委員統計並記錄表決結果。表決結果,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為通過,並形成決議。同時,應尊重少數人的意見,對經過充分討論仍然存在較大分歧的問題,如無緊急情況,可暫緩作出決議,留待下次會議繼續討論;必要時也可報請上級黨組織決定。形成會議決議後,要在規定的時限內按照會議要求落實好決議內容。
二、如何落實好支委會
支委會是黨支部議事決策的基本途經,是實行集體領導的主要形式。支委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支委民主生活會每年不少於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支委會討論研究問題和作出有關決策。開好支委會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做好會前准備,確定支委會議題。研究確定討論議題時。支部書記、副書記應
深入了解情況,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根據《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規定的議題范圍、上級黨組織的指示精神和實際工作要求,確定支委會議題。議題確定後,要出「安民告示」,通常應由書記及時告知各位委員,以便大家提前准備。
2、落實會議內容,民主集中地開好支委會。一是要充分發揚民主。正副書記要有民主作風,開會時要主動啟發引導其他委員圍繞會議內容發表意見,不能一言堂、主觀武斷;每位委員都要有全局觀念和積極負責的思想,自覺維護集體領導。二是要嚴格遵守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決定問題時,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遇有重大分歧意見時,除緊急問題必須迅速決定外,不要匆忙作決議,可留待下次會議繼續討論。三是要一事一議。為提高議事時效,會上應避免臨時動議。
3、形成支委會決議,抓好工作落實。支委會討論決定問題,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表決結果以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贊成為通過。支委會決議一經形成,必須堅決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聲明保留或向上級黨組織提出,但在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未改變決定前,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也不能向外泄露支委會討論的情況。支部書記對落實支委會決議要提出具體要求,由黨政負責人和有關委員按職責分別組織實施。正副書記要主動檢查、及時了解掌握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決議的落實。同時要充分發揮工會、團支部等群團組織作用和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使黨支部決議的執行變成全體人員的自覺行動。
三、開好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也是黨員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小組會一般每月開一次,工作需要時也可提前召開或增加開會次數。認真開好黨小組會,是黨小組長的一項重要職責。每次會議,要圍繞黨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結合小組實際,重點解決一兩個問題。黨小組長按黨支部布臵的會議議題、開法和注意事項,結合實際加以考慮、並將會期、議題等提前通知本組的黨員,做好會前准備。會上,要圍繞中心議題,組織討論。黨小組長要啟發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會議結束前,小組長要適時歸納小結,形成結論,做出的決定應經多數黨員同意。經過討論,意見還不一致的問題,可進一步醞釀,力求思想統一;一時難以統一的,如實向黨支部報告。
四、堅持黨課制度,落實黨課教育
黨課是進行黨員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黨課制度是基層黨組織生活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保證黨員教育落到實處的一項重要措施,必須依章辦事,認真堅持,不得
以任何理由佔用黨課時間,切實保證黨課教育的落實。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揚我黨的光榮傳統,帶頭講課。實踐經驗告訴我,講好黨課要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要備課,准備要充分。課前要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在熟悉課題內容、掌握基本觀點的基礎上,聯系實際,歸納提煉,寫出詳細的講課提綱或講義,有條件的可製作光碟(電教片)。要突出重點、抓准問題,有針對性的做好准備,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努力回答黨員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最關心的問題,解開他們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講其所需、解其所惑。只有聯系實際、突出重點、抓准問題,才能內容集中,說理透徹,打下烙印,便於記憶,切實做到每上一次黨課,弄清一兩個基本觀點,使大家提高一次認識、接受一次教育。
2、內容要新意,講課要藝術。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的內容在不斷發展,我們要善於學習、吸收新知識、發現新問題、接受新觀點、更新觀念、更新講授的方式方法。課題有新意,內容要求新。老課題,要老課新講,根據新的形勢、新的任務和黨員思想新的變化,充實新的內容,講出新的味道。講課中涉及到的事例要真實、生動、典型、貼切,能抓住人心、說明問題。講課的感染力要強、要有邏輯性,做到脈絡清晰、層次分明、深入淺出貼近實際、通俗易懂。要善於運用生動活潑的教學方法,增強授課的說服力和吸引力;要善於運用各個學科的知識來說明問題,以豐富講課的內容,拓寬講課的路子,提高講課的質量。
3、安排要周密,處臵要靈活。要合理布局講課的內容,不能前緊後松,也不能前松後緊;講授的觀點要前後呼應、承上啟下、條理分明、全文貫通,前面提到的問題,後面要給予回答,後面講到的問題,應是前面問題引申的結果;每一課的時限要適宜,時間太短難以解決問題,時間太長可能反而會影響到效果,基層黨支部組織的黨課一般應控制在一到兩個小時為宜。課堂上解決不了的問題,要靈活處臵。
五、聯系實際,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
組織好「三會一課」是基本的常識問題,是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應該具備的基本功。如何聯系好實際,還必須不斷學習總結、創新方式方法,抓住當前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和工作重點,把握人員的思想動態,將「三會一課」有效地與本單位中心工作的開展有機地結合起來,相互滲透、相互促進,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1、要結合當前的政治形勢。如近年來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思想的學習教育,既是「三會」的重要議題,又是黨課的主要選材,要把這些活動與「三會一課」結合起來落實,效果會更好。又如,目前進行
的事業單位改革和工資政策調整、中國加入WTO組織後帶來的新發展等實際情況,必然帶來一些需要弄懂和解決的新問題,涉及到人們的切身利益,黨員隊伍中也必然出現新思想等,這些實際情況都是「三會一課」內容的最佳依據。
2、要結合當前的工作實際。如年初經濟指標和工作目標任務的下達,重要工作的開展,重大運動(事件)的來臨,上級重要工作的部署等時機,都是加強黨員教育的好時機,也是「三會」議題內容之一。
3、要結合當前的思想實際。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完善,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也帶來一些實際問題和思想問題。在一個單位人事調整、人員工作變換等時機,也總是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和思想的波動,這時的「三會一課」就應該把解決這些問題作為內容之一,使「三會一課」有血有肉、生動感人,有效地結合實際落實好「三會一課」,解決好思想問題,促進實際工作的開展。
領導重視、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聯系實際是落實好「三會一課」的必要保證,同時還必須確保時間、人員、內容和效果四到位,不能圖形式、走過場。時間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黨日活動,召開支部大會、開展黨小組活動;支委會、黨課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時間,遇到緊急情況,隨時召開支委會或組織黨課教育,如學習貫徹上級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員到位:黨日活動列入勞動紀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則上應參加人員不得缺席,特殊情況應事先請假,但參加人員不得少於應到數的2/3。內容到位:上級規定的「三會一課」內容必須落實到實處,同時要給合本單位實際開展好黨日活動。效果到位:每次「三會一課」要努力解決實際問題,達到預期目的,做到高質量地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
『陸』 試述清政府在禁煙問題上的分歧
19世紀30年代末期,一場圍剿毒品鴉片的斗爭在中國大地上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這場斗爭,雖因資本主義英國的武裝侵略而歸於失敗,但中國人民創造的禁毒斗爭的業績,至今猶熠熠生輝,並將永遠彪炳於史冊。它充分顯示了中國人民眾志成城、維護民族尊嚴、共御外侮的堅強意志和力量。而道光皇帝對這場斗爭的發動和組織之功也是不可磨滅的。
鴉片毒流在中國泛濫成災,是新老殖民主義者為填充貪得無厭的欲壑而向中國偷運越來越多的鴉片造成的。16世紀中後期,葡萄牙人開始從他們占據的印度的卧亞和達曼將鴉片販運到中國。踵其後塵者有西班牙、荷蘭。他們還將吸食方法傳入中國,為鴉片的大量輸入創造了必要的條件。將鴉片毒流推波成瀾的是後起的殖民強國英國。18世紀70年代,當整個印度半島淪為英國的殖民地時,一個對華大量傾銷鴉片的罪惡政策也被制定並迅速被付諸實施。在英國殖民統治下的印度,製成的鴉片由東印度公司在國家市場上標價拍賣給投機商人,然後再由這些投機商人轉賣給鴉片商人,由他們運往中國。英國向中國大量傾銷鴉片的政策,使得鴉片向中國的流入量成倍、成幾十倍地翻番,它由最初年輸入量的200箱、lOOO箱,至19世紀30年代激增至4萬多箱。
對中國的鴉片貿易,充實了英國和英屬印度政府的國庫,填滿了鴉片商人的私囊,卻造成中國嚴重的社會問題。清政府從雍正七年1729年開始禁煙。這一年,清政府在頒布的上諭中宣布:對興販鴉片的人,「照收買違禁貨物例,伽號一月,發近邊充軍」;對私開煙館的人「照邪教惑眾律,擬絞監候,為從杖一百,流三千里」;對借鴉片走私而需索計贓的兵役等人「照枉律治罪」;對疏於糾察的各海口地方文武各官,以及沒有負起監察責任的各海關監督「均交部嚴加議處」1應該說,這份中國最早的查禁鴉片的文件,對涉及鴉片走私的各個方面差不多都已注意到了,並制定了相應的懲罰條例,對有關人員的處罰也是相當嚴厲的。這份禁令也有疏漏之處,在規定的對各有關人員的處罰中,來及對吸食者的處罰。尤其是對「清源」,即禁止鴉片的入口,沒有制定具體措施。更何況,清政府當時雖頒禁令,並未認真執行,故而「開館應擬絞律,律例早有明條,而歷年未聞絞過一人,辦過一案2由於煌煌聖諭形同具文,鴉片在國內的買賣、吸食自然是禁而不止。其結果是,「內地嗜食漸眾,販運者積歲而多。3有鑒於此,繼位者乾隆再頒禁令,結果仍是「官吏奉行有名無實」,禁令毫無效果。當時,清政府的海關仍對鴉片入口徵收關稅。鴉片在乾隆朝成為被禁止的合法商品。
鴉片真正成為禁品是在嘉慶朝。嘉慶元年(1796年),朝廷發布禁止鴉片入口的禁令。但是,後來的事實證明,清廷頒布的「禁止入口」的命令只是禁止了鴉片自傳統的廣州內河入口,裝載鴉片的船隻改泊澳門。當時,葡萄牙政府允許英船每年運鴉片5000箱入澳門,葡萄牙殖民當局每年因而獲得10萬兩關稅,澳門一時成為外來鴉片輸入中國內地的集散地。葡萄牙人對運入鴉片5000箱的限制和對鴉片徵收關稅,使英國鴉片商人大為不滿。其後,外國商人遂於正當貨物中夾以鴉片,於廣州黃埔港「夾帶私售」。這樣一來,澳門、黃浦成為巨大的鴉片市場。由於鴉片「嗜者日眾」「私銷如故」,鴉片造成的社會危機益發引起統治者的重視。嘉慶又屢次頒布禁令。綜觀嘉慶朝禁令,其打擊的重點仍然針對內部,即對國內販賣、吸食者的懲治。嘉慶四年(1799年),有人奏請將販賣者「擬罪,遞加至徒流環首」。4嘉慶十八年1813年,清廷制定頒布了官吏、兵弁及人民吸食鴉片治罪則例。嘉慶在打擊內地販賣吸食的同時,開始採取措施杜絕鴉片的輸入。嘉慶五年1800年,清政府「採取最後步驟」,「降諭查禁從外洋輸入鴉片和在國內種植罌粟」。5嘉慶十四年1809年,清廷令廣州「公行必須具結保證他們所承保的每艘船在到達黃埔時,船上沒有裝載鴉片」。6嘉慶二十年1815年清廷制定查禁鴉片煙章程,規定凡至澳門的西洋貨船,必須「按船盤驗」,以「杜其來源」。嘉慶朝的禁煙措施,相對於雍正、乾隆兩朝來說,要具體嚴格的多,然而,實際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嘉慶未竟的禁煙遺願只得隨同日益破敗的王朝一齊交給他的繼承者道光皇帝。
從道光元年1821年至道光十九年1839年,是清代真正實行禁煙的時期。道光元年1821年,道光頒布的第一道禁煙的命令就採取了「源流並治」的方針。為了清源,他規定:「凡洋船至粵,先令行商出具所進黃埔貨船並無鴉片甘結,方准開艙驗貨。其行商容忍,事後查出,加等治罪。」為了扼流,他規定,對「開館者議絞,販賣者充軍,吸食者杖徒」。7道光繼位伊始頒布的這道禁令,要比前代歷次的禁令更為森嚴。更重要的是,道光不儀頒布了嚴禁令,而且立即以實際行動表明了他「言出法隨」的決心。根據道光的指示,廣東地方當局封鎖了黃埔和澳門的鴉片市場,將四艘夾帶鴉片煙的外國船隻驅逐回國,令其永遠不得再來粵。道光還將對外商夾帶鴉片故意隱瞞的廣州十三行總商伍敦元摘去了三品頂戴,囚禁了居於澳門的鴉片販賣大戶葉恆樹。對於各地官員的貪污自肥行為,道光採取措施,力圖加以制止。道光二年1822年,貴州道監察御吏黃中模奏請道光密訪廣東海關監督有無因利其鴉片重稅而至「隱忍不發」之事。道光立即命兩廣總督嵩孚密查。但是,嵩孚以一紙「實無其事」的謊言將皇帝嚴密查拿的強硬命令搪塞了過去。道光三年1823年,清政府專門為此頒布了《失察鴉片煙條例》,規定地方官吏如對私種罌粟、夾帶鴉片進口、煎熬煙膏、開設煙館等情況失察,將按因失察而致鴉片流入的多少予以相應的處分。道光制定並頒布了《失察鴉片煙條例》,但在以後的幾年中,並沒有一個官員因失察而受到處分,這個條例,再一次成為一紙具文。
從道光十年1830年開始,清政府在全國進行了種賣鴉片情況的調查。這個調查是根據江南道監察御史邵正笏提出的不僅要嚴禁販賣鴉片,還要嚴禁種植鴉片的要求進行的。道光命令各地方官員在對鴉片的種賣情況查證確實的後,立即加以懲辦,並令各地方官將如何嚴禁所在地種賣鴉片,妥議章程具奏。同年十二月,清政府制定了嚴禁種賣鴉片章程,規定種賣煎熬鴉片煙者,「即照興販鴉片煙之例,為首發近邊充軍,為從杖一百,徒三年。」「所種煙苗拔毀,田地入官。」8此後,道光根據各地方官員查辦各地種賣鴉片煙的匯報情況,連續發布上諭,責成各省督撫「各就地方情形,設立章程,嚴行查禁」。但是,各省官員沒有按照皇帝的號令積極行動,大多數省份只是把本省有無栽種罌粟情況匯報了事,其中也有一些省份既制定了嚴懲章程,還採取了實際行動。如山東歷城暨膠州府拿獲興販鴉片煙販22名,還起獲煙土4600餘兩。他們的行動得到道光的大力褒揚。道光十一年1831年五月,根據獲得的廣東海口鴉片走私情況的詳細奏報,道光對嚴禁鴉片的主攻方向有了一個明確的認識。他得出了「鴉片煙多系來自外洋,實聚於廣東,若不杜絕來源,是不揣本而齊末,雖內地嚴定章程,於事究無稗益」的正確結論,並諭令兩廣總督李鴻賓「確加查核,如何使煙土不能私入,洋面不能私售」「務將來源杜絕,以凈根株,勿令流入內地,以除後患」。9同六年月,道光還根據給事中劉光三的奏請,規定軍民人等「買食鴉片煙者,杖一百,枷號兩個月」,還要令其指出販賣之人,如不將販賣之人指出,即將食煙之人照販賣為從例,杖一百,徒三年,職官及在官人役買食者俱加等治罪。
然而,道光的一系列禁令和措施並沒有能遏止住鴉片毒流。它的實際結果是,使鴉片由公開、半公開的販運變為完全的走私,外國鴉片煙商與中國內地煙販之問的鴉片交易也由公開、半公開的陸上交易變為水上交易。外國鴉片煙商在虎門附近的伶仃洋面上,設立了專儲鴉片的躉船,載運鴉片的外商船隻,將鴉片卸上躉船,然後裝運合法商品及少許鴉片樣品入口。口內那些「勾通土棍,以開設錢店為名,其實暗中包售煙土」的「大窯口」不法奸商憑樣與外商議價、付款,並獲得領取提單,然後僱用名為「快蟹」、「扒龍」的走私船,將鴉片從躉船運進口內,分發分立各地的「小窯口」進行分銷。由於有這樣一條嚴密的售銷系統,外國鴉片煙商仍然得以將大量鴉片運進中國。特別是到了道光十四年1834年,當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壟斷權被廢除後,對華鴉片貿易開始向私人企業開放。解除了束縛的英國商人爭先恐後擁向中國,干起了當時在對華貿易中賺錢最多的鴉片走私勾當,從而開始了英國私人企業對華瘋狂的鴉片走私階段。在此後的幾年中,他們不僅在廣東沿海偷運鴉片,還將偷運的范圍由廣東擴大到東南沿海,甚至深入到中國北部沿海。為了適應大規模偷運的需要,他們建立起專營鴉片走私的船隊,並配置了武器,使鴉片由偷運變為公開的強運。英國私人企業對華猖狂的鴉片走私獲得的巨大利益令其它國家的私人企業眼紅,他們競相加入鴉片走私的行列。鴉片,形成一股斬不斷、遏不住的毒流,以前所未有的規模涌進中國,泛濫成災。鴉片的泛濫還因清政府的各級官員,尤其是各海口地方文武官員從鴉片的偷運中獲取賄賂所造成。官員收受賄賂在廣東尤為嚴重。當時廣東的情形是:「水師有費,巡船有費,營訊有費,差保有費,窯口有費,自總督衙門以及關口司事者,無不有費。」10收受賄賂的文武官員、水師員弁,「得贓縱放」,「放私入口」。有的以查禁鴉片為名,將查獲的鴉片「私賣分贓,」「變賣分肥」。各級官員的貪污受賄,直接破壞了清政府頒布制定的一系列禁令,還給外國鴉片煙販子破壞中國禁煙以口實。
清王朝在雍正七年至道光十一年的一百餘年間,頒布了無數道禁煙令,尤其是在道光即位後,禁令愈頒愈多,處罰愈來愈重,但結果卻和統治者的願望相反。例禁愈嚴,鴉片流入愈多,吸食者愈眾,上自王公、貴族、官僚、士大夫,下至衙役胥吏、販夫走卒,「群而趨之,靡然而不返。」11鴉片禁而不止的原因,除了上述外國侵略者的破壞和清政府地方官吏員弁的貪污受賄的原因而外,從清政府本身檢討起來,在禁煙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方面也存在問題。清朝的禁煙歷史雖逾百年,但禁煙政策缺乏連貫性,禁令時斷時續,甚至一方面頒布禁令,另一方面又作為合法商品讓其納稅進關。另外,清政府在制定禁煙政策時,長期以來只是把著眼點放在禁止國內種賣吸食方面,對禁止鴉片的輸入的重要性缺乏認識。更重要的是,清政府對鴉片的輸入及吸食、種賣,只是屢頒禁令而缺乏切實的檢查落實措施,這樣,就使得禁煙成為只是皇帝的禁煙,而沒有能戰為上下一致的行動。鑒於上述原因,清政府的禁煙長期以來只不過是官樣文章而已。
19世紀3O年代初,鴉片大最湧入所造成的嚴重社會危機,終於引起了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廣泛重視,禁煙勢在必行,一個深入、廣泛的禁煙運動終於在中國大地上開展起來。
從道光十六年1836年開始的關於對鴉片是「弛禁」還是「嚴禁」的爭論,揭開了中國禁煙運動的序幕。道光十六年1836年,太常寺卿許乃濟以《鴉片例禁愈嚴流弊愈大亟請變通辦理折》上疏道光,對當時許多人主張的嚴禁鴉片入口,嚴禁鴉片的種賣吸食提出了反對意見。他認為:「乾隆以前鴉片入關納稅後,交付洋行兌換茶葉等貨,今以功令禁嚴,不敢公然易貨,皆用銀私售,……歲耗銀總在一千萬兩以上。」「法令者,胥役棍徒之所藉以為利,法愈峻則賄賂愈豐,棍徒之計謀愈巧。」在許乃濟看來,鴉片之所以愈來愈多,吸食者之所以愈來愈眾,白銀的外流之所以愈來愈嚴重,一切流弊「皆自嚴禁以後。」12據此,許乃濟提出弛禁主張,其要點有三:(1)鴉片煙例禁愈嚴,流弊愈大,解決的方法只能是,「仍用舊例,准令夷商將鴉片照葯材納稅。」為防止白銀外流,「入關交行後,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2)「文武員弁士子兵丁等,或效職從公,或儲才備用,不得任令沾染惡習。」「其民間販賣吸食者,一概勿論」。(3)「寬內地民人栽種罌粟之禁」,「內地之種日多,……外洋之來者自不禁而絕」。13許乃濟提出的弛禁主張,其前提是非顛倒姑且不論,其具體辦法也是荒謬絕倫、矛盾百出的。按照許乃濟的辦法只能為鴉片流毒推波助瀾。道光將許乃濟之折發交各省督撫,要他們就此發表意見。在各省督撫中,身居煙毒淵藪之地的兩廣總督鄧廷楨竟支持許乃濟的主張,認為「鴉片流傳內地,以致紋銀日耗,今欲力塞弊源,惟杜絕紋銀出洋最為要著」。14他因而主張:「弛禁變通辦理,仍循舊制征稅,系為因時制宜起見」,「應請旨准照原奏。」15除鄧廷楨外,沒有人支持許乃濟,以至「舉朝無繼言者」。而反對者的奏摺卻紛紛上達。其中禮部侍郎朱樽、兵部給事中許球、江南御史袁玉鱗的三篇奏摺,充分揭示了許乃濟主張的荒謬,對道光產生了明顯的影響。道光仍持嚴禁態度,不斷諭令廣東、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等沿海各省督撫並各海口監督,隨時隨地認真稽查,防止紋銀偷漏出洋和鴉片走私入口,驅逐躉船,拿辦窯口。道光十八年1838年閏四月,鴻臚寺卿黃爵滋在著名的《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疏》中,提出嚴禁主張。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提出以死刑來懲治鴉片吸食者。其具體做法是,對鴉片吸食者准給一年期限戒煙,若一年之後仍然吸食,即為不奉法亂民,即將其治以死罪;對於吸食鴉片的文武官員,如若逾限吸食,即「以奉法之人,甘為犯法之事,應照常人加等,除本犯官治罪外,其子孫不準考試」。16對鴉片吸食者罪以死論,是歷年來有關禁煙條奏中的第一次。道光立即將其發交各省督撫對此各抒所見,迅速具湊。在此後的一年時間里,從各省督撫的章奏內容來看,對黃爵滋以死刑來重治吸食者的主張反對者居多。他們有的是從「聖朝寬大,不事竣法嚴刑」的角度來反對的;有的則認為,嚴禁鴉片必須從「清其源」「扼其流」人手,主張重治囤販。支持黃爵滋主張的為數甚少。兩江總督陶澍、湖廣總督林則徐是黃爵滋的支持者。林則徐早就力主嚴禁鴉片,並且已在湖廣總督任上身體力行,大有成效。他在給道光的奏摺中,旗幟鮮明地支持黃爵滋:「流毒至於已甚,斷非常法之所能防,力挽頹波,非嚴蔑濟,……夫鴉片非難於革癮,而難於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去怵心之法。」17林則徐還在同年的《錢票無甚關礙宜霞禁吃煙以斷弊源片》中,再次指出重治吸食的必要,痛陳嚴禁鴉片的迫切性。他說:「當鴉片未盛行之時,吸食者不過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迨流毒於天下,則為害甚巨,法當從嚴。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御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18各省督撫盡管對重治吸食有不同意見,但是,從各省督撫的奏摺中也可看出,嚴禁鴉片這個大的前提,是各省督撫都贊成的,分歧只是在嚴禁的方法上。各省督撫的態度使道光進一步堅定了立場。這一年年底,道光毅然將不聽禁令,吸食鴉片的庄親王奕竇、輔國公溥喜的王爵、公爵革除,又給主張弛禁的許乃濟「降為六品頂戴即行休致」的懲處。他在上諭向中外明確宣布:「鴉片流毒內地,官民煽惑,傳染日深。……朕於此事深加痛恨,必欲盡絕根株,毋貽遠患。」19道光為了實現「積習永除,根株斷絕,……為中國祛此一大患」的目的,將林則徐召到北京,頒給欽差大臣關防,令其「馳赴粵省,查辦海口事件」,道光將「清源」的艱巨任務交給了林則徐。道光的上諭和林則徐的赴廣東禁煙,正式拉開了中國禁煙運動的幃幕。在廣東,林則徐在道光的全力支持下,義無反顧地大力開展禁煙。林則徐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終於迫使那些曾經心存觀望、拒不繳煙的外國商人繳出鴉片200多萬斤。林則徐遵從道光旨意,將繳獲的鴉片於廣州虎門太平鎮當眾銷毀,就連鴉片煙渣,也隨大海的波浪,消逝得無影無蹤;貯存著大量鴉片的躉船被驅逐;外國商船被令出具不再夾帶鴉片的甘結。在沿海各省,鴉片走私船被緝獲,鴉片煙被繳獲、銷毀。在內地各省,罌粟的種植被嚴令禁止,鴉片煙膏、煙槍、煙具被收繳、銷毀,各種戒煙葯丸被分發,種賣吸食者被處以刑罰。當道光十九年上半年,全國禁煙運動迅速開展起來時,道光批准了五大臣會議提出的《查禁鴉片章程三十九條》,將各項嚴禁主張法律化。它明確規定:「沿海奸徒,開設窯口,勾通外洋,囤積鴉片,首犯擬斬梟」;「開設煙館首犯擬絞立決」;「栽種罌粟、製造煙土、販煙至五、六百兩,或興販多次者,首犯擬絞監候」;「吸煙人犯均予限一年六個月,限滿不知悛改,無論官民概擬絞監候」;「在官人役並官親幕友一年六個月內在署吸煙者照平民加一等治罪」;「宗室覺羅吸煙者照平民加一等治罪」;「宗室覺羅吸煙者發往盛京嚴加管束,如系職官及王公均革爵發往盛京永不敘用,如犯在一年六個月限滿後者,照新定章程加重,擬絞監候。」20道光將這個章程以《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的名義,頒發各省遵行,並諭令內閣將章程「纂入則例,永遠遵行」。《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是清代百餘年間頒布的鴉片禁令中最嚴厲最周密的禁令。對興販、栽種、吸食鴉片罪以死論,在職官員、宗室覺羅、王公皆不能倖免,這充分說明道光企圖一舉永除積習,盡絕鴉片流毒的決心,它對當時全國正在展開的禁煙運動是一個有力的推動。
清政府於19世紀30年代展開的禁煙運動,其效果是顯著的。當時,廣州鴉片市場「已完全停頓,也沒有一艘走私船能夠往來行駛」,一些鴉片走私船艇,因遭到廣東水師的有力攻擊,「不得不折回伶仃根據地,連一箱煙土都沒有賣出去。」21據此,我們完全可以預言,如果沒有後來英國資產階級武力的破壞,鴉片流毒在中國是可以清除的。
[1]李圭《鴉片事略》。
[2][18]《林文忠公政書》乙集。
[3][11]梁廷楠:《夷氛聞記》。
[4][13][15][16][17][19]《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
[5][6]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
[7]《鴉片戰爭》(6)。
[8][9][14]《清宣宗實錄》卷一八一、一九九、二九二。
[10]《七經樓文鈔》卷四。
[12][20]《鴉片戰爭》(1)。
[21][英]格林堡:《鴉片戰爭前中英通商史》。
(資料來源:《遼寧師范大學學報》1990年第4期)
『柒』 公民行使「監督建議權」有什麼意義
監督權,是指公民有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的權利。它是公民參版政權中的一項不權可缺少的內容,是國家權力監督體系中的一種最具活力的監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監督權和公民通過自己選舉的國家代表機關代錶行使的監督權,另外,公民的許多權利具有監督國家權力的性質。這里,作為參政權的一項內容的監督權,是一種直接的政治監督權。它主要包括五項內容,即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
公民行使監督權利於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對政府來說,公民行使監督權利於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工作,樹立負責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對公民來說,行使監督權是積極參與政治生活、行使政治權利的表現,利於提高公民政治參與度,維護公民政治權利,增強公民政治意識;對民主政治建設來說,公民行使監督權是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有利於民主政治不斷發展和完善,以適應不斷提高的生產力水平。
『捌』 若隊員在某些意見上出現分歧或有了矛盾,作為隊長,怎麼解決
這個感抄覺需要的是時間的打磨,襲是隊長的話,那自然著首當其沖的任務還是要交給他處理。也許這場比賽正如你所說的很重要,的確需要他倆上場,那就更要給他們這個與其他人平時不在一起的機會。矛盾遲早要解決的,拿一場重要的比賽來作為解決問題的賭注可能殘酷和過於自信了點,但作為球隊的長遠來看也是值得一搏的。相信他們,相信自己,畢竟作為隊長,讓整個球隊融合在一塊是很難的事,但也是必須解決的事。類似於心理學之類的話就不多說了,這是隊長應該掌握的,而且實際情況也不盡相同,所以還是要因人而異。在一個隊里,不怕遇到更強大的對手,最怕的是球員們之間沒有了信任和感覺,在一起沒有歸屬感,那是最可怕的。
『玖』 運用四種形態要綜合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運用四種形態要綜合考慮的因素有哪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尹健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要求,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精準把握政策策略,嚴格規范工作程序,依規依紀依法行使職權,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執紀執法過程中,既要精準認定違紀違法事實和紀法這個定量,也要綜合考慮態度這個變數,用好「四種形態」。
2013年,時任浙江省江山市石門鎮黨委組織委員唐某在擔任該鎮征遷項目分管領導期間,擅自決定由工作組人員代領被征地農戶補償款,後致被征地農戶長期未實際取得征地補償款,引發其信訪,唐某違反了黨的工作紀律。江山市紀委監委綜合考量唐某的違紀動機、主動糾錯行為、認錯態度等方面因素,對唐某的處理由第二種形態轉化為第一種形態,2019年10月17日,唐某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012年上半年,石門鎮啟動石門小學遷建項目征遷工作,對項目涉及的該鎮溪底村約60畝土地進行徵用。2013年初,該鎮對溪底村毛某等未同意土地徵用的農戶開展重點動員工作。同年3月,唐某帶領征遷工作組成員徐某、周某等鎮幹部以及溪底村黨支部書記毛某某等村幹部,對毛某進行政策宣傳、思想疏導等工作。經多次勸說,毛某以補償標准低為由,仍拒絕領取征地補償款。之後,唐某與鎮幹部徐某等人商議,考慮毛某在徐某兒子經營的企業里務工,決定由徐某代替毛某領取征地補償款,並要求徐某接下來繼續做毛某的思想工作。
隨後,徐某從溪底村報賬員處領取毛某征地補償款110446.6元,代領之後欲轉交毛某,然而毛某拒絕領取補償款。後徐某繼續做毛某思想工作,並稱經毛某同意將該款用於其兒子的企業經營周轉,但後來因企業經營困難,未能將該款還給毛某,從而引發毛某夫婦多次上訪。
2019年6月,在該件核查期間,唐某積極配合石門鎮黨委、政府開展毛某信訪問題化解工作,主動籌集尚未發放給毛某的征地補償款,其中個人墊付了6萬元。2019年10月,毛某夫婦簽訂《息訪承諾書》。鎮幹部徐某因借用群眾錢款長期無力歸還,造成不良影響,受到相應處理。
江山市紀委監委對唐某的問題進行會商討論時,大家的意見出現了分歧。有的同志認為唐某身為黨員幹部,在負責石門小學遷建項目征遷工作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應當予以立案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有的同志認為唐某在項目征遷過程中,雖然存在過錯,但事發後能夠主動採取措施,籌集款項發放給信訪人,積極消除不良影響,應當適用第一種形態。
最後,會商組全體成員經過充分討論達成了一致意見:唐某雖然在項目征遷過程中存在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但其出發點是為了推進項目征遷工作,沒有謀取私利等情節,且在事發後彌補了信訪人的經濟損失,積極化解信訪矛盾,消除不良影響,同時能夠認錯悔錯,深刻反思,可以從輕減輕處理,給予其誡勉談話處理。
唐某在接受誡勉談話時說:「通過這個事情,我深刻認識到在開展工作的時候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違反規定,更不能違紀違法,今後我將繼續積極做事,做好工作,不辜負組織對我的關愛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