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核查
Ⅰ 紀律檢查和紀檢監察有什麼區別
檢查是看出問題了沒有監察是監督防止出問題
Ⅱ 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何分類處理
不知道你需要哪個層次的分類處理辦法,下面是節選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的監督檢查方面的內容,要寫文章可略作修改,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強化科學執紀理念方面
一方面,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紀為民的理念,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緊緊圍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開展工作,認真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另一方面,要把監督幹部同信任幹部、激勵幹部結合起來,注意區分違紀與工作失誤的界限,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創造一個能夠放心幹事創業的良好環境。要強化懲防並舉的理念。堅決懲治腐敗這一手一定要硬,有效預防腐敗這一手一定要強。
二、優化發展環境方面
一要營造政令暢通的政務環境,必須加強幹部執政力建設,在公務員推行「接受任務不找借口,執行任務不講困難,完成任務追求圓滿」的執行理念。加強對幹部執行力的監督,解決「中梗阻」和亂執行問題。必須健全以強化執行力為導向的考評和激勵機制,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 考核評價體系,實現考評結果與幹部評先樹優、選拔任用、責任追究等管理環節緊密銜接,加大獎優罰劣的力度和幅度,激發廣大幹部的工作熱情和創造活力。必須切實強化工作問責,認真落實《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對定下的目標任務,要進行細化、實化、量化,使每項工作有目標進度、有效果要求、有專人負責。二要營造完善便民的服務環境。加快電子監察網路化建設的進程,大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建設,推廣擴大內需電子監察系統,把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社保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處罰等重要事項納入電子監察范圍,實行流程監控,自動預警、跟蹤督辦。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細化崗位責任、優化工作流程、規范自由裁量。三要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大誠信建設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進行誠實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廣大群眾自覺遵守。
三、項目建設方面
一是前移監督環節。配合審查前期項目是否合法合規,建設項目的決策是否民主、科學,項目審批核準是否符合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程序,是否符合許可時限,有無違法違規行為等。二是加強協調配合。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認真落實中央的政策措施,管好用好投資,推進項目建設。經常與有關部門溝通信息、會商情況,交換意見,及時了解掌握投資計劃下達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增強監督工作的全力和實效。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保證項目建設進度順利。督促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做到每個項目、每筆資金才有責任部門,每個環節都有人負責。轉變項目管理的理念,完善制度,注重細節,嚴格按制度辦事,努力促進項目建設從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督促有著部門嚴格履行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程序,嚴格執行土地、環保、〔節能等政策和管理規定。開展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情況檢查,督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嚴格土地審批和供應建設用地,堅決糾正違規辦理用地手續和立項審批手續、違規發放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行為。開展擴大內需項目執行節能減排政策情況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規審批或核准立項,特別是借機上馬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等問題。
四、糾風治亂方面
紀檢監察機關要重點加強對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加強對各類涉農建設項目、惠農各項補貼、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監督,確保把國家支農惠農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實到村組、落實到農戶。解決民生工程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加強對城鎮下崗人員和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新農村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等中央關於保障民生重大決策部署和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確保人民群眾應得的實惠「不縮水」。解決損害群眾和企業利益的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嚴肅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徵收徵用和房屋拆遷吵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堅決制止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等行為,減輕企業負擔。強化對社保基金、慈善基金和扶貧救災等專項資金的監管,加強對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的管理和監督,繼續治理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認真治理公共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認真治理公共服務行業侵害群眾消費權益的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五、化解糾紛,維護穩定方面
一方面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滂胱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失職瀆職等方面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辦領導幹部干預招投標獲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利益的案件,環境執法和環保審批宴評中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另一方面,要嚴肅查處「涉軟」案件,特別是對在招商引資、服務企業過程中吃拿卡要、損商坑商、刁難客商,或者徇私舞弊、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損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要做到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切實為經濟發展提供法紀保證。對中央和省級檢查組反饋的問題,特別是掛牌督辦的問題,要盡快查清責任,落實責任追究。對不認真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該給予紀律處分的,要堅決給予處分。
Ⅲ 紀檢監察在問題線索調查核實過程中遇到哪些問題
紀檢監察來工作的難點在於:體源制上:被監督對象是自己的管理者,自己是被監督對象的被管理者,受制於人而非受制於制度約束。行政上:受黨委、政府雙重領導,沒有獨立行使職責的權力,說起來硬,做起來軟。理念上: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
Ⅳ 如何採取初步核實方式處置問題線索
具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三十八條需要採取初步核實方式處置問題線索的,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履行審批程序,成立核查組。初步核實工作結束後,核查組應當撰寫初步核實情況報告,提出處理建議。承辦部門應當提出分類處理意見。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和分類處理意見報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審批。
本條規定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
一是初步核實的定位。初步核實是指監察機關對受理和發現的反映監察對象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線索,進行初步了解、核實的活動。初步核實是監察機關調查工作的重要環節,初步核實過程中所查明的有無違法犯罪事實情況,以及所收集到的證據材料,是是否立案調查的重要依據,為案件調查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礎。
二是初步核實的程序。根據本條規定,監察機關採取初步核實方式處置問題線索,履行審批程序,一般應當報監察機關相關負責人審批。經批准後,承辦部門應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組。初步核實方案一般包括初步核實的依據,核查組人員組成,需要核實的問題,初步核實的方法、步驟、時間、范圍和程序等,以及應當注意的事項。
核查組的人數可根據所反映主要問題的范圍和性質來確定,最少不少於2人,對案情復雜、性質嚴重、工作量大的,可以適當增配人員。初步核實方案應當報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監察機關分管負責人審批。
三是初步核實的任務和方法。初步核實階段的主要任務是了解核實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否存在,以及是否需要給予所涉及的監察對象政務處分。在初步核實工作中,核查組要突出重點,抓住主要問題收集證據、查清事實,也要注意保密,盡量縮小影響。
核查組經批准可採取必要措施收集證據,比如與相關人員談話了解情況,要求相關組織作出說明,調取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閱復制文件、賬目、檔案等資料,查核資產情況和有關信息,進行鑒定勘驗等。如需要採取技術調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監察機關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交有關機關執行。
四是初步核實結果處理。初步核實工作結束後,核查組應當撰寫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辦理依據及初步核實結果、存在疑點、處理建議,由核查組全體人員簽名備查。
承辦部門應當綜合分析初步核實情況,按照擬立案審查、予以了結、談話提醒、暫存待查,或者移送有關機關處理等方式提出分類處理建議。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和分類處理建議報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審批,必要時向同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報告。
(4)紀檢監察核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三十九條經過初步核實,對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監察機關應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
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批准立案後,應當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調查方案,決定需要採取的調查措施。
立案調查決定應當向被調查人宣布,並通報相關組織。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應當通知被調查人家屬,並向社會公開發布。
第四十條監察機關對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被調查人有無違法犯罪以及情節輕重的證據,查明違法犯罪事實,形成相互印證、完整穩定的證據鏈。
嚴禁以威脅、引誘、欺騙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證據,嚴禁侮辱、打罵、虐待、體罰或者變相體罰被調查人和涉案人員。
第四十一條調查人員採取訊問、詢問、留置、搜查、調取、查封、扣押、勘驗檢查等調查措施,均應當依照規定出示證件,出具書面通知,由二人以上進行,形成筆錄、報告等書面材料,並由相關人員簽名、蓋章。
調查人員進行訊問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證工作,應當對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留存備查。
第四十二條調查人員應當嚴格執行調查方案,不得隨意擴大調查范圍、變更調查對象和事項。
對調查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應當集體研究後按程序請示報告。
Ⅳ 紀檢監察監督檢查方式除專項檢查,抽查,互查,自查,還有哪些
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自查與互查、普查與抽查、綜合檢查與專項檢查等方式
Ⅵ 紀檢監察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紀檢監察工作主要內容是:
1、做好社區黨總支的參謀和助手,協助總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認真履行紀委的四項職能,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我社區的貫徹執行情況。
2、協助黨總支採取多種形式,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黨組織和黨員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拒腐防變的能力,積極開展反腐敗斗爭。
3、接待、受理黨的組織、黨員和群眾在黨的紀律方面的檢舉、控告、申訴及建議、反映等。
4、檢查、審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犯黨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案件,決定或改變對違紀黨員的處分。
5、維護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權利和其它合法權益。支持黨組織和黨員同違法亂紀行為和不正之風作斗爭。
6、授理控告和申訴,授理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維護黨員幹部的民主權利。
7、承辦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事宜。
拓展資料:
紀檢監察定義:
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的機構,是黨的「兩委」之一(即黨委、紀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它是黨的一屆委員會,不是黨委部門,其規格高於黨委部門(即宣傳部、統戰部、組織部、政法委等),是專司監督檢查黨的機構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查處違紀黨組織和黨員的機關。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紀委)按照黨章規定履行職責。
參考資料:網路紀檢監察
Ⅶ 監察機關在初步核實中不能採取哪六項措施
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初步核實或者初步審查認定或者否定違紀行為,都要有確鑿的證據予以證明。這些證據包括:
(1)主體證據。主體證據是證明被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是紀律檢查對象或行政監察對象的證據。這是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案件的基礎證據,缺失這種證據,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的案件就不能成立。
(2)違紀經過證據。違紀經過證據是證明違紀基本事實的證據,是認定違紀案件的基本證據。違紀經過證據的要素通常包括:何時、何地、何事、何因、何果。
(3)贓款、贓物及其來源和去向證據。如果初步核實涉及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經濟類問題,必須有證據證明贓款、贓物的來源和去向。這種證據是此類案件的支持證據,不可缺失。
(4)造成後果證據。《黨紀處分條例》中規定的違紀行為,有些是將造成後果作為違紀條件規定的,沒有造成後果則不構成違紀,如有些失職、瀆職行為等。有些是將造成的後果作為量紀情節規定的,即作為量紀處理輕重的重要依據,如侵犯黨員、公民權利的行為等。即使是經濟類案件,除侵犯的客體外,造成的其他損失也是量紀處理的重要依據
Ⅷ 紀檢和監察有什麼區別
紀檢是黨的機構,監察是國家的機構,是政府的組成部門。紀檢部門負責查處黨內的違紀事件,視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的處理。而監察部門是以政府的角度給予查處和行政處分的。對於黨員幹部,違法和犯罪後不但要予以黨紀處風,還要給予政紀處理。
在體制上,紀檢、監察部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體制。 各級行政監察機關的主要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行政監察是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對監察對象履行職責方面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中的問題的監督檢查及違法失職行為的查處。
行政監察工作的目的是: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保證政令暢通,促進監察對象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辦事,廉潔奉公,恪盡職守,勤政高效地為人民服務。
行政監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一是檢查監察對象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是依法界定監察對象的行政行為是否正確;三是依法糾正錯誤的行政行為;四是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
行政監察工作的基本原則:
(1)監察權相對獨立原則。《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首先,獨立意味著依法獨立行使監察權,監察機關是在法定職權范圍內獨立監察,監察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機關可以拒絕沒有法律根據的任何干涉。
其次,監察機關是行政系統中的專門執行監察職能的機關,專門性決定了它的獨立性,其他行政機關是其監視、督察、糾舉、誡勉活動的對象,無權對其活動加以干涉。各種社會團體和個人雖然對監察機關的工作進行監督,監督的目的在於使監察工作更好地獨立行使監察權,這與干涉監察機關的工作是兩回事。
再次,監察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的一部分,它當然要接受同級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的領導。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說監察機關獨立行使監察權具有相對的性質,但領導也不至於可以干涉監察機關的具體工作。這種領導主要表現為:
①方針、政策的領導;
②通過法定程序和方式對監察業務進行指導。但不能對監察工作包辦代替、不能搞非法干擾。
(2)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的原則。《行政監察法》第4條規定:「監察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平等。」這是保證行政監察辦案質量所必須貫徹的原則,也是對監察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思想品質和業務水平提出的要求。辦案要正確,必須有確鑿的證據。證據的取得靠的是辦案人員深入細微的調查、研究,這就要求辦案人員具有實事求是的態度,不主觀臆斷、不貪贓枉法的品德修養和高度的業務能力。
(3)在適用法律和政紀上人人平等的原則。這也是《行政監察法》第4條明確規定的監察工作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的實質是反對特權,在法律和政紀面前,不管是行政機關首長也好,還是一般公務員也好,都有平等遵紀守法的義務,不允許有任何特權,只有要違法違紀監察機關必須平等地加以追究。
(4)教育和懲罰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行政監察法》第5條規定:「監察工作應當實行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這就是說監督檢查也好、懲處違法違紀人員也好都不是行政監察的目的,而只是一種手段,檢查、監督、懲處的目的是教育、挽救違紀違法者,教育大家。以減少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現象,從而改進工作。
(5)專門工作和依靠群眾相結合的原則。行政監察是由專門機關進行的專門工作,但是要做好這項工作也必須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所以《行政監察法》第6條規定:「監察工作應當依靠群眾。」這是因為我們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有權對國家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有權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檢舉、控告和申訴,也有權對行政監察機關的工作進行監督。而政府的管理工作是在群眾中進行的,專門的監察人員只有深入群眾、調查研究、依靠群眾的幫助,才能搞清事實真像,才能正確地做好監察工作。
行政監察的基本原則。
行政監察的基本原則,是指監察機關在履行各項職責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基本准則。《行政監察法》第3條至第6條,明確規定了行政監察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體現了依法治國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要求,是我國行政監察實踐經驗的科學概括,反映了做好監察工作必須遵循的帶規律性的要求。
一、行政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的原則。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的原則,有以下三點基本含義:
(一)依法監察。監察機關是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促進法制建設的機關,它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檢查和糾正違法違紀行為,保證法律、法規、政策、政令的貫徹實施。這樣的法律地位,要求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自身必須具有很強的法制觀念和紀律觀念,嚴格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活動,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政紀為准繩,妥善處理問題,做到依法監察。
(二)自主行使監察權。行政監察機關是依法行使監察職權的主體。按照責權一致的原則,它依法擁有自主行使監察職權的權力。這是使監察機關正確履行職責、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法律保障。
(三)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所謂干涉,是指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利用職權、地位、影響,採取種種不正當手段,非法干預、影響監察活動的行為。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為了秉公執法,就必須堅決排除各種干擾,做到依法獨立行使監察權。
二、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的原則。
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的原則,體現了黨的「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 的思想路線的精神,也貫徹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的精神。貫徹實施這一項原則,對於搞好各項監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這一原則的基本內容有三點:
(一)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實事求是,就是要尊重客觀實際,一切從實際出發。監察機關和監察工作人員應自覺貫徹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工作方針、做出工作部署、進行工作指導、解決各方面的問題。要堅持調查研究,詳細掌握材料,對錯綜復雜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總結和借鑒歷史的和現實的經驗教訓,研究探索做好各項監察工作的規律,提高監察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防止和克服在工作中的主觀性、片面性、表面性和盲目性。
(二)重證據。重證據,就是注重事實、重證據,就要充分收集和掌握證據,使政紀案件的處理建立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確保案件質量。
(三)重調查研究。調查研究是堅持實事求是的基本環節,是了解真實情況的基本途徑和方法、監察機關在開展的各項監察工作中,都必須經過艱苦細致的調查研究,全面、客觀地了解情況,再加以去偽存真、由表及裡的分析研究,才能對監察事項的性質做出正確的判斷,才能為做出監察決定和提出監察建議提供符合客觀實際的依據。
三、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則。
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則,是指監察機關在查處違反行政紀律案件等工作中,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對任何監察對象都要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法規和行政紀律的特權。這體現了我國憲法關於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我國憲法和《行政監察法》之所以要規定這一重要法制原則,旨在堅持平等,反對特權,保護所有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堅持和實行這一原則,在行政監察工作中的要求是:
(一)任何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都平等地受法律保護;
(二)任何監察對象都必須履行法定義務,遵守法律和行政紀律,不允許有超越法律和行政紀律的特權;
(三)一切違反法律和行政紀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監察對象都不能例外。
四、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是監察機關在查處違反政紀案件等工作中必須遵循的一項基本原則。行政監察機關是政府維護政紀的專門機構,通過嚴肅懲處違紀者,可以給監察對象以正確的導向,使違紀者及其他人員認識到政紀是必須遵守的,違反了就要受到懲處,從而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並遏制和防範違反政紀行為的發生。這對於維護行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保證政令暢通,嚴格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推動廉政勤政建設,都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另一方面,懲前毖後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因此監察機關應堅持懲處與教育相結合,通過懲處,教育那些違反行政紀律的人員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做好工作,將功補過;同時,通過案件的解剖,分析產生錯誤的客觀環境和主觀原因,總結教訓,來對廣大的監察對象進行法制和紀律教育,促使他們增強法制觀念、紀律觀念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為搞好廉政、勤政建設提供思想保證。
五、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是監察機關在辦理所有監察事項中都必須堅持的一條原則,它要求行政監察機關必須把履行職責同要達到的目的統一起來。行政監察機關的基本職責,是對監察對象遵紀和守法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揭露存在的缺點和錯誤,對違反行政紀律者給予應得的政紀處分。但是,發現問題和執行紀律並不是目的,其目的在於,除了對監察對象進行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質之外,就是要通過發現問題、執行紀律,去分析產生錯誤的客觀環境和主觀原因,研究糾正錯誤、改進工作的對策和措施,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進廉政建設,保證政令暢通,有效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六、監察工作依靠群眾的原則。
監察工作依靠群眾的原則,體現了黨的群眾路線的精神和要求,是做好新時期行政監察工作的基本保證。這是因為:
首先,監察對象的執法活動是在人民群眾中進行的,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遵紀執法和工作情況的好壞最為了解;因此,監察機關必須通過各種形式聽取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的反映和意見,認真受理其控告、檢舉,從而,把行政監察與人民群眾的監督緊密結合起來。
其次,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他們具有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批評監督的權力,也有同各種腐敗現象進行斗爭的政治責任感和積極性,行政監察機關應當支持和保護人民群眾的這種積極性。
第三,人民群眾往往是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直接受害者,具有糾正和懲處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強烈要求,行政監察機關應當認真受理並支持、保護、鼓勵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控告、檢舉。
依靠群眾開展監察工作,是我國行政監察機關的優良傳統。而且,在這方面已積累了不少經驗,找到了許多依靠群眾開展監察工作的有效辦法和途徑:
(一)建立舉報和來信來訪制度,受理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並對檢舉、控告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二)實行特邀監察員制度。聘請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專家學者、勞動模範以及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中的知名人士作為特邀監察員。特邀監察員的職責是負責了解並反映監察對象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向監察機關傳遞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控告、檢舉和法律規定應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參與研究或起草行政監察的法規、規章,對行政監察工作提供咨詢;參加某些執法監察和案件調查工作;反映人民群眾對監察機關的意見和要求。
(三)在開展各項工作中,都要注意調動、發揮群眾的積極性。在查處違反行政紀律案件中,要深入群眾進行調查,收集和核實證據,聽取群眾意見;在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中,要把群眾意見大、反映強烈的問題列為糾風工作的重點;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及群眾代表,對政府部門、公用事業單位的行業風氣進行評議,提出意見與建議;在執法監察、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章制度建設等各項工作中,都要通過各種形式請群眾廣泛參與。
(四)通過新聞媒體及其他各種形式,將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重要案件的查處結果、重要工作情況等向群眾公開,讓群眾知情,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同時,還應在監察工作實踐中,探索依靠群眾開展監察工作的新辦法、新途徑。
Ⅸ 紀委初步核實通常收集哪些證據
初步核實過程中,核查組經批准可採取必要措施收集證據,與相關人員談話了解情況,要求相關組織作出說明,調取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閱復制文件、賬目、檔案等資料,查核資產情況和有關信息,進行鑒定勘驗。
如果需要採取技術調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紀檢機關在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後,交有關機關執行。
初步核實結束後,核查組應當撰寫初核情況報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辦理依據及初核結果、存在疑點、處理建議,由核查組全體人員簽名備查。
承辦部門應當綜合分析初核情況,按照擬立案審查、予以了結、談話提醒、暫存待查,或者移送有關黨組織處理等方式提出處置建議。初核情況報告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審批,必要時還要向同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報告。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第二十五條規定:經過初步核實,對存在嚴重違紀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立案審查。
(9)紀檢監察核查擴展閱讀:
1、辦理審批手續。凡需要直接進行初步核實的,由承辦紀檢監察室填寫《初步核實呈批表》,按批准許可權報請審批。委託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初核的,應製作《委託初步核實通知書》。
2、制定初步核實方案。初步核實方案的內容通常包括:(1)初步核實的依據。(2)需要核實的問題。(3)核實的方法步驟。
3、實施初步核實。
(1)初核意見的通報。
(2)向知情人或有關單位調查核實。
初步核實的調查取證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注意策略,不得泄露案情。
在初核階段可採取以下方法收集證據: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賬冊、單據、會議記錄、工作筆記等書面資料。要求有關組織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等書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況。採取有關辦案措施。
必要時可以對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和事項,進行錄音、拍照、攝像。對案件所涉及的專門性問題,提請有關的專門機構或人員作出鑒定結論。收集其他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證據。如發現被調查人確犯有嚴重錯誤,可根據需要採取必要的組織處理措施。
4、撰寫初步核實情況報告。
5、對初步核實結果的處理。
(1)對案件線索所反映問題失實的,應向被反映人所在單位黨組織說明情況,必要時還應向被反映人說明情況或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對蓄意誣告、陷害的,應調查處理或建議有關組織嚴肅追究。
(2)對確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應建議有關黨組織作出恰當處理。
(3)對經初核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應予以立案調查。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雲南省紀委檢查委員會-案件初核的一般方法
Ⅹ 紀檢監察初步核實的范圍是指什麼
《關於切實加強和規范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紀辦版發[2013]6號)中規定紀檢監權察案件線索的五類處置方式和相應處置標准:1.擬立案類。主要是指經過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需要立案調查,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一類線索。2.初步核實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擬進行核查的一類線索,包括開展側面了解、發函由被反映人做出情況說明、請所在地方或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與被反映人談話、委託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進行了解等工作的線索。3.暫存類。主要指反映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不具備核查的條件而暫時存放備查的一類線索。4.留存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不具體、基本不具有可查性的一類線索。5.了結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失實或無可能開展核查工作的一類線索。